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韩寒——不认识乞丐,却要给乞丐立法?
某次和朋友聊天,发现彼此有相似的童年往事——有一天我在附近居民楼玩耍,见一老妈妈要饭,别人给钱而我没钱,我不甘落后,赶紧跑回家掏妈妈钱包。我闭口不答妈妈的疑问,抢了一张票子就跑,飞奔五十米交给人家。事后才知道那是一张五斤的全国粮票。妈妈骂我也不是夸我也不是。那时候没粮票可就没饭吃呵,我哪懂。朋友呢,是个女孩子,心更软,放学路上被行骗的乞丐拦住,听对方说得感天动地,跑回家问妈妈硬要200元钱,很害羞,不解释,拿了钱就走……
我说这两件事不是要证明乞丐不值得同情,而是要肯定我们这代人天性里无法泯灭的善良,哪怕曾经被欺骗过。说到微博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这事,我仍然认为动机是好的,虽然也有人在哗众取宠、自欺欺人。
但是,我们不可以用善心的名义把自己一直欺骗下去。
我赞同韩寒说的,从容易的事情做起。说实话,一个文质彬彬的白领敢在大街上冒着被骂的危险冲着乞丐拍照还是需要一点勇气的,并不是很容易。而且他们也知道光“做起”不够,还要深入思考。问题是现在流行的思考都起调过高,习惯性地立刻指向法制和政府,把其他方面深入的思考和行动都忽视掉。他们或者说这是专门机构的事,或者思考如何立法和执法,或者干脆指责政府的社会保障不利。都非常正确,因为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因为法律永远不完善,因为社会福利政策永远有缺陷,因为至今没有一个政府能够消灭乞丐现象。
韩寒今天也出手了(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17hzx.html)。之前最令人权爱好者头疼的问题是,明明是亲爹带着孩子乞讨,却被善心汹涌的中产阶级联合五百警力逼着去做亲子鉴定。这显然侵犯了人权。况且有人批评说:乞讨也是自由,凭什么不让人家带着娃娃乞讨?所以人权思想家要做出应对解释。他们的基本思路就是细化人权,区分边界。韩寒的观点就是典型:成人享有乞讨的自由,但是未成年人不可以。所以请立法禁止一切未成年人乞讨,然后严格执法。
韩寒的话听上去很符合自由主义原则——自由,但是有底线。你赞同成年妇女卖春合法化,但是不允许幼女卖春。你捍卫成年人乞讨的自由,但是要立法禁止儿童乞讨。他的观点总是又正义又正确,乍看上去毫无瑕疵。可问题是这话看上去太正确了,简直没法再正确一点点了,所以我们不妨仔细推敲一下:
首先,说到立法,我国早有相关立法,我国法律严惩组织14岁以下儿童乞讨。韩寒说要禁止任何未成年人乞讨包括自愿乞讨的,那么我们也已经有“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当然他可能想规定得更明确,因为我们是有中国特色的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只根据法典原文或你爸是不是李刚来判案,不像没有法典的英美普通法国家,法官自由度比较大。其次,就算明确立法,其执行效果也很可疑甚至适得其反。法律还禁止未成年人辍学呢,可是农村辍学儿童多了去。韩寒会说,有这个法律总比没有好,哪怕有儿童辍学,仍然要有强制教育法。这个我同意,这个可以有,只是我们已经有了。韩寒认为这个法律执行起会来比较容易,因为乞丐基本都在闹市口,监管方便。其实我们政府赶盲流赶乞丐一向很容易,想赶的时候,用个大卡车把乞丐们收集起来运到邻县、邻市、邻省去,或者直接抓进收容所。一贯不信任警察的韩寒似乎忘了,如果你非逼着警方处理铺天盖地应接不暇的乞讨儿童,恐怕脾气一向很大的警察叔叔对待被收容儿童不见得比那些乞讨家长更好吧?甚至把孩子交给脾气更凶的协警处理呢?当年深圳政府禁止没有暂住证的外地人居留,执法的结果就是打死了外地大学生孙志刚。我看在我们国家,法律还是不能定得太死,否则你就会被执行到死~。当然,韩寒说不管能不能执行,民众要有这个心,这很正确,这太正确了,简直不用说。
