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及“南方细”的狼子野心----同时呼吁云南省人大负起责任,罢免那些公然违反中国法律的法官
瑞松
中国的自由右派是一帮子最无耻的家伙,对于为凶残之极的罪犯开脱而公然在法律文书中造假撒谎的云南省高院的公然践踏中国法律的罪恶行径,稍有人心与良知者,莫不表示义愤与反对。这是人民群众的心声,也是人民的权利,更体现了人民对法院法官的自发的自主的民主监督,这本来是非常正常非常合理的事情,可是在奸邪无比的中国自由右派的眼里,人民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监督权利,居然成了最不可饶恕的罪过!在贺卫方及“南方细”这些奸邪之徒的眼里,人民的民主监督成了“制度杀人”,成了非理性“狂欢”,成了“任意抹黑司法、妖魔法院、丑化法官”,就是不“人道和谦抑”的表现,就是“对杀人的迷信和崇拜”,就会“影响到司法的独立与公正”,等等等等,这些奸邪的普世之徒肆意给人民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扣上种种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帽子,妄图“顶住”人民的监督,肆行这些奸邪之徒的独裁。
对此,云淡水暖先生驳斥的好:《南方XX》“把传统、民意、人心与司法、法院、法官对立起来,站在精英至上的立场把民众的批评视为异类。殊不知,民众正是站在依法说话的立场上,质疑某些法官的判决有违法律精神。既然中国并没有“废死”,凶犯的行为已经达到不可饶恕的地步,为什么不能依法判决呢?错误的判决为什么不可以改正呢?......如果判决的结果错了,就必须改正。这里面所强调的所谓“司法的独立与公正”,实际上是在确立个别法官的威权和专制,要一言九鼎,要一锤定音,错了也不能改。一句话,不是人民民主专政,是精英专政。”(伪善与傲慢:驳《南方XX》记者“反对云南省高院再审李昌奎案”,:云淡水暖 )
真是一针见血,揭穿了贺卫方及“南方细”的狼子野心----这些口口声声“自由民主法治”的奸邪之徒,是一帮子口言善而身行恶的家伙,表面看是一个案件的审判问题,实际上呢,这些奸邪之徒是试图以他们的“标杆”性活动,从实际上篡夺全国人大的立法权,从实际上剥夺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权。
立法权在全国人大,哪一部法律规定废除死刑了?最高法院的一些法官在贺卫方及“南方细”奸邪之徒的教唆下就可以任意违反法律废除死刑吗?“死刑废除可以从药家鑫案开始,也可从李昌奎案开始,但这个权力必须由最高法院行使,由最高法院昭示天下”吗?贺卫方认为,若最高院对李昌奎免死,那么意味着今后杀人犯基本不判死刑了。(南方XX)贺卫方这是公然教唆最高法院带头违法、公然对抗法律、公然篡夺全国人大的立法权,颠覆宪法,祸国乱政,阴险之至。
我们同时呼吁云南省人大负起责任,对云南省高院少数法官无视中国法律、践踏中国法律、公然撒谎为罪犯开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调查,对少数法官涉嫌腐败进行调查,罢免那些公然违反中国法律的法官,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民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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