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泰俊:中石化海外并购上当,不是失策是汉奸故意卖国
今日新浪转载中国经营报文章《石油央企海外收购失策案例被披露》。该文爆出某石油央企该外并购上当的事情。上网一搜,原来该央企是中石化。
该文称,2008年末,该石油央企宣布了一个好消息,其已赢得对总部设在加拿大卡尔加里的Tanganyika Oil公司的收购战。Tanganyika对外公布的资料显示,其在叙利亚和埃及拥有石油勘探和开采资产,主要上市地为多伦多,在斯德哥尔摩有存托凭证(DR)。当时该石油央企同意支付每股31.50加元的价格,购得Tanganyika的100%股权。这起收购案令Tanganyika的股东们十分满意。该文称内部人士透露,Tanganyika已经挂牌多年,四处寻找买家。“2006年的时候,中国买家第一次和Tanganyika接触,当时的股价只有2加元,与最终的收购价格31加元相差悬殊。”算下来该石油央企为此多付出了十几亿美金。更为震惊的是,该央企收购目的主要是Tanganyika在叙利亚的油田,而该油田是高硫油,是不符合期货市场交易的原油,又因为炼化成本非常高,既不能运回国内作石油储备,也不能在叙利亚本国炼化,由于叙利亚局势动荡,该央企员工已经撤离。
这起“典型的失败收购”,该文使用了“石油央企“上当””和“冤大头”“失策”“没有经验”“匆忙”等字词,并引述多位人士的分析。认为,中国央企失策,中国缺少海外并购的人才,不懂得收购的游戏规则,不懂得对方国家的法律和财务、税收制度是中国海外收购的通病。简单一句话,央企失败的收购,虽然是冤大头,但是经验不足,不懂收购海外资产,我们需要引进和培养人才,简单的办法就是引进第三方。
是这样吗?这是一派谎言。
从收购价格上看,2006年与Tanganyika开始收购接触前,其已经挂牌多年,四处寻找买家,可见其急于出手;而此时的股价为2加元。即便考虑到2008年的一些情事变更,如何出价到31.5加元?怎么没有别人出价如此之高?本人搜索到2008年9月新闻,看到在“ 9月19日时 ,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仅为每股17.50加元,而在今年一月份,该公司的股价更是曾一度跌至每股9.89加元。消息人士表明,相比于主要竞争对手而言,中石化的出价要高得多。”看到了吧?谁买东西会如此高价?只有故意的汉奸。
从收购的资产看,主要是为了叙利亚的油田。该油田既然出产的是高硫油,我们没有炼化设备,叙利亚也没有炼化设备,炼化成本奇高,又不符合国际期货市场交易原油标准,难道央企不知道吗?购买资产不进行调查、考察?堂堂央企至少不至于对购买的油田出产何种石油,产量、储量、地理位置、运输条件等等都一无所知就购买吧?中石化的人不是傻瓜,他们怎么可能连这点常识都不懂。问题是他们就像这样干,因为他们是卖国的汉奸。
反观海外企业在中国大陆并购收购投资,却总是以极低价格收购,在迅速炒高卖出,赚的是盆满钵满,肥的流油,我们怎么不说老外在中国经验不足?我们却还是说,老外在我国的交易中我们失败是因为我们经验不足,是因为我们不懂法律。外国人比中国人更懂中国法律?真他娘的笑话。
所以,不是失策,不是经验不足,也不是匆忙中出错,更不是缺乏人才。这些都是汉奸们的故意所为。无论他们怎样把收购的过程弄得和唱戏似的,来掩盖卖国行径,他们终究还是在卖国。他们出卖的是中国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人民的血汗。
不信?彻底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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