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能自我陷害,也能自我袭击。
[直言了] 于2010-08-30 19:56:01 上帖 .
http://zhiyanle.blog.hexun.com/56095511_d.html
今日刚开始访问国内网媒和上帖,就收到几位网友的来信留言,说:许多媒体转发了所谓“方舟子街头被歹徒袭击”的故事,转来了一些报道,要我说看法。不管媒体怎么炒作,先看看方某自己怎么说的:
我遭遇两名歹徒袭击的详细经过
[原创 2010-08-30 07:58:31]:
今天(8月29日)下午3点我约好辽宁卫视“王刚讲故事”的两名记者在北京住所所在小区的门口见面,然后一起走到附近一家茶馆(就是《中国企业家》详细描述过其位置的那家)接受关于李一事件的采访。5点左右,采访结束,我把两位记者送上出租车,转身才走两、三步路,只见一名男子突然窜到我面前,朝我的脸喷射气雾,我闻到一股刺激性味道,头晕脚软,几乎要倒下,我立即屏住呼吸,向路的对面跑去,后面另一个人追着我,手持铁锤要砸我头部,我拼命往前跑,此人在后面追,没能追上,就把铁锤向我扔出,连扔两次,第一次朝我的头部扔,没有砸中,我听到铁锤落地的声音,边跑边回头看了一下,此人又捡起铁锤扔过来,这次击中了我的腰部,流了一些血。我跑了有一两百米,歹徒未再追赶。我跑进小区后,报了警,警察很快来了。当时路边有一些人,警察立即去现场寻找目击者。做完笔录后,到附近医院验伤,除了腰部有两处破皮出血外,目前身体还未发现其他异样。
歹徒所用的喷雾,我一开始以为是辣椒水,后来与法医探讨,觉得应该是含乙醚成分的麻醉剂,我以前做动物解剖实验用过乙醚,现在想起来就是那种味道。歹徒的计划,是一人先用麻醉剂把我麻倒,另一人再用铁锤置我死地,大概吸取了上次让方玄昌逃脱的教训。幸好我反应敏捷,跑得快,躲过一劫。
原文地址: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56065064_d.html
我不是刑法行家,就请教了两位行家:一位,是本人的老美朋友,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当律师和兼法学教授,专长是刑法和中国法学,说一口流利中文,跟国内对口单位有长期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想必清华大学等高等院校、政法部门和外交界的不少人都知道他。另一位,是在人民网读书论坛结识的国内朋友,原在北京公安部门当刑警多年,后离职在北京某单位负责保卫工作;因爱好读书和文学艺术而在人民网读书论坛交流而彼此相识。因不想卷入纠纷,他们同意我转述他们的个人看法,但不想公开具体单位姓名等。
看了相关内容后,行家朋友认为,若文字属实即确实从方舟子口中而来,那么,所谓方舟子被袭击的故事就涉嫌自我作案和虚报案情,至少,他的故事有几处硬伤。
硬伤:关于皮破出血。
铁锤没有刀刃,近距离搞砸是淤血发肿、而不是皮破流血;远距离扔砸就更不会破皮出血了。扔石头能造成皮破出血,是因为石头有比较锋利的或尖锐的角棱,否则,譬如圆滑石头,就不会造成皮破流血、而是淤血发肿。当然,铁锤也能砸出血,但那不是皮破流血,而是砸出个窟窿之类的严重的外科损伤了。然而,方某的自我描述没有任何严重外科损伤的痕迹。
根据方某自己的描述看,他受到的是远距离铁锤扔砸,如此,正常情况是不会破皮出血的、而是受伤处淤血发肿。即:方某自我描述所说的受伤状态跟正常受伤情况是大相径庭。
硬伤:对某人脸部喷药水手段,是西方发明而流传世界市场的自卫(或攻击)而不造成损害的手段,特别推荐给女性自卫使用,且是一次喷射就立即发挥作用、从而使女性在突发情况下得到及时的自卫。
如果方某被喷的是辣椒水,那么,方某应该是立即眼睛疼痛而睁不开眼,因此而难以行动;以后大约数小时内,因药物作用而眼睛红种和脸皮发红,但都将于数小时后恢复正常。如果被喷的是麻醉剂,那么,一次喷射就能使方某在数秒钟内处于昏迷混晕状态,不可能“反应敏捷”。不管哪种喷射,被喷者都不可能知道整个过程细节,或不可能一直头脑清醒地看到且记住被喷后的细节情节。
可是,根据方某的自我描述看,整个过程中,他不但十分清醒,能清楚看到和记住所有细节,譬如知道他自己往哪里跑和怎么跑,甚至连跑多远都能说出来、连作案工具都能做出清楚的观察判断。此外,他还能极短时间内、头脑清醒地向当地警察报案和做细节描述。这些,都跟蒙受辣椒水或麻醉剂之后的正常作用反应是大相径庭的。
行家说,仅此两点,就足以显示方某自我作案或虚报案情的极大可能。
