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争鸣 > 网友时评

李昌奎案:从有错必纠看“兰和现象”——谈谈死刑存废

拓荒者 · 2011-08-24 · 来源:
收藏( 评论() 字体: / /
                    ------转:法学专家高铭暄谈李昌奎案再审改判感言

    被称为"赛家鑫案"的李昌奎案杀人案再审改判死缓为死刑(见附1)终于听到了由法学专家口中说出的"不枉不纵有错必究"这一中国大陆法系的司法理念之说"重出江湖"展现于世人视野...。

    客观讲,我经历了"只要实体公正程序合法与否关系不大"司法人员意识的阶段到如今"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保障"两个阶段。相对于前阶段"关系不大"盛行年代参与诉讼代理案件中深感有些案件只要有枉与冤的质疑大多与程序违法有关,但又无奈,到了现如今"程序正义"却又发现只要"程序正义"却不顾判决结果依法是否公正的地步还是无奈的现状,也许是校往必须过正的缘故吧...。

    反观前后两阶段的"无奈"可谓之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极端的以往与现状:深感真理向前迈进一步就是谬误的真理性!因此那种不考虑国情而鼓吹"废除死刑"的李昌奎杀人案"标杆"之说必遭大众炮轰指向不仅限于云南高院的田成有,而且"溯及"了尘埃落定的药家鑫案,具体表现就是药庆卫告被害家属公民代理人张显侵其名誉权之诉的"兰和现象"。就名誉权之诉而言,正如兰和认为的和药家鑫案没有关系,但当涉及张显侵权所构成的所谓"事实"却怎么也无法回避大众在互联网上对药家鑫案是是非非前因后果的网评,并不因为两案刑丶民法律关系的不同而终止,如同一对恋人因某种原因未成婚而另嫁另娶感情上的藕断丝连与同床异梦,而这一常理正是兰和与"兰和现象"人们所不懂的,故而难免不出洋相。比如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保障这一司法原则是对法官审理案件只服从法律的要求,却被兰和与"兰和现象"人们当成对律师代理和公民代理人的要求,指责"张显程序不正当",那么反问一句:有些法院审理案件宣布了合议庭由三人组成法官的姓名却只有一位审判长,而其他两位法官自始至终未出庭,当事人与"合议庭"另两个法官连面都没见过的"独任审判"是谁违背了程序正义,法官丶当事人丶代理人?!这个问题兰和律师都不懂而死抱理念乱套用,搞不清"程序正义"适用指向主体,是可笑的"洋相"---程序正义泊来的合理性无视也不懂不枉不纵有错必纠大陆法系国情"洋为中用"的脑残之说,真为你兰和律师在法庭上与张显的对抗担忧...

    实体结果的公平是社会秩序稳定目的属性要求程序务必正义,而司法机构是由人组成难免人性弱点,故而有错必究是检验程序是否正义的唯一标准准是辩证思维能力的体现。所以,包括药家鑫案在内的李昌奎案杀人案再审改判死缓为死刑被"兰和现象"认为的"狂欢"也罢"翻案风"也罢,其大众顶着法学精英诬蔑指责于不顾而风起云涌的正义呼声如火如荼正是民众对不枉不纵有错必纠司法理念民主监督的结果,民众所要的才是科学的标杆案例大众心里踏实并认可的司法权威因此说,云南高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改判为李昌奎死刑,较好地把握了法律、政策和民意,充分体现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是历史唯物主义辨证法的使然,只有唯心的丶教条的认识与思维方式把这种由人民大众推动的德治法制两条腿走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波浪式前进,镙旋式上升法治进步现象当成倒退和邪恶。他们不是从治国安邦大局立场上发出,而是从极端个人唯我角度以免死论为幌子打出"尊重生命"的招牌,然而在面对被害人生命是否也应当尊重反问之时,却总是羞羞答答不置可否地掩饰着那人性另一面的兽行(性)的默许,于是被称之为"张显现象"的张显大写的人即将就位于"兰和现象"的兰和操纵下的被告席上反常吗?正如有人认为的,若张显败诉于名誉侵权案,那么下一步就是药案的翻案!但兰和现象与张显现象双方都清楚:李昌奎案再审改判为死刑对各自均有着不可低估的"藕断丝连"式地关联属性,尽管前案与此案法律关系不同,然而却是砸断骨头连着筋---世人皆晓!

