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伟青的家人悲痛难抑。
尽管吴伟青对自己的女儿说“我不想死”,但他最终还是用自杀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以这种最残酷的行为告别了自己的妻儿,也告别了这个扭曲的世界。
2013年12月31日,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的吴伟青与一街坊扶起受伤倒地的邻村周姓老人,并将其送到医院,垫付了部分医药费,随后他被周老汉家人指为肇事者。2014年1月2日,吴伟青为了自证清白跳水塘自杀。
2014年1月9日,在没有家人在场的情况下,周老汉向专程前来探寻真相的深圳市知名公益人士,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同龄人陈观玉坦陈不是吴伟青撞倒而是自己跌倒,之所以要冤枉吴伟青,是因为“没钱治病,指望他给钱用”。
事发已经10多天,尽管警方除了证实吴伟青的摩托车没有撞人痕迹之外,再没有给出任何权威的说法,但事实已经清楚地呈现在我们面前——吴伟青不仅不是肇事者,还是个实实在在的见义勇为的英雄!
周老汉说出了真相后,在网上立即招来骂声一片,网民众口一词将吴伟青之死归咎于周老汉和他的家人。一个高尚的生命就这样被毁掉,我能理解网民的愤怒,但我似乎感觉到,杀死吴伟青的罪魁祸首并非周老汉及其家人。那么,到底是谁杀死了吴伟青?一个见义勇为的好人为什么竟至于无路可走而非要自杀不可?顽石推本溯源,思之再三,为吴伟青之死找到了下面的一些真凶:
可怕的贫穷,是杀死吴伟青的利刃。
在大多数中国人心中,率先沐浴在改革开放春风中的广东人应该很有钱,而吴伟青和周老汉正是内地很多人羡慕的广东人。殊不知,广东除了珠三角几个城市富有之外,其余粤西、粤北、粤东的大多数地方都很贫穷,贫富悬殊程度触目惊心,即便在发达的珠三角,也有数量不菲的本土居民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更不要说珠三角以外的地区。吴伟青和周老汉所在的河源市东源县就是典型的贫困县。
周老汉自己坦陈,因为“没钱治病,指望他给钱用”,所以他和家人要冤枉吴伟青为肇事者。从道德与法律层面来说,即便周老汉无钱治病,他也没有任何理由冤枉一个对自己有恩的好人。可换个角度思考,如果周老汉有钱治病,或者能享受较高报销额度的医疗保险,他和家人是不是就不会讹诈吴伟青了?改革开放30多年了,据说是取得了亘古未有的伟大成就,有GDP全球第二为证(其实,从南宋到清末,我国的GDP不仅长期位居世界第一,而且遥遥领先于各国),可一个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的老人竟然有病无钱医,这是周老汉自己的过错吗?
再说吴伟青,如果他家境相对比较富有,他被讹诈十几二十万,大约不至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听说过哪位先富者因为被讹诈一二十万就自杀的吗?也正是因为贫穷,让吴伟青在被讹后,面对巨额的费用无力承担,而只能选择一死了之。一二十万,不过是富人一桌普通酒宴的费用,可它却成为吴伟青生命中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毫无疑问,贫穷是杀死吴伟青的利刃,也是困扰今日中国多数人的噩梦。
扭曲的法律,是杀死吴伟青的刽子手。
从周老汉出事到吴伟青自杀有一个星期之久,警察通过鉴定也给出了吴伟青所骑摩托车没有碰撞周老汉的鉴定,可据吴伟青临死前打给女儿的电话透露,交警依然催逼吴伟青为周老汉交付十几万医疗费。在向女儿万般无奈地倾诉“我不想死,可我实在没这么多钱”之后,自杀,成了吴伟青唯一的选择。
试想,吴伟青选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一个简单的案件,一个星期过去了,警方都未能做出明确的结论(难道也需要300多人500多天挖地三尺去寻找证据吗?),倘若周老汉咬定吴伟青就是肇事者,估计吴伟青即使倾家荡产也很难打赢官司。到那时,周老汉的医疗费照出不说,还得付出根本无法承担的高昂的诉讼费,吴伟青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吗?南京彭宇案的判决对于关心社会的人来说,应该不至于这么快就从记忆中消失了吧。
如果法律能让吴伟青看到洗刷冤情的希望,如果法律一向能够保护像吴伟青一样的弱者,如果有许多底层人物因为法律而讨回了正义与公平,如果真像一些大人说的决不能让老百姓打不起官司,被冤屈的吴伟青还会选择自杀吗?
