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谈到一则新闻: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新闻传播立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透露出来的;说是“新媒体发言随意,吸引眼球;传统媒体管制严格,面容呆板。一样的传播两个尺度,让传统媒体常常感叹‘戴着镣铐跳舞’、环境不公。而传播立法出台,将终结这一局面。”柳斌杰认为,“依法治国,新闻传播也要有法治思维,走向法治轨道。否则,底线不清、边界不明,媒体不好把握。哪些东西能传播、哪些不能传播,法制、道德、社会秩序的底线要明确,用各种条条框框把体制内的管得很死,眼看着它们的影响力减弱,阻碍它们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传播立法能使媒体获得自主权,媒体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可以依法判断自己的行为。”
读了不解,不知道如何立法解决媒体“两个尺度”的“环境不公”,是给传统媒体松绑,还是给新媒体套龙头;不过,传媒要立法,这一点是肯定的。所以,我写了句:“希望这件事应当与网民多商量。”
“跟人民商量办事”,这句话是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里引用毛主席的话。习近平说:“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我非常赞成。所以,经常对治国理政方面的事情,发表一个老百姓的意见。老百姓很想找政府商量他们关心的事情,而政府官员常常是嫌麻烦,不愿意同老百姓商量;传媒也常常不让老百姓去打扰政府官员。不知道这次传媒立法,能不能解决这个首要的根本性的大问题,让老百姓能言路畅通,言有人听。老百姓与政府官员见面说话不容易,而用新媒体反映问题是动点手指头的事情,这里的关键首先在新媒体,它是做桥梁,还是做“把门将军”(民间对锁的一种叫法)?
“跟人民商量办事”,习近平讲的很清楚,是“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新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她的第一部宪法就是通过全国老百姓一起来商量制定。我在去前年的文章中多次提出,关于互联网立法,请与我们网民多商量。从国家来说,人民是主人,从互联网来说,网民是主体,所以国家对互联网立法,应当征求主人的意见;不与网民商量,就是在作人民之主而不是人民作主,是专人民之政而不是人民民主专政。
再说柳斌杰透露出来的信息,我之不解,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重大的、可以说是质的不同,怎么能通过“传播立法出台,将终结这一局面”?
传统媒体如报刊、广播电视,其特点主要是由上而下,担负着灌输,即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职能,有可言有不可言,不是什么“新闻”都“先行”,都公开,“不能没有‘旧闻’,也还要有‘无闻’”,有可言有不可言;就是作为科技理论期刊,由于它关于科学,要求严谨。传统媒体就其信息泉源来说,是十分清楚完全可控的。传统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基本上是宣传工具,所谓党和国家的“喉舌”, 阶级性、党性很强,不能有多大的自主能动性。就是科技理论期刊,也要求科学性,内容必然有所选择且要求论据确凿论理公允。这不是说传统媒体没有自由度,有的,这种自由是有纪律的自由,具有必然性,自由就是认识了的必然性。
新媒体的特点是它的群众性、互动性、开放性、自主性和能动性;参与者非常广泛,各个阶级不同阶层的人都有,多元,鱼龙混杂,信息泉源不是十分清楚和完全可控。如果说,传统媒体主要是官方的喉舌,那末,新媒体的职能则可谓是官方的耳目。更深层次看,传统媒体是传统社会的交往方式之一,新媒体则形成了不同于传统社会的网络社会,全世界的当政者都还不知道怎样管理这个社会,因而基本上是处于无政府状态。政府几年前就力图控制这个网络社会,开始是用技术阻拦屏蔽,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种技术性的封锁不断被技术所突破,后来警察进来了,法院也进来了,情况似猫捉老鼠,网间叫“打游击”;现在求助于法治。我看,如果不调查研究,不了解新媒体社会的运行法则,用管理传统媒体的办法管理新媒体,用同一个法来“终结”不同的“局面”,将落后于时代发展,后果不会好。
关于互联网,习近平有句话:“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对于这句话,我不知道左翼会不会照旧说习近平是搞折中主义,但是,当局现在的注意力是在“网络安全”这方面,而不是它的现代化方面,是很清楚的。最近在北京召开的中国的和国际的网络论坛和会议,紧接着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又在北京启动,核心都是“网络安全”。 柳斌杰所讲的“依法治国,新闻传播也要有法治思维,走向法治轨道”,其意也在于此。我认为,若如此,就片面了,不仅落后于时代发展,直接就是企图禁锢社会发展。习近平这句话不是折中主义,是辩证观点。毫无疑义,由于现在社会的多元和深刻的阶级对立,而网络有利于被统治阶级对统治阶级进行斗争,所以,“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是实实在在的。但是,网络使传统社会现代化了,发展了民主自由扩大空间的物质基础,这是主要方面,是非常积极的一面。习近平首先讲“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正确地抓住了互联网矛盾的主要方面。我们应当强调和着力于这个方面。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而不能阻止经济基础的发展。社会制度应当适应网络所必然产生的新的人和社会交往方式,任何用法律来阻止网络对社会必然的影响和推动发展的作用,都是徒劳的,是逆潮流而动,反动的。习近平说的好,互联网就是“互联互通”,我看互联网不仅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而还为领导与群众互联互通,为社会开放,为民众参政议政提供了物质条件。如果认识不到互联网积极主要的方面,立法就很难反映、巩固和扩大这个技术革命为社会革命创造的成果。
环球时报的《“中国变左了”是无稽之谈》这篇评论,一方面正确看到“互联网空间与现实空间更加接轨了”,看到了有人利用互联网“动摇当下的政治结构,把让出来的那部分权力分配给通常所说的‘自由派力量’”,另一方面又认为“‘左右之争’是一种过时的东西,这种互联网上打嘴仗的标签,根本拿不到严肃探讨当下国家治理的层面”。这样认识自我矛盾,否定了网络上的左右之争,是社会中的阶级斗争的一种形式,正是在争夺对国家治理权利。为什么习近平说“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不知道大家知道(不久前,我在《毛泽东思想是实践的发展的马列主义》引用过的)毛主席这句话否:“革命文化,对于人民大众,是革命的有力武器。革命文化,在革命前,是革命的思想准备。在革命中,是革命总战线中的一条必要的和重要的战线。”但是下面这句话是许多人都知道的:“凡是要夺取政权,首先要造成舆论。”再没有如此简单明了说明网络在夺取政权方面的首要作用的话了。所以不能掩饰网上的左右之争。这不仅是客观存在,也是习近平关于互联网讲话的根据。
我还要说一件现在很敏感的事情,就是“四大”。这件事,毛主席支持,并写进了宪法,在国家治理中推行,后来被被改革总设计师取消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现在,它有以新的形式,在互联网中重新发生了,没办法,草根广泛生长在大地上。历史上,封建帝王李世民都知道,“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社会进步了一千多年,今天的国家执政者应当比李世民明智;还有个夏禹王,总结了他父亲鲧的教训,知道治水宜引不宜堵,结果获得了极大的成果,他也被人民拥戴为领导,塑像供奉着。四千年多年了,现在的领导者应当懂得这个道理,懂得做“领导者”比做“管理者”好。鲧与禹治水的故事,过去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立法者应当有历史知识,这次网络立法,是堵还是引,需要以史为鉴。
言犹未尽,虚还未实,但文章很长了。此时又看到环球时报的一篇新评论:《让年轻人满意,中国治理的重大挑战》。环球时报确实是提出了中国治理的重大挑战问题,需要认真探讨,所以,本文暂时写到这里,余下的话,留在15日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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