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重历史任务下方法论的二重性
马克思对斯密和李嘉图经济学方法论上的批判,主要集中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在马克思看来,斯密的方法论具有二重性质,是“生理学方法”和“外在观察法”的混合物,马克思对斯密二重性质的方法论进行了总结和批判:“斯密本人非常天真地活动于不断的矛盾之中。一方面,他探索各种经济范畴的内在联系,或者说,资产阶级经济制度的隐蔽结构。另一方面,他又把在竞争现象中表面上所表现的那种联系,也就是在非科学的观察者眼中,同样在那些被实际卷入资产阶级生产过程并同这一过程有实际利害关系的人们眼中所表现的那种联系,与上述内在联系并列地提出来。这是两种理解方式,一种是深入研究资产阶级制度的内在联系,可以说是深入研究资产阶级制度的生理学,另一种则只是把生活过程中外部表现出来的东西,按照它表现出来的样子加以描写、分类、叙述并归入图示化的概念规定之中。这两种理解方式在斯密那里不仅安然并存,而且相互交错,不断自相矛盾”。
斯密方法论的二重性,在一定程度上是当时历史的产物。资产阶级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也即资产阶级的上升时期,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抗并不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而是从属于工业资本和贵族土地所有权之间的矛盾。马克思说:“一方面,大工业本身刚刚脱离幼年时期;大工业只是从1825年的危机才开始它的现代生活的周期循环,就证明了这一点。另一方面,资本和劳动之间的阶级斗争被推到后面:在政治方面是由于纠合在神圣同盟周围的政府和封建主同资产阶级所领导的人民大众之间发生了纠纷;在经济方面是由于工业资本和贵族土地所有权之间发生了纷争。”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劳动者还尚未作为一个独立的阶级登上历史舞台,人民大众还是在资产阶级领导下从事着同封建势力的斗争。所以,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学具有双重性质是历史的必然。以斯密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方法论具有二重性质,源于资产阶级双重的历史任务,既要联合劳动者和封建势力斗争,这就要以“生理学方法”分析社会内在的本质结构,揭示经济矛盾;又要哄骗劳动者——未来的无产阶级,掩盖社会阶级矛盾,对经济矛盾进行肤浅的描绘。
马克思确认了斯密经济学双重历史任务和方法二重性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他试图深入研究资产阶级社会的内部生理学,另一方面,他试图既要部分地第一次描写这个社会外部表现出来的生活形式,描述它外部表现出来的联系,又要部分地为这些现象寻找术语和相应的理性概念,也就是说,部分地第一次在语言和思维中把它们再现出来。前一任务,同后一任务一样使他感到兴趣,因为两个任务是各自独立进行的,所以这里就出现了完全矛盾的表述方法:一种方法或多或少正确地表达了内在联系,另一种方法 同样合理 地,并且缺乏 任何内在 关系地,——和前一种理解方法没有任何联系地——表达了外部表现出来的联系”。
当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社会的主要矛盾体现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也就是从这时起,“它敲响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以后的资产阶级经济学,逐渐向庸俗和辩护论的方向蜕变,这些经济学理论已经不再具有革命的历史性质,转而以促进和维护资本的统治为目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现在问题不再是这个或那个原理是否正确,而是它对资本有利还是有害,方便还是不方便,违背警章还是不违背警章。无私的研究让位于豢养的文丐的争斗,不偏不倚的科学探讨让位于辩护士的坏心恶意。”当社会历史的主要矛盾演变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就不可能再进行不偏不倚的研究了,尽管它曾经具有历史的合法性:“只要政治经济学是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就是说,只要它把资本主义制度不是看作历史上过渡的发展阶段,而是看作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的形式,那就只有在阶级斗争处于潜伏状态或只是在个别的现象上表现出来的时候,它还能够是科学。”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得以酝酿和形成,马克思《资本论》的诞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二、斯密在价值理论中对二重方法的运用
