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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丽娟在狱中埋怨:秦晓大哥,你怎么还不动手!

何雪飞 · 2011-02-24 · 来源:
中纪委严查招商局 收藏( 评论() 字体: / /

汪丽娟在狱中埋怨:秦晓大哥,你怎么还不快点动手!

2011年1月24日新华网刊登保定晚报报道:《原依棉集团董事长汪利娟一审获刑二十年》

 http://www.he.xinhuanet.com/zfwq/baoding/2011-01/24/content_21938896.htm
  [2011-01-24  ]   来源:保定晚报

【1月2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河北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棉集团”)董事长汪利娟等被告人犯罪案依法公开宣判。经审理查明,2003年初,被告人朱之霖、汪利娟、马小林、程健合谋,虚构 “香港亚纺企业有限公司”是“中策集团”子公司的事实,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的资信证明,最终以“香港亚纺企业有限公司”的名义收购了“依棉集团”,骗取巨额资产。被告人汪利娟还实施了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失职等犯罪行为。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汪利娟犯合同诈骗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被告人朱之霖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马小林、程健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2010年12月13日证券市场周刊刊登的《中策收购依棉骗局:皮包公司零成本获4.3亿元国资》一文详细介绍了汪丽娟等人侵吞依棉四亿资产,压榨工人的事情。

(汪丽娟案还可参考附文:透视保定一棉(依棉)工人抗争及幕后

汪丽娟曾是第九、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届人大主席团成员。河北省纺织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汪丽娟被判刑,主要原因是2009年4月份保定依棉数千工人徒步旅游进京(上访)的壮举惊动了整个社会,已经酿成了公共事件。相信如果没有这次群体性事件,汪丽娟恐怕仍然在当她的风光无限的人大代表。

在保定及全国其他各地,无数类似汪丽娟式的人物仍然没有得到清算。

比如原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仅仅2002年贱卖平安股份给神秘富豪郑建源一案,就导致国资流失几十亿甚至几百亿元。单单媒体已经揭发出的秦晓恶行已经让人触目惊心:

1、2002年,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将招商局集团培育了14年的民族保险业“先驱”平安保险的14.43%股权以18.55亿人民币的价格低价出售。而当时汇丰却用约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0亿元)买了平安10%的股份。秦晓贱卖的这部分股份在中国平安H股上市、A股上市后,价值已经迅速膨胀到几百亿。傻子都能看出此中的猫腻。秦晓将几百亿巨额国有资产贱卖给谁呢?是两家由自然人控制的两家投资公司——宝华投资和源信行投资。据郎咸平揭露,源信行与宝华投资的真正控制者是神秘富豪郑建源。2004年《21世纪经济报》根据来自多方渠道的消息,对最终掌控者郑建源的披露是:

【30来岁,常住北京,在美国留学归来后在北京创立了一家公司,一直从事IT方面的工作,曾经帮助平安保险以及一些全国性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从事IT项目的建设与咨询。】

2、在秦晓担任招商银行董事长的2008年,又发生了招行天价收购永隆银行一案。2008年5月30日,招行宣布向香港伍氏家族购入永隆银行53.12%股权,总代价193.02亿港元,每股作价156.5港元,相当于永隆去年年底经审核资产净值的2.91倍。目标股份收购完成后,招商银行须就永隆银行全部已发行股份提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收购建议,招商银行获得永隆银行全部股权需要支付363亿港元的对价。此举创下了过去7年来香港银行业最昂贵的一次收购。从二级市场走势来看,永隆银行股价收购前半年的表现非常怪异,2007年一年,其股价基本都在70港元~90港元波动,而2006年的股价更在55港元~75港元波动。但2008年3月以来,其股价却从80港元下方飙升,最高突破150港元,成为表现最好的港股之一。而同期的恒生指数却呈现震荡走低,恒指围绕23500点波动,最终收于22102点,下跌1400点。永隆银行不仅没有随大盘下跌,反而上涨了近90%,这与招行的高价收购事件有很大的关系。招行156.5港元的收购价,比永隆银行的最高价还高出1.5港元。

3、2009年左右,中国平安高管马明哲6000多万年薪、招商银行高管马蔚华近900多万年薪引发公众质疑。事实上,中国平安的马明哲和招商银行的马蔚华都是招商局集团秦晓的部下、马仔。面对公众的质疑,秦晓力挺二位高管的巨额年薪。秦晓声称,“马蔚华的薪水是董事会的决定”,换句话说,就是由在招商局集团内一手遮天、说一不二的秦晓定的。

而秦晓本人至今安然无恙地当他的政协委员,现在正在香港观察风向,据说还要参加2011年的两会,高调回应网民对他的质疑。

全国范围内,类似秦晓式的人物可以说成千上万。比如仅仅在保定市,国企改革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案例在保定比比皆是。

例如,保定市另一个著名国企--保定铸造机械厂在改制中也存在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保铸工人之前拿到的相关证据已经十分清楚地证明,保铸改革的问题犹如秃头上的虱子。但是由于当前保铸工人没有依棉工人那么惨,也不像依棉工人反抗性那么强,也没有酿成类似通钢事件或者依棉事件那样轰动世界的群体性事件,因此肖中庶仍然逍遥法外。这真是中国共产党的悲哀,掌握权力者不为国家和人民负责,没有人去主动查处肖中庶,而如果等到全中国的工人阶级都像通钢工人、依棉工人那样,中国共产党恐怕也就寿终正寝了:

【1、“保铸”厂长肖中庶在厂内建立私企“维尔”,啃噬国有资产。肖中庶依仗职权以所谓“租赁”的手段,占取“保铸”3000m2的经营场地,他还用“偷梁换柱的手段使国企保铸价值1亿余元的厂区让“维尔”无偿占有。这部分厂区原为保铸的科研大楼、大礼堂、工具库、印刷车间、职工食堂、车库、炮库(保铸民兵营配备的高射炮)合兴公司、武装部、库房、大小汽车库、司机班、修理班、起重班、检验科等房产。肖中庶未经保定市国资委、建委审批,偷偷将上述建筑拆除。后又用“保铸”资金翻建成“维尔”的长达100多米的大型组装车间、技术楼、职工食堂等。这样一拆一建,国有资产变为了私有,后来在“保铸”破产时,这部分资产没有进行评估,另外肖中庶还隐瞒了2001年后“保铸”购置的设备,这些也都成了“维尔”的私产。

2、2002年7月12日,“保铸”和私营企业“亚新钢铁公司”(以下简称“亚新”)签订协议,以入股“亚新”的名义,将“保铸”厂区南部和东部一侧近250亩地的场地及附着物肢解,以不可思议的条件廉价割划给“亚新”。

协议第三条这样规定:“乙方(保铸)”将厂区南部及东部一侧土地约200余亩,及铁路专用线和厂房及天车(详见附图)经评估列入甲方(亚新)、乙方持有甲方股权10%左右(准确比例待评估后确定)。在这一片场地上实际附着物有“保铸”的重要生产锻焊车间,车间内有10吨天车四部,龙门吊站台,还有其它生产车间,五金材料,基建材料,炉料库房4个,还有“保铸”的综合加工厂,锅炉房,10个汽车库,汽车台,占地800m2的职工食堂,1.5里长的铁路专用线。这个铁路专用线是“保铸”生产经营非常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生产设施,可现原本生产资料拥有者却要向对方缴纳运费和管理费。在“保铸”与“亚新”2002年7月12日所订的补充协议中第5条是这样的规定:“乙方(保铸)用甲方(亚新)的铁路发货,除自负运费外,年发货量超过120节车皮后,每节车皮支付甲方150元管理费”。这铁路专线本来就是保铸的。肖中庶毫不考虑本厂的实用价值,不考虑本厂的根本利益,而拱手送给“亚新”,自己以后使用还要向“亚新”交费,这真是天下奇闻。这种公然以小儿科式的手段出卖本单位利益的做法,暗中如无其他交易,白痴也不会这样做!

3、在“保铸”入股“亚新”的协议中也明确说明“土地200余亩入股甲方”。原本入股的土地就是244亩,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怎么就评估成185.55亩,所减少的58.45亩的土地资产额到哪里去了?成为谁人的囊中物?评估的总地价额为5034.59万元,也就是说土地价格为27.13万元/亩。当时该地段农田价为50万元左右/亩,现已升值百万元以上了。企业场地价格应该更高。既便按当时市场农田价计算,244亩地应为1.22亿元,按土地资源局所评估的185.55亩计算地价总额应为9277.2万元。实际较之评估价额5034.59万元,差额为7165.41万元。国土资源局的评估即压了土地额,又压了地价。流失了这巨大差额。

4、在2007年,生产总值达到4.2个亿,是历史以来最好水平。可就在这年年底“保铸”却被莫名其妙地宣布破产了。2007年12月2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保破字第2-10号民事裁定”宣告:“河北省田野集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虽然,我们在调查中没有(不能)看到该企业相关破产的全部资料,但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破产通知”和我们实际调查掌握的情况可以看出,该“破产”是极不正常的。通知中说:债务人实际资产总额为134253794.08元,负债总额为163183045.94元,资产负债率为121.55%。从字面数字看“保铸”实际亏损资产额为28929251.86元。但保铸实际财产却远远超出评估财产。这个资不抵债的负债率及负债额是肖中庶搞的假象。在评估资产时,他隐瞒了价值近3个亿的两大部分厂区,一是我们在前面已提及的原属于“保铸”后被肖中庶私自拆除的科研楼、大礼堂等十几处建筑,现又建为“维尔”的大型组装车间厂区。这一部分价值1亿多元。被隐瞒的另一部分为保铸生活区的建筑群。这些建筑有20栋单身宿舍楼、托儿所、供热站等价值2亿元。以上没做评估的资产就达3亿多元,扣去法院所宣布的负债额还富余2亿多元,这样的企业怎么能破产呢?

(肖中庶案详细经过可参考附文:关于保定铸造机械厂缘何破产的调查报告。

大家看看,在秦晓们国企私有化、市场经济、产权改革、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普世价值等等主张的背后,都是些什么肮脏的东西。

2007年,汪丽娟接受记者采访时有过这样一段自白:

http://www.chinayarn.com/news/ReadNews.asp?NewsID=27649

在竞争的行业当中我认为国有企业出路不多,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当时比较悲观,认为必须要进行体制的改革。改革不一定有未来,但不改就必然不会有未来。有了这种思想之后,在加上当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力度的推行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我就把改革作为我的第一要务,发展当作第二要务处理。对于改革的问题我们班子很认真地做了反复的研究和论证。当时还邀请了国内的知名学者和专家到企业演讲。如魏杰、陈淮、常修泽、文宗瑜等。】

一位老工人在接受大学生访谈时谈到:

【“汪丽娟不把工人当人看。工人地位相当低。汪丽娟以前还请一个教授来厂讲学,讲什么?讲雇佣关系,就是告诉工人,你们是我的机器,我养着你们。所以她就是看不起工人。那时候厂子里当官的都拿高薪,工人的工资就才几百块钱。改制的时候中层以上的干部都被收买了。一般的干部,像工段长、班组长也就一千多的工资。”】

汪丽娟所作所为、所思所言和秦晓简直如出一辙。汪丽娟在依棉搞私有化改革时,曾经邀请北京著名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魏杰、陈淮、常修泽、文宗瑜等去依棉宣传私有化改革的理念。他们和秦晓蛇鼠一窝,都是新自由主义改革路线的信仰者和实践者。秦晓也曾大谈国企应该彻底私有化,秦晓也认为真正为企业做贡献的就是少数精英,因此资本家应该拿高额利润,高管拿高薪,而工人在秦晓和汪丽娟的眼里只是资本家的机器而已。而秦晓所成立的博源基金会也将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中的头面人物,如魏杰、陈淮、常修泽等人的师傅师哥吴敬琏、周其仁、许小年等人网络其中。汪丽娟可以算作保定“小秦晓”,而秦晓也可称作北京“大汪丽娟”。

秦晓,作为巨型央企的董事长严格说比保定市头号的国企老总汪丽娟和肖中庶高两个级别。汪丽娟和肖中庶,只是秦晓等改革权贵在保定市的两个爪牙而已。据媒体报道:因为依棉改制,原保定市副市长周立柱和保定市国资委主任孙新强亦被抓。问题是整个保定市整个河北省整个中国类似依棉保铸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其病根绝不是副市长周立柱和国资委主任孙新强,当然也不是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秦晓说到底也仅仅是改革权贵的一员小小的开路先锋而已。

秦晓们侵吞国资一张嘴就是几十亿上百亿甚至上千亿,而汪丽娟和肖中庶也不过四五个亿。问题是全国各地千千万万个汪丽娟肖中庶加起来,就是一支恐怖的队伍。在保定市在全国,还有无数秦晓们的爪牙人通过国企私有化改革侵吞了或者在侵吞国有资产,在拿着巨额利润和高薪而不承担社会责任,在对中国的工人、农民工们敲骨吸髓。

秦晓近几年之所以成立博源基金会加紧活动传播资本主义普世价值理念,是因为只要社会主义制度存在,国企就是属于全民的财产,国企的存在就有天然的合法性,秦晓和汪丽娟们侵吞国资的行为从法律上说必须得到清算。所以,自由主义、资本主义普世价值会成为秦晓们的牌坊。只有证明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必然失败,秦晓、汪丽娟、肖中庶们的行为才有正义性。如果瓦解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建立纯粹私有化市场经济的美国式制度,那么秦晓和汪丽娟们不但不是罪人,还是资本主义新制度的功臣。所以在秦晓们看来,他们侵吞巨额国有资产之后,为了保证他们的非法财产不被清算,只能瓦解社会主义共和国,建立保障秦晓们的个人财产、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社会。

不过,肖中庶在狱外肯定已经有点心慌,而汪丽娟在狱中也肯定在埋怨:秦晓大哥,你怎么还不快点动手!

附文1:汪利娟,保定依棉的带头人
 
2007-5-14 11:05:04  中国纱线网  

http://www.chinayarn.com/news/ReadNews.asp?NewsID=27649

保定依棉过去在马恩华厂长的领导下,一直不错,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我认为走好改革这步棋才是保定依棉惟一的出路。

王果刚:马厂长对你来说既有一定的压力,可能也会给你带来一定的好处,逼着你要把他作为参照物,原来一些好的东西也不能随便扔掉,马厂长还是给你打下了一个好的基础。保定依棉这些年在纺织界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在行业内是有目共睹的,包括产品开发、多元化经营、团队建设,我觉得都比较佩服。但是这几年的大环境可能对保定依棉也会带来一定的难处,你对目前保定依棉所处的地位是怎么看的?在竞争中所处的优势,面临的困难,你怎么来处理这些问题?请你剖析一下保定依棉。

汪利娟: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保定依棉现在所处的位置,实话实说我并不满意,但我也去接受,走到今天是一个历史的必然,也是一个必须要经历的过程,关于国企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与地位,我曾经向安徽华茂的华冠雄老总,无锡一棉李光明厂长有过请教。我很敬佩两位老总的远见卓识与非凡的领导能力。但当时我对国有纺织企业的命运,比他们悲观,感受到的竞争压力更强烈一些。依棉各个方面的情况都还算过得去,直到改制的时候我们都是正常营运,而且工资奖金待遇上都还是可以的。在竞争的行业当中我认为国有企业出路不多,多方面的原因导致当时比较悲观,认为必须要进行体制的改革。改革不一定有未来,但不改就必然不会有未来。有了这种思想之后,在加上当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力度的推行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我就把改革作为我的第一要务,发展当作第二要务处理。对于改革的问题我们班子很认真地做了反复的研究和论证。当时还邀请了国内的知名学者和专家到企业演讲。如魏杰、陈淮、常修泽、文宗瑜等。我知道改革成功之后对企业意味着什么,但也深知这个过程会非常艰难,同时我们企业也经过了两年的徘徊,期间一直在犹豫思考要不要改下去,这期间到底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依棉在这个过程当中应该遵从一个什么样的竞争发展策略。

附文2:访谈保定市第一棉纺厂工人

:大学生保定调查队

大学生保定调查队 2009年5月

利用五一假期,我们走进保定市第一棉纺厂职工家属院。访谈之前,我们大体了解了依棉的基本状况。

依棉集团2004年被香港中策收购,中策集团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亚纺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并承诺分批投入5000万美金使企业获得良性发展,但改制5年来亚纺公司资金一直没有到位,并一直欠缴职工养老保险、公积金,安置补偿金也一直未发,工人集资的股权款也未偿还。不仅如此,亚纺公司还将原依棉集团的几个布场的土地和设备出售。今年起准备将原依棉主体部分——一布场和二布场的土地和设备也卖出。为配合该过程,依棉终止所有合同到期职工的合同并将这批职工有筛选地或离职、或与在郊区新建的保定中纺依棉纺织有限公司签合同、或与尚未组建的某公司签合同。一旦失去了依棉的这块土地,工人的权益将再无法维护,所以工人行动了!在连续围堵工厂数日无法得到满意的回答后,4月3日上午数千工人自发集体去北京“旅游”至徐水境内,4月4日工人被劝回,保定市委组织部宣布免去汪利娟依棉集团党委书记职务,随后,4月10日下午6点依棉集团总经理汪丽娟被刑拘。

以上是依棉事件的概况。进入家属区,这里仍然将棉纺厂称为“一棉”,其实这是不正确的。改革开放以后,棉纺厂已几易其名。改名,只是三十年来这里发生的深刻变化的一个缩影。

