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民工有2.6亿人,女性农民工占了33.6%,这个有着八千多万人数的群体却很少被当成一个群体来看待。他们除了面临劳动时间长、工资待遇低、缺乏社会保障等问题外,还有很多作为女性的独特问题,女性农民工要过上体面生活,除了解决农民工所普遍面临的问题外,还需要考虑作为女性这个身份遭遇的困境。
在此次莫干山会议“农民工体面生活的制度保障”的分论坛中,新生代邀请了青年学者、NGO工作人员与媒体记者一起共同探讨如何让女性农民工过上体面生活。
首先,来自广东木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童菲菲,用实际数据与案例分析了女性农民工有别于男性的一些特点:
1、年龄男高女低,年龄大的女性非正规就业多
据中国社科院的调查显示,2008年女性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8.1岁,比男性农民工低2.2岁。这是由于家庭内部的分工模式导致一定年龄阶段的女性因为婚姻、生育和照顾子女,不得不长期或暂时退出城市劳动力市场。此外,大量企业在招工时对女性劳动者的年龄有更为苛刻的限制,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农民工在城市中找到工作的机会大大减少。 因此,很多女性农民工从事非正规就业较多,工作不稳定,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2、生育保障难享受,四期保护不到位
佛山一家NGO组织调查显示,只有29.9%的女工购买了生育保险。许多女工因生育被企业辞退或选择辞职,比例高达45.4%。而辞职的原因中绝大多数是由于工作太辛苦以及工作环境有害。
我们还看到,2008年全国总工会女工部调查发现在女性农民工就业较为集中的餐饮服务行业中,39.3%的女职工在经期被安排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劳动强度大的劳动;化工建材行业有29.6%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被安排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有17.7%和10.4%的女职工在怀孕7个月以上的时候被延长劳动时间和安排从事夜班劳动。
3、工资男高女低,性别歧视是主因
中国社科院的调查还显示女性农民工的月工资比男性明显偏低,平均月工资相差200元。其中,受教育程度是造成这种工资差异的重要因素。女性农民工接受过高中教育的比率只有13%,比男性低10个百分点。另外,性别歧视是导致工资差异更主要的原因。工资差异中37%来源于教育程度等人力资本差别,而其余63%则是因为性别歧视。
4、已婚妇女压力大,身心健康欠佳
根据社科院的调查,在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方面,女性农民工都比男性更不乐观。有43%的女性农民工表示自己经常“心情烦躁”,这比男性农民工多5.5%。
而对于已婚妇女来说,不论是把孩子带在身边还是放在老家,他们都承受着男性所不同的压力。传统的家庭性别分工赋予女性更多的照顾者的角色,对于与孩子分离的母亲来说,他们内心都备受着煎熬,一方面因为经济的负担使得他们难以回去,另一方面对孩子的思念和对孩子照顾的责任,以及亲戚好友的不断地催促,他们又迫切想回家。这份被迫分离的无奈对于很多打工妈妈都是一种巨大的折磨。而将孩子带在身边的很多妇女除了要承担孩子的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经济开支外,还要承担主要的家务劳动。很多在外打工的妈妈经过长时间高强度的劳作之后,回到家还要成为家务劳动者,这相当于从事双重劳动,对于他们的身心健康来说都无益。
5、性别暴力普遍,社会对女性不友好
据深圳市妇联一份数据表明,2007年至2010年受理的三年家暴求助者中,非深圳户籍女性约占72%。虽然深圳市2012年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但是现实的状况并不乐观,外来女工群体的家暴受害者一直处于关爱真空带。
另外,性骚扰也是一个外来女工面临的另一大性别暴力问题。2013年,据深圳一家NGO的调查显示,有七成女工曾经在厂内遭遇过不同程度的性骚扰,但差不多一半的处理结果是不了了之的。
综合以上特点,女性农民工面临着国家、资本和父权这三座大山,正如潘毅教授在《中国女工》所谈到的:在国家社会主义、跨国资本,以及家庭父权制的连手下,“打工妹"所面对的正是以阶级、性别、以及城乡差别为基础的劳动剥削形式。
这三座大山狠狠地将女性农民工牢笼住,让她们无处可逃。而这三座大山的形成,正是这几十年来新自由主义发展的结果。宋少鹏教授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妇女》中对这个问题做了很好的阐释,她认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市场化转型是通过两种私有化——产权的私有化和家庭的私人化——实现的。通过把再生产部分的劳动推入家庭,一方面制造出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另一方面使绝大多数女性处于结构性不利地位,再生产劳动的私人化很大程度上体现为女性化。新自由主义给女性带来的伤害:经济上的分配不公和文化上的贬低。
香港理工大学的潘毅教授长期关注中国女工的状况,她认为,很多女工在怀孕期间无法忍受厂里的高强度劳动,选择直接辞工,因而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大部分工厂在招工时还是首选女工,因为女工容易管。女工在生育之前,在工厂里贡献了很多年的劳动,创造的价值并不比男工少,但工厂却仍不想承担生育的风险责任。
郑广怀则认为,在不同的福利国家,谁来养孩子是不一样的。在高度自由的美国,大多数孩子是自己养,而在法国和德国这样的欧洲国家,经济形势好时需要女性出来工作的时候,国家就会提供孩子的照顾服务,让女性出来工作,经济形势不好时,又让女性回到家庭。而北欧一些国家则基本是国家来养。中国目前这种状况,养孩子的任务基本上都落在家庭,尤其是女性身上了。
香港中文大学博士王洪喆对此表示赞同,他认为,目前女权活跃的话语是中产关注的问题,但最基本的家务劳动以及托儿的问题是缺失的。有没有可能有一些具体的推动,参照国外经验,要求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建立托儿机构,要有硬性的法律规定。
可见,有没有完善的生育保障以及配套的公共服务,确实是能否消除在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一方面,童菲菲认为,目前我国的生育保护还非常不足,应当出台《生育保险法》,提供普世性的生育保障,以及儿童日间照顾服务、老年人照料等公共服务,并适当延长男性带薪产假,倡导和推广性别平等观念。
当然除了完善性别政策以外,要保障女性农民工的体面生活,还需要破解当前这种农民工生产体制,打破城市壁垒,给予农民工市民资格,赋予其在户籍、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各方面与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并建立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切实落实《工会法》,让工人拥有劳动三权,才能使得工人能够获得生活工资而非生存工资。只有同时反抗阶级与性别以及城乡差异这三座大山的压迫,女性农民工才能获得真正的体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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