 (星期三 2011年8月24日下午 5:23:25)
 *******************************************************************  
附:
1.<<法学专家谈李昌奎案再审改判 称体现有错必纠>>
http://news.qq.com/a/20110824/000088.htm
2011年08月24日03:56京华时报我要评论(1078) 字号:T|T
如何看待再审改判

改判李昌奎死刑,体现了罪刑相应,体现了有错必纠,体现了公平正义。

云南高院:李昌奎案再审宣判 改判死刑
来源:东方宽频所属栏目:腾讯视频
记者:您如何看待李昌奎改判死刑?

高铭暄:李昌奎强奸并杀害一名女青年,残杀一名3岁无辜儿童,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刑法规定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云南高院再审改判李昌奎死刑,较好地把握了法律、政策和民意,充分体现刑法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陈光中:本案再审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李昌奎罪行极其严重。二审改判死缓后,被害人亲属提出申诉,社会反应强烈,检察机关也提出建议,云南高院经审查,认为原判量刑不当,依法决定再审,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改判李昌奎死刑,体现了罪刑相应,体现了有错必纠,体现了公平正义。

如何看待死刑政策

死刑案适用标准趋于统一,李案二审改判死缓是在处理个案时出现的偏差。

记者:如何看待我国现阶段的死刑政策?

高铭暄:我国实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保留死刑符合现阶段中国国情,适应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但应当严格控制,慎重适用,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最高法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以来,最高法颁布司法解释和有关司法文件,完善死刑案件二审开庭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统一死刑适用标准,依法严格、慎重、公正地复核死刑案件。法院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依法严厉惩处,符合死刑适用标准的坚决判处死刑;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命案,被告人事后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以及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尽量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过几年努力,死刑案件质量有了充分保证,适用标准趋于统一,死刑案件数量也有所下降;同时,社会治安形势总体稳定,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命案稳中有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事实证明,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李昌奎案二审不当改判死缓,不能说明我国现行死刑政策有什么问题,只是执行死刑政策过程中在处理个案时出现的偏差,属于个别现象。司法机关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再审纠正偏差,恰恰是正确贯彻我国死刑政策的体现。

自首情节如何适用

李昌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即使构成自首也不足以从轻处罚。

记者:李昌奎有投案自首情节,为何还要判死刑?

高铭暄:法院在决定刑罚时,首先要考虑犯罪本身的社会危害性,自首只是量刑时考虑的情节之一。如果罪行本身特别严重,即使自首也可以不予从轻。本案被告人李昌奎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即使构成自首也不足以从轻处罚。

记者:您提到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请问对这类案件的处理如何把握?

高铭暄: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案件,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处理上不仅要依法惩罚犯罪,还要着眼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因此,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严重犯罪,如果被告人认罪态度好、对被害人家属进行充分赔偿并得到谅解、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不大,可以考虑不判处被告人死刑。我注意到,2009年,有媒体报道了一批最高院未核准死刑且社会效果良好的案件。这些案件都是经过法院做双方当事人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虽未核准被告人死刑,但群众能够理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好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就都不判处死刑。如果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仍可适用死刑。李昌奎案当事人间有亲戚关系,过去有过提亲的背景,但是强奸犯罪并非“民间纠纷”。

是否涉及舆论审判

再审是根据被害人亲属申诉等启动,与所谓“网络审判”“舆论审判”完全不同。

记者:有人称本案再审改判死刑是网络炒作的结果,是“网络审判”“舆论审判”,您怎么看?

高铭暄:网络和媒体都是民意表达的方式之一。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这不意味着法院审判案件可以不尊重民意,不考虑舆情。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判决结果也要接受人民的监督和社会的评论。李昌奎案二审改判引起舆论热议,但云南高院再审是根据被害人亲属申诉等启动,是严格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的,改判李昌奎死刑的判决,也是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的。这与所谓的“网络审判”“舆论审判”是完全不同的。

是否伤害司法权威

李案二审改判死缓不当,严重背离公众对公正的评价,再审改判维护了司法权威。

记者:有人认为,本案启动再审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陈光中: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司法权威建立在裁判公正基础上,只有公正的裁判才具有真正权威。违背事实和法律的错误裁判,谈不上有无权威问题。刑法规定,法院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时,应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对李昌奎判处死缓,并没有体现出对上述因素的全面考虑,就属于适用法律不当,裁量有失误,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当然,适用再审程序纠正生效裁判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刑事再审程序的设置,涉及对法的安定性、实体公正、人权保障等多元诉讼价值的权衡与选择。我国在设置刑事再审程序时,也对上述价值作了慎重权衡。为追求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律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允许启动再审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为维护法的安定性,立法又严格限定了启动再审的条件,对提起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特别慎重。再审程序是独立的审判程序,提起再审不意味着必然改判。李昌奎案作为个案,二审改判死缓不当,严重背离公众对公正的评价,再审改判死刑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真正维护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

记者:云南高院依照二审审判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由同一个审判委员会先后作出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是否合适?

