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养老金和普通劳动者养老金间的“双轨制”,一直是备受争议的热点话题。日前,《人民日报》报道称多国公务员养老金待遇比普通人高,在舆论场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网友认为,这是为养老金双轨制“辩护”,是为拖延改革找借口,因而难以接受。
应该承认,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公务员养老金标准的确高于普通劳动者。不实行福利养老制度的美国,养老金分为社会保障养老、雇主养老和个人储蓄养老金三个层次,其中雇主养老系公、私雇主缴纳费用后产生,公务员在这一方面得天独厚,从而拉开与普通劳动者间的养老金收入距离。实行福利养老制度的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公务员则享有诸如“强积金”、公务员特别养老金或公务员社保豁免等特别优惠,在养老方面较普通劳动者有许多优势。
然而,在“公务员养老金比普通人高”的大命题下,还应看到国外与中国存在的一些不同。
首先,在养老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不论是福利国家还是非福利国家,公务员和普通劳动者之间的养老金差距,应该说只是“小康”和“丰厚”的差距;且养老金都由几部分构成,基本部分是“单轨”,公务员只是享有一些附加的优惠。而在中国,公务员和普通劳动者间的养老金在有与无、厚与薄、便与不便等方面差距要悬殊得多,且前者享受的是彻头彻尾的“另一条轨道”养老体系,其不公平程度是一目了然的。
其次,各国公务员养老金制度改革的趋势,都是向削减公务员特权的“一元化”、“并轨化”发展。如被许多人认定“公务员养老特权最多”的德国,国会对公务员社保费用豁免特权已提出许多整改意见,日本也正着手在2018年前实现公务员和企业员工养老金缴费比例一元化,从而实现并轨。
更重要的是,国外公务员享受丰厚养老金等福利待遇,是和其它层面较普通职业更严格的制约相挂钩的,且这种制约透明、公开,公众一目了然。如加拿大,1960年即出台《政府官员行为准则》,1973年通过《政府官员利益冲突章程》,2006年正式升格为《政府官员利益冲突法》,通过一系列严格的规则、法律,为官员、公务员的“公权力”和“私权力”划下清晰的条条框框。在这些制度下,官员、公务员必须遵守严格的利益回避、财产申报,离职再就业和亲属关联利益回避等法律、条例,并受到独立机构的制度性监督、审计(如加拿大就由直属国会、不受政府制约的“利益冲突和道德专员”所属“利益与伦理冲突办公室”负责)。中国社会对养老金双轨制的不满,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公务员特权、权力寻租、利益关联,以及这一切不公开透明,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不满。公众所反感和担心的是,只选有利于公务员的部分“与国际接轨”,而将制约公务员特权的“轨”视若无睹。厘清了这个问题,就能理解为何网络上对于这篇报道的反弹会如此激烈。
其实,如果仔细阅读原文,会发现那只是“关注公务员养老改革”系列报道的上篇,而下篇将刊登专家对改革思路的分析。文章也并未讳言“有的国家和地区也在推进制度并轨”。中央早已明确,养老金并轨是大势所趋,但何时并轨、如何并轨还一直在争论。从民间的质疑声中,能够读出公众对养老保障的焦虑,对公平正义的渴求,对改革推进遇阻的担忧。因此,政府应该正视民意诉求,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加快推进养老金双轨制改革,并在此过程中,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让改革结果更多地体现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体现公平正义和民生关怀。
(陶短房,旅加学者,海外网专栏)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