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为工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大量实践,赵东民认识到: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工会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现行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形式滞后于历史的发展,不能真正代表工人阶级实现对工会工作人员的监督,进而不能保证工会“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因此,工人们无法通过工会对厂长(经理)进行监督,实现工人依法在企业当家作主的权利。所以尽管有的工友,不分昼夜、加班加点、而且不计报酬的在工厂埋头苦干,甚至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极有限的积蓄,为资金匮乏的企业集资输血,仍然无法根本扭转企业和工人自身的经济困境,无法挽救工人们赖以生存的家——国营和集体企业。此后,赵东民发起了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坚持把学习毛泽东思想和工农阶级依法维权结合起来。根据《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中“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精神,赵东民与工人代表们召开了三次筹备陕西企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研讨会,总结形成了《企业工人维权手册》,并于2009年4月7日向陕西省委和陕西省总工会递交了《筹建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申请书》,提出如下申请:改革企事业职代会,监督工会的工作,改善现行基层工会组织,真正发挥工会的职能,使工会真正发挥维护职工合法权利的作用,批准筹建陕西企事业职工维权代表大会。
2009年6月15日,陕西十几个企业的离退休工人及在企业改制中存在违规、使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破产改制工人和下岗工人代表160余人联合向陕西省总工会递交了由赵东民帮助起草的《陕西离退休工人致陕西省总工会的公开信》,提出要联合起来行使《中国工会章程》赋予职工会员对一切工会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和罢免权。受到了工会办公室主任梁小民在内的五位工会工作人员在二楼会议室有秩序的接待。下午,职工收到省总工会出具的带有工会公章的便签收条一张:“十日之内,通报协调情况”。期间,省工会副主席张仲茜还到会议室与工人长谈。 6月25日工人群众按照收条上“十日之内,通报协调情况”约定的时间再次来到工会。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副主任对工人们说:“欢迎各位大叔、大妈来到省总工会,我们表示欢迎!”下午,因为一些问题,工会和工人发生了一些意见分歧和争执;赵东民劝阻说:“这样下去解决不了问题,我们应该选出代表。”大家一致同意他的建议,形成了代表名单后,大家有序地离去。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令人吃惊。2009年8月19日,赵东民应邀到东方大酒店给三家正在改制的国有性质的东方大酒店、西安宾馆和唐城宾馆的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得到大家热烈的欢迎。但是在当天晚上,赵东民却在住所被国保大队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后一直被西安市新城区司法机关羁押,赵东民的妻子邓永霞从丈夫被抓以后就背负起家庭的重担,她始终坚信丈夫的被抓是错误的,数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却遭到有关部门某些执法人员的羞辱和谩骂。由于身心负荷过重、邓永霞积劳成疾,终于躺了下去;虽然网友们纷纷自发捐款,2010年8月31日,才36岁的邓永霞还是喊着丈夫的名字永远离开了这个让她既恨又牵挂的世界。
邓永霞生病之后,曾向新城区司法部门提出书面保释赵东民,未见回音;随着病情加重,家属再次书面请求保释赵东民回家,再遭拒绝;病危之时,家属紧急书面并当面交涉提出要求赵东民到医院见见妻子,仍然遭到相关方面的断然拒绝;一天过后,邓永霞暴病含冤辞世,家属再次当面交涉、书面提出申请让赵东民回家看妻子最后一眼,依然遭到有关方面的拒绝、、、、、、。邓永霞撒手人寰后,丢下了两个只能由七十多岁的爷爷奶奶照顾的未成年孩子:一个今年刚升入高中,因父亲被非法羁押、母亲含冤离世,现在经常头痛,精神恍惚无法正常学习,而之前,他一直是班上的三好学生;一个还不到三岁,母亲去世时还不知道“走了”是什么意思,哭着闹着叫“妈妈起来,别趟在那里、、、、、、”。
