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行动起来,维护《宪法》尊严,救党救国!
——对全国人民,所有真正的中共党员,所有有良心的爱国知识分子的紧急呼吁
工作。包括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中国新一轮的名为继续深化“改革”,实为继续私有化的狂潮又将拉开序幕。
何谓民间资本?其实就是私人资本。此次改革涉及的对象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是共和国的经济基础,资产数目巨大,以国内现有的私人企业的资本规模是难以承担的,故势必会有外国资本趁机进入,这样的话,我国的重要经济命脉就将控制在外国资本手里,此举带来的后果将不堪设想,借用一位有良心的知识分子所言,“新一轮改革如果一味实行私有化,中国的前途将风雨飘摇”。
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持续三十几年了,据说还要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继续改下去。试问古今中外,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进行过如此长时间的所谓“改革”,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只要有眼睛有头脑的人都知道,改革除了物质上取得了一点成绩之外,产生的问题是数不胜数,给中华民族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
农村的包产到户改革使中国的农业又倒退到实施了上千年的落后的小农经济,使大部分农民沦为为资本家打工的农民工,大多数农村平时只能见到老人和小孩,满目一片荒凉。
城市的中小型国企改革,使几千万工人一夜之间成为无业游民或成为资本家的打工仔。
大学改革使就象八九点的太阳,朝气蓬勃的青年沦为只为生存,不问国事,毫无远大理想的行尸走肉。
医疗改革使百姓看不起病,使医生医德不再,见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成为一个梦想。
住房改革使百姓住不起房成为房奴,使暴力拆迁成为常态。
盲目引进外资,盲目进行城市化,导致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外国资本又重新勒在中国人民的脖子上。
意识形态领域放弃共产主义教育,使资产阶级思想泛滥,人们信仰缺失,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建国后已经消灭的种种丑恶现象重新又死灰复燃。
总之,三十年改革造成贫富差距巨大,整个社会道德沦丧,人心涣散,人人唯利是图,贪腐遍地,黑恶势力横行,亲如鱼水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及军民关系已不复存在。改革改到今天,现在的中国除了还保留一块所谓的“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牌子之外,还有哪一方面能体现我们实施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农村改革和城市国企改革严重打击和分散了工人阶级与农民的力量,我们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基础在哪里?党还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吗,还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吗?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章》,还有多少个共产党员敢拍着胸口说自己是真正的共产党员?
实际上,指导改革的许多所谓理论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似是而非的谬论。实践只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活动和方法,并不是什么标准,而且,只有正确的实践才有可能用来检验政治路线的正确与否。“不问姓资姓社”,意味着放弃了在大是大非原则问题上的立场。“改革就象摸着石头过河,允许大胆地闯,大胆地试,不要怕犯错误。“意味着不顾将给党和国家,给人民造成什么样的损失,不计后果地乱闯乱试。毛主席说过,”不打无把握之战“,在你死我亡的战场上能乱闯乱试吗?“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发展才是硬道理”,实际上都是极其荒谬的不问是非的极端实用主义。“不争论”反映了某些人的专制思想,严重破坏了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大家现在已经看得很清楚了,所谓的“改革”其实质就是要通过私有化改掉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制度。
何谓改革?为什么要改革,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改革应遵循什么原则?改什么,怎样改?改革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如果改革失败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谁将对此负责?改革需不需要总结与反思?最重要的是,一场关系到中华民族前途,关系到国家和中国共产党的前途,关系到亿万群众生活的改革需不需要民众讨论和参与,需不需要向民众广泛宣传和说明,需不需要慎重和稳步推进?是不是如此大事仅仅只是几个人拍拍脑袋就可以强力推行下去?仅作为全国人大执行机关的国务院有什么权力凌驾于《宪法》之上明目张胆地实施一轮又一轮的私有化改革?
即将展开的新一轮改革是好是坏姑且不论,仅就其包含的内容而言,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如果新一轮的私有化改革实施下去,试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又如何体现?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还如何主导?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是不是已经成为一句空话?《宪法》中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规定还有不有效?如果无效,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威严何在,国家的尊严何在,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尊严何在,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威严何在?
我就不明白,我们的全国人大天天都在做些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在做些什么,全国政协在做些什么,年年全国“两会”在开些什么,那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做些什么,这么多年来如此明目张胆的严重违宪行为,为什么就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追究责任,是我中华无人吗?那些“精英们”不是最热衷于依法治国的吗?自己的严重违宪行为为什么就看不见?
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歌词所言,“中华民族已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鲁迅先生说,“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作为国家的主人,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作为有良心的中国人,作为对党有着深厚感情的中国人,如果我们对此无动如衷,对得起为民族解放和民族复兴,为新中国的建立牺牲的数千万烈士吗?如果中国又退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况,我们对得起我们的子孙后代吗?
只是喊喊口号,没有行动的争论是毫无意义的,是应该采取行动来维护《宪法》尊严,保卫党和国家的时候了。我紧急呼吁全国人民,所有真正的中共党员,所有有良心的爱国知识分子站出来,发出我们的声音。
一,上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维护国家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尊严,命令国务院立即停止一切旨在破坏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私有化政策,并逐步恢复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二,上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求追究三十年来在改革开放中违反《宪法》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和公有制经济的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追究非法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的人员的法律责任,并对其非法所得予以清缴。
三,上书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要求保持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政党和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维护并切实执行《党章》中规定的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四,上书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求根据《党章》中对中共党员的要求,清理不合格的党员,纯洁党的队伍。,
五,上书中央军事委员会,要求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民民主专政,抗击外来侵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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