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说到,西安当局就赵东民案的判决书,还隐瞒了赵东民的组织群众上访的原因是什么的前提事实。这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当赵东民组织群众上访的原因如果是合情合理的时候,西安当局对赵东民案的刑事罪判决,明摆着就是对合理诉求中的人民群众群体的一种反动的政治镇压和人身迫害;而在这个反动的政治镇压和人身迫害行为的背后,必然是一个自己无恶不作、却让党和政府来为他们的所作所为背恶名黑锅的邪恶的势力集团。
昨天说的这些,事情还是处于预测之中。预测的逻辑是根据这些年来太多的地方当局中贪渎集团的贪渎规律。由于这种贪渎集团的贪渎规律,在今天的中国已经达到相当普遍性的泛滥程度,所以,一旦类似事件发生,只要你用贪渎集团的贪渎规律的逻辑方法去分析,几乎是逮一个准一个,八九不离十。
于是,赵东民案发生了,当人们还十分疑惑,赵东民这样的一个长期义务为广大工人依照宪法、党章、工会法维权的民间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西安当局为什么要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宣判他三年有期徒刑的时候,我这样的一个初来乍到的人,就隐隐约约的预感到,事情并没有那么西安当局判决书所列举的那些东西那么简单,案件的背后肯定还有更大的利益纠葛乃至有更大的阴谋与罪恶。
果然,非常不幸的是,我又一次猜中了,赵东民案背后有更大的利益纠葛乃至有更大的阴谋与罪恶。——就在昨天《赵东民造成了什么严重损失?——赵东民案的三大矛盾聚焦》刚刚发表一个小时,有人就把《赵东民案的背景:新华橡胶总厂重大问题的举报材料》抖了出来。从此,赵东民案背后的黑幕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让人们从中看到,原来案件的背后,是躲藏着那么多阳光下的罪恶。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010/190637.html
也许,有人会说,网上提供的信息不一定可靠,我们应该以国家机关正式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是的,一般人本来都是这么认为。但问题是,国家机关只是一部机器,而当掌握这部国家机器的人,要把国家机器开到离开国家政治、宪法、法律的轨道,而滑入官僚贪渎集团的利益泥潭的时候,那些所谓的正式文件提供的信息还能“为准”吗?人民大众,还能够相信他们吗?
还有,本来,如果网上提供的那些信息是不可靠的,那么,西安当局就完全可以实事求是的,坚持真理的,拿出自己的东西,以对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有个坦坦荡荡的权威解释。尤其是对一切不实之词,有个正当理由的反驳。但是,西安当局好像根本做不到这些,案件的来龙去脉一开始就在遮遮掩掩、密而不宣,或者说一直在以暗箱操作为能事。
而这就是赵东民案最大的猫腻所在。因为,按照贪渎集团的贪渎规律的逻辑去推理,这个案件的背后,完全有可能就是西安当局的某些权贵人物的利益瓜葛在内,所以他们才可能出此下策,走上集体迫害赵东民的罪恶道路。
但是,如果真的是这样,西安当局的某些权贵人物这下可能就要惨了。因为——
1、这是逆天:如此迫害民间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镇压人民大众的合理诉求,与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背道而驰;
2、这是逆理:一个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的地方当局,竟然沦为贪渎利益集团的保护神,天地不容;
3、这是犯法:大的方面是这样的执政,违背了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精神,小的方面是这样的执法,是在知法犯法;
4、这是犯罪,参与本案的主要领导人,是在犯渎职罪;
5、这是在自取灭亡:本来,纸就包不住火,加上现代资讯如此发达,所以,一旦赵东民案背后的罪恶黑幕被掀开,那谁的黑手,还能够遮住整个中国的天?因此事态的以后发展,完全可能剩下的就是看那一条条权贵人物的大鱼,最后是怎么死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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