更重要的是,韩寒自己也隐约意识到这不仅仅是法律问题,因为“真的有不少人身有残疾,甚至孩子残疾,或者的确无路可走,必须乞讨”,那该怎么办?他马上想到政府的保障政策,“这就牵涉到社会保障和福利的问题了……低保根本不够活的,如果是农村户口,更没有保障。”(这话其实暗示只要是农民就不得不要饭了)“大家都知道,我们政府很有钱。”我和韩寒一样赞同强化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促进社会公平,减少贫富差距,哪怕很多自称的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赞同。但是韩寒接下来就控制不住自己思路了,习惯性地去调侃政府,以美国为榜样,提倡“只有政府常常破产,人民才会不破产”。我不是反对批评政府,这个政府太值得批评了。问题是,韩寒暗示这一切都仅仅只是个法律问题或者政权问题,暗示如果我们实现美国一样的宪政制度就可以消灭乞讨现象。可是请问,美国没有乞讨吗?美国没有贫民窟吗?美国天天有人破产,甚至为此开小飞机撞税务局大楼。(放心,马上又会有精英教育我们:中国的乞丐应该向英国乞丐学习,遵守秩序,彬彬有礼,最好打领带,像绅士一样自由文明地乞讨~)所以,不仅中学语文课本里有神话,韩寒也会讲神话。
如果韩寒是故意借题发挥,那我也愿意一起借题发挥。我要说我非常支持宪政,但问题是什么样的宪政以及建立在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上的宪政。如果不讲经济结构不讲政治经济学,只讲政府只讲法条,那么不是自欺欺人就是小骂帮大忙。就像我之前在微博上说,希望有做农村研究和农村工作的人出来谈谈乞讨这个事情。不是要把任务踢给他们,而是希望听听他们脚踏实地的思考。因为问题的根子在农村,在这个国家现阶段的基本政治经济结构里,不在街头不在法律条文。
刚看过陈柏峰根据多年农村调查写的新书《乡村江湖》,此书讨论乡村灰色化问题和乡村混混们的历史,用很多生动故事告诉我们因为社会逻辑的变化,混混已经从当年抬不起头的“社会排泄物”变成今天村里人人追捧的“社会理想物”,他们从事非法营生发财致富,受村民羡慕。政府再怎么给他们普法也没用,因为人们遵循的是隐蔽而坚硬的政治经济文化逻辑。请问你可以立法禁止未成年人当混混嘛?有用吗?在这一点上,我赞同“和菜头”的言论。
我自己曾经在某个算命村生活过半年,那里几乎家家户户都出去给人看相算命,其实也就是忽悠。他们个个小学文化,但是忽悠个大学生或者县长都不成问题,每次忽悠5元到5000元不等,足迹遍布大江南北。这比乞讨更来劲,一个贫困村硬是靠这个家家盖起楼房。我其实很犹豫要不要把这事公开说出来,因为必然引起某些精英对那个地方的歧视。可是这几天看到新闻调查里公开提到某个拐卖乞讨村,地点竟然非常靠近我去过的算命村,心里咯噔一下。我多么希望新闻里说的不是事实,但是理智告诉我这可能不是空穴来风,因为算命村的邻村就是拾破烂村(拾破烂和盗窃浑然一体),再出现个乞讨村应该也不是不可思议。那么我索性简单谈谈这事,谈谈他们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我要说,他们并不天生狡诈,我们国家也不缺少法律。他们所在的地区历史上就是兵荒马乱的贫穷地区。今天变态的经济结构加剧了那里的贫穷。我们要知道,那些喝假冒奶粉而死亡的儿童大部分也都在那个地方。他们原本处在最不利的位置。面对不平等,有的地方农民采取打工方式合法谋求幸福(其实是在为企业主谋求幸福)。我承认,算命村的人不够老实,采用了非法手段致富。可就像韩寒说的,非法不非法要看从谁的角度。算命村的人也有一套自己的理由:“我们才不去工厂打工,以前有人去打工,工资都拿不到,山西黑煤窑还把农民当猪使,命都没了,咱都知道。”是的,他们都知道,他们看电视看报纸,见多识广,对于这个社会的经济关系可能比韩寒理解得还要深刻。他们只是用变态的方式回报变态社会加诸于他们的不公而已。
正是逐利的权贵资本主义生产模式本身会生产出大量的失业后备军,生产出极端的贫富差距(注意,我没有说这是市场经济的问题,资本主义并不等于市场经济。泰国早就宪政了,可是红衫军的主力就是农村乞丐)。这个贫富差距要放在全球范围来看,就算西方国家的乞丐数量较少并且乞丐素质较高(这话很肉麻),那也不过是因为大部分乞丐与贫困一起被转嫁到了拉美、非洲以及亚洲。美国模式不但解决不了全球问题,反而可能是全球问题制造者。全世界的自然资源也不够维持两个美国的生活方式。也许有人要急了:“你说这些有啥用?我要立竿见影的措施。”是的,立竿见影,所以你去拍照,所以可能你们确实也解救了几个被拐儿童。可是也许今后很多年,街上还是有大量儿童行乞,你会灰心吗?你会失望吗?
