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本人要说的是,中青报发表的方舟子文章是搞虚假新闻评论和搞造谣惑众。譬如,方舟子的文章说,“市场上的解酒药、解酒保健品没有一种已被证实确有效果。如果你吃了它觉得有些效果,要么是因为心理作用,要么是因为水的作用”。
事实:2006年新年之际,美国纽约时报报道说,有文字记载历史说明,自古埃及时代开始,人类就开始饮酒和试图发明“解酒药”了,至今,解酒方法和解酒药依然是食品工业和医学医药学的主要科研课题之一。当今,不少学者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探索解酒原理,其中许多人试图在古代解酒法里找到答案或找到线索。于是,多年来,许多解酒的“古方”或“民间药方”被挖掘出来,科研或开发者们还把俗话“hangover-cure”拿了作为该领域科技通称的术语;随之,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医学界也采用了,把解酒之类的处理措施叫作“hangover-treatment”。
纽约时报子公司“阿邦”(ABOUT)公司介绍说,到目前,挖掘出来的“解酒方”里,有古埃及剂、爱尔兰剂、波兰剂、等等,其共同点是“以食治食”(类似中医的“食物相克”原理,但毕竟还是有所不同)、有浓厚的“古代医学”的味道。
美国“市场网”等媒体报道,经过多年实践实验,2008年前后,现代医学概念的解酒药终于有了市场突破:一个商名为“杰克”(扑克牌里的“J”,王子)的解酒药筹备上市,其归属为美国FDA-所规范的“OTC”药品(广泛使用的阿斯匹林是其中之一),工作原理依据是现代生物化学和现代药剂学、不是古代医学的“以食治食”。由于美国军方特别重视解酒处理方法和解酒药的开发(即日常生活和战斗战场都需要各种麻醉及解醉的措施和药品,有很实际的军事用途,因而,自古以来,西方军界就很重视),所以,该“杰克”解酒药的第一服务对象选择了美国军人。
每逢感恩节和圣诞节到来,美国卫生部相关部门就给公民发出健康饮食建议,其中包括饮酒解酒方面的内容、其专门术语叫“Hangover-Remedies”;建议内容总是包括古方的“以食治食”措施和现代医学概念的解酒措施。由于解酒药尚属FDA-规范的“OTC-”类别,更因为官方机构及人员的医学建议的司法责任和避免利益冲突的法规(美国法规规定,未经法律授权或不是紧急救援之类的情况,任何政府官员都不得推荐任何私人公司的任何产品),那些建议就只有措施建议而没有药品食品等具体产品建议。
不管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也不管是官方的还是私人的,那些解酒措施或是“以食治食”、或是“以药制胜”或以“以养制胜”,都没一个说那些措施是“心理作用”。
可方舟子的做法呢,嘿嘿,某新医学科技有失败案例了,他就说那是“伪科学”;有成功案例了,他说那是“心理作用”或“心理暗示”。他那说法的前提或潜台词是:失败就是作伪,新医学科技不是科学、心理学也不是科学;所以,新医学科技失败就是“伪科学”、成功就是“心理暗示”或“心理作用”而不是“科技作用”;然后,他就用那逻辑对别人搞无端指控、说别人是“作假”或“伪科学”。--- 对中医搞诬蔑诽谤,方舟子也用同样手段:某中医大夫没治好某人某病,他就说中医是“伪科学”;治好了,他就说那不是中医科技作用、而是“心理暗示”或“心理作用”。(学过起码逻辑知识就知道,方某那说法逻辑整个就是痞子逻辑、好听了说是伪逻辑。方某经常说别人不懂逻辑;可是,他的言行说明他自己不具备逻辑起码常识,或是半知不解却自以为是地搞些伪逻辑欺骗活动)。
嘿嘿,方舟子那种“心理作用”能治百病的说法若成立,那么,为啥不用“心理作用”去治病呢?方某把心理作用夸张到无病不治的神话地步,大概是创建现代心理学的弗洛伊徳都要目瞪口呆了吧。
其实,方舟子那种神化“心理作用”的说法一点也不新鲜。他的直接后台、何祚庥和于光远等就搞过多次。而他们那说法也不是他们的发明创造,而是他们照搬美国娱乐演员兰迪为主角之一的所谓“科技警察”组织和中国科协为搞反中医而做的合作合演。对那种合作合演,美国驻华大使馆早有公文,说明那是以“反伪科学”和“科普”为名、实际上是搞世俗宗教(具体说,他们搞的是科学教,即一种国际社会流行的邪门教)的“厚颜无耻的假冒”的欺骗性活动,因而拒绝给他们当中的中国人士颁发旅美签证。
俗话说,酒后失言。可是,自称“美国博士”的方舟子,没喝醉也是胡说八道。不必多言,中外事实清楚说明,中青报发表的方舟子的那篇文章,不过是再次搞造谣惑众而已,不过是再次做做“厚颜无耻的假冒”的邪门教的欺骗性宣传而已。
