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来源:新华社)
今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官方媒体发布了全会公报,但是这篇长公报背后到底该如何理解?
我们综合媒体和机构的分析总结如下:
1,首提健全宪法解释机制
公报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澎湃新闻引述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学者秦前红认为,这三句话在党的历次决议文件中都没有提及过,“很有新意,表述具体,指向清晰”。
这三句话直接指向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操作性规定和程序,因此未来可能会出台宪法解释法,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方面有章可循,也方便进行违宪审查,“以执政党权威强调这个,对法治有推动作用。”
据其解释,目前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但是现实中,最高法经常针对某一类情况出台一批解释规定,学界认为最高法有越权嫌疑。而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过解释宪法的先例。
因为过去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行使宪法解释权,这个争议一直存在,如果未来人大行使了宪法解释权,就可以解决这个争议。
改革已经进入深水期,经常会出现立法之间“打架”、立法和司法解释的“打架”,为了法治的统一,一定要有一个统一解释,不能谁都有宪法解释权,谁都是宪法裁判官。
2,巡回法庭究竟是什么?
公报提到,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那么巡回法庭究竟是什么?司法部司法研究所前所长王公义此前在接受澎湃采访时称提到,最高法可能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巡回法院”。
每个分区成立一个巡回法院,巡回法院高于省级高院,“未来案子不到最高法院去审理了,可直接在巡回法院审理,巡回法院就相当于最高法院的一个个分院。”
国家法官学院教授、最高法院研究室原副主任张泗汉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此次四中全会设计司法内容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是触及司法体制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
当今司法地方化的根源是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都是主要由地方党委政府决定,在这种体制下,法院、检察院很难摆脱地方的管控,与地方也有各种利益上的勾连。
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实际上就是法院和检察院脱离地方,按照司法规律进行重组,各类案件的审判将变得更为独立,极大的促进法院的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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