我要说,不必失望,我们做的都有意义,只是必须有耐心吸取教益。解决问题不能只靠正义感、法条以及中产阶级的漂亮手机。至少,冲乞丐拍照仍然是一种对立的姿态,我希望有理想的城市中产、小资能放下身段,像贺雪峰、陈柏峰们一样,走向农民,和他们交流,对话,融合,一点一滴地积累。这可能并不风光,但却是真正有效。
儿童乞讨须由家长陪伴监护——深入学习韩寒讲话
这个标题很找骂,但不是我的观点,而是我根据韩寒们的语言游戏规则推导出来的观点。
很多人说强迫亲子鉴定和禁止乞讨侵犯了乞丐的自由和人权。严格地说,应该是剥夺了他们作为人的最后一点手段和尊严,而不是侵犯什么乞讨自由。对于不乞讨就活不下去的赤贫者来说,乞讨是被逼无奈的困境,而不是什么自由。对于依靠乞讨而致富的人来说,行乞根本就是恶习,也不是什么自由。有人大概武侠小说看多了,真以为乞丐都像洪七公那么自由潇洒。其实一部乞丐的历史就是一部苦难史、阴暗史,这方面有很多研究著作。只有对于那个当街乞讨的富二代来说,乞讨才是享受自由——明明开着宝马,却要玩票乞讨,多么自由。可是对于一个沦落街头的人,你说他享有乞讨的自由,你说她享有卖身的自由,你说他享有拾破烂的自由,你说他享有捡烂菜叶吃的自由,未免太荒唐太残酷。可自由控们就爱这么说,而且不以为怪。
偶像韩寒也跟着这么说,什么成年人享有乞讨自由、儿童乞讨的自由不应该被申张云云。如果这是自由,自由是好东西,就应该人人享有,儿童也不例外。韩寒又说儿童需要保护,儿童乞讨自由不可申张。那么好办,就让儿童在家长的监护下行使自由乞讨权好了!自由嘛,公权力不可以强加干涉,这是韩式自由主义者们一向坚持的原则,怎么现在就突然短路了,公然要求公权力干涉呢?不过你作为公民可以监督那些家长称不称职,如果不称职,你就剥夺他的监护权,由你亲自监护儿童乞讨。这还能体现未成年人保护法呢。(注意,这是按照韩寒们的自由逻辑来说的,不是我的主张。)
韩寒可能也意识到乞讨其实不是自由,只是思路拐不过弯,于是就以赛车的速度在语言上拐个弯,说成年人可以享有乞讨自由但儿童不可以享有。要按他这逻辑说话,那么法律禁止成年人和幼女发生性关系的理由就应该是:幼女不能享有性生活的自由。还好我们的法学家没那么扯淡。说白了,对于底层人民来说,乞讨是哪门子的自由?要是有好日子过,除了少数喜欢行为艺术的人士,谁愿意去流浪去乞讨?成人乞讨竟然被韩寒们说成享有自由,原来火车站那颤颤巍巍的讨饭老妈子是在享有自由,地铁站那挨个垃圾箱捡瓶子的老头也是在享有自由,这话听起来真是美妙无比!