记得前委员长在卸任前郑重宣布过,我国已经建成了完备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顽石不禁想问:这完备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底是为谁服务的?
沦丧的道德,是杀死吴伟青的元凶。
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按理说,周老汉和他的家人对吴伟青应该深怀感激才对,可他们不仅没有感激,反而冤枉、讹诈对自己有大恩的人,这种行为在任何正常的社会都是要受到谴责的。可怕的是,这样的丑剧正在大江南北、城市乡村日益频繁地上演。该不该扶起倒地的人已经成为困扰整个国民的大问题,这是一种怎样的悲哀!为什么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会沦丧到了如此糟糕的程度?
当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成为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成为多数人的人生信条,当雷锋、焦裕禄成为傻子的代名词,当为人民服务渐渐被为人民币服务所替代,当“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构建并维护了几千年的道德大厦轰然倒塌自然就在情理之中。在这样的社会中,我们还能指望不会频繁出现周老汉和他的家人这般忘恩负义甚至恩将仇报之徒吗?道德沦丧当然是将周老汉和他的家人推上道德被告席的罪魁祸首,也理所当然成了夺去吴伟青宝贵生命的元凶。
无良的媒体,也是杀死吴伟青的帮凶。
从80年代初的潘晓事件开始,媒体承担的主要责任就是弘扬极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为猫论成为主流价值观推波助澜。这几十年,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利他主义等一切崇高的品质都被抵制被解构甚至被扭曲被丑化,报道甚至讴歌假恶丑成为时尚,自觉或不自觉地贬损真善美成为潮流。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周老汉尤其是他的孩子接受的是一种怎样的价值观也就可想而知。
这种丑陋的舆论环境,自然会助长邪恶,抑制良善。周老汉们因此失去良知,吴伟青们因此丧失生命。
我知道,吴伟青的自杀不会激起太多的波澜,如蝼蚁般的生命所受到的关注程度远比不上被贵人吃过的一个普通的包子,但我仍然要用文字抒写对于一个崇高生命非自然陨落的压抑不住的愤懑,表达对杀死吴伟青的社会现实苍白的谴责,发出一个良知未泯者最无力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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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好人”自杀背后的扶人之“坎”(图)
山西新闻网 2014-01-09 15:10
漫画牛力
老人摔倒后,“肇事者”自杀“以证清白”
同村人眼里的“好人”吴伟青死了。45岁的他留下了妻子和三个孩子,以及一起交通争议:他到底有没有在去年12月31日骑摩托车撞到老人周火仟。
79岁的周火仟仍在医院里治疗,他的家人已经不愿面对记者和外人。在网络上,不少网民开始指责这位老人又是一个“碰瓷”的,但在老人家属看来,吴伟青的自杀只是让事故“死无对证”。
眼下,警方仍在对这起发生在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群星村的“扶老人还是撞老人”之事进行调查,到底真相如何尚待廓清。
村民们自发为吴伟青写申诉书
那起让吴伟青走上绝路的事故,发生在去年的12月31日。目击者周育琴说,当时周火仟从右往左向侧卧在路上,右手还拿着拐杖,吴伟青的摩托车则停在离周火仟四五米远的地方。
“我没看到这个过程,我看到的时候他俩就在口角到底有没有撞人。我说不管有没有撞到,先送老人去医院看看,吴伟青就过来帮忙背人去医院,去医院检查的钱也是吴伟青垫的。”周育琴说。
由于现场目击者不多,吴伟青到底有没有撞人,到现在还未有定论。当地公安部门表示,正在对事故进行调查,结论还需要一段时间。然而,今年1月2日也就是事发第三天,吴伟青选择跳入水塘自杀“以证清白”,顿时让整个事件急转直下。
“我爸打来电话说人不是他撞的。他说,爸是好人,爸没撞人。”吴伟青的女儿吴海燕说。
一些熟悉吴伟青的村民也为他不平,认为从平时的表现看,吴伟青不像是肇事后逃避的人。吴伟青哥哥吴伟彪说,吴伟青生前做事细心,为人老实本分,平时还有些胆小怕事,不会撞人不认;村民吴伟说,吴伟青家的母狗生了小狗,他会在自家墙上贴个警示牌,告诉大家要小心自己的“母狗会伤人”,这样的人,“不像是能做出那样事情的人”。