赵东民被抓之后,社会各界无数正直人士表达了对此事的高度关注,为赵东民进行了广泛的辩护和申冤呼吁,并给予其家庭进行捐款等帮助:原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韩西雅等全国总工会离退休干部发表公开文章,要求有关方面立即解除对赵东民同志的拘留;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发表《赵东民被捕到底发出了什么信号》、《赵东民何罪之有》、《伤情、背理、违法为哪桩?——为赵东民辩护》等文章声援赵东民同志;全国各界民众发起了要求释放赵东民的联署签名;马宾、李成瑞等老革命老干部和孔庆东、李昌平、张勤德、张宏良等知名学者发起了北京赵东民事件关注团给予声援; 陕西、河南、山西、河北、湖南、湖北、广东、江西、重庆、吉林、黑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的群众也成立了当地的赵东民事件关注团;在全国人民的关注下,在中央领导同志的过问下,被超期羁押13个月之后,“不审、不判也不放”的赵东民案子终于在2010年9月25日开庭了。
但是,西安相关部门的某些人为逃脱法律追究他们非法关押赵东民的罪责,把神圣的宪法和法律尊严视为手中的把玩物;九月二十五日,相关部门召集了一百多辆警车,六百多名警察来“维持秩序”。他们在法院门口布置了重重封锁线,阻止关心赵东民事件的社会各界人士进入法庭旁听,仅仅允许赵东民的老父亲和赵东民的大哥入内。“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罪名仍然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要事实是2009年6月15日、6月25日,工人群众到陕西省总工会递交公开信和倾听通报情况而造成所谓“工会长达7个小时左右不能正常办公”的“严重事件”,指控此事是赵东民策划并造成了严重后果。之后宣读了陕西省总工会副主席张仲茜、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梁小民、陕西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冯勇、陕西省总工会民管部某某、后勤部某某某等证言,这些证言均要证明“两次群访”造成了严重后果……。为赵东民辩护的当地律师做出了所谓“罪轻”辩护。赵东民作出了自辩,他说:“工会法规定,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工会章程明确指出,工会的职责就是替职工维权”,并提到“省工会共有工作人员60多名,先后只有5个人在会议室正常接待,怎么能叫不能办公呢?”随后,法庭宣布休庭另行判决。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的张东律师认为,从法庭出示的证据来看,赵东民构不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他从五个方面论述:一、法庭的证据不能证明赵东民行为扰乱陕西省总工会正常工作秩序无法进行。 二、法庭的证据不能证明赵东民行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三、法庭的证据不能证明赵东民行为给陕西省总工会造成严重损失。四、赵东民不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法律顾问不等于组织者,也不等于首要分子。五、赵东民主观方面没有故意通过扰乱活动给陕西省总工会和领导施加压力,来实现无理要求或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综上所述,他认为赵东民构不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九月二十五日的审判过后,全国各界人士对赵东民案的关注和声援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山东、安徽、福建、新疆、浙江、等地的群众、甚至包括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也纷纷组织起了赵东民事件关注团。十月十二日北京著名律师李劲松、十月十三日老红军郑加平等也先后加入这一行列。十月十六日,李劲松律师接办了赵东民的刑事辩护代理;此前,他于十月十二日下午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西安市公检法机关递交了控告专函,控告“赵东民案”相关责任人涉嫌“ 伪证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十月十八日,李劲松律师飞赴西安在看守所会见了赵东民。李劲松律师10月19日下午三点多离开新城区法院时,审判长刘晓弘还明确回答说赵东民案的判决结果现在还没出来;李劲松律师于当晚6点左右离开西安飞往广州、10月21日下午李劲松律师再次飞赴西安后,于10月22日上午第二次会见赵东民时确知,审判长刘晓弘等竟然是在10月19日晚上8点半左右紧急赶至看守所秘密宣读判决;而且,被秘密宣读的这份判决落款时间,竟然写成了10月17日、、、、、、。
凡是看过这份判决书、稍懂得法律常识的人无不被这份荒唐的判决书逗笑了:只适用于国家机关的《信访条例》被套在工会这个社会团体上;赵东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给工会造成的严重损失是造成工会连续接待上访工人七个小时。明眼的人看得很明白:难道说新城区法院的法官素质就真的这样低?非也,他们只是赶紧扔烫手山芋罢了!至于脸面么,他们已经顾不得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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