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事件正引起日益强烈的反响,并引起了海外人士的关注。当前在来之不易稳定的经济建设和科学发展环境下,平稳下的暗流时有涌动。最近那个要把中国变成三百年殖民地的刘汉奸获得了炸弹奖,加上右派、汉奸和其他反华势力误判了总理的政改表述,以为时机到来了,正在对党和政府磨刀霍霍。外面美日频频寻衅滋事,俄罗斯最近也与印度搞军演,虎狼环视。在这个形势下,如果赵东民事件处置失当,不但国家、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执政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必然大打折扣。万一失去了广大弱势群体的信任和支持,怕难以抵挡国内外反华反共反人民势力的进攻,那时执政地位就岌岌可危了。
官方可能有一千种理由证明赵东民违法,但各种民意表达认为赵东民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是肯定的。赵东民事件说起来并不复杂,他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工人维权。他提出了维权的原则:“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对贪官污吏”、“捍卫《宪法》原则,确保劳动者的生存和平等权”。他说:“研讨会最后形成初步共识:即抵制和反对容易引发社会混乱,给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国家政权的企图创造客观条件的堵门、堵路、冲击党政机关甚至打砸抢等错误的维权形式”。赵东民“一再告诫维权工友们不堵门、不堵路,指引大家有困难找工会。”赵东民说:工农的维权斗争不是上访,不是堵门堵路、更不是冲击国家机关甚至打砸抢。(详见: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201010/189502.html )显然,赵东民是社会主义科学发展体制的维护者,而不是威胁者、破坏者。赵东民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间力量,而不是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
赵东民的言行所维护的不仅仅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利益。因为官僚与资本联合进行的过度压榨造成的不稳定因素不释放、减弱、消解,不会形成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经济模式稳定健康地发展,不会为资本提供长久的利益。
赵东民是法律工,是懂法律的,办事是谨小慎微完全依法进行的。即使这样,还是遭到了工会的构陷,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被刑事拘留,并超期羁押。甚至在妻子病逝等家庭重大变故时也没有得到人性化对待。
工会本来是维护工人利益的机构,尤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了工人的权利和利益,工会应该比资本主义国家做得更好才是。至少工会应该站在一个据说是比太阳还光辉的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充当协调劳工与资本之间关系的裁判。但实际上工会往往成了资本的帮凶和打手,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工会收了工人的会员费,却反而帮着资本欺压工人,这叫什么事?也许工会是出于维护发展经济大局的动机,压迫工人老老实实地当资本的奴隶,以创造当地的经济繁荣。但工会这样做的结果会适得其反的,反而增加了不稳定因素,损害了工人的利益,从而也会损害资本的利益,破坏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看来需要加强党对工会的监督和领导。党组织要批评教育工会,督促工会整改,不但不应该构陷迫害赵东民,反而应将赵东民树立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典型,号召向他学习。
另一个需要说的是羁押赵东民律师的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有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任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司法机关作为执法者,更应该依法行事。捕捉赵东民、超期羁押赵东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什么长期羁押不问不审不判?这一点陕西的司法机关真应该学学北京。看看北京的司法机关,为一个身份不明的持美国绿卡的无业游民,不过街头受到了一点惊吓,居然动用几千警力神速大力办案。而陕西司法机关,为这个众目睽睽之下案情并不复杂的小案,效率怎么如此低下?
司法机关所忌者,无非是怕群众集群,会产生某种威胁性力量,所以江湖传闻某地把“讨薪民工”作为演习的假想敌。但是,应分清集群是什么成分。美国策动的分裂势力、反华反共反社反中国人民势力、颜色革命势力确实危险,应予以严厉镇压。据某“街头流氓”说,“中国民*主党”已经成立并在地下运作多年了,在陕西有没有啊?是不是应该挖出来?但爱国、爱党、拥护宪法、拥护中央的群众有什么可怕的?群众的觉悟是高的、是顾全大局的。中国人民自古就是吃苦耐劳、安分守己的,宁可吃点亏也忍气吞声的,知道“人心似铁不是铁,官法如炉真如炉”。跟着毛主席共产党闹了多年的革命,解放后当家作了主人,接受党教育了几十年,而且今天改革开放成就辉煌,经济突飞猛进,人民生活水平蒸蒸日上,“赶上了盛世咱享太平”,群众打心眼里是维护和谐稳定、拥护政府的。中国工人的工资比欧美低,低到不值一提;待遇比欧美差,差到天壤之别。但中国人并未动辄象欧美人那样上街散步。不到迫不得已,群众不会集体找官方讨说法。人民群众是执政党的社会基础,不但不会制造不稳定,反而是维护党和政府的可依靠力量。群众聚几个人不过是相信政府,求政府给解决些具体问题,说上天去不过是人民内部矛盾,不能以镇压的方式去解决矛盾,否则恐怕是适得其反。司法机关的矛头应该对准谁?应该对准那些侵吞国家资产、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法分子,他们才是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真正根源。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司法机关是不会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剥削阶级那一套,是不会谁有钱就为谁办事,那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司法机关。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下,司法机关会秉公执法、实现比太阳还光辉的公平公正的。
胡总书记提出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四点要求,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注重维护群众权益、注重做好群众工作、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信陕西的司法机关一定会遵照胡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办事的。
其实,赵东民们的存在是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在举世瞩目的私有化改革浪潮中,大量公有单位的产权被“明晰”给了私人,而很多原单位职工没有被妥善安置,命运悲惨,这样形成的社会矛盾是新的不稳定源。要搞市场经济,就得按市场规律办事,一味动用权力维护不法之徒的掠夺侵吞是不能构建和谐社会的。不给百姓活路,只迷信暴力,是不能维护稳定统治的。历史经验教训值得注意。因此,赵东民们的存在,在法律框架下制约一下官吏和不法资本家的贪婪,减轻一些剥削压榨,给屁民留一碗粥,对维护和谐的剥削秩序绝对是必要的。赵东民们绝对是维护特色社会主义体制顺利运转的大功臣。因此,官方不但不应视之为洪水猛兽而残酷打击迫害,反而应该委以重任、车马仆从,使之发挥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草民弱弱地请求,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实现经济的“包容性发展”乃至为了维护执政党的长治久安,陕西官方能不能善待赵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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