我们来看一下,斯密在其价值理论中是如何使用二重方法的。斯密认为“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又认为“一个人占有某货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说来,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 能购买或 能支配的 劳动量。”显然,斯密在交换价值的规定上是摇摆不定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一方面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所必要的劳动量,另一方面又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可以用来买进商品的活劳动量,或者同样可以说,决定于可以用来买一定量活劳动的商品量;他时而把第一种规定同第二种规定混淆起来,时而以后者顶替前者”。
如果以简单商品交换为前提来看待这两种规定,隐含在两种规定之间的矛盾并不会显露出来;如果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和劳动(力)之间的交换为前提,这两种规定之间的矛盾就会 暴露无遗。马克思首先对简单商品交换进行了分析,假定相互交换的两个劳动者都是商品生产者,他们不仅生产自己的商品,而且出卖这些商品。这两个商品之间的交换之所以能够成功,在于两点:一是,这两个生产者之间相互形成需要,自己的产品对于另一方作为使用价值而出现;二是,两种商品包含着等量的必要劳动时间,商品按它们的价值出卖。整个交换过程,使得每一个劳动者都可以买到另一种商品形式的劳动时间。马克思进而总结道:“劳动的价值等于劳动产品的价值。第一,以商品形式相交换的——只要商品按它们的价值进行交换——是等量对象化劳动。而第二,一定量活劳动同等量对象化劳动相交换,因为一方面,活劳动对象化在属于劳动者的产品即商品中,另一方面,这个商品又同包含等量劳动的另一个商品相交换。因而实际上是一定量活劳动同等量对象化劳动相交换。由此可见,不仅是商品同商品按照它们所代表的等量对象化劳动时间的比例相交换,而且是一定量活劳动与代表同量对象化劳动的商品相交换。”在简单商品交换的前提下,劳动的价值就和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完全一样,无论这个商品是自己生产的,还是交换之后换来的。此时,一定量的活劳动时间总是支配着同样多的对象化劳动时间。
但是,前提条件一旦转变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资本和劳动(力)之间的交换,矛盾就会显现出来。马克思说:“在劳动的物的条件属于一个阶级或几个阶级,而只有劳动能力属于另一个阶级即劳动者阶级的一切生产方式下——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情况正好相反。劳动产品或劳动产品的价值不属于劳动者。一定量活劳动支配的不是同它等量的对象化劳动;换句话说,一定量对象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所支配的活劳动量,大于该商品本身包含的活劳动量。”“活劳动量”与“对象 化劳动量”之间的关系,原来是一种“相等的关系”,前提条件由简单商品交换转变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资本和劳动交换以后,这两者之间体现为“大于的关系”。这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为什么等式变成了不等式?在资本和劳动的交换过程中,雇佣工人是以“劳动的价值”出现,在交换过程结束进入生产过程时,雇佣工人是以“劳动的量”出现。关键问题在于“劳动的价值”不再等于“劳动的量”,后者大于前者,而且“劳动的价值”是一个静态概念规定,“劳动的量”是一个动态概念规定。在斯密看来,一般规律在“对象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交换中立即失效了,商品的交换价值就不再由劳动时间来调节了。
斯密感觉到:“从决定商品交换的规律很难引申出资本和劳动之间的交换,后者似乎是建立在完全对立和矛盾的原则上的。只要资本直接同劳动相对立,而不是同劳动能力相对立,这种矛盾就无法解释。斯密知道得很清楚,再生产和维持劳动能力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与劳动能力本身所能提供的劳动是大不相同的。”由于斯密没有关于“劳动力商品”的科学见解,混同了“劳动”和“劳动力”,这决定了他从根本上无法科学解释剩余价值的来源。这也是由斯密解释方法的转变,即关于价值规定的二重方法交替使用必然导致的后果,马克思对此说道:“亚·斯密著作中的上述矛盾以及他从一种解释方法到另一种解释方法的转变,是有更深刻的基础的。李嘉图揭示了斯密的矛盾,但没有觉察到这个更深刻的基础,没有对他所发现的矛盾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也没有给以解决。”这个“深刻的基础”是指商品交换的前提条件的转变,也即“资本主义生产是在劳动条件归一个阶级所有,而另一个阶级仅仅支配劳动能力的时刻开始的。劳动和劳动条件的这种分离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没有“劳动力成为商品”作为中间环节,就无法理解为何“相等的关系”转变为“大于的关系”,这是以劳动力成为商品为标志的。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中谈及的“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就是对这个问题的系统化论证与解答。