陈光中:云南高院审委会决定再审,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根据刑诉法规定,法院再审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视情况不同依照第一审或第二审程序重新审判。再审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审判程序,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重新进行全面审理。再审期间不影响原判决执行。云南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审委会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讨论决定对该案改判死刑,符合刑诉法规定。刑诉法没有规定审委会要在再审中回避。

是否会刮

“翻案风”

刑事再审程序只适用于纠正个别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不应将其他案件和李案做简单类比。

记者:李案再审是否会引起更多案件效仿,导致“翻案风”?

陈光中:刑事再审程序是一种补救性的特殊制度,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只适用于纠正个别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不应将其他案件和李昌奎案做简单类比。“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树叶”,何况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

死刑判决是在不同时代背景下作出的,与当时司法环境密切相关,并且不同时期、不同地方、不同情势下,法官对宽严尺度把握会有差别,都是非常正常的,也完全符合审判规律。实践中,绝大部分案件是公开审理的,也有部分案件(如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即便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出于保护被害人隐私、维护被害人名誉、照顾亲属情绪等因素考虑,一些涉案情节例如被害人过错等,也有可能不在裁判文书上明确表述,更不见诸报端,但是法院在量刑时必须考量。因此,不能仅仅根据裁判文书或相关报道,即对相关案件进行简单类比,甚至在具体处理上据此作出不恰当评价。不当启动甚至滥用再审程序,不仅将极大损害司法审判的权威性,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也极易造成司法权的滥用,侵害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 微博 夏雪已转播空间 朋友 35推荐给好友 我要评论(1078)相关阅读:
·专家称李昌奎案改判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2011.08.23
·云南高院再审李昌奎案 撤销死缓判决改判死刑 2011.08.22
·云南曝2起“李昌奎案” 高院判决被指存猫腻 2011.07.22
·红网:还有多少“李昌奎案”式“标杆” 2011.07.23
·李昌奎案办案法官:再审看似公正实则伤害法治 2011.08.03
2.高铭暄 陈光中:判李昌奎死刑并非舆论审判

2011年08月24日08:17新华社高铭暄 陈光中我要评论(17)

「 支持!」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利永贞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最新专题

130周年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2. 司马南|会飞的蚂蚁终于被剪了翅膀
  3. 美国的这次出招,后果很严重
  4. 公开投毒!多个重大事变的真相!
  5. 这是一股妖风
  6. 2001年就贪污23亿后出逃,如今被抓回国内,也叫认罪悔罪减刑?
  7. 吴铭|舆论斗争或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8. 菲律宾冲撞中国海警船,中国会打吗?
  9. 李昌平:我的困惑(四)
  10. 你要反“极左”,就必须得弄清楚这几个基本问题
  1.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2. 湖北石锋:奇了怪了,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3. 紫虬:从通钢、联想到华为,平等的颠覆与柳暗花明
  4. 李昌平:县乡村最大的问题是:官越来越多,员越来越少!
  5.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6. 朝鲜领导落泪
  7. 司马南|会飞的蚂蚁终于被剪了翅膀
  8. 读卫茂华文章:“联想柳传志事件”大讨论没有结果,不能划句号
  9. 美国的这次出招,后果很严重
  10. 房地产崩盘,对经济的影响超出你的想象
  1. 张勤德:坚决打好清算胡锡进们的反毛言行这一仗
  2. 郝贵生|如何科学认识毛主席的晚年实践活动? ——纪念130周年
  3. 吴铭|这件事,我理解不了
  4. 今天,我们遭遇致命一击!
  5. 尹国明:胡锡进先生,我知道这次你很急
  6. 不搞清官贪官,搞文化大革命
  7. 三大神药谎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现!面对发烧我们怎么办?
  8. 祁建平:拿出理论勇气来一次拨乱反正
  9. 这轮房价下跌的影响,也许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10. 说“胡汉三回来了”,为什么有人却急眼了?
  1. 在蒙受冤屈的八年中,毛泽东遭受了三次打击
  2. 大蒜威胁国家安全不重要,重点是他为什么会那样说
  3. 铁穆臻|今年,真正的共产主义者,要理直气壮纪念毛泽东!
  4. 近20年中国社会分层剧变的特征与趋势: 一位清华教授的直言不讳
  5. 欧洲金靴|“一切标准向毛主席看齐!” | 欣闻柯庆施落像上海福寿园
  6.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