棉纺厂家属区面积很大,就我们所走及的地方,已看见编号为40的楼。楼体大都十分陈旧,估计历史都在30年以上。裸露着的管道、破旧的小煤房,都使这里与所谓现代化的生活形成鲜明的对比。居民区里有医院、娱乐场所、幼儿园、学校,可以推测这些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穿过家属院后的一座小桥就可以到达厂区。如今的厂区冷冷清清,前面一条小街却热闹非凡,各种小贩、商人声嘶力竭地张罗买卖。

敲开一位棉纺厂职工的家门,说明我们来意后,他显得十分警惕,要求我们出示学生证,当仔细看过,确认有学校的公章,他才让我们进门。

住房面积不大,我们谈话的“客厅”,也是主人的卧室。主人不到四十岁,男,我们来时他正在上网。他问我们是否对一棉前段时间的事件有所听闻,我们说略有所闻,但现在天涯等论坛都已经删帖完毕,见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他先是疑惑管理员是怎样删的贴,接着又抱怨道,政府把工人们最后一点说话的权利也剥夺了。

这位工人从小在这个院长大,在厂里的学校上了中学,89年毕业后进厂工作,目前有二十多年的工龄。他经历了国企改革的中后期,也见证了这个厂怎样由辉煌到衰弱的过程。面对这一切,他愤怒,感慨,无奈,失望。这些都在他的与我们谈话时的语气中传达出来。

“我们厂叫国营保定一棉厂,1958年的时候建的,我们是高就业、低工资,企业用人很多,有7000多人,后来还合并了其他厂,多的时候有上万人。84年马恩华上来当厂长。干了十年,等他去世的时候,厂里利税就有四千万。那时候工人工资也并不很高,但福利很好。马恩华给工人建了采暖设施,瞧,就是这个暖气片。还建了热水房,又在厂区修了路灯,建了闭路电视线路,就这个门,”师傅指着指着自家客厅的门给我们说,眼里流露出感激和自豪,“也是马恩华当时给建的。”

“后来汪丽娟上了就全变了,”师傅语气立刻变得很愤怒。汪丽娟毕业于天津纺织学院,是大学生,94年开始在一棉当厂长。曾获一系列荣誉,是第九、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届人大主席团成员,1998年保定市劳动模范,1999年河北省劳动模范,2000年全国劳动模范,河北省纺织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河北省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

“她没干过一件好事,就是一个大忽悠,把马恩华给厂里留下的钱全挥霍光了。马恩华给办了十件好事,除了这个暖气,汪丽娟全给停了!她上来之后,这么多年工资就没涨过。94年的时候我工资是600块,现在还是600块,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是750,我们都够不到。过年汪丽娟都不想发工资的,问她,她居然说‘谁家家里没点存款啊?’,一家两口工资加起来才一千多块钱,哪有什么存款啊?马恩华在的时候,工人工资一步一步地涨的。马恩华留下了很多钱,‘三年不开工,工人照常开支’。但这些钱都被汪丽娟拿来走仕途了。市里领导出国,都是她来买单。这一次她当全国人大代表,你们看电视上,她是坐在哪里?坐在主席台上的。全国一共才几个人能坐主席台,就算是坐在旮旯角落,那也才有几个人能坐?她算什么,就能坐那里了?所以啊,不只是她一个人的事情,是大环境促进小环境,看看现在的人大代表,没有工人,除了官僚就是资本家了。就说她这个人大代表,那时候选的时候,我们厂动力处的处长也去选,那个人是从工人中间干出来的,所以大伙儿都选他,但愣是最后没当上,选票也没有向工人们公布。这是怎么回事?

“改制前我们是国有单位,投资了一个厂,一直没生产,结果投资全报废了;后来又在北京投资了好几个公司,据说也上亿了,一分回报都没有,而且现在那些公司都不算是依绵的了。你们知不知道宋扬?就是汪丽娟从北京请的一个顾问,这些公司的法人,据说都是宋扬!宋扬与汪丽娟什么关系?也没人清楚。

汪丽娟不把工人当人看。工人地位相当低。汪丽娟以前还请一个教授来厂讲学,讲什么?讲雇佣关系,就是告诉工人,你们是我的机器,我养着你们。所以她就是看不起工人。那时候厂子里当官的都拿高薪,工人的工资就才几百块钱。改制的时候中层以上的干部都被收买了。一般的干部,像工段长、班组长也就一千多的工资。”

依棉主要分一布场、二布场、三布场(即原保定市帘子布场),后来又兼并了保定市绒织厂和安国的一个棉纺厂,其中一布场、二布场是其主要生产单位。企业内部有分厂级领导、分场领导,分场内又有一级领导、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其中车间主任以上是中层干部。

“减员增效的时候4050人员都走了,04年改制的时候拿补偿金的又走了一半多,现在在册的才三千人,而且很多是流动率很高的新工人了。从04年开始经营状况就下滑了,要么减员,要么降工资。搞过很多次工资改革,收益全在干部那里。

“从汪丽娟上台,逼走了多少个副总?所有副总全走了!没剩一个!连工会主席都走了!汪丽娟在街上走,没一个人给她打招呼;上下班还要有警卫跟着!汪丽娟还准备把接送工人的班车都给取消了,哪个工厂没班车啊?后来工人意见太大,才没给取掉。她算计工人就是相当有一套,特别能从工人身上扣钱。节假日加班,国家规定300%,她就是固定算加一个班。汪丽娟就是一个大忽悠,改制的时候还忽悠说几年后我们就拿1500的工资了,要是工人早知道会走到这一天,没有人会同意的。所有的政策文件工人都不知道啊。”

说起04年那次改制,师傅更是义愤填膺:

“我们最早是从国营棉纺厂变成保定一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国家控股、个人出资。那时候集资,叫集资款,其实就是工人入股了,发了个股权证,变成股份公司了。04年改制的时候,当时我们都是股东啊,为什么股东就没权力说话了?就是国退民进,国家也规定必须股东大会同意才行啊。当时开职工代表大会,本来应该在礼堂开的,结果居然在食堂开;当时的代表说,每个人边上都有一个高层看着,而且周围都是警察;后来计票的时候,空白票都算作同意票了。就是这样,改制才通过了。那时候国资委对依棉资产评估,工人们都知道厂子不行了,可评估结果就是没有向工人们公示。

“中策下面的亚纺,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中策在90年代就进入中国了,难道04年的时候还不知道他们是想干什么吗?他们不可能要发展你。这么大的厂,居然零资产转让。这不是汪丽娟一个人的事。改制必须要国资委和市政府同意的,改制条约这么不合理,政府有没有责任?安置补偿金说有两种办法,一种是直接给职工,而且首期必须付20%,5年内必须全部资金到位;另一种是作为新公司的股份。但现在这么长时间了,我们股份没看到,钱也是一份没瞅见。这还不止。所有的国有固定工,每过一年就要从补偿金里面扣掉10%。这个合理吗?什么叫安置补偿金,以前那是叫国有身份置换金的!我进国企了,那国家就是要管一辈子的生老病死的。我们是高付出低回报高福利的。工人福利去哪儿了?现在国家甩了包袱,不管工人了!以前房子都是无偿的,现在呢,改制后工资单里每个月都在扣养老保险和公积金,但实际上从来没有交上去!

“好多改制都是让中策给买的,叫管理层收购,‘左右倒右手,国有变私有’。一个企业要改制啊,就效益蹭的直线下降,结果就可以资不抵债贱卖了。”

04年改制后,三布场和绒织厂的土地和设备随即被卖。“中策一分钱没投,就把它给卖了?它有什么权利这么做?现在三布场都成了居民区了,绒织厂那里也正在建。国家出台过政策专门管这个的,就是不能没投钱就来倒卖了,怎么就没人管住?”

接着,师傅讲到了这一次“旅游”事件的来龙去脉。

“过去工人都蒙在鼓里。这次又成立了一个中纺依棉,工人还以为只是与中纺合作呢,要搬到一个新厂子去,才知道中纺只是要品牌,要一些高端设备,高端工人和管理者。大部分工人就没有去路了。这几千人怎么办?

“起因怎么说呢,就叫做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有大批人三月份底合同到期,物业说不给续签合同了。这才知道工厂要拆要卖了。据说跟房地产开发商已经有一份协议了,今年年底他们就要来。大家一知道这个消息就炸开锅了。要是厂子一拆,咱的根就没了!所以这次事情这么大。那次抓汪丽娟的时候,全厂把我们这整条街一直通到厂门口,堵得严严实实的,敲锣打鼓啊;就那次马恩华去世的时候,也是这么多人,也是堵得严严实实,可是呢,一个是高兴抓起来,一个是伤心走了。就这么大差别。我们所有人都在骂汪丽娟,就没一个说她好的。”

这次要拆的是一布场和二布场,其位置在保定市的东风路。保定市两个中心,一个是老城区,一个是新城区,而东风路和市政府附近就是保定市新城区,是保定市的政治文化中心。其位置之重要不言而喻。

“你们看看这个。”接着师傅拿出了一份《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3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员工分流劳动关系调整办法》。内容如下:

为了加快纺织行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国务院制定了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计划。提出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步伐。为顺应纺织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大趋势,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基于战略调整,需妥善分流员工,调整员工劳动关系,实现平稳过渡,特制定此办法。

一、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2009年3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的在册员工。

二、 员工可自由采取不同的分流选择,办理相关程序事宜,享受相关待遇:

(一) 分流选择之一: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

1. 填写分流选择申请表;

2. 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3. 公司支付一个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1.5个月工资);

4. 原固定工(1986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公司返还原告2004年约定的安置费剩余部分;

5. 原合同制工(1986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公司返还员工2004年约定的补偿金。

(二) 分流选择之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申请与保定中纺依棉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 终止劳动合同(同上)

2. 双向自由选择招/应聘。被聘用的,与保定中纺依棉纺织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 分流选择之三:申请与未来组建的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仅限纺织主业从业员工)

1. 填写分流选择申请表。

2. 被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申请的,续订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务目标为新的公司完全组建,完成过渡期的任务。新的公司组建之后,任务完成劳动合同终止,与新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 未被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申请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同上)

(四) 分流选择之四: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申请与新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者注:该条限物业公司,略)

三、 在2009年3月30日下午5点前,如不采取上述任何分流选择,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处理。(同上)

四、 特殊情况的处理(略)

五、 凡是办结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公司将在2009年4月15日前,缴清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一次性返还员工集资款本金。

六、 本办法中,“1.5个月工资”中的工资,按本人2008年1月至2008年1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平均工资标准(750元)的,按当地最低平均工资标准(750元)计算。

七、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八、 本办法自2009年3月25日起生效。

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5日

“你们看这个分流。第二种分流,那个中纺依棉,在郊区,离这里20公里,厂子还在建着呢,而且都不知道能不能去。接受条件、待遇什么都不知道,你们说怎么去签合同?第三种分流,这个新公司是什么呢?是要用我们淘汰的设备建一个公司,这完全是空中楼阁啊,怎么签?只有解除合同了,这是唯一的选择啊!”

另外还有一份《通知(2)》,内容如下:

公司各位员工:

凡是已经签订了《终止劳动合同协议》并续订了新的劳动合同的,在您的主管领导对您的工作没有做出新的安排之前,要继续坚守原工作岗位,完成原要求的工作任务,遵守原单位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凡是已经签订了《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没有续签新的劳动合同的,要根据公司规定和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特此通知。

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6日

“你们看这个《通知》落的日期,那是3月26日,实际是3月26日印的,发到我们手里的时候,是3月27日,那天是星期五。要求什么时候答复呢,你们看《调整办法》,里面写了3月30日之前没有答复的话,都按终止劳动合同计算。就是说,除掉周末,就没有留给我们什么时间!那天上午发出来,就有人去办公楼找汪丽娟解释了,但是汪丽娟不出面。人们就去市政府,大概一二百号人吧,市政府答复说周一到棉纺厂给答复。那天下午这一二百号人就聚在厂子的门口等着厂领导的解释,但汪丽娟就是不出来。耗到下午4点多。4点是我们换班的时候,上中班的人过来了,一看门口这么多人,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呆在那里了;下早班的一看这么多人,也知道了,也呆在那里。那时候人就多了,一下子占满了生活区和厂子。汪丽娟一看也没人干活了,就宣布无限期放假,人们就把她给围住了。

“到晚上的时候,管工业的姓刘的副市长来了。就在我们礼堂,大家真是言辞激烈啊!你们看过以前的电影不,就是老早的,拍的斗地主的那个场景,真是一模一样!工人真是控诉哪!把压抑了十几年的情绪,一下子都给释放出来了!04年以来大家就在疑惑,为什么要改制?怎么改制?从国有到私有再到蒸发!才花了15年呀!人们想弄明白。

“这是头天晚上。第二天上午,还在礼堂,原先国营的会计在,给大家介绍了原来集资入股的2600元需要怎么申请才能拿,而且怎么才变成了2000元。这个人为这个事情,一直奔走了三年哪。下午的时候,工人里头能说的人,就上台就改制过程与汪丽娟对峙,后来直接把厂卖的时候的合同书给拿出来了,但是只有法人代表和注册地那几项,还是英文的。你们知道吗?汪丽娟是MBA,是叫MBA吧?对。问她那几个英文字是什么意思,汪丽娟说什么?说她不认识!又问法人是谁,汪丽娟说‘可能……不是华人’,你们说可笑不可笑?你们连法人是谁都不知道就给卖啦?国资委审查过了?亚纺是什么?为什么叫它来收购?

“对峙到关键时刻,政府忽然收到一份文件。你们猜都猜不着?上面说,‘礼堂是危房,不适宜人们聚会’!后来就到外面讲,但又说什么音响接不出来,直接说话声音又听不见,大家就只好散了。

“市政府进驻了四五天,没办一件能平息工人情绪的事。后来就改在中学,副市长定期通报会了。也没有任何实质的内容。人们早不相信政府了,尤其是地方政府。上任的省政府就程维高嘛,也被拿掉了。大家都盛传汪丽娟跟省里,跟中央有关系,要不怎么会有资格坐到全国人大主席团去?就更不相信地方和省政府了。完全不相信了。不听忽悠了。

“后来就去北京旅游。其实就是让中央知道。去集体旅游的,有退休的,也有04年改制的,还有现在在岗的,大部分还是现在在岗的。

“抓汪丽娟之前,路上都是满满的人。那天咔嚓抓了,头天下午,工人的条幅就被政府给换了,换了红条幅了,反正很和谐的那种。然后街道就扫干净了,花草也重新整修了,路也翻修了。那条路多少年喊多少次没人搭理,这次一下子就翻修了。然后就听说政府在查是谁在牵头组织这个事儿了。现在大家都在等市里的工作组去怎么处理,厂子也一直停产。但是呢,他们还有办法。就是要求来报到,每天都要去报到,报到了才有钱拿;而且给每个人换了个胸卡。为什么呢?得盯着啊,怕再去上访。”

说到以后怎么办的时候,师傅的语气不再像刚才讲抓汪丽娟那么激动,开始变得有点惆怅。

“以后怎么办?难!退市进郊是挡不住的,拆也是一定要拆的,地皮很值钱。土地换利益了,工人怎么办呢?现在这个月的工资还没发,合同约定每月都是20日之前发工资,当然都不按时,一般都是最后一天发,但是4月份的工资现在还没发。这次只是出了一口气,没解决任何问题。就是退休工人的医疗保险,以前没交的,这次给交到4月底了。

“汪丽娟是抓了,但抓汪丽娟的名义是什么?一直没说,没人知道。有认识保定检察院的,说检察院的人也不知道罪名是什么。现在汪丽娟在哪里,下落不明。

“企业性质不明确,什么都没的谈。现在依棉算私企,那市政府有什么权力处理这个问题?工人应该跟资方去谈问题,政府的身份是什么呢?传闻要分流,私企的员工政府有权力分流吗?私企的土地政府能管吗?04年以前政府是可以管,但现在呢?改制如果失败后,企业算是什么?国企?私企?就算是合法变成私企了,但之后运作是不合法的啊。他们就没有付过钱啊。就比方我们去买房,可以贷款,但如果五年十年没有交钱,那还算你的吗?难道不管怎么违约,都不能把合同毁了?市政府说这个要打官司,而且要到北京打。工商局是干什么的?工商局连这个都管不上?到现在为止,政府就没出过实质性的措施。

“政府能做什么?其实甭管谁的,姓私姓国,也就是资本或政府拿的差别,工人能拿到什么?离婚的时候,父母吵架,受伤的却永远是小孩子啊!现在是什么,麋鹿?你们懂不懂?麋鹿,麋鹿是什么?就是四不像!”

师傅抱怨着,但很快又说出真正希望的:

“工人最关心的,也就是现在最大的一点,就是依棉是怎么变成私企的?就算是合法变成私企的,那后面过程不合法的话,能不能回到国企。工人想变回国企,但是这是典型啊!这是案例!你们懂不懂?要是这里成,全国就都起来了!”

最后,师傅说起了对整个社会的看法:

“多少国企工人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忍受着,企业不交保险,没有工资,又不给办破产。好些就是退休前轮到一个就一次性交了保险,那如果退休前出事儿了怎么办?

“这次闹这么大,其实只是中国现实的冰山一角。几乎全国各地都是这样。中央真不知道地方现在怎么样吗?现实社会千疮百孔,任何动荡都会使国家……你们知道吗?现在只是被压抑着。从04年到现在只是吃饱肚子啊,为什么现在一下能爆发到这样?其实国家也是这样。各地都压制着而已。现在全体国民没有一个信仰,有多少有真正信仰的?人群道德的沦丧啊。现在一直就是经济、经济、经济,除了钱,什么都不谈了!