斯密方法论的二重性,在他关于剩余价值的认识道路上也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从经验表象的具体形态来理解本质层面的经济范畴,混同利润、地租等具体形态与抽象层面的剩余价值概念规定。马克思说:“亚·斯密把剩余价值,即剩余劳动——已经完成并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超过有酬劳动即超过以工资形式取得自己等价物的劳动的余额——理解为一般范畴,而本来意义上的利润和地租只是这一般范畴的分支。然而,他并没有把剩余价值本身作为一个范畴同它在利润和地租上所具有的特殊形式区别开来。斯密尤其是李嘉图在研究中的许多错误和缺点,都是由此而产生的。”虽然斯密在“生理学方法”的指导下,以“超出工人补偿自己工资(或为工资中包含的劳动时间提供等价物)的那部分劳动时间之上所完成的剩余劳动部分”为视角来说明剩余价值,但是“他没有明确地用一个特定的、不同于其各个特殊形式的范畴来阐明剩余价值,因此,后来他直接就把剩余价值同更发展的形式即利润混淆起来。这个错误,在李嘉图和他的所有的后继者的著作中,仍然存在”。
斯密把剩余价值的本质内容规定和现象表现混同在一起,他时而以“生理学方法”来考察,时而以“外在观察法”来考察,他一方面把剩余价值“归结为工人超出支付他们工资的劳动量而追加到材料上的劳动部分,因而,斯密完全是从花费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中得出这个余额的。但是,随后他马上就从利润的形式来考察这个余额,也就是说,不把这个余额同它所由产生的那部分资本联系起来看,而认为它是超出预付资本总价值…他是直接从利润的形式上来把握剩余价值的。”斯密以资本家的兴趣和眼光从预付总资本出发,从利润这个现象形式来看待剩余价值,使自己陷入了困境,这样就会推翻斯密本人由“生理学方法”得出的科学见解。马克思总结道:“因为亚·斯密不仅把剩余价值归结为利润,而且归结为地租,——这是剩余价值的两个特殊种类,它们的运动取决于完全不同的规律,——所以仅仅这一点本来就应当使他看到,决不能把一般的抽象形式直接同它的任何一个特殊形式混淆起来。不论是斯密,还是后来所有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照例都缺乏对于理解经济关系的形式差别所必要的理论认识,——他们都是粗略地抓住现成的经验材料,只对这些材料感兴趣”。
当斯密继续沿用“外在观察法”来考察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的时候,却把这三种收入看作价值的源泉。此时,他在一定程度上混同了“价值的创造”和“价值的分配”。正如马克思所说:“价值的分配,或者说,价值的占有,决不是被占有的价值的源泉。”产品价值的分配过程,是不会直接决定产品价值的生产过程的。马克思认为斯密著作中体现了一种奇怪的思路:“起先他研究商品的价值,在一些地方正确地规定价值,而且正确到这样的程度,大体上说,他找到了剩余价值及其特殊形式的源泉,也就是他从商品价值推出工资和利润。但是后来,他走上了相反的道路,又想倒过来从工资、利润和地租的自然价格的相加数来推出商品价值(他已经从商品价值推出了工资和利润)。正是由于后面这种情况,斯密对于工资、利润等等的波动给予商品价格的影响,没有一个地方作出了正确的分析,因为他没有基础。”“自然价格”在斯密的著作里面,就是以货币表现的商品价值。后面的这种“逆推法”,也即用现象来决定本质的方法,是斯密的“价值的分配”决定“价值的创造”的方法论基础。
三、李嘉图对斯密“生理学方法”的继承
斯密的后继者,或者承继“生理学方法”,或者承继“外在观察法”,或者仍把两种方法混同在一起。李嘉图从斯密的后继者中脱颖而出,在于他继承了斯密方法论中的科学方面,马克思指出:“李嘉图著作(指《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引者注)的这两章包含着他对以往政治经济学的全部批判,包含着同亚·斯密的贯串其全部著作的内在观察法和外在观察法之间矛盾的断然决裂,而且通过这种批判同时得出了一些崭新的惊人结果”。
李嘉图是怎样运用“生理学方法”的呢?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制度的生理学——对这个制度的内在有机联系和生活过程的理解——的基础、出发点,是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李嘉图从这一点出发,迫使科学抛弃原来的陈规旧套,要科学讲清楚:它所阐明和提出的其余范畴——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和形态同这个基础、这个出发点适合或矛盾到什么程度。”李嘉图想探寻资产阶级制度的表面运动和这个制度的实际运动之间的矛盾,马克思把这称 为“李嘉图 在科学上 的巨大历 史意义”。马克思进一步认为,李嘉图说明了阶级之间在经济上的对立,并且揭示了这一矛盾,这样他就能够抓住历史斗争和历史发展过程的根源。
