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秦新闻题为<<药家鑫之父称告张显为平复伤痕恢复正常生活>>称:这俨然是药案发展的“第三季”,本阶段对已盖棺定论的药案本身无实质意义,但与前两季药家亲属在舆论中的“主动缺席”不同,这次受舆论伤害颇深的药家父母主动站了出来。依我之见,可谓之为药案发展的“秋季攻势”也许更为妥切,毕竞在药家鑫之父状告张显侵犯名誉权案谁胜谁负尚未结果,更因为贺卫方先生曾经提出的“建议我国审判机关的名称由人民法院改为“法院”借尸还魂地变异为“废除死刑”的物质力量依然强大。所以,我在标题最后有准备地加上了括号(一)以示与之奉陪到底!
据药庆卫的代理人兰和律师介绍,在药家鑫案审理过程中和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药案被害人家属的代理人张显,通过其微博针对药家鑫及其家人发布了一系列不当言论中声称“杀人犯的父母”(见附1)等词汇对药庆卫夫妇进行人身攻击。何为杀人犯?不就是杀人的犯罪行为人的简称而已,如果“杀人犯的父母”等词汇也是对药家鑫父母的名誉侵权,是否意味着药家鑫没有杀人拟或药家鑫不是药庆卫夫妇的亲生儿子,反之“杀人犯的父母”是对药家鑫父母的名誉侵权从何谈起? 看来,这位北京城的大律师可称为药案辩护人的“路刚第二”。按照兰和律师的逻辑再推断下去,恐怕话就不好听了,站在侵犯名誉权法庭被告席上的不应是张显而是药庆卫的代理人兰和律师了吧。要我说糊涂的“杀人犯的父母”药庆卫夫妇怎么就千里迢迢地委托了这么个“路刚第二”的蹩足律师呢!
兰和律师还说:值得注意的是,药家鑫犯了罪和父母无关,但犯罪之后的自首却跟父母有关。当药家鑫告诉父母事故死了人,哭着说“想再吃一顿妈妈做的饭”。药庆卫坚决说:“别吃了,快去自首。那个时候不是案发的第二天,而是过了两三天了,我怕再不自首就来不及了。”如果药家能预料当时就是生死离别,难道会不满足儿子“想再吃一顿妈妈做的饭”的愿望吗?
不妨回放新京报题为<<药家鑫父亲坦言不理解儿子 还原案发后心路历程>>[微博]反观药案的“自首”(见附2)
“想吃顿妈妈做的饭”:
背景:2010年10月20日,药家鑫开车撞倒张妙后,用刀将其刺死。三天后,药庆卫夫妇只知道儿子撞死人,急着带其自首。药庆卫回忆时,不断重复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话:你们做得对,给儿子一条生路。
新京报:药家鑫出事那天情绪有异样吗?
药庆卫:我没感觉到。早晨起来好好的,晚上放学,他发短信说不回来吃饭。我们以为他带家教,谁知道他开车去送朋友。
新京报:陪药家鑫去自首前,他是否有反常?
药庆卫:没有。去年10月20日晚上,我和他妈妈接到他同学通知说药家鑫撞了两个人,好在伤得不重,就赶快赶到医院,陪伤者看病。我们注意到他很难过,以为他是为车祸担心。
10月22日我们陪他验车。在交警大队,人家把药家鑫叫进去单独谈话,不让我们听。说是因为在他撞人前,有个女的被撞死了,所以找他了解情况。他出来情绪低落,我们安慰他,他不吭声。我们没多想。
新京报:药家鑫何时告诉你们他杀人了?
药庆卫:其实他始终没说。10月23日早晨,我出去上班,他妈妈在家。9点多,他突然走进我们卧室,跟他妈妈说,“妈妈,能不能再抱我一下。”又说:“能回到过去多好。”他妈妈听不明白,就叫他有话直说。他就说,在那天事故前,他还可能撞死一个人。
他妈妈一下子知道事情严重,就哭着给我打电话叫我回来。我们一直都以为是撞死人,而不知道他杀了人。
新京报:自首是谁做出的决定?
药庆卫:我。我打车回到家,站在门口,鞋也没换,叫他们娘俩赶快走,去自首。药家鑫哭着说,我想再吃一顿妈妈做的饭。我说,别吃了,快去自首。那个时候不是案发的第二天,而是过了两三天了,我怕再不自首就来不及了。
新京报:这期间你们夫妇为什么没有问他车祸细节?