“网络终于给老百姓说话的地方了。但网管、网站为了自己的利益,会给你说话的权力?天涯为什么要删帖?要是当时不删帖,别说17页,就是170页都有。现在说话只能是网络了。

“作为中央政府,要知道底下的民情,很不容易。官员都会一层一层阻断。现在大家就相信中央,省里都不信。就因为太多不作为了。”

时间不早了,我们辞别师傅,走出了依棉家属院。改革开放三十年,在中国,有多少工人有着和依棉人一样的遭遇呢?又有多少工人还不如依棉人?离开依棉的家属院,这里空空荡荡,半个月前这里曾经三千人云集。中国的工人们如何争回自己的权利?依棉人还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留给了整个中国工人阶级。



 

附文3: 中策收购依棉骗局:皮包公司零成本获4.3亿元国资

2010年12月13日  王芳洁 证券市场周刊

  4名中欧商学院的同窗好友,共同编导了一个“著名外资企业中策集团收购依棉”的好戏,私底下却做成了一家皮包公司对4.3亿元国有资产的零成本收购。

  罢工没能挽救依棉的性命

  2010年7月31日,河北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的工厂大门关上了。在保定市政府的主导下,一批依棉职工被安排到其他公司就业,剩余的几百个没有与依棉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则成了最后的留守者。

  保定依棉始建于1958年,是国有大型棉纺厂,曾拥有一万多名职工,更因有“社会主义企业家”之誉的老厂长马恩华蜚声全国。现在,保定依棉即将退出历史的舞台。

  依棉的衰败经历了很长的过程,2004年的转制是一个转折点。2004年1月15日,外资企业亚纺与保定国资委订立了对依棉的收购合同,随后依棉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原依棉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也在当年3月31日解除了。第二天,愿意留下来的人与新依棉签订了劳动合同。

  当年依棉有两个职工安置方案,第一是退养,如果职工距离退休年龄不满5年,可以办理内部退养,退养期间,由企业按月发给生活费,标准以2002年度企业月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发放,每年递增6%。2002年依棉的月平均工资为745元,即依棉退养职工的月生活费大概只有521.5元。虽然退养生活费寥寥无几,但对于依棉职工来说,够条件退养已经很幸运,这些职工只要熬上最多5年,便可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

  真正头疼的是一大批40到50岁的依棉职工,这些人除了纺织技术基本没有其他工作技能,且年龄太大,再就业十分困难。同时,这些人不够退养条件,只能用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进行安置,就是第二种安置方案:198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依棉职工的安置费为每一工龄年1000元。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职工从20岁开始在依棉工作,工作了30年,最终能拿到3万元的安置费,并且,这部分人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而1986年以后工作的依棉职工,每一工龄年的经济补偿金仅为745元,且最多只能领取8941元,领取后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如果职工还想在新依棉继续上班,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要到最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才能领到经济补偿金;领取安置费的职工,每新工作一年,他的安置费就会递减10%。“这相当于自己给自己开支呢,要是有3万安置费,一年就替人家给自己发了3000元工资。”依棉职工家属李玉说。

  即便如此苛刻,仍然有很多人与新依棉订立了劳动合同。到2009年,依棉的在岗职工还有3000多人。“当时管理层把企业的前景描绘得这好那好,还一再保证,外资企业会像我们原来国有企业那样,继续缴纳员工‘五险一金’,外资企业如果不承认这一条,我们根本就不能同他谈,这在合同书中已经确定下来了,请大家放心。”

  5年过去了,职工发现,工资条上虽然显示着养老保险、公积金个人应缴部分按月正常缴纳,但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自2004年4月起企业并没有给职工缴纳公积金,2004年起,职工也从未收到过养老保险缴纳回执单。截止到2009年3月,依棉职工被拖欠养老保险和公积金4000多万元,离退休人员被拖欠1600多万元。

  更坏的情况还在后面。2009年3月27日前,厂里已经传出消息要大裁员,到4月1日所有职工的合同全部到期。大家心存不满,天天想找依棉集团总经理汪利娟理论,但汪很多天都没出现。

  “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天。” 依棉留守职工张岩说。

  也是巧,3月27日下午4点左右,正是中班和晚班工人交接班的时候,工厂大门内外正有大批职工进出,汪利娟却出现了。于是大伙将汪利娟团团围住,问她合同到期的事情。汪仍然坚持说4月1日合同全部到期,之后公司会重新安排,其中一部分人可以到徐水县的中纺新厂区上班。但是在职工看来,“中纺的新厂是人家的,跟依棉没有关系,人家可以接收你,也可以不接收你。再说了,你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把我们卖了?”

  越来越多的人将汪利娟围在工厂门口的桥上,一些人喊出“打到汪利娟”的口号,所幸的是,相比于通钢工潮,依棉的工人更加冷静和克制,当时只是围住汪利娟,不让汪走,没有暴力相向。

  “汪利娟说,你们都不想上班吧,那好,我命令门卫把工厂大门关了,只进不出,谁也别想上班了。”李玉说。工人们不依,继续围困汪利娟。

  依棉工潮惊动了保定市政府,市副市长刘宝玲赶到现场,想将工人劝回去。但没有得到结果,工人当然不干,于是将汪利娟转移到了依棉大礼堂继续“批斗”。“那天最后恐怕来了有两万人,好多年没有见过那种场面了,大家轮番站起来向汪利娟提问,但好多问题她都答不上来。”李玉说。

  据说当时有个老会计的提问让全场雷动,老会计问汪利娟,你们经常出国,带着干部吃喝玩乐,有没有带回来一点订单或者新技术?收购依棉的中策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些问题汪利娟都答不上来。为了安抚人心,刘宝玲当场宣布免除汪利娟的一切职务。工人怕汪跑了,刘表示要收缴汪利娟所有证件。

  “但是第二天风向好像变了,汪利娟突然强硬起来了,市政府反而沉默了。”张岩说。当时大家失望透顶,于是决定罢工:“听说罢工超过多长时间,就会上报中央,我们要让中央来调查依棉的事情。”

  2009年3月28日,依棉职工开始罢工。他们担心资方将厂区内的设备和库存卖掉,一些职工自动护厂。

  “后来不知道是谁,在桥上贴了一张小纸条,说某年某月某日集体步行到北京旅游去。”张岩说。这纸条被一传十,十传百,4月3日上午,两三千依棉职工在工厂门口集合,然后出发。队伍先到了市政府门口,市政府门口已经布置了大量警力,但职工“挥挥手就走了”。

  当依棉职工到达107国道时,保定市政府才反应过来,立刻派出一名副市长和几十辆大巴车,一路跟随“进京旅游”队伍。无论是依棉职工还是市政府,都非常克制,依棉职工一路井然有序,未堵塞交通,随行的副市长也一直忍受着疲劳,做劝服工作。最终,走到徐水县,依棉职工被劝返保定。

  2009年4月10日,警察将汪利娟从住所带走,当时围观的群众爆发了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有人将这录成视频放到了网上。汪利娟被带走后,人们纷纷放鞭炮,主妇们更上街买面买肉包饺子,“简直比过年还要热闹。”李玉说。

  但这一切最终都没能挽救依棉的生命。2010年7月,依棉案开审。与汪利娟一同坐上被告席的,还有她昔日的同学和盟友——朱之霖、马小林和程健。依棉案涉案4人至今未宣判。另外,受依棉案波及,保定市原副市长周立柱因玩忽职守罪被指控,保定市国资委原主任孙新强因签订合同失职被指控,两人亦未被宣判。

  同窗好友的游戏

  依棉改制,大家的眼睛都贼亮起来

  直至2010年7月的庭审,很多依棉职工都不知道,收购他们的并非香港大老板中策,而是一个不具备任何实力的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皮包公司。从2004年完成收购,到2009年爆发工潮,5年间这家公司未对依棉投过一分钱,却陆续出售了很多依棉的土地、设备和库存。

  诚如汪利娟庭上所言:“1996年从老厂长马恩华手中接管依棉集团之后,受大势所趋,纺织企业开始出现普遍亏损,依棉集团也不例外,说是有资产,但账上只有10万元,这还是做给银行看的。当时,不改制是死,改制未必生。”但用皮包公司来收购,最终依棉必将死亡。

  事情还得追溯到1999年。这一年时任依棉集团董事长的汪利娟被送到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上学,她的同学中就有朱之霖、马小林和程健等人。其中朱之霖的名头最响,当时他在赫赫有名的中策集团工作,最关键的是,他还是中策集团老板黄鸿年的内弟。

  2000年马小林告诉汪利娟,她和朱、程等人都看好电子商务市场,因此想合伙成立一家企业,劝汪利娟入伙。于是,北京世纪汉脉电子商务公司成立,汪利娟代表依棉投资50万元,在2002年又增资了30万元,但仅仅作为股东,不参与日常管理。自2002年开始,马小林主要负责华建汉脉的经营,任华建汉脉执行总裁。

  自2002年开始,华建汉脉接手了依棉集团的ERP系统,至此汪利娟的同学圈子开始与依棉集团搭上了关系。2002年底到2003年初,正是依棉酝酿改制的时候,大家都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朱之霖告诉汪利娟,通常的做法是,通过BVI公司直接收购依棉,然后由上市公司来收购BVI公司,最后实现依棉上市。如果是为了实现境内资产的借壳上市,BVI公司一般由境内公司设立,如果是为了实现海外上市公司的收购,则BVI一般由海外上市公司设立。无论哪种情况,都很少由第三方设立BVI公司。

  但朱之霖提出,自己手下有现成的BVI公司ASSO LIMITED可以用于收购,包装完了再卖给上市公司。于是大家商议,干脆直接自己做外商,用ASSO公司来收购依棉。但问题是,亚纺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如何能说服保定市政府将价值数亿元的万人大厂割爱?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公安机关提审各位涉案人时,大家都供述,汪利娟此时提出,用香港中策集团的名义去和保定市政府谈,就说亚纺是中策的子公司。

  之所以选择中策,是因为朱之霖与中策的渊源,2001年到2002年他担任中策集团大中华区副总裁。但2003年黄鸿年已将中策集团转手,朱也不在中策任职。无论是汪利娟的口供,还是其他3人,大家都表示,当时朱已经告知自己离开了中策,但最终大家还是决定借用中策的名号。当然,由于朱的关系,当时大家准备完成收购后,最终由中策集团来收购ASSO公司。

  几位同窗还约定了利益分配的比例,虽然朱之霖在日后的收购过程中扮演着香港大老板,后来成为依棉的董事长,实际上亚纺的股份是由几位同学均摊的,四个人各占15%,华建汉脉公司占15%,预留了20%给香港中策集团,余下的5%作为机动股份。

  在2010年7月的庭审中,汪利娟坚持自己在改制过程中并没有以私利为目的,“否则就去做MBO了”。但实际上,汪利娟从一开始在亚纺上便有利益,亚纺的股份后来经过多次变更,最终形成了汪利娟持最大股份,虽然汪利娟的股份由马小林的朋友蓝嫣代持。

  最大的问题是,收购依棉这么大的企业,资金从哪里来?这4个人是既没有钱,也不想出钱,还融不来钱。最好是争取零资产收购,将依棉的资产变现进行融资,再将这些钱用于收购。依棉资产中,最有价值的是土地。

  汪利娟提出,为了增加亚纺的可信度,最好有外籍人士来代表亚纺到保定考察。于是朱之霖找来两人作亚纺的董事,其一是胡孝成,台湾籍人。参与收购案之前胡在上海居住,没有固定工作,朱之霖对胡许以3万元月薪以及收购后的股份分成;另一人是李学翰,美籍台湾人,上海丽星公司总经理,李是友情出演。

  此时,依棉收购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瞒天过海,此中策非彼中策

  实际上,早在2003年初,汪利娟已经开始有意无意地为同学参与改制铺路。当年两会期间,汪利娟向原保定市市长王昆山引荐了朱之霖,并介绍其为中策集团的大中华区负责人。当然,此时朱之霖已经和中策没有关系了。

  有了王昆山市长这种先入为主的印象,后面的事就方便了许多。在实际谈判过程中,朱之霖鲜少露面,保持了外商董事长的神秘感,而胡孝成和马小林的亲戚李波作为亚纺的代表,出面参与了收购谈判。

  一切安排妥当后,按照当初的分工,汪利娟开始行动了。2003年八九月间,汪利娟将依棉负责改制的副总经理邵兵带到北京,邵兵原先是反对亚纺收购依棉的,但此次北京之行,汪向其引荐“中策集团负责人”朱之霖,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邵兵转变了态度,不再反对收购。

  至此,依棉收购计划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汪利娟首先向市政府介绍了华建汉脉公司,也就是马小林和程健二人,由他二人负责向政府灌输反向收购模式以及香港中策集团在这方面的成功经验,之后顺理成章地引荐“香港大老板”朱之霖。

  之后,汪利娟开始为所谓的中策集团吹鼓呐喊。对上,向市政府打改制报告,对下通过《依棉文化苑》向职工宣传中策集团。为了佐证自己的话,汪利娟还向朱之霖要了以前在中策集团工作的名片,以及中策集团2002年年报,尽管该年报在2003年才发布,但其中叙述的却是朱之霖仍任职的2002年的公司状况,其中便介绍朱之霖为中策集团大中华区副总裁。

  在2003年10月20日依棉递交给市政府的《河北保定依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引进外资参与企业改制的请示中》,特别提到已经选择中策公司作为依棉引进外资参与改制的重点对象。中策公司全称为“香港中国策略投资公司”,1992年被印尼华裔企业家黄鸿年收购,注册为金融投资公司,之后,以绝对或相对控股的方式,先后并购国内不同行业和地区约300家国有企业。

  显然,此处汪利娟偷换了概念。黄鸿年的中策战果累累,他的中策全称是“香港中策集团有限公司”,而非“香港中国策略投资公司”。

  2003年11月2日,亚纺和依棉签订了并购意向书,汪利娟代表依棉签字,并盖上了依棉的公章,而李学翰则代表亚纺签字,没有盖章。作为BVI公司,ASSO只有英文的钢印章,而亚纺是大家随便想出来的名字,没有法律手续,不可能有中文印章。

  签订意向书后,正式谈判就开始了。表面来看,谈判桌上中方坐的是依棉集团的董事长汪利娟和副总邵兵,外方是胡孝成和李波,但谈判桌下,汪利娟、朱之霖、马小林和程健的手早已握在一起,谈判只是个形式。

  由于谈判有保定市国资委的参与,因此在谈判过程中仍然需要涉及一些关键问题,例如依棉集团的资产价值。此时,保定市国资委与亚纺产生了重大出入。根据依棉集团自己的审计报告,截止到谈判时,依棉集团的资产大概有3个多亿,后来保定市国资委委托华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结论是依棉集团净资产额为3.2亿元。

  实际上,此时,汪、朱等人已经发现了依棉集团最大的金矿是土地,如果要求国资委将这些工业用地变性为商业和住宅用地,那么依棉的价值就会大大提高。于是,4人商定,以资产评估差距过大为由终止谈判,离开保定。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就像买东西讨价还价一样,当买家表示太贵不买了,并作势要走时,卖家通常会喊买家回头,并对价格痛下杀手,何况亚纺还有汪利娟这个卧底。在谈判终止后,汪努力说服了保定国资委主任孙新强,并带着孙和邵兵一起去上海,找朱之霖求和。

  后来的谈判完全掌握在了亚纺手中,保定国资委不仅答应将依棉集团的土地变性,更将依棉集团的资产折让到两个多亿,与依棉职工的安置费用基本相当,于是亚纺真的实现了零资产收购。

  2004年1月15日,亚纺与保定市国资委签订了收购合同。签订合同前,还发生了几个小插曲。首先,汪利娟提出,签订收购合同就必须要用亚纺的中文公章,如上所言,亚纺并无公章,于是朱之霖就安排人刻了一个篆文的方形章,上书香港亚纺企业有限公司,由于是方形章,不需要经过有关机关的批准。

  另外,在收到收购合同书草稿时,上面并没有写明亚纺是中策集团的子公司,但等到签订正式合同那天,离签约仪式也就有20分钟时间了,朱之霖突然发现正式合同中居然写了“鉴于甲方的母公司香港中策集团……”这一看让朱之霖吓了一跳,这白纸黑字签下去,就好像是中策集团签约了,按照规定中策集团要提前公告,而且股票还要停牌的,这样下来谎言很快就会被拆穿。于是朱之霖向汪利娟提出异议,20分钟后汪利娟将改好的合同放到了朱之霖面前,相关表述已经改为:“鉴于甲方的母公司香港中国策略投资公司……”朱之霖在收购合同上签字,并盖上了亚纺的篆文方形章。

  很奇怪的是,在签订了收购合同书后,依棉集团又搞了个竞拍,似乎是突然想起来还有流程需要走。参与竞拍的企业只有亚纺和宁波维科精华公司,知情人士表示,在卷宗中,汪利娟供述宁波维科精华公司是其找来陪标的。

  漫天要价就地还钱,200万都费劲

  尽管已经对亚纺做出了很大的让步,但收购合同中仍然有对亚纺的几个要求。首先是亚纺承诺承担“保定依棉”按省、市改制文件规定的预提费用,并且承诺承担对保定依棉员工的安置责任,完成对收购后初期分流员工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的储备。这个资金储备的规模为30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亚纺必须在收购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首次汇入200万元定金,此后再分两次将剩余资金汇入相关账户。另外,亚纺还承诺在收购后3年内,共投资5000万美金用于保定依棉的发展,并早日实现上市。

  首当其冲的当然是200万元定金,虽然不多,但亚纺却分文没有。于是亚纺的几个股东便商量着凑钱,后来朱之霖、程健和马小林一人凑了50万元,马小林又找朋友借了50万元才把这笔钱交上。之所以大家没有按照股份比例掏钱,是因为当时已经说好,将来这笔钱是会连本带利还回来的。果然,一段时间之后,这200万元定金又回到了各人的口袋。