李嘉图把“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作为衡量一切经济范畴是否合理的“试金石”,这是其方法论的一个典型特征,也是其科学价值所在。对此,马克思说:“李嘉图从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个规定出发,然后研究其他经济关系是否同这个价值规定相矛盾,或者说,它们在多大的程度上使这个价值规定发生变形。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种方法的历史合理性,它在经济学史上的科学必然性,同时也可以看出它在科学上的不完备性,这种不完备性不仅表现在叙述的方式上(形式方面),而且导致错误的结论,因为这种方法跳过必要的中间环节,企图直接证明各种经济范畴相互一致。”例如,他对工资的分析,出发点就在于“工资”这个范畴是否同“商品价值决定于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这一规定相矛盾。
马克思在分析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的逻辑结构时,指出了李嘉图方法论的科学性和缺陷,尽管前两章给人以理论享受,但是该书的结构性缺陷并不是偶然的,这是由“李嘉图的研究方法本身和他给自己的研究提出的特定任务决定的。这种结构表现了 这种研究 方法本身 在科学上 的缺陷。”马克思认为:“李嘉图的研究方法,一方面具有科学的合理性和巨大的历史价值,另一方面,他的方法在科学上的缺陷也是很明显的”。
李嘉图的方法论具有怎样的缺陷呢?“如果说人们责备李嘉图过于抽象,那么相反的责备倒是公正的,这就是:他缺乏抽象力,他在考察商品价值时无法忘掉利润这个从竞争领域来到他面前的事实。因为李嘉图不是从价值规定本身出发来阐述费用价格和价值的差别,而是承认那些与劳动时间无关的影响决定‘价值’本身并且有时把价值规律抛弃了,所以他的反对者如马尔萨斯之流就抓住这一点来攻击他的全部价值理论。”马尔萨斯批评李嘉图的理论——“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不再适用于“文明”时代了。
李嘉图的方法到底是抽象过度,过滤掉了所要研究探讨的对象或矛盾本身,还是抽象不足,使得不在同一个层面的经济范畴搅合在一起呢?这显然是由李嘉图所继承的斯密“生理学方法”本身的不彻底性所决定了的。对于庸俗经济学家对李嘉图方法论的指责,马克思说道:“庸俗经济学家由此得出结论说,理论上的真理是同现实关系相矛盾的抽象。相反,他们没有看到,因为李嘉图在正确抽象方面做得远远不够,才使他采取了错误的抽象。”李嘉图跳过必要的中间环节,妄图直接利用抽象的原理来说明资本主义经济现象,这怎么能不碰壁呢?从抽象到具体的演绎方法——论述过程所采取的必要方法,是需要与经济矛盾相符合的逐渐具体化的概念序列作为中间环节的,理论抽象规定与经济现象在有的时候甚至是互相倒立着的。
在李嘉图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阐述过程中,当他不能理解现实层面的经济范畴同这一抽象的价值规定能否吻合时,他就开始为这些原则进 行辩护。这为后来李嘉图学派的解体留下了理论上的缺口,以詹姆斯·穆勒和麦克库洛赫为代表的后继者,为了使经济现象生硬地符合基本的抽象原理,开始求助于繁琐的哲学和主观的臆造。在一定意义上,这是由“生理学方法”的缺陷所造成的。由于李嘉图的具有“跳跃式”的方法论,使得他无法理解商品的“价值”概念和“费用价格”概念(生产价格)之间的区别,并且他武断地认为这两个概念是一致的、相等的。从价值概念到费用价格概念,至少需要以“一般利润率”概念作为中间环节,才可以论述清楚。
四、李嘉图混淆“价值”和“费用价格”源于方法论缺陷
我们来看李嘉图是如何在“价值”和“费用价格”的分析中运用他的方法论的。由于李嘉图和斯密一样没有提出“劳动力商品”概念,这就使得他无法提出“可变资本”以及“不变资本”概念。这样一来,资本的“有机构成”概念就是李嘉图所无从了解的。马克思认为,正是预付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不同比例,造成了等量的预付资本尽管包含着等量的物化劳动时间,它们却生产出了不同量的价值,“这种不同的比例就造成不同于价值的平均价格”(这里的“平均价格”也即李嘉图的“费用价格”,马克思称之为“生产价格”)。等量预付资本的不同的有机构成比例,预示着有不同量的可变资本投入使用,等量的预付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支配着不同量的活劳动,就会使得剩余价值量是不一样的,进而商品的“价值”大小就会不一样,但是等量资本要获取等量利润,这些商品却要以同一的“费用价格”出卖,这是李嘉图所困惑的地方。如果按照各自不同的“价值”出卖,就意味着等量的劳动量(等量的预付资本所包含着的物化劳动量)生产出了不同的“价值量”,这似乎否定了价值规律。马克思指出:“在投入同量资本的情况下,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不同比例,必然产生出价值不等的商品,因而必然产生不同的利润;因此,这些利润的平均化必然产生不同于商品价值的费用价格。”但是,李嘉图已经偷偷地在第一章《论价值》就把“一般利润率”作为前提搬运进来。这样,他就在最初的抽象层面,直接把较为具体的利润概念塞了进来。
