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靠谱的法学家
——读贺卫方教授的两篇博客有感
听说贺卫方教授称呼朝鲜的国名为“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吃了一惊,著名法学家竟然犯了如此低级错误!通过连接打开博文《国家利益与正义原则》,发现名称已经更正为“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跟贴中贺教授很谦虚地回复了提醒他的读者一下:多谢指正,已经改过。但心有不甘,觉得不能这样丢了面子,又借机补充了一句:这种把所有好辞叠加起来的修辞法掩饰的是专制的实质。
既然进来了,我也就顺便浏览了一下正文。和我想象的基本一样,法学家先是利用朝鲜领导人去世为由,说我们国家应该亲近“真正民主的韩国”以及美国,才符合国家利益,朝鲜变天了,才能“沐浴在正义的阳光下”,云云。
文章名以上是拿朝鲜说事,其实暗地贬损1976年毛泽东主席去世时中国人民也曾经举国悼念的历史,文章在末尾还特别贴了一张某中学4个男学生手捧毛主席标准像痛哭的照片来收尾。
说实在的,贺教授整篇文章文字上没什么文采,我并没认为有什么不妥。法学家嘛,又不是作家。但是最后那张照片就让我很吃惊,因为我怎么看那都不是一张当年的“情景照”,而是“剧照”,就是特意摆好了姿势的照片,并且这张照片是当今某些心里阴暗的小人们意淫的结果。
本人略微懂得一点摄影常识,在我看来,这张照片是一张室内照,但是曝光很好,室内的光线很足,不同角度的人物面部都没有阴影,说明用了室内灯补光,而且不止一支。照片左上角部分是敞开的窗户,这是自然光的光源方向;热水瓶左边上的解放式胶鞋,整个鞋窝全部被灯光覆盖,热水瓶右边的搪瓷水杯杯口内也同样一点阴影都没有,参照人物和物体的阴影,可以肯定最少两支室内灯从不同的方向补光。能用两支以上室内灯拍照,这决不是普通人能够办到的。
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都知道,当时电力比较紧张,电线入户时是依靠一个闸刀式开关控制,闸刀下用铅丝作保险,当电流强度过大时铅丝熔断避免火灾。按照常识,一支照相用的室内灯功率就算500瓦吧,敢说这间房间电流容量连一支灯的容量都不够,如果是在1976年拍摄的话,那么就要有人特意安排才办得到。至少需要摄影师和助理(处理灯光)以及电工在场,并且电工需要事先对整个配电线路预处理(有外行把铅制的保险丝换成铁丝的,极易导致火灾)。
那么在证明了拍照时已经经过充分准备了,这张照片的历史感就消失了,所有杂乱的背景,什么摆在桌子上的胶鞋,没盖盖子的热水瓶,乱七八糟的桌面……就成了反证——这是人为的,故意的。因为把这个场面放到悲痛而肃穆的1976年,是不可能的。
那么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整篇文章,就感到很幽默了。身为法学家的贺卫方教授,公开发表了一篇豆腐大的文章,起始就把一个国家的国名搞错了,末尾附了一张照片,还是指鹿为马的。这就让我不得不怀疑贺卫方教授的法律背景了,怎么这么不严肃?法学家应该比普通人更加讲究准确、证据、逻辑,而这篇文章,就好比要批判刘邦,但是不敢直说于是乎拿刘秀说事,不想说完了才发现刚才骂了半天的是刘备;为了表明影射刘邦的目的,还往地下仍了一面汉高祖的旗子并踩了两脚,结果别人仔细看了一眼旗子,却发现那其实是王莽做的。要是对普通人如我辈,也就是搞笑。但对于法学家贺教授,可就有点悲崔了不是?