  接下来,亚纺需要解决的是2800万元安置储备金。2005年前后,依棉集团将阳光北大街依棉三布厂的约60亩土地卖给了鸿发房地产公司,作价3000万元。马小林等人正是用这笔款填补上了安置费空缺。为了掩人耳目,鸿发房地产先将其中的2500万元打到深圳一家叫中大的公司,再由深圳中大公司转到华建汉脉公司2300万元,再由华建汉脉转2000万元给了依棉的账户。可以看出,有部分资金并没有最终回到依棉的账户上。

  至于亚纺承诺的5000万美元的注资更是没影的事情,朱等4人既没有那么强的资金实力,也压根没有打算投入资金。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亚纺必须提供5000万美元的银行资信证明承担担保责任。这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首先亚纺只是朱之霖花5000港币注册下来的皮包公司。后来朱之霖交给了马小林两份证明,一份是资金证明,一份是存款余额证明,内容是荷兰银行台湾办事机构证明丽星公司有5000万美元的资金证明。

  但是丽星公司与亚纺是什么关系?朱之霖又交给马小林两份证明的复印件,一份是委派信,内容为证明亚纺公司是丽星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任命朱之霖、胡孝成、李学翰三人为亚纺公司的第一任董事会成员;股权关系证明的内容则是证明亚纺为丽星投资有限公司的100%全资子公司,并为其提供投资担保。

  这些假材料是李学翰帮忙完成的,因为李是丽星公司的总经理。朱之霖将材料通过马小林交给汪利娟时亦很胆怯,千叮咛万嘱咐“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交股权关系证明和委派信”。

  当然,最终汪利娟还是把所有的材料都交给了政府。为了将戏做足,亚纺以胡孝成的名义作了一份说明,其中表示“在收购过程中,依棉员工对于收购的意义不理解,出现了员工上街事件,而且当时事态较严重,致使亚纺原有股东不得不放弃直接参与收购的行动。但双方仍有较强的合作意向,为了使收购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通过与市里主管部分领导沟通,收购方做了临时股东变更决定,亚纺的股东变更为丽星投资有限公司,同时丽星公司提供了5000万美元的资信证明和担保”。

  变卖依棉,腰包哗哗地鼓起来

  在收购谈判的后期,应保定市政府的要求,朱之霖等人给保定市政府递交了一份《中策亚纺简介》,其中不仅掩人耳目地将中策集团生拉硬拽成亚纺股东,还为依棉勾画了一幅瑰丽的蓝图。

  其中,收购后第一年,中策亚纺将投入1000万美元对经营性资产进行改造,在海外通过反向并购实现上市等;第二年筹措3000万美元,用于收购国内相关行业的企业,在1到2年内确立公司在国内高档商务服装领域的绝对领先地位;第三年投入1000万美元,此时在海外上市的依棉已经自己具备了融资能力。

  根据亚纺对依棉的规划,依棉2004年到2006年3年的收入分别为8亿元、10亿元和15亿元,令人炫目。但张岩对依棉的光辉前景根本不信,“作为一名普通工人,我都知道依棉有很多痼疾,例如技术和设备落后等,一下子从原来那个状态变成他们描述的那样,是不可能的。”

  事实证明,亚纺不仅没有对依棉投入资金,后来更开始从依棉身上掘利。

  2004年底,朱、汪等4人一同到香港,与中策集团董事、总经理ALLAN YAP接洽,中策表示有兴趣收购亚纺,于是当年11月4日中策发布公告,称已就拟议收购亚纺一事签订谅解备忘录。这个中策是香港中策集团有限公司,是真货。

  按照香港中策的要求,亚纺需要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上市费和其他费用,要先将款打到一家珠海公司,再由这家珠海公司将款转到香港中策的子公司香港锦兴公司。于是三布厂卖地款中未回到依棉的部分就被转到了珠海公司,依棉集团又汇了1200万元到珠海公司,马小林还找朋友借了100多万元凑成了2000万元。

  中策集团也是狮子大开口,收到2000万元后,中策集团又要亚纺支付一大笔费用,彼时依棉的资金已经非常紧张,于是亚纺主动要求放弃上市。中策扣掉了280万元的财务费用后,分批将收到的费用还给了亚纺。但这些钱并非都回到了依棉账户上,先有300万港元被留在了亚纺香港账户上,被用于退还当初收购时大家凑的200万元定金,另有800万元回到了依棉账户上,剩余300万到了华建汉脉的账户上,被用做电子商务了。

  另外,除了三布厂外,汪利娟等人还与河北建设集团签订协议,出售了依棉织绒厂约50亩地和合成纤维厂28亩地,卖了5000万元,这些钱都直接打到依棉账户上,用于安置职工和偿还银行贷款。后来,汪等又将依棉生活区的30多亩地卖给了河北建设集团,买家支付了1000多万元订金。至案发时,土地未实现交付。2008年,汪等又与河北建设集团签订合作意向,合作开发依棉主厂区的330亩土地,他们又从河北建设集团手中拿走了1800万元,钱也回到了依棉的账上。

  2006年开始,亚纺开始卖依棉的设备。当年,他们卖给东北一家公司一批设备,成交额320万元,用于企业流动资金,汪利娟坦言,自己在其中收了对方10万元的好处费,但公安机关并未查到这10万元的账目。

  2008年,亚纺与中纺集团签订合同,由中纺集团收购依棉的部分设备、品牌、技术等,成立保定中纺依棉纺织有限公司,也就是工潮爆发时汪利娟所言给工人安排的新单位。中纺集团最终支付了1775万元的对价款,由于依棉有负债,担心将钱打到依棉的账户上会被银行扣掉,于是4人商量将这笔款打到个人的账户上,于是1775万元被作为分红,以借款或付工程款、中介服务费等名义,打到了各个股东提供的账户上。

  在与中纺达成协议后,汪利娟等人又开始处理依棉的库存,中纺集团首先以市场价格买走了2800万元的库存,剩下的库存账面上约有6000多万元,但马小林觉得不值那么多,汪利娟估计为3000万元左右,于是这部分库存被打包卖给了中国服装集团,但签订的销售合同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上库存还是归依棉所有,马小林和王利娟成立了亚纺华茂公司销售这部分库存,再把销售款中的55%给中服,这样亚纺华茂就可以截留约45%的销售款。马小林称,几笔生意下来,亚纺华茂扣完税还赚了400多万元。

  2010年7月7日至8日,保定市中级法院对依棉案进行了庭审。汪、朱、马、程4人被控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认为,4人不出资骗取了依棉集团价值4.3亿元的所有权,并私分了1775万元设备销售款和500万元的库存商品销售款。

  庭审时,朱之霖等人当场翻供。如按照知情人的说法,此前在卷宗中,朱之霖的口供为知道李学翰弄来的资金证明有假,并且让汪利娟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交给政府,但庭上朱之霖则表示自己也是受李学翰所骗,还在因此事与李打官司。

  另外,知情人还表示,卷宗中的口供中,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说明,当初放弃香港上市是因为中策要求更多的资金,而依棉当时资金比较紧张。

  在庭上,朱之霖表示,上市失败的原因是外商收购依棉公司,没有得到商务部的批准,另外依棉公司也没有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审批,办理外汇登记。因此在中策看来,亚纺收购依棉似乎没有得到最终的批准,是不合法的。得知此事后,朱之霖立刻写了辞呈,辞去亚纺董事长职位,并且两年未到过依棉。但两年后,保定市政府又通知他,当初的收购合法有效,因此亚纺又找了中纺来合作。

  熟悉外商投资并购法律的朱之霖庭上称:“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暂行规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外汇资金进不来,支付不了对价,换句话说,我就从来没有拥有过依棉集团。土地出售、安置职工等还是要向国资委和政府汇报,外商根本做不了主。”

  汪利娟当庭亦称,自己一直认为亚纺是有实力收购的,并且也不知道那5000万美元的资金证明有假。同时,汪利娟还否认宁波维科是她找来陪标的,当时宁波维科确实对依棉感兴趣,如果价格合适是会出手的。

  此外,除了合同诈骗罪外,汪利娟还被控有其他4宗罪,分别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4位同窗各有各的说词,法院也将会有判决。但“依棉真的完了”,41岁的张庆在依棉工作了20年,十级伤残。张庆刚刚办了买断工龄手续,拿了4万多元的安置费,就算与依棉脱离了关系。本来政府有一些对口的安置企业,张庆也去面试了,因为伤残体检不合格,人家没有录用他,“就这样政府也就不管啦。”

附文4:透视保定一棉(依棉)工人抗争及幕后

梁闻道 2009-4-10

“资本从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滴着血与肮脏的东西。”

——K·马克思          

本文基于从互联网络上收集到关于“依棉集团工人罢工护厂事件”、“香港中策集团”和“保定火车站改建”等相关信息和资料写就而成的。很遗憾由于无法联系到“国有一棉”的工人或相关知情者,而且限于能力、条件和时间的限制,所以文章的内容与观点最终都是建立在已有资料的逻辑推断之上,无法予以核实。所以笔者不敢说文章完全真实正确地反映了“依棉罢工护厂事件”的整个前因后果,但相信与最终的事实真相相距不会太远。希望读者在读完本文后能和抱有一个相同的信念:保定的工人阶级,我们与你们在一同斗争!  

昭然若揭——香港中策的“画皮”

在这种(投机)赌博中,小鱼为鲨鱼所吞掉,羊为交易所的狼所吞掉。                ——K·马克思  

“依棉罢工事件”发生后国内外舆论哗然;但“依棉集团”的实际东家香港中策投资有限公司(China Strategic Holding Ltd简称“中策”)表现十分奇特,在公开层面上超然地漠然置之,既无“驳斥谣言”的声明,也无董事会出面安抚员工;而只见前台的以汪丽娟为首的管理层和保定市政府忙得四脚朝天花样百出;当然是否“中策”忙于幕后迎来送往和上下其手,我们也未可知。  

假如不了解“中策”的前世今生,就不会真正明白其中的玄妙。1990年代印尼华人企业金光集团的二号继承人黄鸿年收购一家香港的日本贸易公司创立“中策”集团。黄鸿年本人1960年代曾在北京26中读书,当过红卫兵,在山西短暂插队;后回印尼继承家业并赴美读书;本人对于中国国内情况颇为熟捻,结交颇广。  

除金光集团为“中策”的大股东外,香港首富李嘉诚的和记黄埔、美国摩根斯坦利集团、日本依藤忠商事等均在中策集团内占有相当股份。自1990年代成立之始,中策集团就专门从事对中国大陆的国有企业收购,通常手法为廉价购买国有企业51%或稍多的股份,然后将几家企业重新打包海外上市或者转卖给其他跨国集团以牟取暴利。  

1990年代中期,“中策现象”曾经名噪一时,并被官方和主流媒体吹捧为“国企改革引进外资的模范”。“中策”曾经在2年内收购300家国有企业。1994年“中策”购买北京啤酒厂,未过两年,即转卖给日本朝日啤酒公司组建北京朝日啤酒公司,而“中策”的股东之一日本依藤忠商事也恰恰就是朝日啤酒的母公司,如今北京怀柔出的“北京生啤”其实都是“北京产朝日啤酒”。此后,“中策”仅仅在分别控制杭州橡胶厂51%和太原市双喜轮胎公司55%股份后,利用中国与西方会计准则的差别,以两厂的全部资产为基础组建“中国轮胎控股有限公司”,之后在北美上市销售给西方股民套现谋利数亿。  

1993年,“中策”曾经一次“打包”收购泉州41家国有企业组建“中侨”集团,许诺注入资金2.4亿元人民币;但在收购不到两年注资不过2000万人民币后,就转手以2个多亿将“中侨”集团售给马来西亚华人企业“发林集团”,从中获利2亿元人民币。当然“发林集团”也非善男信女,在将优质资产(主要为地产)掏空后,2003年前后表示无力继续经营;经过2、3年的折腾,2007年,泉州市政府不得不出面重新将“中侨”集团收归国有,而此时“中侨”集团已经实质破产,数万员工被遣散或下岗数年,集团仅拖欠员工工资、社保和补偿金数额千万。除泉州外,中策还曾试图打包收购大连的数十家企业,且为大连地方政府同意,因故未成。后黄鸿年将中策部分股份转让给香港锦兴的陈国强,而陈本人也是收购内地国有资产的高手,且是香港首富李嘉诚的好友,并控制国内南方尤其是深圳的一系列企业。2008年“中策”策划收购国企中铁集团下属的内蒙古中型煤矿和相关铁路,并操作抬升自身股票香港股市中异动,仅此收益数千万港元。  

至此,所有的人都应该明白“中策”集团的“先进战略”简而言之就是“廉价购进国有企业,转手高价卖出”。这也是为什么,“中策”完成收购后,一般都不更换原有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因为它根本无心经营;留用盘根错节的旧官僚施以恩惠反更易“勾兑”。2003年,“中策”先是自行出面与保定国资委洽谈,之后以其在英属维珍群岛注册的公司“亚洲纺织”出面以“全包的方式”零价格收购保定依棉集团;而“亚纺”是个只存在公章与名称的“空壳”公司,恐怕其在维珍群岛的注册地址也只是一个收费邮箱。  

“亚纺”当时承诺将在5年内投入5000万美元,这个承诺应该只是口头承诺,并未写进合同里成文。但“香港亚纺有关负责人表示,并购依棉后,将利用现代技术提升传统产业,整合依棉现有的内部资源,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入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分离优良资产实现海外上市,并以依棉为平台,并购 3-5 家国内纺织企业,争取5年内使“依棉”年销售额达到15亿元,把依棉打造成中国纺织业的“旗舰”企业”的承诺从2005年9月到今天为止还一直赫然挂在商务部的官方网站“保定商务之窗”上。(http://baoding.mofcom.gov.cn/aarticle/zhengwu/200509/20050900491038.html)  

而且根据2005年“中策”股东年报显示“2004的11月中策集团发布谅解备忘录,内容关于以代价2亿港元收购亚纺企业有限公司(Asso Ltd)全部已发行股本或极其附属公司(包括保定依靠棉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意向。因未有在限期或之前签订正式协议,谅解备忘录已撤消不再具有效力。(http://202.66.146.82/listco/hk/chinastrategic/circulars/cc060519.pdf)  

根据此报告显示,从2004年起“中策”已经决定撇清与“亚纺”在财务上的关系,而让其独立运作,甚或做好了牺牲“亚纺”的准备。今天不能全然说,“中策”当时收购就已经决定不准备履行注资的协议;因为其实这一协议本质上与当初的“中国轮胎控股有限公司”如出一辄。恐怕“中策”的如意算盘是再用零价格的方式收购2、3家类似保定依棉的国有纺织企业,然后集体打包为“亚洲纺织”集团;趁着国际股市暴涨的时候转手上市,即所谓“兑现了协议”又能套取数亿美元的现金。这也是为什么依棉工人质问5000万美元5年来到位不足1000万,而管理层迟迟不披露却又推诿不理;因为“中策”计划中的5000万美元本来就是用在3-5家不同企业身上,在他们看来“并购依棉一家的资金早已到位”。相信以汪丽娟为首的管理层至少对以上的桥段还是心知肚明的,既然“天下换主”,自然要听董事会的吩咐,更何况如今还拿着别人的“美元工资”。这也是为什么要“留用原管理层”,表面上看变化不大且各处关系还在;但实际上早已“偷梁换柱”,“臣虽还是旧臣,但天子则是新天子”。  

可天终不遂人愿,国际上2007年和2008年“次贷泡沫”与“经济危机”接踵而来,欧美股市已经惨不忍睹;国内2004年之后“国企改制和MBO”大讨论掀起,面对20多年的资本主义复辟,左翼激进思想在民众中渐有复苏,想要“吃免费收购餐”的机会越来越小;而且棉纺行业竞争激烈,2007年纺织品出口退税剧减,所有纺织企业都竞争乏力,2008和2009年更是全球遍起“危机风”。面对这样的情况,“亚纺”(或者说“依棉”)既上市无望,又转手困难;收购方无意经营,管理层也无心经营。“中策”决定使出“金蝉脱壳”之计,尽快套现离场;而“依棉”剩下最后值钱的也就是——土地。  

偷天换日——保定“土地的秘密”  

土地所有权的前提是,一些人垄断地球的一定部分,把它作为排斥一切人的、只服从自己个人意志的领域。在这个前提下,问题就在于说明这种垄断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的经济价值,即这种垄断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的实现。…从一个较高级的社会经济形态的角度看,个别人对土地的私有权,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私有权一样,是十分荒谬的。          ——K·马克思  

在我们回到“依棉”集团的问题前,看一下保定其他几个的案例。2005年5月起,保定大唐热电厂工人因市区住房违法拆迁和企业腐败屡次上访和抗议;2009年3月,保定第一鞋厂工人反对政府府河段改造制定的拆迁和安置方案上访抗议。因篇幅和主题问题无法一一累述,但此类案例在保定比比皆是。而“保定依棉”的“土地的秘密”到底在哪里呢?  

