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关注声援团坚决支持解救赵东民的正义行动!(更新版)
一、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群众集体所有制”。
依据宪法,工人阶级群众有权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有权维护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西安律师赵东民是受国企工人的委托为维护工人群众的权益而进行法律辩护活动的,是为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公有制而进行法律辩护活动的,在这种情况下受到拘禁必然是非法的,对维权律师赵东民的非法拘禁必须立即无条件解除撤销!
二、我国的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中都明确规定:我国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但是改开以来,在所谓“减员增效”名义下,造成全国6000万国企职工下岗,工人群众已变成弱势群体,其政治权益和经济权益已受到严重损害。西安律师赵东民受国企职工的委托,为维护国企职工权益不受侵害,何罪之有,为什么要非法拘禁他?我们认为这是一起严重违法侵权的反革命法西斯行为,是司法腐败背景下的冤假错案,我们强烈要求西安新城区法院立即解除拘禁,予以相应赔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我们的工会应该代表广大工人群众的利益,为广大工人群众的利益诉求代言,但是我国的工会从国家的总工会到省市县地区按行政区域和行业划分的工会领导干部,基本上是官员和准公务员待遇,不是从工人群众中也不是从工矿企业基层中选拔上来的,不能跟广大工人群众共命运同呼吸,而各个基层企业的工会也不是从工人群众中推选出来的,一部分国企工会干部是根据党政部门的组织程序即按官场潜规则提拔上来的,另外一部分私企工会是私企老板指派的,都属于御用工会。这次西安律师赵东民被非法拘禁的原告就是西安的工会部门,可见这个所谓的西安工会部门,不但不去维护工人群众的权益,反而还要盗用工会的名义,将维护工人权益的富于正义感的律师赵东民非法拘禁竟达一年多之久,并将他的妻子迫害而死,造成他的子女无人抚养,可见工人阶级群众的弱势程度已达到被完全丧失话语权的地步,可见这个处处以人为本、以维稳、和谐、盛世著称的资改派已到了严重侵犯人权、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地步!
我们哈尔滨关注声援团鄙视西安的工会部门,我们强烈要求陕西党政部门以致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这一冤假错案,将维护工人权益的赵东民从非法拘禁中解救出来!
我们强烈关注声援坚持正义的赵东民!我们强烈关注声援解救赵东民的正义行动!
赵剑斌、李昊洋、范正美、刘国成、彭勃、汪冶、张德林、张树清、张洪武、马占春、贾建民、谭少卿、毕延彤、刘志和、冷颜、星星火炬
(注:凡是志愿参加这一声援行动的哈尔滨同志可在我的博客工人阶级作家赵剑斌http://blog.sina.com.cn/0451zhaojianbin?retcode=0 上的留言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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