到这里贺卫方教授就给我了这么个印象,不谨慎,不严密,不严谨,进而逻辑有问题。我从《国家利益与正义原则》退回到博客主界面,随手进入了其新撰写的博文《庆应校园漫步》,这篇更加短小的半个豆腐块文章,也让人迷糊。请看贺教授在末段写道“19日下午,在富士通研究院讲演结束后,承蒙在庆应留学的北大校友李彦铭同学的好意,陪同我在校园里看了一下……遗憾的是,天色已暗,无法照相。19日上午临到机场回国前,我又一个人来到这里,在几个主要景点拍了一些照片…”我还以为法学家也学习当代文学青年玩起了时间穿越。
照片拍得不错,打开其中一张照片属性一看,用的相机是Leika D-Lux4, 拍摄日期为<2011/12/20 9:31>,看看,我这个跟法律无关的人都知道说人家不是要讲证据,这张照片的日期再次证明法学家连自己办事的日期都搞错了。
由此我还注意到贺卫方教授的摄影器材是很有档次的,半专业的Leika数码相机,我猜贺教授的摄影知识应该不比我差,不会看不出来那张哭丧照片的真伪,贺教授执意引用,就和法庭上提供假证据如出一辙!听说李庄先生请求贺卫方教授代理他起诉中青报,贺教授的证据能靠谱吗?真替李庄先生捏了把汗~~~
这可不是杞人忧天,贺卫方教授在今年曾有过这样一段名言“我希望律师要树立一个社会的理解,不是说要理解我们是公正的,理解我们在道德上是完美无缺的,我们是大公无私的,不是的。我们不要讳言我们跟检察权力之间是抗衡的,这个没有问题的。我们甚至要容忍一些律师看起来有不大好的习惯。比如律师在执业中间为客户保密,律师最难受的是什么?你的客户跟你说,‘他们只知道我抢银行的钱,不知道我去年杀了两个人’,你怎么办呢?你作为道德那么美好的律师,是不是要去揭发呢?不,绝对不能揭发,因为揭发会动摇一个律师在国家里存在的根本”。
天呢,我要是法官,听了这话,对律师的辩词,将产生什么后果?李庄请他做代理,我要是审判法官,从心理上就对你的话表示怀疑,因为你本身就没有说实话的愿望。这就和我国外交部对外宣称的“韬光养晦”国策一样,是个顾头不顾腚的表态,缺心眼的表态。不过听说后来法院没受理中青报这案子,贺教授也就失去了丢脸的机会。
再多说几句关于贺教授上面那段关于律师的豪言,我数了一下,一共用了6处“我们”,前5个“我们”代表律师,最后一个我们,不知道代表谁——“我们甚至要容忍一些律师看起来有不大好的习惯”——这个“我们”不知道是从哪里说起,偷换了概念,逻辑不通啊!听说当场听你演讲的律师们为此还拍肿了巴掌,贺教授你可千万不可飘飘然,那些人其实没一个好人,他们也就是拿你当枪使唤,都是狐朋狗友,没有诤友。比方说《庆应校园漫步》这篇文章挂出来这么长时间,到现在我看见没一个你的朋友指出你的日期写错了,反而只是在跟贴中肉麻地吹捧“野鹤啊,你的翅膀累不累?”“支持贺老师”之类,连文章都没看,就知道拍马屁。极有可能有的人故意看见了也不告诉你,看着你丢脸偷着乐“老贺这丫掉链子了嘿”。
我认为贺卫方教授现在特别适合二件事,一是到“真正民主的韩国”去为我国被韩国指控杀了韩国海警的渔民辩护。由于我国外交部的无能,以及汉奸的出卖,签署了丧权的什么《渔业协定》导致我国渔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贺教授如能把被指控杀韩警的船长程大伟证明无罪,可谓学有所用,善莫大焉。
再就是我国渤海被美国康菲公司的海上钻井作业失误污染,导致了环渤海圈人民特别是渔民遭到重大损失,贺教授听说你就是牟平人,出事地点就在你家边上啊。你能不能为家乡的父老们尽些微薄之力?哪怕失败了,也问心无愧。如果连这也做不到,家乡都守不好,你也别当什么“守门老鹤”了,把博客标题改成“驾鹤西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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