根据河北省官方网站公布,保定火车站改扩建开始。火车站改扩建规划面积82公顷,规模相当于现有车站的6倍,项目估算总投资68.7亿元。新站建成后大门朝西,目前3家企业的6个厂(场)区、近1.4万多平方米房屋建筑已经开拆,已拆除的百花市场位置将成为未来车站的主广场。  

“依棉”土地的秘密也全在此。第一棉纺厂作为是历史悠久的老企业,其厂房和职工生活区皆位于保定市西城的向阳大街和东风路两侧,从现在的保定火车站到“依棉”厂区也不过向西几公里路,百花路农贸市场到“依棉”所在位置更不过是一箭之地。一旦新火车站和广场建成且大门进出口向西,那么“依棉”所在地区就成了寸土寸金直面新站的“白金地段”。网上所知,目前保定市区内土地出让金为每亩100万元左右;根据河北省政府官方的河北招商网(http://www.hebiic.gov.cn/projects/CqzrDetail.aspx?id=140)2003年公布的国有企业依棉项目转让书,“依棉集团”在出售给“亚纺”前占地面积为 497412平方米 (约合750亩),仅按现今保定土地出让价格计算就是7.5个亿。  

“中策”投入不过7000万,假如土地立即转手就是7亿到手(当然“中策”也不可能一家独享,少不了上下打点,但拿到大头却是无疑的);若能待价而沽,可能收益数倍于7亿;若不转手,只要能将“依棉”集团彻底腾走,开发商业广场和私人住宅,则收获可能更是数十倍于此。为此我们不得不猜测“中策”甚至巴不得“依棉”生产越早难以为继越好,这样才能更容易名正言顺地实施“乾坤大挪移”手法。为了善后,管理层还玩了一个“退市进郊”的花招,而且这“进郊”也进得蹊跷。并非是“依棉”自己建厂安置员工,而是将依棉的“优良资产”再次打包卖给了另一国有企业“中纺”,由“中纺”出面来安置数百员工。  

   

“中策”本无心经营纺织,既要“退市卖地”,当然最好是把数千万的固定资产与设备当废品处理掉,而“中纺”乐得捡个便宜,甚至其负责人能在未来的土地交易中分上一杯羹也未可知。象征性地接受数百个工人也自然成了“举手之劳”。4年一轮回,“依棉”的少部分员工与设备又再次成为国企的一部分。完全有理由质问保定国资委,既然如此,若4年前直接将“依棉”打包给“中纺”岂不省事?土地、厂房、设备和员工安置由“中纺”竟数处理,国企对国企业岂不省事?何来4年内近万员工2次遭遣散下岗?何来数亿国有资产被劫掠一空?  

另外蹊跷的是可别说保定国资委不知道4年后会有火车站扩建规划,一个占地82公顷、耗资68.7亿元的庞大项目不太会是1年内为了“应对经济危机”一拍脑袋就能立即立项许可和紧急上马的,显然运筹已久。既然只要依棉厂土地在,光卖土地就足以收入数亿资金,又何来经营不善非要出售给从来没有涉足过纺织行业外商的道理呢? 恐怕这其中的奥妙也不难理解,利益,——中策的利益和保定某些人的利益,而其中惟独没有上万依棉员工的利益,没有中国国民的利益。  

当然,“土地的秘密”并没有到此结束。1949年革命之后,毛泽东时代的斯大林主义计划经济下,“以厂为家”绝非只是一句口号。直到1990年代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彻底占据统治地位前,城市中所有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单位往往是工厂区、办事区和该“单位”员工的住宅区混合在一起,越是历史悠久和规模庞大的企业越是如此。与之相伴的还有明确的“单位人”的意识,也就是将自己视为某一集体的一分子,而非孤立零散的个体;这一概念强化的时候不仅是员工本身,包括其家属与子女都具有强烈的“单位”归属意识。人与人的交往也先从认识其“单位LOGO(标志)”开始。  

当初被保定人称为“西郊第一厂”的“国有第一棉纺厂”更是如此。沿向阳路和东风路两侧的厂区周围遍布原“一棉”工人的居住区,数万人数十年时间与“一棉(厂子)”朝夕共处命运与共;而且不少家庭甚至是两、三代人同为一厂职工,并以此为傲。作为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小社会”的特征,“一棉”曾经拥有自己的电站、技术学校、医院、中学、小学乃至幼儿园,一个“一棉”员工完全可能出生在“一棉医院”,在“一棉幼儿园和小学”读书受教育,在“一棉的技术学校”接受技术培训,然后进入“一棉”上班,甚至最终安息在“一棉医院”中。  

他或她的一生完全与“一棉”企业联系在一起,每一步人生轨迹都打上了“一棉”的烙印。对这个现象本身的是非尚且不论;但对数以千万的中国工人阶级而言,这却是他们生活中一个确凿事实。对他们而言,“企业”与“家”早已融合成了一个概念,“厂即是家,家即是厂”。失去“厂子”从某种意义上也就抹去他们人生中最光彩的那部分经历,抹杀了他们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存在的意义。  

更何况作为“保定西郊第一厂”,作为曾经进过中学课本的“马恩华厂子”那份历史荣誉感。众多保定市民乃至周边群众听说“保定一棉要没了”特地坐车来凭吊就是最好的证明。对于如今每天工作10几个小时同时要看两三台机车的“依棉”员工来说,对于那些要靠摆小摊、捡破烂维持生计的下岗和退休“一棉”员工来说;“依棉”——“国有一棉”最后苟延残喘的遗迹(“依棉”取与“一”字同音的“依”字既保留读音,也取其“可资依靠”的含义)的彻底消失,意味着他们精神深处仅存不多的引以为傲的东西终于崩塌了。他们不再属于一个曾经有过光荣历史的团体,如今他们只是一个个孤立无助的“弱势分子”;或者说如今他们什么也不再是了。  

   

资料显示,“一棉”旧有厂区与住宅区混杂,加上众多附属设施;若大而化之的计算,可能1个小时都走不出“一棉”的地盘。所以除去并购时的“依棉”集团的那750亩土地外,上万依棉职工的居住区(因为这些房屋都已经私有化“房改”时归属个人,所以不计算在“依棉”的占地面积内)的土地面积可能甚至远大于厂区占地面积。这又是一笔惊人的财富。  

根据历史经验来看,对于手眼通天的地产商来说,拆迁零散相互没有关联的底层民众的房屋那是如摧枯拉朽般轻而易举。只要“一棉”图腾不在了,只要能将“依棉”腾空,那么“依棉”员工就无所倚仗,居民间互相的身份认同也就“淡了”,到那时只要“恐吓利诱”、“威逼欺骗”和“挑拨离间”俱上,黑道白道“武装护航”,拆几个下岗失业工人的房子还不是手到擒来。目前火车站边西大园附近的旧房拆迁早已是闹得民怨沸腾,被强迁民众将暴力拆迁比作“清政府”和“法西斯”,抗议标语直接写进了火车站边的进出通道上。2005年保定大唐热电厂住宅区拆迁后,工人迄今没有得到任何安置;在房价畸高的市区,被拆迁的失业工人又如何寻找一个容身之地?  

     两相映照,其实相信读者已经不难理解:“依棉”工人不自觉地或自觉地不仅是在护厂,更是在保家;不仅是在保自己的“小家”,更是在保数万保定民众的“大家”。只要“依棉”厂房存在一天,上万原“一棉”工人就能有团结和依靠的精神象征,周边庞大的居民住房拆迁就不能任意为之(即使拆了收获也不大,“一棉”庞大厂区在那里挡着);只要现有的“依棉”得以从物质上和精神上彻底灰飞烟灭,则沮丧而失望的工人及家属不免分崩离析各奔前程。到那时,恐怕保定西城到时在“旧城改造利国利民”的大旗下,未必不是一片腥风血雨,某些人才好上下其手渔利侵占。  

不过我们觉得有必要提醒某些人读一读下面的故事:《国语·周语上》记载,周厉王好“专利”,(“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周厉王,喜好独占天下出产和山泽之利,不与民利);有臣下说,“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皆将取焉,胡可专也!…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王弗听…”,之后就爆发了中国历史上最早有书面记载的阶级斗争“国人暴动”,“…三年,乃流王于彘”。  

背水一战——“工人阶级的战歌”  

罢工是工人的军事学校,他们就在这里受到训练,准备投入已不可避免的伟大的斗争中去;罢工是工人阶级各个队伍宣告自己参加伟大的工人运动的宣言。
                              ——F·恩格斯  

在资本主义复辟的“改革开放”的旗帜之下,30年来新自由主义的“市场战车”所向披靡,弗远未及。有时我在想,今后我们的后人将会如何看待我们:数以万亿计乃至十万亿计的资产、几亿人数十年的劳动成果就这样被寡廉鲜耻之辈肆无忌惮地鲸吞蚕食,数以千万的民众被盘剥压榨,而我们长久以来却一言不置,直如温顺的羔羊般甘受宰杀。真是怎一个“贱”字了得?  

我们要感谢“一棉”的工人阶级,没有他们的奋力抗争,又一场瓜分国有资产和人民财富的盛宴也许就会在悄无声息中完美谢幕。他们吹响了背水一战的号角,他们的斗争为工人阶级和广大民众进行自我组织自下而上地反击私有化,捍卫全民财产开辟了道路。  

(以下消息均来源于网络,包括天涯、保定之窗等网站,因信息无法一一证实,但相信基本还原事件经过,所以全面借用)  

    从今年2月初春节前后,当依棉集团管理层发出准备“卖厂套现”信号之时,“一棉”工人和退休工人已经开始进行相应的计划和准备。从3月初开始,就能在网络论坛上零星看见工人的公开信。而且就公开信的内容可以推知,应该经过精心准备和讨论的。其中包含几个关键问题:“中策”曾经许诺的5000万美元投资,企业欠缴4年的公积金与养老金,欠2004年被遣散数千工人的补偿金,工人过去数千万集资款,以及汪丽娟的个人经济问题,但很遗憾工人们没有土地问题放进公开信中,可能是有所顾虑,或者觉得在实践中土地的“专利”非官家得,即资方得,工人肯定无法从中获益。但殊然不知,只要能保住“依棉”,仅凭目前厂区的土地价值就足够所有“依棉”工人养老,而至于“中策”没有履行承诺又有抽逃资金(零散出售依棉土地和处理库存货物)完全可以诉请收回资产,尤其其中还涉及到职工的集资款问题。  

有些“别有用心”之人在网上宣称当初每个工人投入的2000元并非“集资款”而是工人投入从“一棉”改制到“依棉”的股本款,应该随企业的收益自负盈亏,不是旱涝保收有赢利的。权用此言,假如这是作为员工股权投入改制工厂的,那么这些员工其实也就是国有一棉厂改制为“依棉集团”后的小股东,也就是说每股2600元,依棉员工总共掌握着数千万元“依棉集团”的股权。那么当初2004年,保定国资委称依棉是国有企业就是错误的结论,“依棉”集团应该属于股份企业,国有股份占大头,员工股份占小头。在没有让小股东参与并购表决的情况下,(2004年改制没有召开股东大会也更没有表决,而即使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也暗箱操作玄机甚多,包括直接将不知何来的空白票计入赞成票中)。国资委与“中策”就敢私相授受,把所有股东的资产零价格卖“中策”;这完全是赤裸裸地侵害小股东利益。既然要保护“私权”,为什么处于弱势地位的小股东利益无法得以保障?即使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这些人完全会因此被罚得倾家荡产和被判入狱。  

假如说这些款项不是股权款,而是员工集资款,有固定收益。那么为什么在香港“中策”集团已经收购完成后,不尽快给予员工兑付偿还本息?“中策”买下了“依棉”资产,却没有对其债务进行清偿,仅凭这一点,作为债权人的数千员工就完全可以起诉“依棉”或者“中策”是“欺诈收购”。在债务偿还之前,要求对“依棉”所有资产进行保全,只要诉讼一起,那么“中策”的并购进程就不能不停下来,要么“中策”将全部许诺资金注入偿还职工集资款,要么所谓“依棉”是外商独资,产权明晰的“神话”就无法成立。但遗憾的是,当时“依棉”员工可能出于善意心存幻想或者根本没有意识到需要作此准备。  

随着卖厂遣散的日期日益临近,工人们进行宣传的力度也逐渐加大。从3月中旬起,工人中间开始公开募集维权经费,很多生活困难工人都积极捐助,虽然仅是5、10元数额,但汇涓涓细流也终成大河。而且不少中下层企业干部也积极参与;一些工人中德高望重早已退休的80多岁的老员工积极参与动员和发动工人,却被某些人蔑称为“老不死的,不差你退休工资一分钱,还出来上窜下跳”。同时工人继续进行上访和网络宣传施加压力。 3月25日 ,“依棉”员工发布“我们要工作,我们要生存”公开书。  

   

从 3月27日起 ,在协商无望情况,工人正式全面罢工,全厂机车同时停止工作。几乎所有的工人和退休工人都参与罢工和护厂斗争。工人封闭了厂门24小时轮值看护,禁止他人进入转移资产。近千员工前往保定市政府上访告状。保定市派出以一名刘姓副市长带队的工作组进驻“依棉”,但除了哄骗劝说,对事件解决无任何实质性进展。  

为增加压力,除数千工人留在厂里继续轮班看护外,从 4月2日起 ,2000多工人准备进京上访,为避免“破坏”与“恶意扭曲”,工人们创造性将此定位为“集体旅游”。前有“集体散步”和“集体购物”后有“集体旅游”,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的。  

   

但这也让“俯卧撑”、“躲猫猫”和“做恶梦”之辈胆战心惊。一路上数十辆警车“保驾护航”,一名副市长全程陪同劝说;但工人也有精心准备,有人负责给“步行旅游的工人”传送食物和水,而且基本没有工人为官员和警方所诱骗回去,除少数年老体弱者不得以退出。 4月2日晚 ,工人“进京旅游”的队伍行至徐水境内。当局出动千余武警和警察将107国道徐水段全面戒严,往来交通全部截停,不少当晚从保定去往徐水县城的车辆均被警方截回。然后警方在继续往北京方向的道路上设置由武警、警察和联防队组成的三道人墙,暂时切断公路用电;在一片漆黑中,“英勇神武”的“人民警察”手持电筒和电棍将多数工人挟持上保定方面早已派来等候的数十辆大巴,星夜送回保定。当时仍然有数百员工滞留徐水县城不退,并试图发起“第二次自行车旅游计划”,但因人少力单,还是被当地政府集中管制后,“劝退”回保定,“政府很重视的,问题你们还是要回保定解决的。”  

 4月3日 ,河北省政府派员下来会同保定市政府进厂与工人谈判。为以示让步,政府方面下令立即停止汪丽娟的相关职务; 4月4日 罕见地以第一时间由新华社向海外发布英文通稿声称党委书记汪丽娟被解职,工人已劝回。(新华社稿件:Party chief sacked after textile workers' protest march)。由刘姓副市长出面承诺妥善解决职工社保和欠款问题;政府方面可以协助工人向“中策”施加压力,履行注资和索要补偿,并甚至表示可由政府出资帮助工人进行诉讼。但是在最关键的产权问题上但仍然认定“依棉”是由“亚纺”独家控制的外商独资企业,产权关系清晰明了。  

     一个自称为“共产主义政党”的政府为了维护“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竟然卑躬屈膝到如此境地。因为他们所担心不是一个“依棉案”,而是假如此例一开,将会在中国掀起多少对“国企私有化”清算的怒潮;几十年来精心策划的“市场经济架构”可能就此土崩瓦解,对于“负责任”的新兴的“资本主义大国崛起”这实在是非同小可。  

 4月8日 ,清明假期之后,政府工作组表示开始清退职工的集资款,按集资票面的2600元给员工尽快支取现金,但却没有交代清退集资款的资金从何而来。是政府掏腰包还是“中策”掏腰包?若是政府掏腰包,那不是又一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凭什么“中策”的债务要全体纳税人来承担,若是“中策”掏腰包,为什么迄今工人们还没有见到一位“亚纺”董事会的董事出面谈判表态。这欠债一欠数年,欠得莫名其妙;这还钱一朝,也是还得糊里糊涂。政府此举是希望尽快补上因集资款带来的债务漏洞,以免重起“产权之争”。  

同时政府和管理层又开始加紧分化工人,催促工人尽快复工;并向部分工人许诺加威胁,“市区厂房肯定是要出让的,现在如动复工表现好的,今后优先安排就业出路;否则就只有自谋出路”。甚至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其他企业和机构向“依棉”员工家属施压,要他们“好好看好家人,假如家里有人再参与集体上访,你的饭碗也危险”。到目前为止,依棉多数工人都还未正式复工,但处于观望和消极状态之中的日多。  

不过毕竟因为工人的奋起抗争,还是赢回了一些本该归属于他们的东西。工人的斗争进入了僵持阶段,到底后续发展如何;我们在关注,所有关心中国工人阶级命运的社会主义者都在关注中。但“依棉”工人之前的抗争本身就是重要而正确的选择,并且由于他们的团结一致、聪明机智和坚持斗争,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后可能在此基础上取得更大的胜利。这无论如何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光荣,是中国工人阶级反击和挫败资本主义新自由主义政策进攻一个虽小但重大的胜利。  

90年前李大钊所志,“试看将来之寰宇,必将是赤旗的世界!”;社会主义者坚信,“必有一天‘无产阶级万岁!’的呼声将重新响彻云霄!”  