至于“亦明”先生说,方舟子那文章是搞打击报复,譬如“亦明”先生披露了方舟子大量抄袭剽窃行为、方某就发文和对“亦明”先生搞无端指控,那是明摆着的事。须知,肖方冲突不也是如此开始的吗?还不就是因为肖传国披露批评方舟子以“打假”“科普”为名搞抄袭剽窃等作假行为、方舟子就发文对肖某科研搞无端指控、一搞就是多年的舆论轰炸吗?如今,在中青报公权私用的协助下、方某用同样手段对“亦明”先生下手搞公报私仇了。
方舟子是个“三无人员”,是在美国为邪门教当辩护枪手、在国内装成“批邪斗士”的两面派,是在身份、学位论文和投稿等许多方面都有严重造假行为,还有反中医和推销转基因商品、恶毒攻击钱学森等科学家等等方面也有严重的造假行为,即方某的作假程度超过任何已处理案情。如此作假人士,居然在中国社会被包装成“打假人士”而能到处插手、肆意搞无端指控、造谣诽谤和扰乱社会,还能搞非法集资和骗取钱财,却一直是逍遥法外,嘿嘿,那再明显不过,若没有某些宣传媒体和没有一定后台势力,他那根本是不可能成任何气候的,更别说方某严重造假却能一直逍遥法外了、更是没后台而不可能的事。
当然,实事求是地说,如今中国大陆媒体跟十年前几乎完全一面倒向方舟子的情况是很不相同了。譬如,人民网强国论坛等官方媒体平台的许多网民就明白指明和严肃批评方舟子多次的严重作假行为,一些官方媒体人员也公开表示不支持、有的则明确表示,反对方舟子的以“打假”为名而搞作假的行为。越来越多的官方媒体及其人员看到了方舟子搞两面派和严重造假的真相,不再盲从跟风、也不再搞“一面倒”了。
简而言之,很清楚,中青报(还有央视、广州南方和北京报业)是受后台势力的指使而为方舟子提供搞舆论轰炸的平台服务的。在这种情况下,“亦明”先生要中青报“公平公正”地也发表自己的申辩和批评方舟子的胡说八道,那实在是期望值太高、甚至可说是太天真了。--- 中青报、央视和广州南方等官方媒体早就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用方舟子出前台表演、以“打假”为名而打击妨碍他们利益的人的公权私用之舆论工具了;在他们那里,假公济私不是羞耻,而是有权有势的荣耀。所以,本人说过,薄熙来的“打黑”应该包括打打方舟子背后的黑社会之黑。
附件:亦明:给中国青年报发了一封信。
送交者: 亦明 于 2010-11-18 04:29:49。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30428&select=&forum=1 。
《中国青年报》编辑部:
贵报在11月17日发表了一篇署名方舟子的文章,题目是:《世上有解酒药吗?》。在这篇文章中,方舟子先生说:
“有个自称‘美国大学副教授’的华人近年来在国内拉投资,要生产一种高科技解酒药:‘本项目应用基因工程方法,从嗜酸耐高温微生物中克隆出乙醇氧化酶基因,然后令其在生物反应器中超量表达,最终制成蛋白制剂。由于该基因来自嗜酸耐高温微生物,所以它们的产物也具有嗜酸和耐高温的特性,能够在人的酸性胃液中起作用,将乙醇氧化成乙酸,阻止或减少乙醇进入血液之中。
“这个据说很‘明确’的作用机理却在三个方面存在误导:一、来自嗜酸微生物的乙醇氧化酶并不就一定具有嗜酸的特性,因为它原本是在细菌内部工作的,而细菌的内环境可能是中性的。所以这种乙醇氧化酶在强酸性的胃酸作用下很可能失去活性。二、退一步说,即使这种乙醇氧化酶能抗胃酸,也会被胃蛋白酶降解,无法发挥作用。可笑的是此人为了说明这种蛋白质制剂很安全,也知道:‘蛋白质在肠胃消化系统中很快就会被蛋白酶分解成氨基酸,所以,除了少数毒素蛋白质外,绝大多数蛋白质作为食品服用是安全的。’却不知根据同一道理绝大多数蛋白质作为食品服用也发挥不了功能。三、再退一步说,即使这种乙醇氧化酶能在胃中催化乙醇的氧化,它的产物也不是无毒的乙酸,而是毒性比乙醇更大的乙醛,所以这种‘解酒药’的效果适得其反,实际上可能成为酗酒药。”(见:http://zqb.cyol.com/content/2010-11/17/content_3445546.htm)。
