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看杀人犯之父的躲、亮、受 “躲”、“亮”、“受”是杀人犯之父行动的外在形式,“躲”,就是杀人犯之父躲藏起来不露面,不面对法庭,在暗中安排、指挥;“亮”就是杀人犯之父出来亮相,“深度接触媒体”,在微博里发帖、感谢,给代理人、支持者打气;“受”就是杀人犯之父享受报复的快感、承受长期报复带来的面瘫、身体的拖垮等。 杀人犯之父
201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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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民工致共产党员药庆卫的公开信
201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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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民工:药家鑫死于谁之手?药家鑫案已经被中央政法委定位2011年经典案例之手,药家鑫已经用自己的年轻的生命和那双弹钢琴的袖手,偿还了自己的罪孽。在全国网民的监督下,见义勇为的张显等社会正义力量的努力下,药家鑫一个大学生的生命,和一个农村妇女,一个两岁半点孩子的母亲的生命,终于艰难的画上了等号。但是药家鑫案对社会造成的反
20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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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阵营对药庆卫阵营起诉案强力反击
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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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杀人案进入第三全面反攻阶段
201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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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御猫点评药庆卫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口号内是御猫点评)原告:药庆卫,男,1962年7月1日生,汉族,陕西西安市人被告:张显,男,1963年7月12日,汉族,陕西西安市人 于原告药庆祝卫诉被告张显名誉侵权一案,原告需要的仅是被告的一句道歉及对事实的澄清。 (没有真相,就没有谣言;杀人者家属要求被害者家属道歉,这是什么混蛋逻辑。事实是杀人动
20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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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对药渣药粉药家水军最后一战药庆卫起诉张显是一场网络战争。该死的不是药家鑫,药庆卫比药家鑫更该死。历史上反动的无耻的东西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最善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随着战事的升级,药庆卫更多的材料被大家挖了出了。网友查到,药庆卫的冷酷无情还体现在对待他大哥大嫂上。药庆卫自己承认,前几年,他大嫂得了癌症,需要钱
201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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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药庆卫的“两个感谢”就是对三方受害者的蔑视(2011-09-04 20:34:09)转载标签: 药庆卫山顶洞杂谈 药庆卫在他的微博里两次对药组织的骨干分子表示了感谢,一个是八月七日的感谢山顶洞,一个是八月二十九日的感谢用来向山顶洞“抽鞭子”的“红人”。药庆卫在他的微博里,在杀人犯被处决后,就再也没有对受害者方面表示过歉意和
20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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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药家鑫案成为标杆的典礼之战在毛泽东逝世三十五周年纪念日,教师节中秋节之后,这场举世瞩目的药家鑫案的切尾巴之战,同样是药家鑫案成为死刑执法审判的标杆典礼之战,将要在西安雁塔法院收官。起诉张显的实质是他们对判决不服,为药家鑫鸣冤,对判罚曲线翻案。起诉张显的原因对张显副教授的围攻也是这个道理。那些精英、特权阶层里
201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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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致西军电的公开表扬感谢信 西军电的全体老师学生所有在职员工领导: 你们好!你们辛苦了!请让我以一个普通公民网友的身份,向你们致以崇高的革命敬礼!是贵校的张显老师,在普通的农村妇女遇害,不认识字的农民王辉最困难无助的时候,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为老百姓主持公道的事迹,让我对西军电产生浓厚的兴趣。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
201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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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昌奎依法当斩 2、犯罪的人少了,死刑自然就废了;如果杀人的多了,就应当有死刑。难道废了死刑,就没有杀人犯了吗?岂不笑话?3、赏罚严明,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有效制约犯罪!
20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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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之父药庆卫的人格分析药庆卫之所以起诉药家鑫案的原告代理人张显,只说明一点。药庆卫自始自终没有在药家鑫的悲剧中,有丝毫的反省自责悔过,药庆卫所谓的道歉根本不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发自内心,而纯粹是为了保命的手段。现如今药庆卫对原告代理人张显,耿耿于怀,怀恨在心,试图迁怒于张显,为儿子之死翻案报仇。从网上公布的一些消
201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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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院对李昌奎案的二审判决是对司法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其妄图使这一判例成为标杆的做法是对立法权的僭越。司法裁量权不能成为绝对权力,要将司法裁量权关进笼子。
20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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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平民阶级立场”的视角来解读死刑
20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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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说得清楚,以上两起案件之间有什么关联,但是,我们也同样无法证明,是否因云南高院对特别恶性的杀人案件中的犯罪分子的一审死刑判决在二审终审非常随意的改为死缓,最终保护下了行为极其残忍、手段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从而引发了更多的恶性杀人事件。
201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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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实事求是的根据我国的当前情况,反驳了赵建生田成有废除死刑,违法判案的谬论。田成有们该杀不杀是人为制造混乱。现在的法律条款明目张胆的不去执行,是明显的违法,是把法律当做了一纸空文,是对法律的蔑视和亵渎。
201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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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位贺学者,还要用他所谓的法理来为云南省高院的错误判决张目,实在可恶,同时也可怜。你的那个法理不等同于现行的法律吗?法理只是制定法律的基础,而法律是现行的制度和规定,二者有着截然不同的效力吗?怎么能将二者混为一谈?不管你们所谓的学者怎末研究、具有什么样的学术观点,但都不等于现行的法律。
20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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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一案二审改判以来,公众一直在质疑。而近日,云南省高院副院长回应说:“这个案子10年后肯定是一个标杆、一个典型。”从这个表态能看出一点端倪:云南省高院改判此案,或许是想在中国废除死刑的司法进程中“留下一笔”。 然而,此次改判所传递出来的价值观,令人怀疑。云南省高院的改判依据有两个: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曾有规定:对于婚
20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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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记录标杆论
201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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