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在网络上读了两篇文章,一篇的题目是《两会“代表多权贵”说明什么?》?另外一篇的题目是《“改革‘两会’”应该成为重要的改革议题》。
两篇文章不约而同地指出一种现象:“两会”中官员多,富人(以企业家的身份)多,明星多。
第一篇文章把官员和富人统称“权贵”有点失之偏颇,或者是不够准确,这些代表或者有权,或者有钱,但是与具有特定含义的“权贵”还是有差距的,应该谨慎使用这种称呼。
文章还提到,最近有则报道:农民、工人等基层人大代表人数其实很少,企业负责人反而占了近一半的数量。
第二篇文章把富人称为财神,有点调侃的味道,不过在中国的企业本质上都接近于私有的实际情况下,企业家往往会过多考虑自身的利益。
两篇文章都提到明星多,他们俩并不是反对明星多,而是关注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真正来自基层的代表和委员比例太小,就算这些人真的是要反映民众的意志,但是由于不了解基层民众真正的需求,就很难站在基层民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加上自身利益驱动,加上不想让领导难堪的动机,就不容易让“两会”接地气,不容易反映和代表最广大民众的利益。
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在权力、资本和民众的实际利益博弈中,民众虽然人数众多,却是其中最弱的一方面,假如在“两会”这种或多或少能够让民众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的场所也少了他们的代表,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就往往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官员和富人是不是人民群众?在广义上说,他们也属于人民群众,但是从狭义上说,由于他们掌握着政治、经济资源,所以又有别于一般民众,有人把拥有资本的富人也称为民众,是不准确的,或者说是另有目的的。
有人泛泛地提什么“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如果不厘清由谁“关”和关进谁的“笼子”,极有可能“关”的结果与广大民众所希望的目标南辕北辙。
在“权力”、“资本”和“民众”之间的利益搏弈中,民众的力量是最弱的,当“权力”和“资本”勾结的时候,民众只能是砧板上的鱼肉。在国内这些年来发生的强拆基本上就是“权力”和“资本”合作的杰作,甚至是某些地方政府的“权力”充当了“资本”的打手。应该把“资本”和“权力”都分别关进“笼子”里,民众和“资本”共同监督“权力”,同时民众又要依靠“权力”依法约束“资本”。因为在正常情况下,唯一能够约束“资本”,保护民众权利的只有“权力”。假如在反对权力被滥用的同时片面强调“把权力关进笼子”,只能在客观上造成处于次强地位的“资本”一家独大的局面,而且根本对其不可能约束或者非常难约束。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1月22日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同时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工作作风。
总书记的论述从理论上阐明了“关”进的“笼子”——制度,包括法律制度和行政法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主体是包括富人在内的民众。
富人虽然属于广义上的民众,他们虽然不具有官员那种权力的刚性强制力,不能迫使人们怎么做事,但是资本具有柔性的强制力,能够迫使人们不得不怎么做。“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主体”应该是包括“资本”在内的民众,而同时,应该把权力关进广义的“民众”的“笼子”里,关进法律的“笼子”里,而不是“资本”的“笼子”里,这不仅仅是一个称呼问题,而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则性问题。
与此同时,民众又应该充分发挥“主体”的监督作用,同“权力”一起,把“资本”关进“笼子”里。当然,这种“关”并不等于过去的斗地主资本家,而是在法律上确保民众能够监督“资本”的依法运作,当出现违法行为的时候,民众可以要求“权力”进行强力干预。民众和“资本”一起制约“权力”,同时又和“权力”一起制约“资本”,才能形成完整有效的社会制衡机制。
上述是从理论上说的,具体落实到国家管理的层面,就应该扩大非官员富人的人大代表的比例,明星虽然表面上也属于非官员富人,但是他们通常实际上属于另外一种富人。
在选拔各级管理国家的人才时,我们并不排斥拥有一定财富的人,因为这种人也是一种人才,明星也有一定代表性,但是他们毕竟不能代替来自基层的代表。人们不好提出减少什么,但是最起码应该以立法的形式扩大非官员富人明星代表的人数比例。在尚未能够做到这一点之前,最起码,应该切实建立各级人大代表与普通民众的联系制度,即每个人大代表都应该与所在地方的基层建立经常性的联系,还负责收集基层和民众的意见和建议。
只有这样,才能让每年的两会能够更加发挥好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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