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末年的争议人物李鸿章,作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当朝宰相,对于空前腐朽和风雨飘摇的满清江山,曾自认是个“修补匠”。但他对于要了满清王朝“天命”的官场腐败,却不愿去深层次触及,最终在腐败大潮中眼看满清王朝走向覆灭。他对腐败官场的老好人思维,就具体体现在他对举报信的处理上。
在李鸿章担任两江总督的时候,有一位叫方俊才的秀才向他写报告(牒)举报官员们的腐败问题,他在这封举报信上作了如下批示:
此案经本部院派员审讯,查得所控贴役等种种名目
——或因并无官给工食,而民间私派完公;
——或因官给工食不敷,而民间私贴以足之。
是可目为陋规,而不当谓为脏据。又非县官存心科敛,更非吏役借此侵渔。事本属于从权,罪难绳之以法。
方俊才平日借青衿之名,惯施诈取。此时怀嫌隙之私,复淆视听,举动悖谬,一至于此。应发学戒饬。
此批
官吏们巧立名目加重老百姓负担,在李大人的眼里居然成了官吏们情有可原和老百姓慷慨犯贱。公家没有安排预算资金,老百姓自己主动来负担了;公家给安排的资金不够,又是老百姓主动来补贴。所以李大人认为这最多是不好的做法或者至多是违反财经纪律,但完全说不上是官府有意盘剥和吏役以权谋私,属于不得已的变通或者探索,是够不上法律制裁的程度的。
李大人对于腐败者和反腐者的态度,堪称爱憎分明。他不但不反腐败相反还纵容所达到的境界,让我们今天也为之惊叹。方俊才的举报行为在他看来是一贯的敲诈和专门的私愤,还混淆了视听,让他代表的官场感到“举动悖谬,一至于此”,最终落实到原单位去接受批评教育和严重警告。
从李大人处理举报信的态度看,我们可以判定他深知那官场腐败是反不得也反不了的,所以才会这样爱护下属和打击举报人。这样做的结果,他当然是青云直上并且在国内国际呼风唤雨,但就在他死后不久,腐朽的清王朝在改良与革命的赛跑中输了个干干净净,连反腐败以自救的机会也彻底丧失了。
(史料出处:海峡文艺出版社《断案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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