国内行家朋友还说:根据我(该朋友)在北京公安口多年工作经历看,我们在各区和主要街道都有较强的知情网络,一旦发生暴力事件,我们多少当即就能有个八九不离十的谁作案的判断。因为有这个系统(当然还有其它条件),我们能相当有把握地做好首都的治安工作。
我问到那陈述是什么意思,那位朋友回答说:如果受理案件的警察部门在一周左右没有报告或没有公布案情,那么,多数情况就意味着案情不成立,同时,因案情不是重大事件,警方不愿意看到虚报人受到公检诉讼(那对虚报者往往意味着刑事判决)或受到社会谴责,就采取法规允许的沉默措施,让虚报者自己反省和自我改错,警方不再就本案情做进一步的虚报责任追究。这种做法是我们中国全国和其它多数国家的警方常规措施之一。
直言:行家说的有道理。
方舟子自我作案不止一次。早些时候,他编造了所谓电话恐吓信的谎言故事。前阵子,他的论文作弊被揭发,他和北大饶毅合伙上演了“自我陷害”的谎言故事、试图把对他的论文作弊的举报批评说成是“陷害”。如此,方某能做“自我恐吓”和“自我陷害”的案情,他再搞个所谓被袭击的“自我袭击”的案情,有什么新鲜的呢?那不过是试图把他自己那么个作假人士包装成“打假英雄”而已。
一个比较:郭德刚徒弟为自卫还击而打了搞骚扰的记者,一些媒体对郭某发起“反三俗”的舆论轰炸,同时,一些身份不明的人试图借机拆除郭某的房地产设施。对此暴力行为,那些媒体不但不发文制止,反而大有对郭某搞“落井下石”的炒作味道。而对方某数次自我作案的作假行为,那些媒体不但不披露和不批评,反而试图再次把一个作假人士的作假行为包装成一个“打假英雄”的行为。如此对比鲜明的媒体表现,当然,就如同人民网评论所说,民众对媒体失去信任,社会诚信受到进一步损害。
其实,不用什么行家,日常生活常识就能大体判断出方某涉嫌自我袭击。下面是论坛网友推荐的论坛文章之一(我不认识该),指明方舟子涉嫌自我作案和虚报案情:
呼吁彻查方舟子被打事件的真相(我的几点推测供警方参考)
[ 而今我谓昆仑@@@@ ] 于2010-08-30 19:42:52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呼吁彻查方舟子被打事件的真相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treeView=1&id=102427468&view=2&boardId=2
一大早看新闻,惊闻“打假斗士”、反中医、反中国文化急先锋方舟子先生被打,事情在他的博客上有所描述,但是没有视频,姑且听之吧。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lnyt.html
下面针对此事件作点个人猜测(呵呵,有点邪恶哦(*^__^*) 嘻嘻……,大伙就当开玩笑吧):
1、方是真的被痛打还是?
A.时间——方说他被人偷袭是在下午5点采访结束左右送记者回去的时候。
现在下午5点钟的时候天还大亮呢,光天化日之下匪徒竟然如此嚣张?!(而且还如此笨蛋)
B.地点——小区附近的茶馆。
方先生住所的小区附近是何格局,俺不清楚。但是一般来说,茶馆总是临街比较好,更容易招揽客人。在那样一个临街的地方匪徒竟敢下手?!当然,也不排除方先生去的地方很高档,隐匿在城市的某个风景如画的角落,树木茂密,容易遮挡视线。
C.人物——方先生说当时他送《王刚讲故事》 “两位记者送上出租车,转身才走两、三步路……”遇袭了。
方先生走了两三步路,应该跟记者们没距离太远,怎么没在第一时间呼救?记者是多好的见证人啊!记者们知道了方先生遇袭后,怎么没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去采访?而是由方先生的夫人在围脖上发了帖子,证实方先生遇袭?这俩记者应该被批评,近在咫尺的新闻就让他们这么给放过了。
D.事件——“只见一名男子突然窜到我面前,朝我的脸喷射气雾,我闻到一股刺激性味道,头晕脚软,几乎要倒下,我立即屏住呼吸,向路的对面跑去,后面另一个人追着我,手持铁锤要砸我头部,我拼命往前跑,此人在后面追,没能追上,就把铁锤向我扔出,连扔两次,第一次朝我的头部扔,没有砸中,我听到铁锤落地的声音,边跑边回头看了一下,此人又捡起铁锤扔过来,这次击中了我的腰部,流了一些血。我跑了有一两百米,歹徒未再追赶。”
既然是偷袭,而且拿了家伙,更装备了麻醉剂,还是两个匪徒!而方先生是一个精瘦的书生。在如此实力悬殊的情况下,竟然让他给跑了,而且只是“扔铁锤砸了腰”。这偷袭者不仅仅嚣张,而且是实在太水了!他们到底是太水了,还是不敢照脑袋扔呢?
还有一个疑点:方先生在前面跑,匪徒在后照着方先生脑袋扔铁锤但没扔到,而是掉在了地上。既然如此,那么铁锤应该是落在方先生跑的方向的前面,也就是说,他根本就没必要靠听觉去判断,完全可以看见“铁锤没有砸到他”而是“从他头的一侧飞了过去”。可能是方先生还在受惊,词不达意吧?
