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衡果然死不了。当然是因为他确实死不得。试想假如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恐怕会导致他发疯乱咬一通;而假如他一乱咬,肯定不是咬个子比他矮小的,他肯定要昂起头甚至像人一样站得高高的来咬,那么离他比较近的那些高个子就必须注射狂犬疫苗,否则那健康就相当相当危险可虑了。假如许宗衡果然发疯一乱咬,这一路咬过去,从广东就会咬到湖南,咬得兴起时,也不排除像四川的狗那样对着云雾里乱咬一番。这都是必须要考虑的。
许宗衡能够得到死缓,判词中有一句重要表述就充分证明许宗衡没有乱咬。他是在“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前提下,能够“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大家一定要注意:许宗衡主动交代的都是“受贿事实”,而没有“行贿事实”,如果把许宗衡的贪腐当成传销,则他本人就是最高上线,他的受贿级别已经达到只进不出的最高境界,至于前阵子媒体上炒得轰轰烈烈的他用“60公斤”现金去孝敬谁谁谁的传言,看样子是过于贬低了许宗衡的最上线身份:俺老许得到的孝敬岂容他人分享!
本来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坦白自己的同类犯罪事实通常只能得个认罪态度好的“酌定从轻”;要是能够举报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构成重大立功的话,那可是“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根本不会惹来太大质疑和非议的。那么许宗衡为什么会放弃最能让自己“依法保命”的捷径不走,而只是争取一个坦白呢?这就是他的老到之处。让某些担心被他乱咬的高个子都放下心来,他的命自然就可以保住了——谁又愿意将一条不会乱咬的病狗给活活打死呢?要打也只打乱咬人的疯狗嘛。
不过虽然许宗衡死不了,但《刑法》的相关条款却又死了一次,而且许多人对于某些诚信的期盼,也照样又死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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