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案《李劲松律师承办赵东民案公报》说明了什么?
赵东民事件本不是很复杂的事件。但是确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和声援。正在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在官方公布的 10月25日 的庭审和如何宣判的时候,10月22日晚突然爆出赵东民被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三年的消息。所有有正义感的人会有同一个感受,人民又一次被玩弄了。
《李劲松律师承办赵东民案公报》告诉我们,判决书是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孝民及刑事审判庭庭长刘晓弘等于 2010年10月19日晚 紧急制作出来的。
李律师10月19日下午3点多离开法院时,审判长还明确回答说赵东民案的判决结果现在还没出来。李律师当晚6点离开西安飞广州。10月21日回西安,22日上午第二次会见赵东民时确知,审判长等是在10月19日晚8点半左右紧急赶至看守所秘密宣读判决。而且被秘密宣读的这份判决落款时间,竟然写成了10月17日 。
原本宣布10月25日开庭宣判,却突然提前且秘密进行。
这充分说明,法院方面很慌张,觉得形势不妙,问题严重。因此第一,先稳住李律师,假称判决结果现在还没出来。误导李律师,才可能有李律师离开西安去广州的事。第二,紧急商讨对策,决定不顾一切,马上起草判决书,修改定稿打字成文。3点到8点半,5个多小时,已经到晚上了。又匆匆去看守所,宣读判决。事情不严重,不急迫,心不虚,这些老爷怎么可能如此紧张,屁股尿流。下班了还要如此辛苦的工作?当然,这一切,院长是必须参入的。
判决书落款10月17日,必定另有隐情和不可告人的目的,无非是要规避并说明一个什么问题,为下一步二审狡辩做注释。但明眼一看就知,17日如已判决,也用不着非在19日连夜宣判送达。有理走遍天下,何怕今天明天?如果说10月25日开庭,担心声援的群众大量集聚有发生形势失控的可能,那也用不着非要在10月19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当天晚上去看守所宣布判决结果。
这一事实充分暴露了参入赵东民事件的公检法和既得利益集团相互勾结,对人民公开实行法西斯专政的本来面目,同时暴露了他们在强大的民意和正义面前的胆怯和恐惧心理。否则为什么不敢在公布的时间公开宣判?为什么要制造假象?为什么要避开与赵东民新聘请的北京律师正面交锋?
《李劲松律师承办赵东民案公报》说明了,赵东民事件,完全是利益集团的一个阴谋。赵东民的正义必定战胜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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