方先生还说:“做完笔录后,到附近医院验伤,除了腰部有两处破皮出血外,目前身体还未发现其他异样”——一次击中,两处流血,到底是匪徒太嚣张,还是医学太发达呢?方先生在前面跑,匪徒在后面追,而且没追上。这就是说,方先生的速度大于匪徒的速度。那么铁锤飞出时候的速度必须减去方先生与匪徒速度差,才等于铁锤与方先生的速度。根据Ft=ΔP,铁锤与方先生二者之间的动量差除以铁锤作用于方先生身体上的时间,等于铁锤作用于方先生的力量。当然,这个匪徒既然那么嚣张,肯定力量是小不了的。算起来简单,可是初始数据不全,所以还是不费那个事了。
(网友的微博上面的假设:假设方和匪徒都是1.7m,腰部的高度假设为0.9m,那么画抛物线,看看铁锤从大约肩部高度(暂定1.5m左右)沿抛物线落到腰部的水平投影距离X。若X很短,说明方与匪徒距离很近,匪徒没打算照脑袋论,而是直接冲着腰部(或者打算扔到地上,不小心砸到方的腰);若X很长,说明匪徒没打算追,到底打不打?)
2、方先生被打,究竟谁会从中受益
现在最痛恨方先生的,恐怕是李道长、禹先生、唐先生以前被他打假过的人和所有支持中医、中国文化的人了。可以分析一下:
A.所有支持中医、中国文化的人了——虽然方先生可恨,看起来仿佛一个卖国贼无疑了,可是暂时毕竟是没有直接证据,如果为了捍卫中医、中国文化而去袭击方先生,不但不会振兴中医、中国文化,而且还会给方先生等反中医反中国文化的人、汉奸、卖国贼以口实:“看,支持中医、中国文化的人都是一帮暴徒!所以必须反!”聪明人是不会给他们这个机会去抹黑中医中国文化的。虽然并非所有的爱中医、中国文化的人都是好脾气(比如俺),可是毕竟没有跟方先生直接的矛盾。因此这帮人的嫌疑可以暂时不考虑——当然需要警方下结论了。
B.被方先生打假的唐先生、禹先生、李道长等人——这帮人可谓恨方先生恨之入骨。不过这帮人也是社会精英(别管真的假的了)当然知道这个事件节点出此事件他们一定会最大嫌疑的,所以按理说他们不会在这个敏感时间下手。当然也不排除像是大闹报社的那帮人那么嚣张了。——当然需要警方下结论了。
上面是恨方先生的,可是除了恨他的人之外,还有好多“爱”他的人啊。
C.从他打击中医、中国文化中受益的哪些人
D.他本人
上述两种人(包括他自己)通过匪徒袭击方先生这一事件,可以进一步树立方先生“打假斗士”“为民请命”“不畏强暴”的高大形象。不仅可以争取在面对唐先生、禹先生、李道长这些已经处于打假过程中的人物时候争取同情分,更可以在今后打假、反中医、反中国文化的过程中给人们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他是个为了打假、打击伪科学而差点献身的人。于是,中医、中国文化自然在他的“高大形象”映衬下,显得猥琐了。这样,西方医学、制药公司、西方文化的传播者(如好莱坞、各种砖家叫兽、无良媒体)他们的市场就更加广阔了,他们在打击中医、中国文化时候,更有理由去说“凡是相信中医、中国文化的全都是暴徒”了。
这可能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毕竟有陈水扁的“3.19枪击案”在前面做榜样,而且通过打击中医、中国文化确实会让少数的资本家和文化汉奸们获利,所以不得不腹诽一下了。当然,还是那句话。——当然需要警方下结论了。
3、我本人对此事件的态度
方先生现在的言行确实是严重伤害了中医、中国文化,说他是洋奴汉奸似乎并不过分。他可能就是那种“把反中医、反中国文化的极度荒谬,隐藏在了一大堆真实的打击学术造假过程中”。打击学术造假有功,反中医、反中国文化有罪。而且最可怕的就是这种把瞎话隐藏在一大堆真话里面说的人,他们这种时不时的伪君子比彻底的小人危害更大。
但是,即便如此,我仍然认为袭击他的人应该受到惩罚。
如果确实是因为学术打假得罪人,那么争议双方应该心平气和的讨论问题,在私下或者法庭上都行。雇凶用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至于到底怎么回事,还是看警方的结论吧。希望方先生坚持到底,也请警方务必一查到底。
如果方先生害怕被报复而不敢向警方施压,不敢要求警方一查到底,那么请方先生到微博上来,网友们会共同呼吁警方一查到底,务必揭开事件真相,务必找到幕后凶手,为共同创造个安全的环境而尽一点微薄之力。
呼吁警方在调查此案时候吸取“3.19枪击案”不了了之的教训,能够一查到底。
如果确实是打假的仇家找的那两个笨蛋去寻仇,那我提前为我的“腹诽”给方先生赔个不是吧。
如果此案久拖不决,恐怕,3.19枪击案的历史,要重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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