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在云南高院“少杀、慎杀”的保护伞下继续着杀人的罪恶?
刀锋
我们先看两则完整的案例:
1、2008年6月18日下午7时,昭通卫生学校某中专班班长、彝族姑娘吴倩被赛锐骗至昭通市钻石广场一咖啡馆,逼吴倩与他建立恋爱关系。吴倩不从,赛锐即抽出事先携带的折叠跳刀向吴倩连砍27刀,吴倩的心脏、肝脏、肺部、胃腹、背部均遭屠戮,喉管被割断,头部几乎被砍下,只有一点皮与身体相连,鲜血溅满墙壁,现场惨不忍睹。作案后赛锐逃之夭夭,后因走投无路投案。2009年5月19日,昭通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赛锐故意杀人,作案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罪行极其严重,赛锐虽在抓捕过程中向警方投案,但依法不应从轻处罚。遂作出(2009)昭中刑一初字第26号判决书,判处赛锐死刑,立即执行。2010年5月2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高刑终字第968号)的二审判决认为:赛锐故意杀人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严惩;鉴于赛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案件系“感情纠纷、矛盾激化而引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对赛锐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改判赛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吴倩死后,悲痛欲绝的家属
吴倩被杀害后当地群众举行的追悼会
2、2009年5月16日,李昌奎将曾经的女友王家飞掐晕后强奸并杀害,王家飞3岁的弟弟王家红亦随后被李昌奎倒提摔死在王家门前。李昌奎随即逃离现场,并于潜逃数月后因走投无路在四川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5.16”案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昌奎犯罪手段特别凶残、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虽李昌奎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中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失重。李昌奎在犯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终审判决。
被害人王家飞的遗照
被害人王家飞弟弟王家红的遗照
很难说得清楚,以上两起案件之间有什么关联,但是,我们也同样无法证明,是否因云南高院对特别恶性的杀人案件中的犯罪分子的一审死刑判决在二审终审非常随意的改为死缓,最终保护下了行为极其残忍、手段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从而引发了更多的恶性杀人事件。
云南高院田成有副院长,在公众获悉罪不容恕的犯罪分子在云南高原的保护下最终不必付出公正的代价后的民愤,坦然说出“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人,杀人偿命的陈旧观点也要改改了”的判定语句。面对一个极其恶劣的杀人刑事案件的判决,必然会产生两个对立的“狂欢”,如果田成有副院长所支持的判决不愿意出现“公众的狂欢”,那么只能判定他所支持的是“犯罪分子”以狂欢的方式杀人,二者必居其一。
既然谈到了副院长支持“犯罪分子”以狂欢的方式杀人这个话题,我倒是想起了很多年以前一位北大法学界人士与我的一番交谈,他提及的核心内容就是:目前中国向西方借鉴的法治社会核心目的,不是减少争端、不是减少矛盾、不是减少犯罪。恰恰相反,只有,大家才会想到要通过司法解决,才能够让法律界人士更多的参与社会活动,才能够增加法学界人士的社会话语权。如果像过去那样出现一个没有争端、没有矛盾、没有犯罪的社会,法律还有什么用?法院还有什么用?法学界人士还有什么用?
我认为,上面这段话才真正揭露了中国法治体系(至少是法学精英们需要)建立“法治社会”的根本目标,所以我才不会提出“为什么法律不保护守法者?”“为什么法院要保护杀人犯?”这样愚蠢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还在迷茫的、还在糊涂的、还在“不明真相的”人们,在了解事情的本质之后,是否还会对田成有副院长们的判决、行为和言论有异议吗?应该没有了吧!
贺卫方、田成有们一直在强调两个词——“少杀、慎杀”。我认为,这两个词,无论是语言架构,还是使用环境,都没有错误,但是使用对象错误了。这两个词组应该对谁说呢?对守法的人们大众?似乎用不着。对法院的法官们?法官又不会无缘无故去杀人,也用不着“少杀、慎杀”的劝慰。我认为贺卫方、田成有们应该对着犯罪分子去发出“少杀,慎杀”的呼喊。
既然我们对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法官们)保护“争端增加、矛盾增加、犯罪增加”这个事实认命,那么至少可以让在法官们“保护下”的犯罪分子们“少杀、慎杀”一点人吧?这个要求一点不过分。田成有副院长曾经说过:“这个国家需要冷静,这个民族需要冷静,这是一个宣泄情绪的社会,但这样的情绪对于国家法律而言,应冷静。我们不会因为大家都喊杀,而轻易草率地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既然他如此的悲天悯人,让犯罪分子们不要“轻易草率地剥夺一个人的生命”的目标也当然属于田成有副院长的使命。
至少要让全国的民众看到一点:残忍的犯罪分子在贺卫方、田成有们的保护下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少杀了几个人。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