附文5: 关于保定铸造机械厂缘何破产的调查报告

原文: http://ac-mlm.blog.163.com/blog/static/122767228200962315148614/

保铸工人

保定铸造机械厂(以下简称“保铸”)原隶属于国家一机部大型国营企业,是20世纪50年代国家在保定市建立的八大企业之一,该厂建于1956年,拥有资产3亿多元(人民币当时币值),职工2000余人,建厂50多年来,生产形势一直很好,从未停过工、停过产,在全国同行业中是龙头企业,就在文革期间,因生产等各项指标完成的好,曾受到一机部的表彰,成为该行业全国的优秀样板,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2007年,生产总值达到4.2个亿,是历史以来最好水平。可就在这年年底“保铸”却被莫名其妙地宣布破产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经过调查,其原因是领导层为了侵吞国有资产,以肢解国企入股私企和在“保铸”内建立寄生私企的手段搞垮了该厂,现将我们调查的情况分述如下:

一、“保铸”厂长肖中庶在厂内建立私企“维尔”,啃噬国有资产

1997年“保铸”依照当时河北省主要负责人程维高(因腐败被处分)的指示,合并于田野汽车集团,遂改名为“河北省田野汽车集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肖中庶任总经理,但其性质仍为国有企业。在经营形式上依旧延续原来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和田野集团没有实质上的联系。肖中庶对保铸仍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可以独断专行,做出任何决定,无人监管,无制度约束,这就为他侵吞国有资产洞开了方便之门。

1、2001年12月7月,“保铸”总经理肖中庶在“保铸”内成立股份制私有企业——“保定维尔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肖中庶为总经理。这样,肖中庶就有了双重身份,既为“保铸”法人代表,又重叠着“维尔”的法人代表。

2001年12月3日,肖中庶分别以“保铸”与“维尔”法人代表身份,即既代表出租人“保铸”、又代表承租人“维尔”自己和自己签定了这两个企业之间的租赁合同,(这种严重违反“合同法”的行为,竟然得到保定市工商局的认可,依照该合同为“维尔”办理了注册登记及营业执照。)“维尔”以每年向“保铸”缴纳3万元(人民币)+“维尔”年利润20%的租金额,承租了“保铸”建筑面积为3000m2的50间房舍做场地(后来无偿占有)。

2、“维尔”股东及股份形成情况

“维尔”的注册资金为629.3万元,实际上是虚拟的,这从“维尔”开始成立时,所确定的股东及其股金得到证实。“维尔”的股东由两部分人构成;

一部分是原“保铸”管理层人员,这部分股金总额账面显示是458.1万元,其参股情况是这样的:一把手肖中庶实缴纳股金额为5万元,而开具的收据写的却是22.9万元,“维尔”账面入账金额记的也是22.9万元。现肖的股金额已莫名其妙地升为99万元了,其它副厂级、科级、副科级等人分别实交2万元、1.5万元、1万元……不等,而他们的股金收据却分别为9.4万元、8.4万元、6万元……不等,以副厂长曹永杰为例:他实交股金额为2万元、而所持收据上写的却是9.4万元,“维尔”入帐也是9.4万元。“维尔”成立伊始,肖中庶就这样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让厂特权阶层贪不义之财,以坑害其它广大下层股东利益。

“维尔”另一部分股东为原“保铸”的广大生产工人,他们的股金总额是480余万元,实质上是企业拖欠他们的工资额度,此举没有经过工人们同意,是肖中庶决定的,因为他不给工人们发工资,才以此而为之。一旦这些拖欠工资被偿还,工人们也就失去了股份,也就丧失了股东的地位和权益。截止现在,至少已有50%的拖欠工资被补发,工人们已失去了相应的股权。由此可以看出“维尔”成立之始,肖中庶让工人入股,并不是他的诚意,而是为拖延偿付工人工资的权宜之计,他从来没把工人们当过真正股东对待,客观事实也是如此,“维尔”运作已有多年,但从没有给工人们分过红,上层股东经常发红包。

以上两项资金合起来是938万元,从能上能下股金构成情况可以看出“维尔”实质上的资金并没多少,是个虚构数字,这说明它注册的资金额也是虚假的。实质上“维尔”是个既无资金,又无实质性经营场地,也无人员构成的空壳。其实就是肖中庶手中拎的皮包公司,是他攫取国有资产的工具,或者说是噬吸“保铸”血肉的寄生虫。

“维尔”如何由一具空壳变成一个名符其实的经济实体的呢?我们调查的情况是这样的。

除了以上所述,肖中庶依仗职权以所谓“租赁”的手段,占取“保铸”3000m2的经营场地,他还用“偷梁换柱的手段使国企保铸价值1亿余元的厂区让“维尔”无偿占有。这部分厂区原为保铸的科研大楼、大礼堂、工具库、印刷车间、职工食堂、车库、炮库(保铸民兵营配备的高射炮)合兴公司、武装部、库房、大小汽车库、司机班、修理班、起重班、检验科等房产。肖中庶未经保定市国资委、建委审批,偷偷将上述建筑拆除。后又用“保铸”资金翻建成“维尔”的长达100多米的大型组装车间、技术楼、职工食堂等。这样一拆一建,国有资产变为了私有,后来在“保铸”破产时,这部分资产没有进行评估,另外肖中庶还隐瞒了2001年后“保铸”购置的设备,这些也都成了“维尔”的私产。

在经营手法上公然侵吞国有资产。

“维尔”建立后,肖中庶双脚踏跨“保铸”“维尔”公私两个企业,统一操控,分别运营。他精心构思了这样一种运营模式,啃噬“保铸”,养育“维尔”。整个生产经营系统仍然是原“保铸”一套人马。“保铸”一如既往的,按部就班的生产,但生产出的产品却贴上“维尔”的产品标签,以“维尔”名义销售,利润自然流入“维尔”帐户,而产品生产者的工资,各种保险,社会统筹、税金等却都由“保铸”负担,记在保铸开支的费用里。就连职工身穿印有“维尔公司”字样的工作服,也均由“保铸”出钱购买,总之就是这样,吃“保铸”育“维尔”,削瘦了国企“保铸”,养肥了私企“维尔”。

二、搞垮“保铸”第二个大手段,就是肖中庶别有用心地肢解国企,将大半个“保铸”切划给私人企业“亚新”。

2002年7月12日,“保铸”和私营企业“亚新钢铁公司”(以下简称“亚新”)签订协议,以入股“亚新”的名义,将“保铸”厂区南部和东部一侧近250亩地的场地及附着物肢解,以不可思议的条件廉价割划给“亚新”。

协议第三条这样规定:“乙方(保铸)”将厂区南部及东部一侧土地约200余亩,及铁路专用线和厂房及天车(详见附图)经评估列入甲方(亚新)、乙方持有甲方股权10%左右(准确比例待评估后确定)。

在这一片场地上实际附着物有“保铸”的重要生产锻焊车间,车间内有10吨天车四部,龙门吊站台,还有其它生产车间,五金材料,基建材料,炉料库房4个,还有“保铸”的综合加工厂,锅炉房,10个汽车库,汽车台,占地800m2的职工食堂,1.5里长的铁路专用线。

这个铁路专用线是“保铸”生产经营非常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生产设施,可现原本生产资料拥有者却要向对方缴纳运费和管理费。在“保铸”与“亚新”2002年7月12日所订的补充协议中第5条是这样的规定:“乙方(保铸)用甲方(亚新)的铁路发货,除自负运费外,年发货量超过120节车皮后,每节车皮支付甲方150元管理费”。这铁路专线本来就是保铸的。肖中庶毫不考虑本厂的实用价值,不考虑本厂的根本利益,而拱手送给“亚新”,自己以后使用还要向“亚新”交费,这真是天下奇闻。这种公然以小儿科式的手段出卖本单位利益的做法,暗中如无其他交易,白痴也不会这样做!

“保铸”既然入了“亚新”的股,“亚新”理所当然地就成了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有股份制企业的章程,各股东的股份额和股份资本要有明确显示和依据,“保铸”入股的资产在协议上已有明示,但“亚新”的股份额的资本是多少呢?协议上根本没有说明。据此可以说,协议第1条规定“保铸”持有亚新10%的股份是协议双方信手而写,完全没有什么准确依据。这在协议中不可掩盖的破绽,可以看出其中包藏祸心。

协议第2条规定:每年未,甲方(亚新)向乙方(保铸)支付投资回报60万人民币,乙方不再参与“甲方分红”。从中可以看出“保铸”以此巨额资产入股“亚新”后,肯定会给“亚新”带来巨大经济效益,这10%的股利额也绝对是相当可观,若将这巨额股利付于“保铸”,国有资产将增加一大笔收入。但肖中庶却没有这私做,而是硬性将“保铸”不参于甲方分红,每年未只得回报60万元人民币,写在协议上。肖中庶真的这么傻吗?非也,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写在协议上的只是遮人耳目,而巨额股利是协议背后的交易。

还应当指出来的是,股份制企业理应共担风险,按股分红。各股东都有参于企业管理,监管企业运营的权利,协议所签以固定金额回报股东所投资的股份,决不符合股份制企业的规章,无疑问肖中庶有自己的考虑。一是入股企业可以没有期限(本协议中、恰恰没有规定该股份制运作期限)这样“亚新”可以永久占有和使用“保铸”这一片厂区,等于将其割让给“亚新”了。“亚新”占了如此巨大便宜,肖中庶等人的个人利益,必然能得到满足。二是以股份制的形式出现,可以搪塞各种非议与质疑,(事实也是如此),给吞噬国有资产起到了掩护作用。如果搞其它承包,租赁等形式的合作,必须有法定期限,那么国有资产的性质永远不能改变,私化国有资本的阴谋也就不能实现,也就满足不了肖中庶们的私欲。换言之,正是由于肖中庶们的私欲得到满足,才在协议上玩文字游戏,搞了个既非入股又非租赁的“混血儿”协议。但以此巨大投入换取低廉的回报根本无法遮人耳目,设想欲盖弥彰,反而疑窦丛生。肖中庶们为了完善“画皮”,又勿勿签定一个补充协议,让人产生保铸获得“实惠”的错觉。

该补充协议第1条规定,甲方(亚新)在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分5次向乙方(保铸)支付总额200万元的股份转让金。(5次为(1)协议签订后付300万元协议生效订金。(2)“亚新”完成扩股,“保铸”完成评估资产后支付400万元。(3)协议生效后5个月付500万元。(4)协议生效后9个月付300万。(5)协议生效后12个月付500万元)。

第2条规定:乙方不参与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尊重甲方按市场需求,录用员工的权利。

第3条规定:乙方持股额=评估额-2000万元。若干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按原价收购乙方持股,乙方不由甲方资产升降而变化。无论甲方是法人变更,还是股份转让,年给乙方的回报额不变。

实际上第一条,甲方所付于乙方的这200万元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铸用巨额实物财产换回微薄的收入。一年内付给“保铸”2000万元却减去了“保铸”的持股额,也只不过是吃掉保铸计划所实施的第一个步骤。吃掉“保铸”的第二步骤,在补充协议第三条中写的十分明确,那就是:“若干名后,乙方同意甲方按原价收购乙方持股。这样意味着“亚新”彻底吃掉了这大半个“保铸”。

补充协议的第二条规定所包藏的祸心更为明显,它彻底排除了“保铸”人员“插手”亚新经营管理的可能性,也就排除了“保铸”的股东作用,由“亚新”统一操控。这样,肖中庶和“亚新”的幕后交易就更加富有隐蔽性,可以随心所欲地实施侵公肥私阴谋。

这里,还有许多破绽,难以遮掩。比如:所谓若干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按原价收购乙方持股,乙方不由甲方资产升降而变化。

该条款的潜台词是:若干年后,保铸在“亚新”的股份不复存在,“亚新”再以2000万元的区区代价收购了“保铸”大半个厂区。

这充分表明,肖中庶在该补充协议中,早已把“保铸”的股份在“亚新”中放弃了,也否定了“保铸”的股东地位。再有,协议中规定的若干年后“亚新”收购“保铸”持股额的条款本身就是非法的,肖中庶本人有权力出卖这国有资产吗?反言之,若干年后,“保铸”怎么就不能收购“亚新”呢,由此可看出,他们搞的这个所谓入股,开始就是打定主意吃掉“保铸”的这一祸心在这里昭然若揭。

肖中庶与“亚新”、肢解“保铸”,关系到价值数亿元国有资产,本应慎重从事,周密协商,缜密立据。但事实却相反,双方签订协议如同儿戏,竟在两天内签订了四个协议。(一个协议三个补充协议)2002年7月12日的签订了“入股”协议,当天又签定了一个补充协议。第二天,即7月13日又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还有一个既无日期也无经手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但从其内容分析,该补充协议的签订时间距第一个协议的时间相隔不远,应该在7月12日或7月13日,其用意十分明显,那就是协议条款逐步增加,保铸血肉逐条被切割,肖中庶们的不良心态随之而裸露。

7月13日的补充协议的内容是:“经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找中介机构对出资财产。进行评估。但不管评估值是多少,甲方首批支付给乙方的2000万元转让金不变,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的60万元固定回报金不变,当乙方将剩余持股一次性全部转让给甲方时,变现额2000万元不变。“保铸”所持入股金额,原双方约定的为3828.9万元,怎么在该补充协议中就变为2000万元了呢?缩水1828.9万元的原因是什么,协议没有说明,那么我们不仅要问,即然“保铸”在“亚新”的最后所持股金已定为2000万元,这样的评估意义何在?那个既无日期,也无经手人签字的补充协议,其内容为“保定铸机公司向保定亚新公司郑重承诺,以厂方、土地入股“亚新”公司后,绝不会因保铸方面的债务纠纷伤害“亚新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如做不到这一点,若亚新公司同意,保铸公司宁愿将所持有的3828.9万元的股份,以2000万元转让给亚新公司”。

以这么苛刻的条件,约束“保铸”,等于给“保铸”戴上紧箍咒。而对侵吞国有资产的私企“亚新”方面却没做任何约束,一旦因“亚新”方面出了问题,使“保铸”蒙受损失怎么办?为什么不约定“亚新”对“保铸”做出有关郑重承诺?

如果肖中庶没有私心,怎么敢订如此坑害“保铸”利益的协议呢?

通览四份协议,就可看出这是公开坑害保铸!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保铸”250亩地的厂区只评估为5828.9万元,亚新分5次付“保铸”2000万元,保铸在“亚新”持股仅剩3828.9万元,但不参于“亚新”的分红,“亚新”每年给“保铸”返还回报60万元;若干年后“保铸”在“亚新”的股金额的问题,对这些不合理的条款,本调查组已作过分析,这里再综合评述一下,也很有必要。其一那返回2000万元转让金问题,那原本就是“保铸”自己的财产,只不过以超低价卖给他人后,所换回的微薄现金,其二,3828.9万元股金压缩1828.9万元,这笔款又到了那里,除流入黑洞,没有任何合理解释。

“保铸”价值数亿元的国有资产在肖中庶的股掌中翻来拆去,随心所欲,犹如小儿玩游戏,用“保铸”价值数亿元的大半个厂子换了微不足道的一点回报,其中幕后的交易不言自明,肖中庶的非法所得可以从其表面上的部分家产得到印证,他自己薪酬每月自订2300元,但实际财产额谁也说不清,他一家四口人,现拥有高级轿车4部,豪宅四处,其中北京还有一处,他在“维尔”股金账面上是99万元,但“维尔”股东多年来没有正常分过红,这就等于“维尔”系肖中庶一家所有,肖中庶一家的轿车豪宅只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东西,那么肖中庶隐性财产有多少呢?外人很难说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家产大多是贪污的不义之财。

肖中庶伙同“亚新”肢解“保铸”是得到某些人的支持的。

2002年7月15日,肖中庶向保定市政府秘书长苑丰平(肖的老乡)副市长李文泉呈报“关于以厂区南部土地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报告中这样写着:“最近,在市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撮合下……保铸将厂区南部和东部一侧约200亩基本闲置的土地经评估后入股“亚新”……

2002年7月30日,保定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呈报的“关于对河北省田野集团保定铸造机械公司以划拔土地入股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意见中了写着”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用闲置土地约200亩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扩大再生产。

2002年8月28日,保定市主管副市长陈永久在该国土资源局的意见书上批示了“同意”二字。

这就说明肖中庶之所以能把这桩极不公平的脏脏交易搞成功,是有政府有关部门及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和策划的。

所以,在此交易中肖中庶的诸多违法违规操作,都能够畅通无阻。

比如:肖中庶于2002年7月15日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呈报申请该项目。国土资源局于同年7月30日向市政府领导呈报该项目意见。同年8月28日市领导陈永久副市长才做出“同意”二字的批示。但肖中庶在履行这一切必办的法律程序之前。就已经生米煮成了熟饭,在7月12日就和“亚新”签订了入股协议,肖的这种先斩后奏的违法行为,既没看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意见,也没有听到有任何政府领导的批示指正,数亿元的国有资产就在这暗中修好的渠道中流失了,而且在流失过程中有种种作弊,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社会出现这种咄咄之事,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我们首先说说财产评估中的问题。国土资源局的“意见”中说:“经测量,该企业实际入股土地为185.55亩,评估总地价价为5034.59万元,“这在土地额度和地价上都是失实的”。

1996年,肖中庶初任“保铸”厂长时,对全厂的财产进行了普查核资,当时仗量全厂的土地为440亩,“保铸”变“维尔”后的2008年再次仗量全厂土地时,仅存196亩,这两次仗量土地的差额是244亩。毫无疑问划给“亚新”所占的场地就是这个数额,因为在这期间“保铸”没有其它割让土地的行为。

在“保铸”入股“亚新”的协议中也明确说明“土地200余亩入股甲方”。

原本入股的土地就是244亩,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怎么就评估成185.55亩,所减少的58.45亩的土地资产额到哪里去了?成为谁人的囊中物?

