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晚,“清明节强制加班员工怒怼领导”的相关聊天记录在网络上热传,迅速登上各大社交媒体的热搜榜,并在4月5日(清明节当天)持续发酵:
看到聊天记录后,笔者在心里也默默为“陈志龙”以及那一连串与“陈志龙”共进退的“+1,坐等人事,要走一起走”,喊了一句“干得漂亮”!
不过笔者还是第一时间向与笔者住在同小区、在“29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在成都的三个成员单位之一)工作的一位邻居求证。他们清明节正常放假,虽然同事也在传这件事,但聊天记录截图中的“CETC-软件开发课”部门称谓以及所述细节却看得他们一头雾水,猜测这可能只是某个“外协”单位。
“眼尖”的网友很快发现了网传聊天截图中的“破绽”:包含Emoji(表情)的对话,行间距会变大,这在真实的微信聊天中不可能发生;聊天记录中的除“陈志龙”本人外,不同人物头像使用了网络上早已公开的多个网红照片以及个别的微信表情图……
综合种种细节,网传的聊天记录疑似为软件生成的“造假”行为。
与之同时,相关部门的声明以及调查也在陆续展开:
4月5日下午,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媒体表示,“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成都劳动监察部门以及四川省与成都市总工会宣布介入;
4月6日上午,四川省总工会经初步调查后宣布,网传事件并非发生在今年清明节前夕,而是发生于去年;事件内不属于中国电科成都所员工,应是在外地某城市的人员;
4月6日,有网民从疑似当事人“陈志龙”的原抖音账号翻出一份中国电科成都所关于“陈志龙”的一份“任免文件”;当晚,中国电科声明,对成都所的成员单位、包括劳务派遣和协作人员多轮排查,均无“陈志龙”此人,网传“任免文件”明显伪造,相关单位已报案;
4月6日晚,澎湃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传言中的当事人陈某某为四川德阳经开区某科技公司员工,与中国电科无关,网传聊天记录疑为伪造。
“陈志龙怒怼领导”事件的真相逐渐水落石出。而从与当事人“陈志龙”有交集的网民提供的信息来看,“陈志龙”过往的P图造假行为可谓“劣迹斑斑”:
去年4月底其在自己建的群里直播自己结婚场景,盗用网络图片,称里面都是豪车,被群员扒出是网图之后,直接解散群聊:
其曾找朋友借钱、拖着不还,反过来骗对方称自己曾借对方老公3000;别拆穿后立即P了一张支付宝截图说自己记错了,这张支付宝转账P图甚至因为偷懒,转账时间只精确到分、而不是真实转账中的秒:
其于今年2月份就曾P图伪称自己是中国电科成都所“商务副总经理”:
而直到“怒怼领导”事件冲上全网热搜,各种质疑纷至沓来,他还骗朋友说,自己就是集团员工,只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官方让他噤声:
大概“陈志龙”直到昨天还没意识到,自己这一次在朋友圈的P图行为,究竟捅出了多大的篓子、闯了多大的祸。
至此,“陈志龙事件”的真相已经可以勾勒出一份相对完整的拼图,全网的拍案叫好与义愤填膺,竟然可能是被这样的一个“陈志龙”给廉价消费了。
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却折射出了比虚构的聊天记录更加残酷的事实。
“陈志龙事件”何以搅动全网,引发如此广泛的关注和这么大的轰动效应?
首先,企业要求员工超时加班、甚至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仍然大量而且普遍地存在着,“陈志龙”成功地踩中了全体打工人的痛点。
在“陈志龙事件”曝出之前,笔者在北京的一位朋友清明节前夕便在群里吐槽,他们公司领导要求清明节加班,而且“不许提加班申请”:
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有效的加班必须有书面的、获得预先批准的加班申请单,有对应的电子考勤刷卡记录,否则视为无效。
为何要求加班还不许提加班申请?很多职场人应该都懂这个操作——那就是你要“自愿义务加班”!法定节假日加个班不仅得不到三倍工资报酬,反而连个加班的记录都不能有。
无独有偶,在清明节“陈志龙事件”冲上热搜的当天,自称中电科53所(原锦州53所)事业编某员工向当地自媒体爆料:单位“强制加班、写保证书不得请假、不给加班费……”自己多次举报无果。
相比明显有伪造痕迹的“陈志龙怒怼领导”聊天记录截图,这份包含实名举报信、工牌号以及四份手写“保证书”的举报材料,则显得更加真实;然而,两天过去了,这个疑似真实的事件却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回应。
而主流媒体在“陈志龙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舆论狂欢”与“反转”,背后更像是有一种“一切尽在掌握中”的自在感,这种自在感反衬到遭遇真实处境的打工人身上,反而是一种无助且无力的彻骨悲凉。
四川省总工会4月6日上午的回应称,“网传事件并非发生在今年清明节前夕,而是发生于去年”,“事件内不属于中国电科成都所员工,应是在外地某城市的人员”——这给了人们遐想的空间:
1、“加班事件”没有发生在今年清明节前夕,没有发生在成都;那么是不是去年在外地某城市发生过类似的事件?
