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赵东民案看法律的两面性
赵东民案已成为海内外爱国人士关注的一个热点。不少网友认为,赵东民案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表现,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大众维护国家,集体财产及自身利益的镇压。赵东民案折射出,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的社会主义道路与新兴的权贵阶层侵吞国家资财的斗争,是无产者维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及自身利益,而有产者与腐败份子要维护既得利益的斗争。赵东民案是两种利益矛盾不可调和的必然产物。赵东民案反映依法治国在我国的两面性。让我们依事实分析。
赵东民是依《宪法》第四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宪法》还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当然,赵东民可能不会想到,他的维权,会像当年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委的郭允光那样遭遇。郭光允按党纪国法办事,想不到却触动了时任省委书记程维高的利益。结果,程维高一手遮天,用自己的权力,通过法律和法院,把郭光允同志投入监狱,坐牢8年。这样的例子,媒体报导过,全国还有不少。
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也像当年给郭光允判刑一样,是在幕后当权人物的指使下,以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依《刑法》 给赵东民判了3年徒刑。至今,从我知道的事实,我与海内外许多了解赵东民案的人士都认为,法院的判决不但不合法,不依事实,相反,是违法,违背事实的。事实是赵东民依法为退休老工人维权,省工会有关人员没有做好自己应做的“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工作。退休工人向省工会反映情况,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有何不对呢?与政府的工作人员返映情况,讲理,双方难免高声或有时语言不当,冲突。与工会的有关人员讲理7 个多小时,就影响你们不能正常工作?请问,你工会是干什吗工作的?集体去讲理就成了“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团结就是力量,正是因为个别人去与你们讲理,讲不通,你们不理睬,才要发动更多些人去讲理。新城区法院的判决书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报告人赵东民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们用第290条对赵东民判刑,却偏偏忘了《刑法》总则的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他们用分割法律的偷天换日的手法,丢掉总则,只用细则给赵东民判刑。《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为何他们敢如此曲解法律,知法违法呢?就是因为他们手中有权,所以在他们的头脑里,是权大于法。在他们的行为中,为了一己私利,他们当然敢干权大于法的事啦!他们像那些暴力强拆者一样,认为老百姓不能对他们怎样。他们只是对管他们的官负责,决不会对老百姓的死活负责的。一些为自己私利,进行强拆的官员,被就地免职,不久却在另外一个地方当官。一些强拆的官员不是高喊:“没有暴力拆迁,就没有经济发展。” “没有我们的拆迁,哪有你们知识份子吃饭。”吗?所以,新城区法院的法官敢把红说成黑,把赵东民和退休职工依法上访说成是“聚众扰乱社会次序”罪,把赵东民的函授本科文化写成初中,把有正当职业讲成无业,把公开审理,宣判,变为要开100多辆警车,派来500多警察保卫,不让人们自由进入法庭旁听,在监狱秘密宣判,19日宣判,却把日期改为17日。
他们这样知法违法,胡作非为,自然会引起一切正义人士的不满。全国20多个省市的各界各阶层人士,海内外学者纷纷声援赵东民,抗议新城区法院对赵东民的错误判决。但你罢不了他们的官,顶不了用。另外,最近北京律师李劲松向陕西省政府提出一些疑问题;“陕西旅游集团重大建设项目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不通过国资委就贱买给了民营企业”这一重大违法乱纪事实。新华橡胶总厂是否的确存在“新华橡胶总厂2006年上半年采用承债式兼并(资产和债务一并承担)改制时的兼并方是一个2005年1月才成立的私企(陕西华信益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欺骗政府,欺骗工商局,最初的注册资金仅10万元,后来通过种种关系,注册资金先改为1000万元,最后又改为5000万元。同年华信益源还兼并了市光华制药厂,而且,新华橡胶总厂被兼并前的国企法人和光华厂被兼并前的法人同为周建威一人,这导致了兼并过程中资产、债务评估的公正性缺失。华信益源兼并新华厂是空手套白狼。它瞄准的是新华厂的生产区和福利区的几百亩土地,新华厂的设备对它没有吸引力(因为它并不从事橡胶制品的生产)。华信益源属下的实体只有一个房地产公司,工业用地,每亩近仅几千元钱,而住宅用地,就西安市最差地段而言,每亩都在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李劲松律师的这些疑问,说明背后一定有腐败份子。从牵涉的单位,涉及的资金看,陷入这些国企改革,趁改革之机,侵吞或变卖国家财产的腐败份子,一定人数不少,官的级别也相当高。我们要把他们扳倒,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们定要树立“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积109年的经验,积几百次大小斗争的经验,军事的和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流血的和不流血的经验,方才获得今天这样的基本上的成功。”(《毛泽东选集》P.1373)的必胜信心。其次,我们要坚持斗争,不断地改变斗争策略和方法,让更多的追求正义,痛恨腐败的人加入我们的斗争,我们要通过各种方式,使中央政治局常委们都知道赵东民案件,要千方百计告御状。相信中央常委中定有“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领导。(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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