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是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吗?
——评红树蟋网友授权红通社的回复
水生
昨日中午,笔者在强国论坛发出了《红树蟋网友且慢“解甲归田”,请留下来再切磋一番!》的网文,下午,我在跟贴中看到了红树蟋网友授权红通社发来的回复。其中针对本人对“剥削是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的质疑是如此回复的:
“剥削是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这一观点说明剥削是一个历史范畴,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垂不朽。理解这一观点,要正确理解“生产不大发展”的含义,它是指生产有一定发展而又发展不充分。原始社会生产极不发展,没有剩余产品,所以不存在“剥削”,而当生产高度发展,物质极大涌流以后,需要什么有什么,“剥削”没有意义了,必将退出历史舞台。
对上述回复,笔者很快就跟贴表示,希望红树蟋网友不要把什么都推到马克思的头上,要求对方提供马克思表述这一观点的原文。并明确表示,“剥削”仅与生产资料私有制有关。但此跟贴未能发出。现特根据红树蟋网友《剥削是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原文和红通社的回复,再次作点评论。
首先,红树蟋网友所说“剥削是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此说完全没有依据,在红树蟋所引用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话中,也完全没有这个意思。红网友的引文如下:恩格斯说:“一个社会的分配总是同这个社会的物质生存条件相联系,这如此合乎事理,以致经常在人民的本能上反映出来。当一种生产方式处在自身发展的上升阶段的时候,甚至在和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分配方式下吃了亏的那些人也会欢迎这种生产方式。”“不仅如此,当这种生产方式对于社会还是正常的时候,满意于这种分配的情绪,总的来说,会占支配的地位”(第154页)。马克思也说过:“什么东西你们认为是公道的和公平的,这与问题毫无关系。问题在于在一定的生产制度下什么东西是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马恩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46页)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这些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按要素分配的重要理论基石。很明显,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这里只是表明了分配方式与生产方式之间有一定的联系,而且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观点,哪儿有半点“剥削是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样的提法?至于分配方式,我们现在的提法是,“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按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的原则,这里同样承认和允许现阶段存在一定程度的“剥削”行为,但对逐步缩小和消灭“剥削”的发展方向还是十分明确的。红网友却有意不提分配中的主次关系,而笼统地提“实行按要素分配”,究竟是学术观点不同还是政治目标不同?
其次,红树蟋网友的观点也是完全违背历史逻辑的。红网友挖空心思地提出了一个奇怪的逻辑,就是“理解这一观点,要正确理解‘生产不大发展’的含义,它是指生产有一定发展而又发展不充分。”什么叫“生产有一定发展”?什么又叫“而又发展不充分”?众所周知,在历史的长河中,任何时代与之前或之后的时代相比,都是“生产有一定发展而又发展不充分”的。红网友认为,原始社会生产极不发展,没有剩余产品,所以不存在“剥削”,而当生产高度发展,物质极大涌流以后,需要什么有什么,“剥削”没有意义了,必将退出历史舞台。而“剥削”现象的出现本来就是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红网友这种仅将出现“剥削”的原因归咎于生产力的发展程度,而根本不考虑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生产关系的作用,才是货真价实的“唯生产力论”。原始社会之所以没有“剥削”,并不是仅仅“没有剩余产品”,而是没有“剥削”赖以存在的“生产资料私有制”。而如红网友所说,“生产高度发展,物质极大涌流以后,需要什么有什么,‘剥削’没有意义了,必将退出历史舞台。”请问,如果到这样的时候,仍然存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凭什么就能证明“剥削”就会退出历史舞台?红网友在其文章刻意地回避“所有制”的作用,无非就是为“以资为本”和“按资分配”的合理性辩护而已。因为按红网友“生产发展程度”理论的历史逻辑,“剥削”就永远是一种“必然结果”。
最后,针对笔者在网文中所说,“正如有网友在红树蟋文章的跟贴中所说,‘怎么看你都象是有任务来的。’后来看了几篇红树蟋的文章,愈来愈觉得其‘学术研究’具有十分明确的政治针对性。”的说法,红通社在回复中说,“如果您有证据,红树蟋同志所为系境外敌对分子指使,希望您在尚未打草惊蛇之前,抓紧向有关部门举报,一来尽一个公民的责任,二来可能有奖哩。”对此,笔者实在感到可笑。红树蟋网友大可不必如此心虚。因为在我看来,虽有网友称你为“正规研究学者”和“国内研究价值论方面的顶尖的人才”,而你只不过是自称为“业余研究者”,而且是“女流之辈”的一个“村妇”,其所作所为,由“境外敌对分子”直接指使恐怕不太可能,还根本不值得我去“举报”什么。你只不过是为了多得点囊中之物,为“资本”代表们对我国分配制度的改革要求代言而已。
所以,笔者以为,我们有必要对“剥削是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这一观点讨论清楚,回为这关系到我们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搞“以人为本”和“按劳分配”为主,还是搞“以资为本”和“按资分配”为主,实质上就是搞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是搞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剥削”的目标,而现在一些号称为共产党人的“专家学者”们却提出“剥削是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这到底是“创新”还是“背叛”?
200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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