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事件与五中全会
这段时间,五中全会和中美关系是舆论热点。我呢,集中于赵东民事件,好像不关心国家大事,没有抓中心问题。
不是的。关于五中全会和中美关系,我早在《中美关系战略思想》和《关于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思考》几十篇文章中,基本阐明了我的认识和意见,现在热议的话题还未超出这些文章的范围,可以不必急着去谈。我着重谈赵东民事件,决不是仅仅为了一个冤假错案,而是从更大的角度,联系实际来探讨五中全会。
会议通过的公报表明五中全会的核心内容:发展方式要加快转变,政治体制改革要稳妥进行。赵东民事件的最终结果,将显现出挤掉水分的五中全会的“干货”到底是什么,有多少?关注赵东民事件,是把五中全会的原则转化为直接现实性的东西。我抓住赵东民事件,是要把五中全会的精神,转化为民众的实际,不尚空谈。
转变发展方式,精英民有各种各样的说法,过去喊得最响的是迟福林的“第二次改革”,核心是中国要从“生产型大国”转变为“消费型大国”。我在《关于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思考》系列文章中,批判了他的观点,五中全会结束时,又有人提出“第三次改革”的概念。我说,能是当然好,但现在还是提改革进入第二阶段,从“一些人先富”转变到“共同富裕”实在。现在有种叫做从“国强”到“民富”的提法,我认为这个提法搅混了水,为什么要把“国强”与“民富”对立起来,而掩盖“民富”的不均呢?
五中全会公报讲的“全会提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精神就是“共同富裕”。我赞成,但要斗胆说,这个提法有个严重缺陷:只有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一切都是国家赐予,没有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关注赵东民事件,就是提出如何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恢复这些年丢掉的群众路线。
2006年6月5 日,我发表《分配问题》一文,认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在私有经济已占一半的情况下,不可能实际解决,仅能作一些调整,有所缓和而已。这种情况,和反腐、打假一样,都是‘斩草不除根’。”我说“在非国有企业里,国家不可能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的手段来解决那里的分配问题……我国搞了市场经济,工人群众的收入,就只能通过市场来调节。在大量下岗工人存在,而且很长的时期里都必将有大批的、源源不断的农民进城务工,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劳动大众将在相当长的时期里,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国家不可能用行政手段强迫资本所有者提高工资。”4年多的实践验证了我的论断。
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中说:“大家已经看见,在最近几年中间,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在发展,新富农已经到处出现,许多富裕中农力求把自己变为富农。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一些人欠了债,有些人出卖土地,或者出租土地。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继续处于贫困地位的农民将要埋怨我们,他们将说我们见死不救,不去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向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那些富裕中农也将对网民不满,因为我们如果不想走资本主义的道路的话,讲永远不能满足这些农民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同农民的同盟能够继续巩固下去吗?显然是不能够的。”
现在的情况严重多了。为了资本的利益,伤了工人的利益,30年过去,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资产阶级也产生了;它和工人阶级的冲突愈来愈利害,死人的事情时常发生,已经给社会带来了动荡。现在,人民群众不是埋怨政府见死不救,而是指责政府为虎作伥;而资产阶级呢,它现在羽翼丰满,在经济上发展到了可以控制社会,这时候他们已记不得邓小平和共产党的恩情,不知道他们的财富是谁给的,就象一些人不记得劳动人民的恩情,不知道自己的权力是谁给的一样,他们公开提出“超越邓小平”,要求政治改革,明白地要中国共产党下台,由精英阶层来治理国家。
现在党中央多数领导人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认为需要转变发展方式,提出了从少数人富到共同富裕。目标有了也比较正确,问题是要过河到对岸实现共同富裕,桥在哪里?船有没有?如果是在什么“一次”、“二次”、“三次”分配上做文章,还是靠政府和资本家施舍,那是过不了河的,资本家和工人不可能“包容”,“共同富裕”仍然是个画饼,过去30年没有做到,再过30年也难做到。欧美国家就是这样做的,结果好多高福利国家经济老火得很,社会民主主义这条路走到尽头了。如果我们也是走这条路,政府要提高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资本家要多点社会责任心,做慈善,着力点还是在政府和资本家身上,民众还是受恩赐者,被救助的人,我看其结果不过是步欧美的后尘。
在《分配问题》文中,我对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作了分析。国有企业的分配国家可以做主,农民的分配自主,私营企业分配资本家作主,私营企业中最大多数的工人群众只能出卖劳动力。说工人拿工资是“分配”,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不科学。生产中,需要多少生产资料多少劳动力,不属于社会领域,它属于生产范畴,这是按生产技术要求对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工资是什么,是工人出卖劳动力的价格,它既不属于生产范畴,也不属于分配范畴,它属于商品交换范畴。工资的高低,在市场经济社会中,不是由政府行政命令决定,而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指出“把所谓分配看做事物的本质并把重点放在它上面,那也是根本错误的。”马克思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资料的分配,则表示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例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就在于:物质的生产条件以资本和地产的形式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而人民大众则只有人身的生产条件,即劳动力。既然生产的要素是这样分配的,那么自然而然地就要产生消费资料的现在这样的分配。如果物质的生产条件是劳动者自己的集体财产,那么同样要产生一种和现在不同的消费资料的分配。庸俗的社会主义仿效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一部分民主派又仿效庸俗社会主义)把分配看成并解释成一种不依赖于生产方式的东西,从而把社会主义描写为主要是在分配问题上兜圈子。既然真实的关系已经弄清楚了,为什么又要开倒车呢?”
20年前,我曾经写信(我这人爱上书,现在我的每一篇博客几乎都是在上书),批评现在绝大多数共产党员都不读马列,抛弃了毛泽东思想,中央领导人不读马列毛的书的也不少。这种情况愈来愈使共产党缺乏正确的世界观,缺乏理论指导,搞实用主义;在分配问题上,既没有马克思主义做指导,也缺乏资本主义经济理论指导,结果兜了许多年的圈子,一直解决不了两极分化的问题。
按马克思主义,要真正改革分配制度,根本的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但是,在当前的状况下,一下子回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会天下大乱,而现在的中央领导人都没有经历过大的社会动荡,不一定驾驭得住那种局面,还是学邓小平的搞改革,渐进式稳妥。所以我说,能有“第三次改革”当然好,但现在的实际情况,还是按邓小平的设计,改革进入第二阶段,从“让一些人先富”转变到“共同富裕”实在。
我关于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思考,还没有来得及探讨如何渐进式进入第二阶段,赵东民事件出现了。我立刻感到,这是群众中创造出来的、在不根本改变现在的市场经济制度下,进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同时使社会比较稳定的一种路径、方式、模式。正是继关于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的之后的实践篇。因此,我抓住不放。
如果说,邓小平把小岗村人按“手印”作为农村改革的“群众创举,为什么现在的领导人看不到赵东民发起“工维会”,是工人群众创造的一条可以实现工人维权、社会维稳的路径、方式、模式,完全符合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政治体制改革稳妥进行的五中全会精神。
赵东民是五中全会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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