正是因为觉得“委屈”“冤枉”,群星村村民们自发为吴伟青写了申诉书,在那张已经因多次传阅而变得皱巴巴的纸上,罗列着吴伟青生前为村里做过的善事,还附有村里近百人的签名和红红的指印。
当地公安部门表示,住院中的周火仟仍然认定“吴伟青撞人”。
钱被认为是吴伟青走上绝路的真正原因
7日当天,记者联系上了周火仟的儿子周日华。他说,自己正忙着照顾父亲,没有心思想其他事。但他强调自己并没有向吴伟青索钱:“我是因为医药费用完了,叫他来商量,没有提钱的事。”
钱而不是道德争议,被认为是吴伟青走上绝路的真正原因。
吴海燕说,她父亲死前打来电话,第一句话就让她录音,说遭到交警的恐吓,要他交十几万元。他哭着说,“你爸也不想死,但真的没有那么多钱”。他说已经垫付了近4000元的医药费。
吴伟青的家在村里最不显眼的角落,是一栋三层砖房,仅有基本建筑,门窗未上漆,外墙未涂饰,内墙也未粉刷,裸露着红砖墙体。吴伟青生前揽下了村里的垃圾清运工作,一个月挣700元。
河源市东源县交警大队交管中队指导员蓝伟祥说,交警确实打了电话给吴伟青,但目的是要让他回来做笔录,“没有说过什么二十万元赔偿的事情。我们交警不可能说赔偿的事,事情都没调查清楚,怎么说钱的事?”
如今这“十几万”“二十万”的赔偿,和事故过程一样,同样成了有待核实的谜。但是苦于付不出钱而走上绝路,却成为很多村民眼中吴伟青最有可能的自杀动机。
据新华社
那些扶老人的是非善恶
看到跌倒的老人,你会扶吗?会犹豫吗?
无法自证清白、担心恶意敲诈、司法判决不公……在行善之路上,人为的障碍消减了助人的热情,但这不足以成为所有人拒绝伸手的理由。“扶老人”如何才能成为“必选项”而非“技术活”?如何使得“人心向善”而非“畏善如虎”?记者采访了那些伸出援手的人,回视他们的心路历程。
交警离岗扶老人:“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
【事件回放】1月3日,一名老人在长沙市曹家坡路段突然晕倒,长沙交警支队雨花交警大队一中队辅警叶林锋离岗将老人护送至医院。不巧的是,刚好遇上交警部门督查人员查岗,发现他不在岗位就记录了下来。随后,此事件却被传为“交警离岗护送晕倒老人被处罚”。对此,长沙交警部门表示,这纯属误传,雨花交警大队当天就通报表扬了叶林锋。
【当事人回访】叶林锋回忆说,3日早高峰时,他正在曹家坡路段疏导交通,有一位女士跑过来告诉他,附近巷子里有老人摔倒了,他跑过去一看,老人背对天空面朝路面,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围观的市民都不敢上前,老人女儿说已经打了120急救,但救护车赶过来估计还要一段时间。“恰巧这时,我们的督查人员来了,发现我不在岗,就过来问情况。”叶林锋说,“我马上向督查人员报告了情况,然后请求上级支援,不到十分钟,雨花交警大队就派了一辆警务摩托车开道,再用一辆警车将老人送到医院,但是没想到后来传来传去,就变成我受到了处罚。”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教科副科长肖强介绍说,雨花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当日就对叶林锋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不会对他记过,反而要表扬。叶林锋说:“当时我没有犹豫,根本没想那么多,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
孩子扶人反被诬:“扶之前要先找个人证明一下”
【事件回放】2013年6月15日,在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正南花园,三个小朋友在楼下玩耍,看见一位老太太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老太太起身后却说是3个孩子打闹将自己撞倒的。11月22日,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帖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
调查结果称,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
【当事人回访】“这个结果还了儿子一个清白。”其中一名孩子的家长江先生对记者说。记者询问了3名当事小孩,他们都表示以后碰到这种事情还是要扶,但是其中一名孩子说:“扶之前要先找个人证明一下”。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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