药庆卫:他妈妈听说他撞死人就哭得话都说不清。送他去派出所的路上,药家鑫哭得不行,说怕进监狱。我们还能说什么,就是安慰他。而且儿子从小不惹事,我们也不会往这方面想。就觉得他是交通肇事逃逸。后来他低着头,哭着走进派出所。谁能想到再次见他就是执行死刑前了。
以上回放我要说两点:
1.药庆卫称,“儿子从小不惹事”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讲了假话但事实是没有讲他杀人的事,则正是药庆卫夫妇家庭教育失误导致两个家庭的悲剧。诚然,药案父母声称自已有教育的失误但事情结果与他们夫妇认为的“儿子从小不惹事”反差极大结果的确令世人触目惊心。尽管药庆卫“快去自首”的决定是对的。凭心而论我与药庆卫相同,假如我儿子发生类似之事我同样会决定快去自首。问题在于为何没有讲他杀人的真话?可能我与药庆卫的教训是共性所在的脾气太暴如果老药真的意识到这一点,不会发生张显被诉侵犯名誉权的事当然这与我俩一个是局外人,而另一个是当事者关系极大药父的清醒仍需有个较长期的时间但老药不冷静而沉不住气,中国人有句老话“当事者迷”就是此理!
2.所谓自首药庆卫不清楚是可恕的,但自首不仅在于主动投案,还在于如实供述这两个要素(件)缺一不可。试问自首的药案血衣那里去了兰和律师不懂吗?如同一个正常出生的人不能只有一条腿同样的道理,法律术语的形式要件与内容要件的统一正是如此,准确讲它源于哲学上的内容决定形式而非相反,作为一个律师的兰和不懂吗?答案无非两个字名丶利,如此蹩足的律师欣然接受“当事者迷”的药家人委托诉张显所谓侵犯名誉权就不觉得是丛林法则废除死刑的残忍吗!?
提醒兰和律师一句:如果你真想成为一名合格律师切记,有时证据似乎很“确凿”的刑事案会因为一个不起眼的环节而致全案最终被否定,多读点证据学专家何家弘先生的案例集对你有好处,学点辨证法结合国情用马列主义毛泽东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真理性认识方法论去看世界各国历史发展的规律作为自已学习丶运用法律是唯一出路而不是华丽词藻的堆积和废除死刑的理念所能一言一蔽之那么简单的事。就在刚才又有一则新闻:<<王双娃撞死4名学生案终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附3)法制网西安8月12日电记者 台建林 王双娃驾车撞死4学生案今日上午在陕西省高院终审宣判,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处王双娃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知兰和律师与其崇拜的贺卫方大学者在奉行废除死刑司法理念的普世人性的那份心中理想有何感想?!
再回放新京报题为<<药家鑫父亲坦言不理解儿子 还原案发后心路历程>>说几句奉劝药庆卫为何没及时道歉的128天究竞是个什么样的“心路历程”?
“我想按程序来就好”
背景:药家鑫案发后,药庆卫夫妇一直没有接触到受害者家属。曾有媒体报道,药家128天都没有道歉。这成为大家的一个疑问。
新京报:案发后到被媒体曝光中间有一个月,你们做了什么?因为后来媒体一直指责你们夫妇不和被害人家属联系,不道歉。
药庆卫:把药家鑫送到派出所时,我们还不知道发生什么,公安人员说侦查阶段保密。第二天派出所叫我去拿拘留通知书,上面写着药家鑫“涉嫌10·20张妙被杀案”,我们才知道事情可能大了。我眼泪一下子出来了,这是事情发生后我第一次流泪。
新京报:随后你们做了什么?
药庆卫:立刻找律师,我们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只记得我爱人娘家附近有一家律所,就直接过去了。接下来就一直通过律师了解这个事情。
新京报:律师怎么跟你们描述案情?
药庆卫:他什么也问不到,每次去派出所人家就说侦查期间保密。我和我爱人每天一个电话,或者跑去律所催,律师也没办法,就说叫我们先筹钱,准备赔偿,要争取受害者家属的原谅。
新京报:没想过通过其他途经问问案子具体情况?
药庆卫:我2003年从部队转业,天天在工厂里,我是真找不到关系问。
新京报:为什么不去找找受害者张妙的信息?到案发地附近可以问问。
药庆卫:怎么问,那一片那么大,我怎么问到张妙的信息呢?难道拉住路人问吗?我只能通过律师来处理啊,这难道不是正当程序吗?
新京报:当时没想过跟张家道歉?
药庆卫:见到张家人,我该怎么道歉呢?我们根本不知道药家鑫做了什么,如果全认下来,万一他没做,将来就没法澄清了。
新京报:后来媒体报道了此事,但家属仍声称你们没有及时联系他们?
药庆卫:唉,我不明白,为什么公安机关跟我的律师说保密,却把消息告诉媒体?媒体报道后,我看到对方也有了律师,就叫我请的律师路刚和对方律师联系,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我不是不道歉,不拿钱,此前,派出所叫我拿一万五的丧葬费,我立刻就拿了,只不过因为一时凑不齐钱,第一次拿了一万二,过了几天又补了3000元。
新京报:这个时候为何不去向被害者家属道歉?
药庆卫:我们提出要买点东西去看望老人,但对方律师说先拿10万慰问金,不然不要来。我当时四处借钱,只借到五六万,拿不出他要的钱,没法去。
新京报:没有考虑过可以先少拿一些、表达一下你们的心意以及歉意?
药庆卫:我觉得人家要10万,媒体上说我们家富,我才拿三万过去,人家肯定会生气。我怕过去了反而把事情闹大。
为何不争取谅解?
