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封杀转基因通知一天内被撤
--亟待对扑朔迷离的转基因问题进行澄清
一、新闻报道:福建禁销转基因大米
2010年12月05日 14:23:22消息(来源: 新民晚报-上海) 本报讯 据中国之声报道,福建省多部门在12月3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转基因大米监管的通知》,通知称今年福建省陆续接到市场销售转基因大米的报告,目前社会各界对转基因大米的安全性及潜在风险存在争议,我国尚未批准转基因水稻进入商业化生产,为确保人民群众大米食用安全,福建省要求各环节严查转基因大米。
据介绍,转基因大米和普通大米相比可能更具有抗涝、抗旱、抗虫害等性质,而且大米里也增加了蛋白质含量等。但是目前社会各界对转基因大米的安全性及潜在风险存在争议,举个例子,转基因玉米会杀死雄性的精子,导致不育。这一点国外一家研究公司已经证实。转基因研究最先进的国家美国明确规定转基因食物不准进入人类的粮食市场,也就是说,在美国,转基因食物是不被政府允许作为食物的。我国水稻专家袁隆平曾经说过,政府应该特别慎重批准转基因植物商业化。因为目前,科学家仍然不能完全预知对生物进行转基因改造有可能导致何种突变,或许会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组织转基因水稻品种鉴定,尚未批准转基因水稻进入商业化生产。私自种植、加工和销售转基因水稻及加工制品的均属违法行为。
二、福建封杀转基因通知在网上被撤
早在2008年7月9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原则通过了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与会领导认为,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对于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国生物育种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实施这一重大专项的目标,是要获得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培育一批抗病虫、抗逆、优质、高产、高效的重大转基因生物新品种,提高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和产业化整体水平,为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专项实施方案经过科学、民主、严格的论证,已基本成熟,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这项重大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指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切实把农业科技的重点放在良种培育上,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体系建设。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
十七届五中全会2010年10月18日通过的《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提出要“在核心电子器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系统软件、转基因新品种、新药创制等领域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
看来,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科技重大专项,是明文宣布的政策,正是在这种情况下,2009年11月27日,农业部批准了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获得两个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的是华中农业大学张启发教授及其同事。这也是中国首次为转基因水稻颁发安全证书。
安全证书是转基因作物品种上市之前最难的一个关口,这意味着该品种的生产性试验结束并获得农业主管部门认可,技术方面的障碍基本扫除,接下来就可以申请生产许可证了。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水稻生产和消费国,即将打开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种植的“闸门”。
有密切关注网上动向的福州人士12月4日发现,福建省粮食局网站本来已经在2010年12月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转基因大米监管的通知》,仅仅存在了一天就已经被删除,删除的原因不明。而且网友刚刚查询,发出《关于加强转基因大米监管的通知》通知的福建省粮食局、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三个机关的网站目前均没有该通知。另一个机关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未见有网站。官网发了又撤,至今不见该通知的情况意味着什么,有待下周见分晓。
三、网友:远离转基因食品,远离毒品!远离转基因食品,远离亡国。
网友:被美欧作为饲料和生物燃料种植的转基因玉米和转基因大豆,已经被欧盟科学家证实有毒害(见英国2005年10月的《生态学家》杂志),掌握着大量先进专利和技术的美欧国家,至今不考虑转基因主粮化,而中国央视报道连续六年粮食增产,那么,究竟是因为什么中国非要第一家将其主粮化?难道决策者爱好转基因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认为中国人到了不冒险吃转基因大米就生存不下去的地步了?如果说转基因主粮是健康的,为什么欧美国家严禁食用?为什么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中国政府承诺不让外国人吃一粒转基因粮食?
有网友说是因为转基因是当年中国加入WTO时,中国谈判人冒着全体中国人充当小白鼠的危险而接受的一个丧尽天良的条件!也有网友说,这是配合“让超人降生,消灭这些群畜!”—费尔蒙特饭店会议的全球垃圾人口种族灭绝计划的一部分。
在美国,以及推广美国转基因种子的拉美国家,垄断企业通过种子和收购价格的控制,让农民的收入低到无法承受,最终不得不卖出土地。如果这种状况在中国出现,数亿农民将失业,将会引发极为严重的社会动荡。
由于转基因种子的知识产权人是美国公司,所以受中国知识产权严格保护,就是受法律保护,任何农民如果自留转基因粮食种子,就属于违法。他们会将“违法”农民列入“黑名单”,那些农民将得不到贷款、农机具补贴,农产品也不能正常出售。更严重的是,他们会将农民直接告上法庭,最终制伏农民。原来种地无忧的农民,变成提心吊胆地种地,任转基因公司盘剥,屈辱地活着。种地看别人眼色,那滋味肯定是不好受的。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转基因种子垄断企业为了防止农民留种,发明了 “自杀种子”,即通过转基因手段,对种子实行改造。第一年获得收成后,其种子不可能再发芽,或者即使发芽也长不出好庄稼。这样,一方面免去了监视农民“偷窃”的成本,另一方面避免了控告农民的麻烦和负面形象,还可保证农民必须每年购买种子。将种地留种的权利拱手交给别人,尤其是交给那些认钱不认人的生物技术企业,对粮食主权的损害是异常大的。
四、科学家:昆虫会被毒死,人类长期食用难道就没有害处吗
2007年,法国科学家证实,世界最大的种子公司美国孟山都公司出产的一种转基因玉米对人体肝脏和肾脏具有毒性。2008年,美国科学家也证实了长时间喂食转基因玉米的小白鼠免疫系统会受到损害,该研究成果发表在同年《农业与食品化学》杂志上。2009年12月 22日,法国生物技术委员会最终宣布,转基因玉米“弊大于利”。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蒋高明介绍,转基因水稻是在水稻中引入抗虫基因,使得水稻能分泌一种BT毒蛋白物质,虫子食用后会被毒死,因而能够产生防虫效果。“但水稻是人类的主粮,昆虫无法下口,人类长期食用难道就没有害处吗?”蒋高明质疑。