评估的总地价额为5034.59万元,也就是说土地价格为27.13万元/亩。当时该地段农田价为50万元左右/亩,现已升值百万元以上了。企业场地价格应该更高。既便按当时市场农田价计算,244亩地应为1.22亿元,按土地资源局所评估的185.55亩计算地价总额应为9277.2万元。实际较之评估价额5034.59万元,差额为7165.41万元。国土资源局的评估即压了土地额,又压了地价。流失了这巨大差额。

再有按协议上的评估,“保铸”入股“亚新”总资产为5828.9万元,补充协议所订“亚新”前后共付“保铸”2000万元后,保铸在亚新的实际股份就只有3828. 9万元了。能收购该入股全部资产。我们分析,就这3828.9万元资金发放贷款,按当时银行贷款息规定的月息5‰左右来计算,一年收利息也不少于230万元,补充协议还规定以后如因乙方原因付2000万即可收购(吃掉)保铸3828.9万元的股份,2000万元按当时贷款利息每年也得120万。以上等等,可“亚新”一年仅付“保铸”投资回报60万元,这如何说得过去?何况这些财产的实际价值当时最少是1.3个亿。

在这场交易中,肖中庶和有关领导部门及市政府领导多次提到以上被肢解的厂区是“闲置土地”。但事实并非如此,这里有厂房、有设备,其中“保铸”重要的锻焊车间就在这里,还有重要的铁路专用线等,将此称之为“闲置”,无非是为他们私化国企的不良行为自认为找一个可以说得过去的借口,开脱自己的责任而已。

就这样,这1.3亿元的国有资产、在肖中庶的多方蝇营之下,有关方面 沆瀣一气,评估部门询私舞弊,政府相关部门及政府领导人撮合审批,在全厂工人痛惜的反对声中流进了私企及个人腰包。

三、肖中庶利用公企养私企,肢解公企入私企的手段,断送了国企“保铸”大部分资产,但他对“保铸”所剩余的国有资产仍然觊觎,不吃光掏尽,绝不死心,所采用的手段就是千方百计谋划“保铸”破产。

2007年12月2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保破字第2-10号民事裁定”宣告:“河北省田野集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虽然,我们在调查中没有(不能)看到该企业相关破产的全部资料,但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破产通知”和我们实际调查掌握的情况可以看出,该“破产”是极不正常的。通知中说:债务人实际资产总额为134253794.08元,负债总额为163183045.94元,资产负债率为121.55%。从字面数字看“保铸”实际亏损资产额为28929251.86元。但保铸实际财产却远远超出评估财产。我们调查时发现,这个资不抵债的负债率及负债额是肖中庶搞的假象。在评估资产时,他隐瞒了价值近3个亿的两大部分厂区,一是我们在前面已提及的原属于“保铸”后被肖中庶私自拆除的科研楼、大礼堂等十几处建筑,现又建为“维尔”的大型组装车间厂区。这一部分价值1亿多元。

被隐瞒的另一部分为保铸生活区的建筑群。这些建筑有20栋单身宿舍楼、托儿所、供热站等价值2亿元。

以上没做评估的资产就达3亿多元,扣去法院所宣布的负债额还富余2亿多元,这样的企业怎么能破产呢?

这里面附带着再说一个问题,现在肖中庶又贴出告示,要卖掉生活区20栋单身楼中的临街的12栋,这一大笔款无疑要进入“维尔”的帐面。日后与开发商的交易中还有巨额财富的进项。

再有2007年“保铸”的生产总值达4.2个亿,是历史以来最好水平,根据当时内外客观情况,“保铸”达到这样的生产状况,流动资产的运转情况一定也是非常好的,“保铸”绝对不会出现亏损。有关部门对这一块巨额流动资产的效益是怎么评估和了解的,这里面显然也潜藏着巨大问题。

由以上可以看出,肖中庶最后就是要通过破产手段鲸吞这个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他为了实现“保铸”破产的目的,所呈现的“资不抵债”的情况都是他一手制造的假象。

在他一系列精心策划中,必然要打通相关重要环节,否则,那些主管和操纵国有资产破产的人为什么会听从他的摆布,与其气息相通,共同作弊呢?答案只有一个,只有和他有共同利益的人才会昧着良心去徇私,去舞弊。

对“保铸”的排卖活动,是肖中庶侵占国有资产的最后的环节。

2008年12月16日,“保定晚报”刊登出“拍卖”保铸的公告,然而这样公示只是故作姿态,并非真正公开拍卖。为什么这么说呢?

2009年元月5日,对“保铸”的拍卖活动设在肖中庶的小会议室进行,那天,厂公安处人员倾巢出动,严密封锁通道,严禁其它竞拍者和“保铸”工人们进入,这就保证了肖中庶在毫无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以9466万元的代价买下了评估值1.5亿元,实际价值5亿多元资产的国企,(440亩土地现按农田每亩100多万元,光土地就价值5亿元)。致此,“保铸”全部归为“维尔”所有,成了肖中庶享用不尽的美餐。

就这样,一个共和国初建时所建立的,具有50多年光荣历史的一代又一代工人为之付出辛勤血汗,曾为社会主义共和国建设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广大工人的痛惜声中消失了。工人们为之愤怒,为之呐喊。

惜哉!怪哉!

同一个实体,两个牌子

同一套班子,两条路子

原本雄厚的大国企“保铸”在私心邪欲的围剿下,撑不住啦,塌了!完了!

原本没有丝毫资财、物力的寄生私企“维尔”发展啦,壮大了!在国企的躯体上由一空空如也的囊皮,变为私人的强大经济实体。

庙宇依旧,神仙移位,“保铸”更替为“维尔”,国企变成了私企,肖中庶的野心与阴谋终于变为现实,大发了个人财的肖中庶成了时代的宠儿。

四、肖中庶敲骨吸髓,无情压制工人,践踏法律,残酷迫害敢于和他斗争的职工。

(1)1996年肖中庶担任“保铸”厂长后不久,就强令600多名职工下岗,1999年根据市政府规定在厂内成立了“再就业服务站”,对下岗职工登记造册实行托管。将这些下岗职工向政府呈报,政府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335元。本性贪婪的肖中庶趁机作弊,在该下岗职工登记表中,将厂内已调出的,内退的,停薪留职的,还有一些没有下岗的职工都冒充下岗职工上报,冒领下岗职工生活费1000多万元。不仅如此,就连为真正下岗职工领回来的生活费,他也没有发给。只有一小部分,在短时间内领取了,肖巧立名目的所谓“放假生活费”,每人90-135元。

肖中庶克扣工人生活费、引起工人们强烈不满,将该问题反映到了市政府。这样在工人们强烈反映和要求下,2005年市政府将该生活费直接下发给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发给下岗工人,才斩断了肖中庶伸到这里的黑手,但以往被他侵吞的巨额款项,至今也没有发给下岗工人,对肖中庶的这种公然害民违法行为,政府也没有表示任何说法。

(2)国家政策规定,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国家负担72%,单位负担20%,由个人负担8%。肖中庶却反其道而行之,为甩掉下岗职工这个包袱,私自制定了一项“两不找”的土政策。其内容是:下岗职工不向企业交钱,企业也不负担下岗职工的任何生活费用。但2001年9月4日,厂方向下岗职工下达通知,让1986年前参加工作的“两不找”人员,向社保所交纳50%的保险费,每人每月60元,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这个规定,企业和下岗职工每年都得各交720元,合计为1440元/每人。但企业应交部分却分文没向社保所交纳。就连工人们交的这一部分,也被肖中庶黑了大部分。比如该厂下岗职工靳腾霄(原厂运输处人员)向企业交纳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的保险金720元,但企业为其交到社保所的却只有283.12元。2003年靳又交保险金720元,社保所也只收到376.32元。下岗职工本来就是生活困难群体,他们为了晚年能生存,辛辛苦苦设法凑足的保命钱,还被肖中庶截留,贪婪到这种没有人性的地步,不亚于敲骨吸髓。无怪工人们称肖中庶为“鼠”。

工人们气愤地将该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审计部门也进行了查证,情况属实,将材料转到市纪委。但当检察院对此要立案侦案时,市纪委一位常委     却诡称“材料丢失了,没法查了”。这种假话编造得大离谱了,谁也不会相信,一个地级市的纪检部门会丢失涉及重大经济犯罪问题的材料!如果是真的丢失了,为什么不报案,为什么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纪检部门发生这样的事,太可怕了!分明丢失是假,因而和肖中庶有交易,包庇是真。

肖中庶的种种恶行,已引起全厂工人们的极大愤概,他们纷纷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虽然没有效果)在厂内张贴漫画,打油诗,挞伐邪恶,伸张正义,下面我们选其中一首“打油诗”和一幅漫画附上。打油诗为拍手歌。

拍手歌

你拍一我拍一,肖中庶妄想吃铸机;

你拍二我拍二,他成立个“维尔”洗黑钱;

你拍三我拍三,下岗费他贪污1000多万;

你拍四我拍四,自租自赁批占国资;

你拍五我拍五,私卖厂土地二百五十亩;

你拍六我拍六,星期六加班不给报酬;

你拍七我拍七,吸干国企报倒闭;

你拍八我拍八,十八家分厂送钱到肖家;

你拍九我拍九,肖家轿车多部、豪宅多处私企持大股;

你拍十我拍十,肖中庶必将被处治;

 

 

漫画的表达意思:

一瘦一肥两个人背靠背,二人背部的接合部处写着“法定代表人”五个字,瘦者名唤“肖仲数”胖者名唤“消肿鼠”。瘦者左手扶拉一根拐杖,右手握一张纸,上写“国资三亿”瘦者的左膀有一条管道接连胖者的右膀,象征瘦者的血液输给胖者,胖者的右臂也由一条管道代替,管道一端接连着轿车的高楼。胖的左手也握着一块纸片,上写“出资五万建吸血站”。在漫画的两侧有一幅对联,上联为“国营铸机五旬血竭倒闭”下联是:“私企维尔五年吸血发际(迹)”横批写的是“联体公司血流图”。

这首拍手歌和漫画真实地反映出国有企业保定铸造机械厂倒闭的内幕,也揭露了肖中庶贪污自肥,侵吞国有资产和工人生命钱的犯罪事实,又表达了工人们的急切的期盼,期盼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这是正义的呼声。这呼声遍及中国。宛若厝火积薪,总有一天,这由暗中邪恶结成的利润共同体定会原形毕露,使社会得到净化,回归人间正道。在本调查报告结束时,我们衷心的祝愿保铸工人们的正义斗争取得彻底胜利,让侵吞国有资产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让一切魑魅魍魉不寒而粟,遁迹人间,让火红的太阳照亮保铸。

附文:

请看!侵吞国有资产者的拙劣表演
 
环卫工

原文:http://www.maoflag.net/?action-viewthread-tid-567636
 
日前《关于保定铸造机械厂缘何破产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被多家网站登载以来,得到众多网友的关注和正义评议,但同时也有一位化名“我们企业”者的另类,在'春雨潇潇'网站跟贴了一篇恰似“正视听”的声明,全文如下:
 “此文是我们企业的个别离职人员所为,此人因过去犯罪判过刑,蹲过监狱,受过打击,从而对企业不满,对社会不满。该人曾四处告状,均被驳回,并受到有关部门多次训械。现在又采取这种卑劣手段,造谣诬陷,败坏企业名誉,请迅即删除该文,协助我公司将此文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并请以后留心,不要再登载此类文字,谢谢合作。”
 该另类自报家门,明确说明它是肖中庶'维尔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核心人物。
 “我们企业”者说本“报告”是造谣诬陷,那么为什么没有列举你所谓的真正事实,对本'报告'中所陈条条事实进行驳斥你,这恰恰证明,本“报告”所列事实不容反驳,同时也说明短文的炮制者心中有鬼。你—“我们企业”者才是你文中所述,‘采用卑劣手段对“报告”的造谣污诬。’
 下面我们用事实、用真理对你——“我们企业”者进行论战,希望你应战到底。
 首先对另类的短文进行简略评判,短文称本报告是你们企业里犯过罪,“被判过刑,蹲过监狱”,对单位、对社会不满,仇恨你厂,仇恨社会的人所为。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不说出他的姓名,依法追究其'诽谤'、'扰乱秩序'等罪,将其绳之以法呢?或者采取以往像对待喻笑梅那样,关进私人精神病院。喻女士只是因帮助工人、并竟选厂长冒犯了肖中庶。而这个“报告”影响之大,较之喻笑梅的作为所产生的影响大的多,你们为什么不采取极端抱负措施呢?显然你们的手段是下三滥货,不敢见世面,驴毛短飞不上天。
 开场白已说过,下面将本“报告”列举你们侵吞国有资产的部分事实和证据开列出来,望“我们企业”者听好。
 (一)以“土地入股”的名义将保铸大半个厂区以象征性超低价格直接转让给私企'亚新钢铁公司'(以下简称'亚新')
 其证据有:
 1、关于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协议(2002.07.12)
2、关于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补充协议(2002.07.12)
3、补充协议(2002年7月13日)
4、补充协议(无日期)
5、河北田野汽车集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02.07.15)
6、关于以厂区南部土地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报告(呈苑秘书长、并呈报李市长,2002.07.15)
7、保定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河北田野集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以划拔土地入股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意见(报市政府)(2002.07.30)
 以上证明见附件(一)在这些所谓的报告、意见、合同、决议中明显有很多破绽,这些破绽毫无疑问地掩盖着一定的潜规则。现在我们来一一进行剖析。
 谎言之一:在肢解保铸活动过程中,肖中庶之流,从董事会决议到保定市长的批示都有“以土地入股”的字样,可双方所订合同第二条规定写道:“自乙方(国企业保铸)入股甲方私企'亚新'后第二年起,每年末甲方向乙方固定支付投资回报60万元人民币,乙方不再参与甲方分红”既然保铸不参加亚新分红,怎么叫入股呢?既然不是“入股”,那么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及保定市政府领导人的批示都共称是“以土地入股”,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恐怕是以时髦的语言来掩盖不良用心。
 谎言之二:在保铸和亚新的合同中和其他呈文中多次说被肢解的保铸厂区为200亩土地,在保定国资局呈送给保定市政府《关于对河北田野集团保定铸造有限公司以划拔土地入股亚新的意见》这样说:“经测量该企业实际入股土地为185.55亩……”。但实际额度是:肖中庶出任保铸厂长时,对全厂财产进行了普查核实,丈量全厂土地为440亩,私企“维尔”吃掉国企保铸后,也就是2008年,再次丈量全厂土地时是196亩,两次丈量土地的差额是244亩,在这期间保铸没有其他割让土地的行为。毫无疑问这244亩就是划给亚新的实际土地亩数。这比保定国土资源局所说的185.55亩多出55.45亩。当时该厂外围征用农田的社会价格是50万元一亩(厂地价应更高),这50亩的土地即便按农田价值计算大约是2700多万元。我们要问肖中庶和国资局为什么不实事求是呢?隐瞒了这么多土地又为什么呢?
 谎言之三:肖中庶肢解“保铸”的行为给当时的保定市政府秘书长苑丰平(肖中庶的老乡)、主管副市长李文泉的报告中称'划给亚新的200亩基本闲置土地经评估后入股'亚新'……(这里又提到入股一词)。
 请问被划割的土地是'基本闲置'吗?
 在和'亚新'所订协议第五款中双方约定'乙方(保铸)用甲方铁路发货,除自付运费外,年发货量超过120节皮后,每节车皮给甲方150元管理费'。这恰恰说明,该铁路线,是保铸重要生产设施,根本没有闲置。把自己的铁路专用线送给他人,自己使用时再给他人付钱,这又是为什么呢?
 另外在这块土地上的主要附着物还有:保铸当时正在进行生产的锻焊车间,内有10吨天车四部,龙门吊站台,这是保铸的重要生产车间。还有其它车间,有五金材料、基建材料,炉料等四个库房,还有综合加工厂,锅炉房,10个车库,汽车台,占地面积800m2的职工食堂等,这些资产当时价值约1.3亿元,但交易时的评估价只有5828.9万元,相差9千余万元。但“保铸”实际所得也不是5828.9万元,因为在肖中庶给苑丰平和李文泉的报告第二条写的明明白白,“亚新”在一年分五次向保铸支付共计2000万元补偿金,作为保铸厂房搬迁和技术改造的费用。这就是说,亚新返还给保铸的补偿金(合同中叫“股份转让金”)并没有都给保铸,其中一部分开支了厂房搬迁费,也就是说,亚新自己出费用委托保铸拆除建筑物,搬迁设备,以利私企亚新的发展。这怎么能叫“股权转让”呢?从5828.9万元之中扣除这2000万元,大半个国有企业只作价3828.9万元,与当时的公平价格相差约1亿多元。那么这么一大笔国有资产又便宜了谁呢?
谎言之四:在2002年7月12日签订的有肖中庶亲笔签字的《关于保定铸造有限公司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协议》中有这样的文字,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决定将企业投资规模扩大到2.6亿人民币。在该协议第一款又这样写道,乙方(保铸——笔者注)将厂区南部及东部一侧土地约200亩及铁路专用线和厂房及天车(详见附图)经评估后入股甲方,乙方持有甲方约10%左右的股份,(准确比例待评估后确定)。亚新在合同中说:“将投资规模扩大到2.6亿元人民币。”要按照你们的评估和说法,保铸在亚新的股份还有3828.9万元,应当占多大股份呢?我们粗略计算了一下,大约近15%。如果参与分红,该分得多少红利呢?我们不掌握亚新当时的盈利情况,也就无法算出准确数字,但至少有一点我们清楚,保铸在亚新的金额为3828.9万元,当时银行带款月息5%左右,若亚新当时从银行使用这笔款一年的利息将付出200余万元,而亚新每年只回报给保铸60万元,不及银行带款利息的1/3。如果没有潜规则,怎么会出现私企为刀俎国企为鱼肉的现象呢?
 (二)在国企保铸内,用不正当手段建立私企“维尔”逐渐吃掉“保铸”化国企为已有。
2001年12月3日,肖中庶分别以国企“保铸”和私企“维尔”法人代表的身份,自己和自已签订了这两个企业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并经保定市工商局批准(自己和自己订合同,是合同法明令禁止的)在“保铸”厂里建立了私企“维尔”。(其证据是:1、经保定市工商局批准的该房屋租赁合同。2、“维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以上证明见附件二,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肖中庶自己与自己签订租赁合同,这是合同法明令禁止的,肖中庶用什么办法得到了保定市工商局的认可。其中若无潜规则,工商局能为肖中庶办理注册登记和营业执照吗?你们敢在这件事上公开你们的违法行为吗?其二,维尔占用保铸50间房舍租金是每年3万元加维尔利润的20%,实际上这笔租金还是出在保铸身上,因为维尔当时根本没有自己的生产线。
 维尔虽然办了自己的营业执照,挂上了自己的牌子,但实际上“维尔”在成立后,并没有独立生产经营,其生产经营仍是原保铸体系一套人马,只不过是另建立了“维尔”一套独立帐目,也就是说原本就是一个厂子,挂了两个牌子,原本一套班子设立了两套账目,(详细情况在报告中已有说明)。其目的就是为借改革大潮让私企维尔吞噬保铸玩的花招。
 花招一:搞假注册资金,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为陆佰贰拾玖万叁仟元,其注册资金来源集资情况如下:
 “维尔”注册资金来源为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原保铸管理层,他们以实际少出钱,多开虚假收据,拼揍而成,这证明“维尔”建立本身就是一个骗局。
 如肖中庶实交股金5万元,收据开为22.9万元,其它领导管理层,也分别以实交2万元、1.5万元、1万元,而收据却开为9.4万元、8.48万元、6万元……。现列举证据如下:
 以副长厂曹永杰为例:
 他实际入股资金为2万元,而单位为其向银行交纳的收据却为9.4万元。
 '维尔'的另一部分股东是保铸生产工人,他们的股金总额为480余万元。二是工人股并没有付出股金,而是以欠发工资作股金,此举没经工人同意,是肖中庶自己决定的,当这些拖欠工资偿还后,工人们也就失去了股东地位。这里又露出了破绽,从资料上看,管理层(即田野汽车集团保定铸造机械公司工会)资金总额为458.1万元。该数额加上工人股金480余万元,总股金是938.1万元,而维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却是629.3万元。两者相差308.8万元。维尔成立伊始是否有自己的资金,只有鬼知道。不过我们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维尔其本上是个皮包企业。不仅管理层的股金总额有假,还需要说明的是,数年来不论是管理层股东还是工人股东都没有过分红。请看下列证明:
 证明之一:副厂长曹永杰证明材料;
证明之二:保铸实际向银行交纳的金额凭证。
证明之三|:维尔的“股东情况出资表”
(上述证明见附件三)
 从上述资料中可以看出,肖中庶就是一个江湖骗子,他通过弄虚作假,在国企保铸内成立了私企维尔,通过寄生条件吞食保铸的血肉,养肥私企维尔。最后吃掉保铸。于2008年12月保铸宣布破产,而“维尔”却是在原保铸的躯体内成长起来了,最后将母体保铸吞噬。
 (三)、恶待工人的种种罪行
 罪行之1、肖中庶要全厂第一线工人(科室除外)每周六加班,但不付报酬,这一行为始于2003年,到保铸破产时的2008年,共欠工人加班费1200余万元,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肖中庶诡称是工人自愿义务劳动,并伪造了会议记录,被工人们揭穿。工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近期有100余人联名将肖中庶告到劳动仲裁部门。但奇怪的是仲裁部门在第一次开庭后,又突然宣布不予受理。
 罪行之2、贪污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1996年肖中庶强迫600名工人下岗,但对工人宣布说:“铸机厂里放长假,没有一个工人下岗”,但又为工人办了“在就业优惠证”、“职工拖管协议书”,还背着工人编造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表》,并以上述三个依据到相关部门骗取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从1996年到2005年共达2000多万元,但只在短时间内发给了少数工人部分生活费,每人每月90元、115、135元不等,因人而异。共计约16万元,其余被肖中庶侵吞。
 罪行之3、政策规定,关于社会保险费国家负担70%以上,企业负担20%,其余由个人负担,但肖中庶在2001年9月4日,通知下岗职工,每人每月缴纳60元保险费,全年720元。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工人如数交纳了,而企业却分文未出,就连工人缴纳的钱也没有如数上交社保所。如该厂工人靳腾霄于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交保险720元,但社会所只收到283.12元。2003年度又缴720元,社保所只收到376.32元。
罪行之4、克扣工资。
 肖中庶任厂长后,从1996年到1998年3月,每人每月克扣30%的工资,共670余万元。
 罪行之5、肖中庶自1996年任厂长后,没给工人提交住房公积金,但在工人的工资中却克扣10%,做为公积金。这笔钱达2000万元,也未上交,被肖中庶贪污。
 罪行之6、肖中庶还拖欠工人独生子女奖金3000余万元,工人住房补贴金3000余万元,还有医改前10年的职工医药费近1000万元,也没有给报销……。以上共计1亿多元(以上证明材料见附件四)
 四、无赖嘴脸:工人们为维护自身权益,团结一致,与肖中庶开展正面斗争,在此情况之下,肖中庶恐慌至极,为保证他侵吞的国有资产和工人的保命钱,和稳定同伙的惶惶之心,肖中庶于2009年8月7日在企业网上发了一篇短文——《保铸的明天充满希望》全文如下:
 保铸的明天充满希望
 7月3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保铸“老公司破产,新公司收购、职工安置、债务清偿”等诸事项做出裁定,批准了国资委“管理人”呈送的各项报告。宣布:“终结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这标志着,我们企业转制的主体工作已经结束,政府通过法院的裁决进行了依法确认。我们讲了十多年的“转制”“国退民进”,现在终于取得了圆满的成果。
 经济危机已走出谷底,现在已经出现回升的趋势,这从最近的订货和收款上,已有明显的兆头;保铸正以强大的综合实力、逐步显现的产品优势和转制带来的勃勃生机,稳步确立在中国铸机行业的龙头地位。现在市场上的搏杀,早已是今非昔比,过去那种一谈方案一论技术就把我们排除在“甲级队”之外的辛酸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用队伍的智慧和汗水已经初步培育出了业内领先的品牌;只要我们不失误,就定能赢得市场上的主动。
 所以,我们说:保铸已经走过了它生命历程中最艰难最关键的时期,它已经走上了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尽管前方还会有艰辛困苦坎坷和险阻,但是,“过了黄洋界,险处不须看”。(毛主席的诗句:意思是当年的黄洋界血与火的战斗险关都已闯过,今后还有什么险关可畏惧的呢?全诗见附)
 但是,我们丝毫不能骄傲,丝毫不能松懈,丝毫不能大意。因为,保铸刚刚踏上振兴之路,任重而道远;因为,还有很多的实际问题,需要我们一个一个去解决;因为,企业毕竟基础弱底子薄,要战胜所有的困难才能到达理想的彼岸。
 我们必须用“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的科学态度,认认真真的抓好下述工作:
 一、抓好细节,提高“三率”,提质提速,降本降耗;用“精准生产的原则”,优化流程,增强企业对市场的应变力。
二、转换理念,提升素质,推进产品进步,重视工艺创新;按照既定的思路,稳步增强企业实力。
三、签署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以法治厂。
四、按照市国资委的规定,有计划的分步落实各项“老企业收购,职工安置”承诺。
五、努力提高职工待遇。
六、耐心做好有模糊认识的职工的思想工作,团结所有希望企业发展的职工和我们一道前进。
七、把正面舆论做大做强,把正气做大做强,坚决粉碎一切破坏企业的阴谋和企图;用保铸前进的累累硕果,来回报关心、爱护和支持企业的广大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们!


 肖中庶在文章中摆出了一副无赖加流氓的架势,毫无法律根据地胡说一通,立即遭到工人们的反击和批驳,请看:《今天的保存铸已不复存在——评“保铸的明天充满希望”》
2009年8月8日,肖中庶在企业网上向全厂各分厂,处室发一文——《保铸的明天充满希望》。此文是针对工人正义行动的宣战书。但无任何法律依据,纯属无赖撒谎。
 文中首段说:7月3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保铸“老公司破产,新公司收购,职工安置,债务清偿”,等诸事项做出裁定,批准了国资委“管理人”呈送的各项报告。宣布“终结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这标志着,我们企业转制的主体工作已经结束,政府通过法院的裁决进行了依法确认。我们讲了十多年的“转制”、“国退民进”,现在终于取得了圆满成果。
“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肖中庶说债务不再清偿,这是要无懒,世人皆知,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第一序列是职工的债务。肖中庶自96年任铸机厂厂长后,拖欠全厂职工的工资,医药费、加班费、住房公积金,欠住房补贴、下岗职工的保命钱,独生子女奖金等等约1.1亿元。难道仅凭“终结程序”四个字,就不给了吗?荒唐!
 文中谈到“国退民进”。国不退民不进,这是国家政策,但保铸的破产程序与国法大翻个儿了,民先进国后退,为侵吞国有资产另辟“捷径”。早在2001年在国企保铸内就成立了私企“维尔”公司。八年来,无偿使用保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出记在保铸账上,盈利记在“维尔”账上,逐渐把国有资产转移到“维尔”,然后宣布保铸破产,由此不难看出,保铸的破产程序是民先进,国后退,与国家政策相反。
 文中说:保铸正以强大的实力,逐步显现的产品优势和转制来的勃勃生机,稳步确立在中国铸机行业的龙头地位。现在市场上的搏杀,早已是今非昔比,过去那种一谈方案一论技术,就把我们排除在“甲级队”之外的辛酸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用队伍的智慧和汗水,已经初步培育出了业内领先的品牌,只要我们不失误,就定能赢得市场上的主动。
 这是自我鼓吹!保铸的龙头地位,上个世纪,在改革开放之前已经确立,八十年代未,保铸又首家引进、消化、吸收开发了树脂砂成套设备,填补了我国铸机史上的空白,在一机部的直接领导下,通过了国家鉴定,结论是:保铸生产的树脂砂成套设备能与日本同类设备比美。市、省、部的主要领导多次光临指导工作。可肖中庶接任厂长后,十三年过去,没有任何能长期占据市场的产品,丢了龙头地位。
 肖中庶在文内说:只要我们不失误,就定能赢得市场上的主动。但事实上由于经营无方,处处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98年由工作失误赔偿用户近百万元,销售费用的大幅度提高,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样的经营方式,怎么赢得市场的主动呢?文中说:“保铸已经走上了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不知何时步入“康庄大道”的,破产后短短一个多月就能出现如此效应吗?这是变魔术吗?
 另外,“维尔”收购铸机厂,“维尔”出资多少,肖中庶出资多少?至今未公布于众,具有五亿多元的铸机厂就这样白白送给了私企“维尔”,国法允许吗?至于保铸破产,卖地拆股等重大事件,我们全厂职工都不知道,这完全是侵权行为。还恬不知耻地说“取得了圆满成果”,你们暗箱操作,玩弄于股掌,自然“圆满”。
 肖中庶在文中引用了毛泽东《水调歌头重上井冈山》的诗句,借以夸张他侵吞国有资产的“胆略”和“气魄”。“过了黄洋界,险处不须看”。大家都知道,黄洋界是井冈山很险要的地方,毛主席用“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黄洋界上炮声隆,报道敌军宵遁”的诗句,来表达当年红军的英勇顽强和战斗的胜利。而肖中庶引此诗句却别有它意。他侵吞国有资产,贪脏妄法,剥削压迫工人,克扣工人的工资,保命钱等,遭到工人的强烈反对,历尽了比“黄洋界”还险要的阶段。现以“终结程序”为保护伞,已经过了“黄洋界”,“胜利”了,已“心安理得”,休想!你的“转制”没有经过全厂工人的认可和同意!
 肖中庶自96年当厂芳后,背着全厂职工,独自暗箱操作,出卖土地、厂房、隐瞒资产搞破产,确扣工人的工资福利等,自始至终受到全厂职工的反对,告状不止,因此,他对这些职工恨之入骨,将揭露他的违法乱纪行为的工人的视为“黄洋界”上另一边的“敌人”,这充分地暴露了他的反动心理。我们看透了肖中庶的五脏六腹,他思想反动,欲熏心,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合法权益,同肖中庶斗争到底。
 肖中庶在任厂长的十三年里,做了几件徇私的大事,一是出卖厂区。把厂区250亩土地,厂房、铁路专用线等超低值卖给私企,致使厂子无法发展,产品堆积在马路上。
 二是把铸机厂掏空了。最后用“破产”将几亿元的国有资产无偿转入私企“维尔”。保铸于1956年筹建(当时是国家156个重点项目之一),1958年投产,经过八届领导班子、三代人、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创造了五亿多元的资产,世界最大、赫赫有名的保铸厂在肖中庶十三年的执政中消失了。工人们无比痛心!
 三是负债累累,初欠外单位的几千万债务外不说,还欠下全厂职工的工资,医药费,保命钱等达1.1亿元至今不给,还想借破产“程序终结”一笔勾销。我们工人平均每月拿到800元左右的工资,如何生活?买不起房子,看不起病,供不起子女上学,娶不上媳妇,在最低生活水准下挣扎,我们的心在痛,在流血。
 四是肖中庶个人发了财,致了富,成为千万富翁,昔日的穷光旦,变为今日的千万富翁。曾记得他在房改时没钱买房,到处告借才凑够几仟元的购房款。今日,全家三口各有一辆高级轿车,其爱人由一个农妇变为一个满身带金(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的豪门富婆,每天开着高级轿车进出赌场;家有豪宅4栋,“维尔”账面上还有99万元的股份,还有大量其它财产。他又相继把其儿子、妹子、妹夫、七大姑、八大姨十余人弄到厂内,安排到科室任要职,拿高薪。更可笑的是亲自把其儿子提拔为室主任,享受中层干部待遇,真是一人当官,全家沾光。他走红的妙决有两条,一是用金钱开路,二是说慌话搞欺骗。认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贿贪。他还要将“革命”进行到底,他革命是谁的命,事实已经说明了,他革谁的命?但我们全厂一千多名工人的力量是强大的,我们用法律的武器与不法分子肖中庶进行不调和的斗争,将其送上审判台。
 请社会各界正直人士给我们援助。
 《保铸工人之声》
 工人们的文章写的很好,有理有据,将肖中庶批得体无完肤。笔者深受启发和鼓舞,也就肖中庶的文章罗索几句。
 其一,肖中庶的文章标题是《保铸的明天充满希望》,但国企保铸已经“破产”,代之以私企“维尔”,那么肖中庶为什么还称私企“维尔”为“保铸”呢,而且左一个“保铸”,右一个“保铸”,避讳“维尔”,是否是做贼心虚呢?肖中庶像窃贼一样,偷了人家的东西,不敢公开脏物,其实肖中庶就是一个窃贼,他盗窃价值数亿元的国有企业。
 其二,肖中庶在文章中还说,(2009年)7月31日,“企业转制的工作的主体工作已经结束”,还亮出“政府通过法院的裁决进行了依法确认”。你们是依照改制的什么法律程序破产的呢?你肖中庶剥夺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还有什么“法”可依?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有政府参与,那么政府就起了助纣的作用。肖中庶用什么手段操纵了国家专政机器中的参与官员呢?大概是人人心知肚名的潜规则吧。
 其三,肖文还说:“我们讲了十多年的‘转制’,‘国退民进’,现在终于取得了圆满的成果”,是的,肖中庶把国有企业吃光了,现在是该抹抹嘴吧,嘬嘬牙花子,打个饱嗝的时候了。不过肖中庶也道破了天机,我们通过肖中庶的行为认识到,原来“改制”“国退民进”就是让掌管国有企业的不法分子与各级官员联手攫取国有资产。无怪乎改革开放以来,腐败势头一个劲的猛蹿,贪污犯、受贿犯等经济犯罪分子抓不完,捕不尽,大多数漏了网,这其中也包括肖中庶。
其四,肖中庶在文中还搬用了毛主席的诗词,令人在气慎之余,又感到荒唐可笑。毛主席于1965年5月重上井岗山,忆及1928年的黄洋界战斗,,当年红军依靠黄洋界天险打败了入侵的敌人。在你肖中庶的心目中,过黄洋界之前处于什么境地呢?你把弄虚作假搞“破产”,完成“转制”看作是过洋界,那么在破产之前的国有企业阶段,便是黄洋界下的另一方,很显然你把维护国有资产的工人看为黄洋界下的“敌人”。像你这样一个心理龌龊的人有什么资格引用毛主席诗词呢?不过这也符合肖中庶的性格,他除了有金钱搞邪门歪道之外,就是说谎话,扯大旗作虎皮,现在又借用毛主席词句伪装自己。其实这是徒劳的。你肖中庶犯罪事实明显,证据确凿,任何大旗都保护不了你!
 肖中庶你这样一个身负累累罪行的人,还装腔作势地指责他人'造谣诬陷'你们自己不觉得身抖心颤吗?你们敢把你们的全部作弊事实公布于众吗?你们敢与工人面对面对质吗?在人妖不分,鱼龙混杂的环境中,窃国者可以叱咤风云,贪墨者可以头戴乌纱,婊子可以立贞节牌坊。不过不要忘记,真理大于天,工人们就是天。天永远覆盖着地。正义永远是邪恶的克星。请肖中庶之流记住这句歌词“咱们工人有力量”。肖中庶你们敢以法律为准绳,摆事实,亮证据,公开站出来和工人们较量一番吗?最好是在法庭上。我们等待着你们的公开挑战或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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