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人事者,人和事也。不是一个词,是两个词。有些人,有些事,有的是实在没有凑成一篇文字的价值,有的则本无什么言外之意。因为自己对于文字、表述有点敏感,得闲时便会收集一点,弃之可惜,三言两语说说。
(一)为胡耀邦歌功颂德的何方的文章,很得意地拿达赖对胡耀邦的“表扬”来作证,这也是一种逻辑。
(二)胡耀邦之女为乃父写的准传记《思念依然无尽——回忆父亲胡耀邦》,谈到了胡耀邦与西藏的那段历史:“父亲是1980年5月23日赴藏的。……一上飞机,父亲就对随行人员和记者们谈起了此行的目的。他说:‘我们此次不是去参观,而是去工作……西藏是一个什么概念呢?第一,它拥有全国1/8的面积;第二,人口不到200万,只相当于全国的五百分之一……29年来,中央和全国人民给了西藏很大帮助,总投资达45亿元,可是国家从西藏征的税收、公粮加起来,不过5900万元。’父亲接着说,‘中央为发展西藏经济,准备采取一些非常措施,概括起来就是六个字“免征、放开、走人”。免征,就是全部免去自治区群众的农牧税……放开,就是所有经济活动领域都要放宽政策……总之,要对西藏的发展有利。’”
在没有任何过渡地就是接下来的这一段:“父亲视察西藏25年后,在西藏自治区成立40周年成就报道中,我们高兴地看到,截止到2004年底,西藏自治区的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超过12%,全区人均生产总值7779元,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占到全区干部的71.53%。这实在是改革开放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喜人成就和巨大变化。”这期间实在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上世纪80年代,恰恰是西藏社会动荡的时期,是西藏民主改革以后唯一出现经济发展负增长的时期。自然,这也是一种逻辑。
(三)汪晖先生在拉萨“3•14”事件后,第一时间撰写文章作出反应,后扩展成一本书,给人以启迪和教益。不过书中一个细节却有误,就是说到十世班禅“晚年”上书之事。按:其“七万言书”写于、上于1962年,他是1938年生人,1954年在“全国两会”上成为国家领导人(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时,还只有16岁,上书时也就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虽然去世时(1989年)年仅51岁,无论如何二十来岁时是不能称为晚年的。
(四)见之于《炎黄春秋》的文字,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说:尊重人权是不是普世价值?如果说不是普世价值,就等于承认自己不是人。其水平可与张五常用一句话(人性是不是自私的?)驳倒马克思相媲美。
(五)“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国时期例证。
1931年7月,《申报》记载一个女人控诉丈夫强迫鸡奸并殴打得皮肤青伤之事,法官的判词明确地说,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上没有禁止丈夫鸡奸妻子的明文,而皮肤打青也不算毁损了生理机能,所以控诉不成立。结果是丈夫反控诉妻子诬告。
鲁迅先生在《上海文艺之一瞥》中把它当作压迫者的文艺之一例来记述。1933年,官僚买办资本家盛宣怀1928年被没收的家产予以发还。那次没收家产,除了卖国的旧罪名,还有土豪劣绅的罪名。有人质疑国民政府有卖国贼之嫌,这是物伤其类,所以就发还了。鲁迅先生认为这是“不对的”,“不应当疑心现在有卖国贼,因为并无真凭实据”——“现在的人”并没有“明文”签订辱国条约啊,怎么能说有卖国贼呢?这叫做于法无据。先生说,盛宣怀家产之所以发还,是因为“无理的压迫”,“这种‘压迫’巨绅的手法,在当时也许有理,现在早已变成无理的了”。“天下的事情总是有道理的,一切压迫也是如此。何况对付盛宣怀等的理由虽然很少,而对付工人总不会没有的。”
(六)鲁迅先生的杂文中有这么一句:他们的意中别有一个国度。我马上意识到,穿越百年前的中国,先生讲的是现在的某些中国人。
(七)当年丘吉尔发明“铁幕说”之后,又有衍生品“竹幕说”出现。但是这个仍然由西方主导的世界,根深蒂固的是“金幕说”。它分割的是“同一地理和政治空间的社会集团”,区隔的是富人和穷人,“它不再是一道临时性的幕围,而是一道建立了自身永存机制的幕围”。金幕说见之于索飒的大作《丰饶的苦难——拉丁美洲笔记》,来自于拉美的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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