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同长沙警方的轰动性对抗周末出现戏剧性进展,《新快报》被抓记者陈永洲星期六通过央视播出的录像承认,自己受人指使撰写攻击中联重科的报道,并且收受50万元的酬金。《新快报》的抵抗随之崩溃,在星期天出版的该报上刊登致歉声明。《新快报》连续两天在头版使用巨幅标题要求警方放人,又迅速以自己道歉收场,这一大跨度转折既冲击了新闻界,也令无数关心这一事件的人瞠目。
陈永洲被抓后,《新快报》本来是有机会通过司法渠道或体制内其他途径进行维权的。但该报走向破天荒的断然对抗,成了中国媒体之最。如果说《新快报》领导层有些冲动的话,23日、24日两天有不少媒体也跟着一起“冲动”了。铺天盖地的评论充满了遭受警方欺压的悲情,而这些情绪的事实依据一眼看上去就那么悬乎。(以上文字选自《环球时报》评论)
中国记协作出快速反应,严厉谴责陈永洲涉嫌虚假报道等行为。
中华全国新闻工协会维护新闻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坚决反对滥用新闻采访权,搞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新闻战线要认真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决杜绝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坚持新闻真实性,规范新闻采编工作。
要求广大新闻工要认真吸取教训,充分认识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等行为的严重危害,严肃新闻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切实维护新闻工的良好形象。
平心而论,这次事件与政治的距离不是很近,如果还有点吸引人的注意力的看点的话,那就是《新快报》PK长沙警方。如果纯粹就如何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而就事论事的话,《新快报》的处理明显草率,一点余地或者退路都没有给自己留着,结果最后造成自己很被动。
陈永洲被拘后,只要不是选边站的人都不会急急忙忙表态,因为情况也许没有某些人说的那么简单,起码会有如下几种情况:一、陈永洲的确是在行使舆论监督,但是却受到公权力的打击;二、陈永洲出于利益驱动,是在搞“有偿新闻”或者“有偿不新闻”;三、中联重科也许的确有问题,但是陈永洲的报道也有失实之处。在这此情况下,即使是平时看不惯某些媒体的飞扬跋扈的人在没有掌握进一步的事实材料之前,出于对自己负责和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不会立刻下结论,而是静观事态的发展。因为无论是《新快报》还是力挺《新快报》的其它媒体和网民,你凭什么没有进一步了解情况就先入为主地断定陈永洲是无辜的呢?而作为当事媒体的《新快报》没有通过司法渠道或体制内其他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采取断然对抗的态度,用民间的话说就是“有意把事情搞大”,结果最后尴尬的是自己。
《新快报》之所以这样做,一点余地和退路都不给自己留,只能让人们从下面几方面理解:一、是信心满满,志在必得,认为“请放人”的喊声一出,有关方面一定屈服,假如成功,能够塑造一个“挑战强权”的高大形象;二、虽然涉事的是陈永洲,但是《新快报》发表攻击中联重科的报道有10篇之多,难道报社的领导都是“懵查查”?都不了解其中的猫腻?是否也会有什么难言之隐,怕陈永洲“爆”出来?所以急于“营救”,于是就来不及冷静考虑了;三、《新快报》等媒体一直是把自己摆在一个比较特殊的地位的,这与年初发生的事情联系起来思考就可以看出来,所以长沙警方的做法在他们心目中无疑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反应过度是很自然的事情;四、《新快报》也许疏于管理,以至于轻信自己的每一个员工都不会做违法的事情,一出现这种问题,首先就断定是别人不对;五、是由于此前曾经发生过“跨省”的事件,于是按照思维定势首先判断问题出在别人身上,而不是冷静思考会不会自身有问题;六、《新快报》不一定了解陈永洲与某些人交易的内幕,这种做法也并不是一定要达到让长沙警方释放陈永洲的目的,其目的就是他们喊“请放人”了,动静很大,但是有关方面不放,以及这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应。
这就很自然引出另外一个话题,当今社会上的“鬣狗现象”。
鬣狗是非洲草原上的一种群居食肉类动物,个子比狮子稍为小点,如果单挑或者两三个对付一个的话,根本不是狮子的对手,但是它们常常几十甚至上百个一起行动。狮子虽然号称“百兽之王”或者“草原之王”,而且也是群居的动物,但是当“落单”或者受伤的时候,或者一两个狮子遇到一大群鬣狗的时候,会寡不敌众,轻则落荒而逃,重则死于鬣狗之口。所以有时候狮子也让鬣狗几分。
“鬣狗现象”在近年来尤其是去年底以来表现比较突出,并且常常成为某些人的“杀手锏”,每当社会上发生一些事情,往往会出现非理性的群体情绪宣泄,而这种宣泄又由于“水军”的大量介入被人为放大为一种虚假的“民意”,向权力施加压力,迫使事态向有利于某个群体的方向发展。不知道《新快报》的领导层是否也追求这种效果,或者即使没有这种动机却放任这种效果的产生。但愿这是以小人之腹度君子之心。
但是人们又看到,好像“鬣狗效应”最近不那么灵了。有关方面依法行事,不管牵涉到哪些人,哪些群体,该依法惩办的还是依法惩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结果某些平时虽然高喊“法治”,但是一直把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人反而不习惯了,法律打击他们希望打击的目标就是“法治”,打击他们不希望受到打击的目标就变成“公权力”打击“民众”,“打压舆论”了。而值得欣喜的是,法律并没有被帮派政治所左右,而是真正回归了“法治”的本义。
理性的人士无论其倾向性如何,都不会因为这一次《新快报》遇到的情况而抹杀其过去在舆论监督方面所发挥过的积极作用,也不会把把事情的初步调查结果当成最终的结果,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让人们的思考有时候也会相应把问题考虑得复杂一点。
但是有一点,《新快报》等特殊媒体恐怕是应该吸取教训的,报纸刊物等媒体与网络是不同的,他们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虽然在网络上发表言论现在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没有报刊等媒体那么直接。一切的言论自由必须是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人们希望见到的是网络上的言论也逐步像纸媒那样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而不愿意看到的是某些报刊变成“巨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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