蒋高明认为,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保障,“欧美科学家都不敢断定这项技术一定是安全的,中国科学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拿下安全证书似不稳妥”。
德国称转基因玉米种子MON810对环境会产生负面影响 将不允许再种植。
09年4月14日,德国联邦农业部部长伊尔莎·艾格纳宣布,鉴于孟山都公司的转基因玉米种子MON810对环境会产生负面影响,尤其对一些蝴蝶、瓢虫等益虫和水生有机物产生危害,德国将不允许再种植这种转基因玉米。
MON810转基因玉米种子是德国2005年以来唯一被允许大面积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德国农业部的这项禁令使孟山都公司在德国推广其转基因作物的计划化为泡影。
德国农业部的禁令刚刚宣布,4月15日,德国巴伐利亚州的5000多农民又在慕尼黑市中心举行游行,抗议欧洲专利局可能给转基因猪的测试技术申请专利。农民开着数百辆拖拉机,从位于玛利亚广场的巴伐利亚州政厅向设在慕尼黑的欧洲专利局进发。
游行的人群举着“猪才能决定猪的专利”的标语,呼吁制止“企业在生物方面贪得无厌”的做法。当天上街抗议游行的还有黑森州农民。
五、呼吁尽快澄清事实
福建发出封杀转基因的通知一天内被撤,而网友和科学家们所说转基因是毒品究竟是真是假?转基因到底是有益还是有害?为什么中国政府承诺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不让外国人吃转基因主粮?请权威部门尽快向全国人民作出权威的解释。
笔者建议,如果转基因主粮被证明是安全的,请进口转基因主粮,先让来中国的外国人(特别是驻华使馆)和中国的中央领导、省市领导等厅局级以上级别领导以身作则,专门吃转基因为人民证明。吃上5年后在全国的所有国家机关推广,10年后在全国城市推广,50年后农村推广并种植。
如果不这样做,那么网友和科学家说转基因有毒就是真的,就应该立即全国封杀转基因,并撤销农业部已经批准的两种转基因水稻、一种转基因玉米的安全证书。文:崔士忠
附:通知原文(来自百度快照)
闽粮行〔2010〕364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食品安全办公室、农业局、工商局:
今年以来,我省陆续接到市场销售转基因大米的报告,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多次就转基因大米问题作出批示,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监管。为做好我省转基因大米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用安全,现就加强转基因大米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转基因大米监管重要性的认识
转基因大米是指利用基因技术生产的水稻加工而成的产品,目前社会各界对转基因大米的安全性及潜在风险存在争议。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转基因水稻生产需要获得农业部颁发的转基因安全证书,并通过品种审定、获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商业化生产。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组织转基因水稻品种鉴定,尚未批准转基因水稻进入商业化生产。私自种植、加工和销售转基因水稻及加工制品的均属违法行为。各级粮食、农业、工商、食安办等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转基因大米(稻谷)监管的重要性,从维护人民群众食用安全的高度出发,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转基因大米(稻谷)的监管工作。
二、分工负责,切实抓好监管工作的落实
转基因大米(稻谷)的监管涉及多环节,多部门,为明确工作责任,做好部门之间的衔接,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粮食部门要重点加强储备粮、政策性用粮经营环节转基因大米(稻谷)的把关,要及时与农业部门沟通,了解市场信息动态,督促粮食购销企业、储备粮承储企业把好粮食采购、入库关,严禁采购转基因稻谷(大米)用作储备粮或政策性用粮供应。对可疑转基因粮食,要组织抽样、送检,发现转基因成分的粮食,及时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转基因粮食案件进行查处。
(二)农业部门要加大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种子研发者、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意识,促进源头管理工作责任落实,要加强种子抽样、检测和监控,依法加强水稻种子的监管,从源头预防转基因种子流入种植环节,对非法销售转基因种子和非法种植、生产、销售转基因粮食的案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给予查处。
(三)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转基因大米(稻谷)非法进入粮食市场,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积极配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封存,依法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
(四)食品安全综合管理部门要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做好转基因粮食监管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粮食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公众的认知水平
各级粮食、农业、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加大转基因粮食生产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增强研究、生产、经营等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督促市场开办者充分发挥业主责任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进场交易的粮食经营户增强对转基因粮食的认识,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自觉抵制销售转基因大米。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大力普及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意识,让公众了解认识转基因粮食,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
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原网页截图:现在的页面已经删除了12月2日的这个通知:http://www.fjgrain.com/xxgklist.aspx?ctlgid=64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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