“曾申请高院来调解”
背景:1月23日前后,被害人张妙的父亲张平选电话联系药家,但被挂断。随后在一审二审期间药家鑫始终没取得张家谅解。
新京报:当时为何挂断张妙父亲张平选的电话?
药庆卫:当时我和我爱人非常惊慌,媒体驻守在我家楼下,给我打了好多电话。我一听到电话铃就紧张,陌生号码都不接,所以可能挂了他的电话。
新京报:张平选曾说,那个时候药家如果来道歉,肯定有用。他们要是一开始来给我道歉,一回不行,两回;两回不行,三回。你听到这个话,会后悔吗?
药庆卫:唉,我们在当时真的是没有办法。我就想着通过律师传话,走法定的程序,肯定不会有错。当时钱凑不够压力很大不敢见对方亲属,所以我发了公开道歉信,这也是道歉。
新京报:你和受害者家属第一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
药庆卫:我一直催律师联系,但对方律师一直说出差,直到快过年才开机。本来想趁过年两家人见面,也只有推到年后2月25日,在长安县的饭店里,见了张平选老人。
新京报:谈的如何?
药庆卫:我和我爱人向张平选下跪,表达歉意。也跟他说了我们家的情况,我说家里一直都在筹款,先带了三万元停尸费,希望张妙能够入土为安。对方虽然没接受,但是对我们夫妇的道歉是认可的,也同意对后续的赔偿事宜继续由律师之间进行协商。
新京报:一审和二审期间有没有努力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药庆卫:我们请律师申请高院来调解,但法院也没有调解。
新京报:一审后没有想过自己去接触被害人家属吗?
药庆卫:我是按照程序走。而且,那时被害人诉讼律师张显态度非常明确,我们没法和他交流。这段时间是我们最难受的时候,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只有催促律师,一天天熬时间。
这里我想说的是:药庆卫称,见到张家人,我该怎么道歉呢?我们根本不知道药家鑫做了什么,如果全认下来,万一他没做,将来就没法澄清了。药庆卫压根不相信国家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中国司法办案的最基本的常识也是做人的常理,你夫妇不懂法定程序同样是可恕的,但不能不懂常理,且看我了解到的真情:
1.药庆卫在支付那笔派出所叫他拿一万五的丧葬费,真的只不过是因为一时凑不齐钱,第一次拿了一万二,过了几天又补了3000元吗?袖筒里藏着的钱没拿完是怎么回事,被谁发现而使药庆卫尴尬的?诚意何在?!当你心疼钱时,想没想过药家鑫的命运结果?被害的张妙生命怎样以钱计算?!
2.如果说张妙之父张平选所言三丶四个月打电话到药家没人接是药庆卫所言的"误会",那么是谁和张妙母亲在电话里吵起来的?下跪求"谅解"是电话里争吵之后,还是事先?要我说药庆卫夫妇真是郑板桥所言的"难得糊涂"!
假设依法药家鑫尚有与被害家属有达成谅解的协议而不致于处死刑,而这个"难得糊涂"才是大大的失算要怪就埋怨郑板桥吧,也省去了现在诉求法院告张显"侵犯名誉权"胜负不定,这一未知数担忧的折磨而正常生活不能了!
贺卫方及其追随者早年曾经提出“建议”我国审判机关的名称由人民法院改为“法院”借尸还魂地变异为“废除死刑”的目的旨在以求类似<<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的贪官免死>>(见附5)达到名利双丰收,而抛出<<女贪焦玫瑰状告中青报 讨名誉权索赔20万>>(见附4)的事实新闻,不知甘愿当别人大棋盘下小棋子的药庆卫夫妇欲意何为?!
(星期六 2011年8月13日0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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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普嘉:药家鑫的父母也需要公道
http://view.news.qq.com/a/20110806/000013.htm
2.药家鑫父亲坦言不理解儿子 还原案发后心路历程
http://news.qq.com/a/20110805/000097.htm
3.王双娃撞死4名学生案终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http://xian.qq.com/a/20110812/000156.htm
4.女贪焦玫瑰状告中青报 讨名誉权索赔20万
http://www.people.com.cn/GB/guandian/35560/3006978.html
5.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http://news.qq.com/a/20100119/001170.htm
新华网河北廊坊1月19日电(记者杨维汉 朱峰)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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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普嘉:药家鑫的父母也需要公道
http://view.news.qq.com/a/20110806/000013.htm
2.药家鑫父亲坦言不理解儿子 还原案发后心路历程
http://news.qq.com/a/20110805/000097.htm
3.王双娃撞死4名学生案终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http://xian.qq.com/a/20110812/000156.htm
4.女贪焦玫瑰状告中青报 讨名誉权索赔20万
http://www.people.com.cn/GB/guandian/35560/3006978.html
5.最高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http://news.qq.com/a/20100119/001170.htm
新华网河北廊坊1月19日电(记者杨维汉 朱峰)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松有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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