伪自由主义的语言游戏,我们已经厌倦了,但是乐此不彼者大有人在。实际上权贵们的诡计之一就是要把悲惨的事情改头换面说成是自由,比如把裁员失业说成“你有下岗择业的自由”,90年代大批工人就这么被忽悠着自由了,下场很惨很自由,这里不多说,可参见纪录片《铁西区》。可是就有那么多知识分子、热血青年也跟着这么说。我真怕有一天他们把饥饿也说成是“你有辟谷的自由”,那可真是天下太平了。我们将最终享有做僵尸的自由,然后就可以闯进豪宅斗花花草草了。
看到韩寒在最新修改的文章里回答网友质疑。首先那个质疑比较傻,认为必须提高经济水平才能杜绝乞讨。可是美国那么高经济水平也不能杜绝乞讨,因为导致乞讨的原因是生产关系而不是生产力。接下来我们看到了韩寒高潮迭起的语言游戏:
“如果携带儿童乞讨永远合法,那么也将是政府不积极推进社会保障的一个借口”,太有想法了,可是不携带儿童的乞讨不也将是政府不积极推进社会保障的一个借口吗?反对儿童乞讨自由却赞同成人乞讨自由,这真是左手画圆右手同时画方块的自由。
韩寒说:“对于政府,只要你能活下去,他们就不会保障你。”说得真对。我们干脆一起绝食,这样政府就只好来保障我们了。
韩寒辩解说“总要从最容易解决的问题开始”。那当然,警察抓捕贪官污吏比较难,赶赶小乞丐还是很容易的,大不了交给城管去干。这就叫柿子要挑软的捏,但是这话太难听,不如韩寒说的好听。
韩寒说:“拐卖孩子一般有两个用途,一个是用于乞讨,一个是用于卖给其他需要孩子的家庭……如果能立法禁止儿童乞讨并执行,就能从根本上杜绝前者的发生。”简单点,这话的意思就是:如果能禁止乞讨,那就能杜绝乞讨。这真是天才的语言,他还可以说:如果能禁止吸毒,那就能杜绝吸毒;如果能禁止杀人,那就能杜绝杀人;如果能禁止贫穷,那就能杜绝贫穷……这同义反复的语言游戏真是炉火纯青,韩寒越来越具有做外交部发言人的潜质了。
网友担心严禁乞讨会导致穷困的孩子饿死。这也是扯淡,明显脑筋已经跟着韩寒转了。怎么会饿死呢?大不了去偷窃啊,就像上海很多的儿童扒手一样。偷窃比乞讨隐蔽,更难被微博网友和警察发现,有法律也禁不了。所以按照韩寒的逻辑,还是允许儿童乞讨吧,这样可以杜绝他们被培养成小偷。可是韩寒说“如果说伤害到了自愿乞讨的儿童或者自愿带儿童乞讨的家庭,会导致饿死很多人,那就必须伤害到”,“否则我们无法进步,无法真正的保护到弱势群体。”这太感人肺腑了,爱你爱到饿死你,韩寒不仅可以当政府发言人,而且可以当德意志第三帝国领袖了。
无论儿童乞讨还是成人乞讨,都是应该消灭的现象,但不是通过法律严禁,就好比你无法用法律加警察来严禁贫穷。五千年都没有消灭的乞丐现象可不是一条法律就能消灭的。韩寒最后说:“所以,我认为禁止儿童乞讨,也许不能杜绝儿童被拐卖,但可以杜绝被拐卖儿童遭遇不幸,也可以迫使政府考虑更多的社会福利保障问题。”看看这扯淡功夫,原来他暗暗承认禁止儿童乞讨不是为了杜绝儿童乞讨本身,而且也不能杜绝儿童拐卖,但又说这可以杜绝被拐卖儿童遭遇不幸。所谓不幸也就是送去乞讨,所以这话意思就是“我认为禁止儿童乞讨,也许不能杜绝儿童乞讨,但可以杜绝被拐卖儿童乞讨。”天那,我已经被韩式语文五雷轰顶五体投地了。我拼出最后的力气也要模仿偶像造一神句:“我认为应该禁止儿童怀孕,禁止儿童怀孕,也许不能杜绝儿童怀孕,但可以杜绝被拐卖儿童怀孕。”天国的大门打开了,我头顶环绕着神句缓缓升入自由幸福的天国。
(批评归批评,但我相信韩寒的善意。仅凭多年前他与黄思路一起参加电视节目时那张腼腆而坚定的脸,我就无条件相信他的善意。可是光有善意没用,他的问题是实践经验和理论深度不够,全凭抽象概念和小聪明思考。现在看来,韩寒也满难的,任何大事发生了,他如果不表态,就会落到其他姿态党后面,如果表态,就说出一通光鲜漂亮废话。其实在钱云会事件中,韩寒保持了冷静,与其他姿态党保持了距离。我看也不用每次都必须表态,不如沉潜一段时间修炼修炼。不然的话,如果韩寒也不幸走到那条专讲光鲜漂亮废话的贵族路线上,那对于一整代青年都是个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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