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 钓鱼岛 对谁慈悲对谁刁
杨福清
最近网上出现两个热门话题,一个是中日领土争端钓鱼岛事件,一个是陕西赵东民事件。这两件事虽然远隔千里,个不相干,但在如何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问题上,却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极大的反差。
前不久,就在《人民日报》上,人们看到了一篇署名郭馨的文章《依法理性表达爱国热情》。该文针对钓鱼岛事件引发的民众抗日示威游行发表议论说:“中国个别城市发生了涉日游行”(请注意,这里用了“涉日”一词,特为避开“抗日”和“反日”等情感色彩)......“部分群众对前一段日本一些人士的错误言行表达义愤,表达爱国热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把日本侵略者称为“一些人士”,把霸占我岛屿、扣我渔船、抓我渔民和船长、诬我国民说成是“错误言行”)——这是何等地平和和温柔!
然而陕西西安当局——总工会和公、检、法又是怎样对待赵东民为民请愿、依法上访事件的呢?——非法拘捕、抄期羁押、无据裁决、秘密宣判,居然定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三年!如果按此逻辑,对“涉日”游行事件,还管什么“爱国”不“爱国”、“热情”不“热情”,干脆——统统地查出“幕后策划者”,象赵东民一样——提起公诉、定其聚众示威游行——更大地“扰乱社会秩序罪”!那就不止是判刑三年,甚至是五年、六年!
如果这样一比较,问题就比较清楚了——有些人对钓鱼岛事件,把领土被霸占、渔船被扣押、船长被逮捕,皆视为非对抗矛盾,态度坦然而温情;有些人却又把内部矛盾的赵东民事件,工人群众与工会组织的上访与接待视为敌我矛盾,对赵东民及其家属冷酷无情,恨不能将其置于死地而后快,这是何等鲜明的对照!难道他们就是这样贯彻落实胡总书记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重要指示吗?
说到这里,又不禁想起当年毛主席和郭沫若的诗句。郭老诗云:“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千刀当剐唐僧肉,一拔何亏大圣毛”,表现出爱憎分明的立场;而主席和其诗曰:“僧是愚氓犹可训,妖为鬼蜮必成灾”。他告诉郭老,不仅要分清是非,还要分清敌、我、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郭老十分佩服。
可是今天,当我们把赵东民事件和钓鱼岛事件相对照的时候,我们所看到的,又决不仅仅是郭老说的“人妖颠倒是非淆”和“僧是愚氓犹可训”,而是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在我们国家内部产生了一个强大而可怕的与国家和人民利益相悖的利益集团极其自私和贪婪的意志行为!而这,才是问题的真正的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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