马克思指出:“李嘉图的研究方法是这样的:他为等量的各种投资,或者说,为使用等量资本的不同生产领域,假定一个一般利润率,或者说,一个等量的平均利润,或者也可以说,他先假定利润和不同生产领域使用的资本的量成比例。其实,李嘉图不应该先假定这种一般利润率,相反,他倒是应该研究一般利润率的存在究竟同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符合到什么程度,这样,他就会发现,一般利润率同这一规定乍看起来倒是矛盾的,而不是符合的,所以一般利润率的存在还须要通过许多中间环节来阐明,而这样做与简单地把它归到价值规律下是大不相同的。这样,李嘉图就会得到一个关于利润本质的完全不同的认识,而不会把利润直接同剩余价值等同起来。”“资本有机构成”概念是这些“中间环节”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因为这个比例直接影响到剩余价值的生产。但是,李嘉图没有从这个非常关键的比例入手,而是纠缠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等资本的流通过程中所产生的形式上的差别,“他对具有如此重要意义的资本有机构成的考察,只限于从亚·斯密(其实是从重农学派)那里传下来的,由流通过程产生的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别(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而生产过程本身内部的资本有机构成的差别,李嘉图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涉及,或者说不知道。”马克思认为,李嘉图已经假定了“一般利润率”的存在,他本应该觉察到“价值”和“费用价格”之间的本质差别,因为他没有“不变资本”概念,也没有“可变资本”概念,就更谈不上这个“资本有机构成”概念了,所以李嘉图没有理解为什么产生这个差别。李嘉图纠缠于“工资的提高或下降”是否对“相对价值”(即李嘉图的“费用价格”概念)产生影响。马克思指出:“在资本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同的情况下,即使假定工资不变,单单一般利润率的存在,就已经决定了有一种不同于价值的费用价格,因而就决定了有一个同工资的提高或降低完全无关的差别和新的形式规定。李嘉图也就会看到,理解这个差别,同他对工资的提高或降低所引起的商品费用价格变动的考察相比,对于整个理论具有无比重要的、决定性的意义。”这种“费用价格”不直接决定于商品的价值,而是由预付在这些商品上的资本加上平均利润之和来决定。“工资”与“费用价格”之间不是直接相 联系的,而且也没 有直接的 因果关系。
李嘉图带着把“价值”和“费用价格”相等同这样一个错误结论作为前提延续到他的地租理论中。那就是,李嘉图没有“绝对地租”概念,他自己没有给“绝对地租”留下任何理论余地。李嘉图认为在最劣等土地上所生产的农产品的个别价值等于市场价值,它来调节一般利润率。也就是说,最劣等土地上产品的“价值”等于“费用价格”,不会有余额以地租形式支付给土地所有者。那么,这个租地农场主(资本家)正好获得平均利润。马克思指出,“费用价格”是由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来调节的,由于农业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在历史上低于社会平均的资本有机构成,那么农产品的价值就会高于一般的费用价格,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农产品价值和一般费用价格之间的差额就不会参与价值到生产价格的平均化过程,这个余额就会以“绝对地租”的形式支付给土地所有者。农产品的“价值”是不等于“费用价格”的,不是李嘉图所混淆起来相等同的那样。马克思同时指出,这个“绝对地租”随着农业部门资本有机构成和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之间的差异性的消失,也就是随着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绝对地租是会逐渐消失的,那时的农产品的“价值”才会等于“费用价格”。
李嘉图学派的解体,在一定程度上与他的研究方法上的缺陷不无关系。当资产阶级的历史任务演变为仅仅为促进和维护资本的统治之后,资产阶级经济学也就彻底坠入庸俗经济学,他们往往沉湎于经验表象,“日常经验只能抓住事物诱人的外观,如果根据这种经验来判断,科学的真理就总会是奇谈怪论了。”“当庸俗经济学家不去揭示事物的内部联系却傲慢地断言事物从现象上看是另外的样子的时候,他们自以为这是作出了伟大的发现。实际上,他们所断言的是他们仅仅抓住了外表,并且把它当作最终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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