2、结合澎湃新闻7日早间发布的新闻,将当事人所在公司指向了“四川德阳经开区某科技公司”,是不是“陈志龙”的P图并非他完全凭空编造?
尽管这些疑问在事件的后续调查中,也未必能够有确切的回答,不过省总工会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的迅速回复却告诉我们:工会系统要掌握企业是不是违反劳动法(如每月加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按相关比例<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的加班行为,并不是一件难事。
而大量的劳务仲裁司法案例中,打工人关于支付加班工资的要求却往往很难得到支持呢?是劳动法本身有漏洞还是执行的人本身就有问题?
其次,“陈志龙怒怼领导”的聊天记录尽管疑似虚构,其对“监工”狐假虎威、企业狼性文化的怒骂,却说到了很多打工人心坎里,然而绝大多数打工人对于这样的事情不是“不能骂”、“不该骂”,而是“不敢骂”,一个单位打工人为了“争口气”而集体离职的现象在现实中更是鲜有发生。
然而,笔者却产生了更多的疑问:前一段时间,笔者刷到阳和平老师的一段视频,他在视频里说,春节后的“用工荒”,是春节返乡的工人在观望和权衡复工的收益,如果工资太低,宁愿在家待着。因此资方就不得不提高工资待遇,这,是一种巧妙的提高工资的方法。
阳和平老师的这段话貌似有些道理,然而笔者认为这与现实之中的底层生存逻辑并不一致。
笔者以前曾在珠三角的一家出口加工厂打工,从自己所在的工厂以及众多小型的外协工厂观察到一个普遍的现象:很多“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年轻工人,往往不愿意加班,刚发了工资就跑到饭馆或者网吧,很快成为月光一族,再极端一点的就如那些躺平的“三和大神”;而那些上了些年纪的上有老下有小的工人,却往往“盼望”着加班,工厂淡季的时候他们甚至比老板还要着急。
原因无他,即便那些正规的工厂也是比着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给工人发基本工资,这个基本工资在扣除日常开销之后,不会剩余多少,还怎么拿回农村老家养活一家老小呢?所以,工人们只能是盼着多加班、多挣一点工资。
人毕竟是社会性的动物,有情感、有理性,想要彻底选择躺平,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春节后的“用工荒”的确跟原单位的岗位待遇差有很大的关系,在大面积的失业面前,在巨大的家庭生存压力,很多工人最后往往也不得不选择去那些岗位待遇很差的工厂,只能等来年再去重新寻找更好的岗位……如此往复,也就形成了包括富士康这样的大企业在内的广大加工企业频繁的“人员流动”。“用工荒”最后催生的是企业欺诈式招工:如标称“月薪3000-8000”,最后能拿到的铁定是3000,甚至还有各种扣除;又如去年年底发生在郑州富士康的事……
比起候鸟一般的农村打工人,已经在城镇化进程中成功跻身城市的城市打工人,处境则更是“尴尬”。想想要每月偿还的房贷、车贷(而100万买的房子已经跌到80万、连套现出坑都不可能了),想想孩子要交的各种杂费、培训班费用,想想父母的医药费,有几个人真的敢像“陈志龙”那样“不服就干”?敢像“陈志龙同事”那样一呼百应地“+1”?
加班是真的,反抗压迫的故事却只是编的、只是“网络爽文”,这反而是更大的悲哀。
昨天,笔者看到三男一女四名“游客”,清明节前夕在张家界天门山景区玻璃栈道“相约”跳崖自杀的新闻。
据媒体报道,四人来自福建、河北、四川、河南四省,最大的33岁,最小的年仅23岁,他们都是来自农村,同是家境很差、常年在外打工。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四个年轻人在人生最好的年华,选择相约天门山,以集体跳崖这种绝望的方式,与这个世界诀别呢?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反倒很希望“陈志龙”是真的存在的……
然而,即便“真”的又如何?关于“加班”这个问题的全网“震动”,大约还是两年多前的PDD员工加班猝死以及违法开除王太虚的事件。
去年夏天在王太虚的微博刷到他的一段视频。在视频里,王太虚已经意识到“卷”的本质是80%的生存资料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中;然而,他并未试图去选择改变这样的状况,而是因为太“卷”、选择“润”了,打算在英国读完两年书、在当地找工作。
到今天还有多少人会记得和谈起“王太虚事件”呢?甚至有一天王太虚自己都会忘了曾经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
我们需要的切实地改变,而不是又一场“舆论狂欢”,甚至这次还有人反过来要网民“自我反思”。
过了清明节,又是五一国际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毛主席和鲁迅先生是绝对不希望青年人变成天门山上选择轻生的四人的样子;正因如此,迷茫的年轻人,还是应该回到被遗忘的历史中去寻找答案。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