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城公安分局是哪个阶级的专政工具
陕西省西安市发生的赵东民恶性事件,是因为优秀共产党员,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律师,为维护法律尊严,主动依法为共和国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维权,反而颠倒黑白,认定是犯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 2009年8月19日 ,被该市新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非法严重超期羁押至今。赵东民律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原则,以党章、宪法和工会法为武器,主动帮助工人阶级依法维权,为民请命,伸张正义,有理有节。从整个维权过程来看,看不出有任何一点是扰乱社会秩序。
陕西省西安市发生的赵东民事件,决不是一件所谓的刑事案件,而是涉及到无产阶级的专政工具是否已经局部变质?把专政的矛头对谁哪个阶级的阶级斗争问题,必须引起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高度关注。
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所谓“专政”都是阶级的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对象是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的专政对象无产阶级以及广大劳动人民。把专政的矛头对准谁,这不但是一个阶级立场问题,而且是一个维护哪个阶级利益的问题。我们分析一下,西安新城公安分局把专政的矛头对准了谁?第一,是对准无产阶级的优秀律师赵东民;第二,实质是把专政的矛头对准了赵东民律师主动依法为共和国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维权的这一阶级群体。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工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工人阶级既然是我国的领导阶级,试问西安新城公安分局把专政的矛头对准了无产阶级的优秀律师以及他主动依法为工人阶级维权的共和国领导阶级。你们到底为哪个阶级行使专政权力?为此,我们强烈要求:
一、由中共陕西省委、省政法委立即对西安市新城公安分局严格进行政治审查。查清他们是代表哪个阶级的专政工具?是为哪个阶级服务的?
二、对无产阶级的优秀律师赵东民同志进行诬陷、迫害、非法拘留,超期羁押的主谋是谁?是否有后台指挥?
三、必须把迫害赵东民同志,造成家破人亡的主要犯罪份子绳之以法,严惩不待。
四、把审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以解民愤。
五、陕西新城法院已经受理赵东民案,能否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以法公正审理,试目以待。
河南济源市赵东民事件关注团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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