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偿命,天经地义。药家鑫案已经盖棺定论。但是,药家鑫杀人动机却没有定论。精英们所说的激情杀人,弹钢琴式杀人,因其荒谬而被公众嗤之以鼻。而药家鑫杀人动机究竟何在?我们实有探讨的必要。
首先,我认为可以排除预谋杀人的动机。药家鑫和张妙素不相识,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药家鑫开车撞上张妙不是预先策划好的。而是因偶然的车祸引发的杀人案。有人提出,深夜里药家鑫车上为什么有现成的管制刀具?这个问题我认为和预谋杀人是没有关系的。质疑管制刀具的人可能并不了解经常上夜班者的生活状态,对社会现实未能深入调查研究。据我所知,很多长期在深夜里上班或下班的人,手边都带有某些“家伙”。我看过某报纸夜班编辑在当地“百姓话题”栏目里写的《手上多了一把刀子》,其中说道,因上下夜班时要步行通过一段较为偏僻的路,而且在这路上曾经遇上杂痞滋事,从此就随身带了一把刀子。至于是什么刀,水果刀还是管制刀具,文章中没有说。反正是从此他给自己多了一个防身的手段。我认识的熟人中,上下夜班时不带刀,因为带刀容易被警方怀疑,他们带别的东西。有人带一根尺多长的钢管,遇歹徒挑衅时足可抵挡一阵了。钢管外用报纸缠裹,拿在手上也不会招来别人异样的眼光。还有人随身带一把扳手,12吋的扳手,不大不小,冬秋季节揣进裤子口袋里不会被别人发现,如果与歹徒搏斗,其重量足可将其“钝器击打”致伤甚至致死。带扳手有个好处,不会受到警方的干涉,这种常用工具在家里或单位上都可能用到,随便找个理由就搪塞过去了。即使是女士,往往也要带瓶可以“喷雾”的防身用品。所有这一切,都是社会治安逼出来的,不必多说,人人都懂。药家鑫随车带管制刀具这肯定不对,但是,夜间上下班的人随身带防身器物,这却要让警方来回答才对。让我们的社会来回答才对。
然后我们来说车祸发生以后的事情。每当发生车祸,司机往往有两种选择,一是停车看看,适当采取措施。二是逃逸。药家鑫撞上张妙发生在夜里11点多,如果药家鑫选择逃逸,以后的事就都不会发生了。从这一点上看,药的品行还不算最坏。当药下车发现张妙还活着,他又有两种选择,一是立即施救(打120急救电话,或者自己开车送张妙到就近医院抢救),二是逃逸。但药没有立即施救。以常理推之,应该是医疗产业化阻挡了他施救的步伐。是利益与自私的龌龊考虑,阻挡了他立即施救的步伐。如果施救,且不说因交通肇事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光是巨大的医疗费,就可能让药家从小康变为穷光蛋,价值14万元的车是保不住了,音乐学院还能不能继续读下去,都难说得很。而且,从此药家甚至还要背上巨额债务。这种后果,即使没有上过大学,凡是生活在当今的中国人都能够预料得到,而且几乎在一瞬间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利弊得失。所以药家鑫没有选择立即施救。但也失去了逃逸的机会,因为他发现身受重伤的张妙在努力记车号,在这一瞬间,杀人念头就占了上风。杀机因此而起。
有人说,药家鑫道德低下,品质恶劣。这话也不算错。但道德的力量太脆弱了。以药家鑫的道德水平,最多可以让他在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让个座,或者捡到100元钱交还失主。但是,在无数高官纷纷因腐败落马的今天,在社会道德大面积滑坡的今天,在普遍的礼崩乐坏的今天,让一个在读大学生在全家人成为穷光蛋甚至还要背负巨额债务,与侥幸逃脱不承担任何责任的两种选择中,能够主动选择牺牲自己的前程还有家人的前程以完成道德的升华,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药家鑫在一瞬间决定杀人灭口,既有个人的原因,更有时代的原因。我们可能都听说过车祸中“压伤不如压死”的说法。这是医疗产业化投给时代的阴影。我曾经在另一篇文章中说“是教育产业化杀死了张妙,是教育产业化杀死了药家鑫”。现在我要说,也是医疗产业化杀死了张妙和药家鑫。
按照犯罪学的理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人是很复杂的集合体,有些罪大恶极的人,也可能在一瞬间流露出不忍之心。有些平时一惯以品质高尚为人称道的人,也会有邪恶的念头发生。恩格斯说过:“人类来自动物这一点决定了人类难以摆脱兽性,只是在于摆脱得多些和少些的区别罢了。”关键在于人类社会的制度和体制。在好的制度之下,坏人想做坏事不容易。在不好的制度下,即使是好人也可能做坏事。本文不来争论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也不来争论药家鑫算是坏人犯罪还是好人犯罪。这些都没有实际意义。至于目前受到关注的药家鑫的父亲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我觉得更没有意义了。本文要说的是,任何时期的犯罪现象都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犯罪现象既有个人的原因,也有时代的原因。因此,本文仍以昨天一篇文章的结尾为结尾:
借鲁迅的话说:我们将上下以求索,用世界上最黑最黑的语言诅咒发明了“教育产业化”、“住房产业化”、“医疗产业化”的那些败类。他们的后代将操最贱的生业,将会在最深最暗的坑道里匍匐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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