文章中提到的“有个自称‘美国大学副教授’的华人”就是我。对于方舟子先生的质疑,我的答复如下: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方舟子的质疑全部是建立在他个人的观点之上的,而没有提出任何事实根据。比如,他的第一个质疑连续使用了两个“可能”,也就是说,他的观点如果能够成立,必须满足两个假设条件:嗜酸细菌的“内部环境是中性的”;乙醇氧化酶在“胃酸作用下失去活性”。方舟子先生曾经多次说过,“谁主张,谁举证。”(方舟子:《“神秘现像”并不神秘》, 2002年5月29日《中华读书报》;《答搜狐网友:科学、宗教与迷信》,见2003年9月16日新语丝新到资料)。显然,说嗜酸细菌的内部环境是中性的,属于非常的主张,因此举证的责任在方舟子先生。可是,这位美国生物化学博士却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事实是,有证据表明,嗜酸性细菌中的酶,在强酸性条件下才具有最大活性。(见:Maurelli L., et al. Evidence that the xylanase activity from Sulfolobus solfataricus Oa is encoded by the endoglucanase precursor gene (sso1354)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associated cellulase activity. Extremophiles (2008) 12:689–700.)
同样的,方舟子的第二点质疑也是根据自己的观点,没有任何证据。请问方舟子博士,蛋白酶不是蛋白质吗?假如它能够在胃肠发挥作用,为什么乙醇氧化酶就不能发挥作用呢?更何况,我在产品说明书中,明明是提议用酵母菌来表达这个酶,并且以含酶的酵母为制剂,以保护其免受蛋白酶的破坏。(见附件1)。再退一步说,蛋白质被蛋白酶降解,也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舟子先生凭什么认为乙醇氧化酶不能够在被彻底降解之前就失去作用呢?
最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方舟子这个生物化学博士竟然不懂得“乙醇氧化酶”是醇脱氢酶(alcohol dehydrogenase,ADH)和醛类脱氢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ALDH)的统称,以为真的有一个“乙醇氧化酶”。事实是,我在产品说明书中所说的“乙醇氧化酶”,就是指“乙醛脱氢酶”,也就是专门把“毒性比乙醇更大的乙醛”氧化成乙酸的酶。(见附件1)。可是,方舟子却污蔑我的产品“实际上可能成为酗酒药”。
需要指出的是,我的产品说明书作于2003年,而方舟子先生迟至今天才把它拿出来“打假”,是有一个特定的背景的。原来,早在2007年2月15日,我就曾向贵报举报方舟子的种种劣迹。(见附件2)。从2007年9月份至今,我以亦明的笔名撰写了大量的文章,公开批评方舟子的科普活动是“科唬”,他的打假“以假打假”、“以假打真”。(详见我公开的三本书:《科唬作家方舟子》、《方舟子恶斗肖传国始末》,下载地址:http://ishare.iask.sina.com.cn/f/10200595.html、http://iask.sina.com.cn/u/1856030873/ish)。而方舟子先生自己承认,他早就知道亦明是谁。(见2010年10月17日方舟子新浪微博,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mtlf.html)。那么,他为什么要在迟至今年10月17日才公布我的真名实姓,并且开始对我进行“打假”呢?这是因为,本人在当天(北美时间10月16日)在网上宣布,将向方舟子的母校密歇根州立大学举报他在校期间曾抄袭自己的老师这个劣迹。(详细经过请参见笔者《科唬作家方舟子》一书第十六章。)最近,本人又发现,方舟子2001年在《南方周末》上发表的三篇文章,分别抄袭自《纽约时报》、《自然》杂志、《时代》周刊,并且公布了这些发现。(见附件3)。
显然,方舟子对本人的“打假”,是一场有计划的报复行动,就像他五年来一直揪住肖传国不放一样。(肖传国在2001年举报方舟子抄袭《科学》杂志的文章。方舟子在2005年9月发现肖传国的真实身份。)而在他的公报私仇的行动中,贵报被他当作了一个平台。方舟子的文章对本人的声誉造成了巨大的损害,本人强烈要求贵报全文刊载我的这封答辩书,以示公正。
葛莘(笔名“亦明”)
2010年11月17日于美国南卡州哥伦比亚市
附件目录:
1、利用耐高温乙醇氧化酶清除人体内的酒精
2、2007年2月15日本人给贵报的举报信 (发往[email protected]信箱)
3、方舟子抄袭案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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