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贴强坛04年三篇关于批判现代企业制度的旧帖之一:是西方拿来的现代企业制度,搞垮了我们的国有企业
[落日寻道] 于 2004-08-02 16:38:24上贴
国有企业在改革后是怎么大批破产的?现在回过头反思一下,就能认识到,是西方拿来的现代企业制度搞垮了我们的国企。
所谓的现代企业制度,可以概括为这么几句话,即: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按精英们的说法,产权清晰就是从国家的角度,要明确企业资本的投资主体,由投资主体全权行使所有者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改变国有资产所有者职权分散、无人负责的状况。
本来,国有企业资产,分级管理,为国家所有,全民所有。投资主体明明非常的明确,为什么会被精英们认为资产不清晰了呢?那么就让我们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企业资产是如何清晰的。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公司中,能够行使所有者权利的首先是董事长(法人代表),董事长按公司法给予的权利,对公司内部人、财、物有处置等权。当然,孙悟空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最终,行使所有者权的还是政府。所不同的是,过去政府任何部门和本企业的工人群众都能管理企业,都有权监督企业。而改为公司制后,工人成了会说话的工具,在严格的管理下,稍有不慎,使领导不满或得罪了领导,就有可能失去工作岗位,失去了饭碗;而政府过去专职监督机构在“政企分开”的改革中被虚化了,若没有政府主要领导的点头,即使后来设立的国资委也是不能轻易行使监督的权利。说穿了,产权清晰,政企分开,就是将国有资产的权利集中到少数精英手中,避开政府专职机构和广大工人群众的监督。政府的主要领导只要从企业得到一部分利益,不管工人有什么检举揭发,有什么上访,都可置之不理,并会以企业自主权为借口,也不允许其它部门干涉,为企业的一切不法行为打掩护。若是企业的老板若恼了政府主要领导,只顾自己贪,不顾及政府领导的利益,这个已确定为投资主体的董事长,位子也就保不了多长时间了。从很多的破产企业事例可以看到,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企业,早已成了政府主要领导与企业老板相互勾结、相互利用,大挖国有资产的乐土。产权清晰,清到了少数人手里,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不明不白的流失,更不清了;政企分开,分而不开,权力却集中到了贪官污吏手中。如此的产权清晰,政企分开,企业怎么能搞好!
再让我们来看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所谓“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精英们说,一要明确国有投资主体对企业行使所有者权利,二是要明确承担所有者义务。从前面分析可以知道,政企难以分开,政府与企业的责任又如何能完全的明确!不过,在现代企业制度中,“权责明确”却成了贪官污吏逃避惩罚的的护身符。企业破产了,政府说,这是企业行为,按公司法要求,政府只能以其投入企业的资本额承担有限的责任。仅以“有限”两个字,政府的责任就完了,就能顺利的开溜了;而企业呢,企业的“明确责任”也仅是“以全部的法人财产权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是“有限”两个字,就使曾经在企业呼风唤雨的企业老总们,也能顺利的开溜了。企业破产了,老板们在有限责任的掩护下,升官的升官,将贪来的钱另开张的开张,什么问题都没有了。至今还没有听说过有哪一个政府领导因国有企业破产了,而被追究责任的;也很少听说破产的国企老板们被处理的。责任明确,明确到谁的头了呢,结果明确到了工人头上了,对不起,请工人老大哥下岗吧!谁让你们不珍惜你们的工作岗位呢!这就是从西方拿来的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的国企实际结合中的真正实质。有了这么个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如何不垮!
重贴强坛三篇关于批判现代企业制度的旧帖之二、毛泽东主席所倡导的“两参一改三结合”与精英设计的“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改革中的用语不知是泊来品还是中西结合的产物。自这个制度在国企推行以来,国企由工厂制改革为公司制,厂长也换个叫法称之为董事长后,从此就出现了官商明目张胆地勾结,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少数人暴富,致使无数国企破产,千百万工人下岗,陷入极度贫困状态;企业家治厂,致使广大职工从此对企业管理失去了发言权,伦为会说话的工具等严重违背社会主义制度的现象。
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按设计改革的精英们解释:所谓的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是一种能建全决策、执行、监督,适应市场经济的先进管理制度。当工厂改为公司,企业组织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法人治理机构后,效果又如何中呢?
实际效果是:国有资产失去了监督,董事长(法人代表)对国有资产有任意支配的权利,不是自己的财产却可以象对待私有财产那样处置,使产权更加不清楚了;权责被虚置,国有资产流失,国企破产,无人负责,无人被追究,责任更不明确了;政企分开,政府原先对企业监督的体系被破坏了,却强化了政府少数主要领导和企业老板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为官商勾结搭建了一个方便有利的平台;管理科学,在法人治理结构中,也成了董事长一个人的唯意志管理,所谓的企业文化也就是董事长一人爱好文化。企业的生死,工人的祸福,完全寄托在董事长一人的好恶上。董事长廉洁奉公,责任心强,有管理能力,就能使企业发展。反之企业则必垮。在这种制度下,全国的中小国有企业及集体企业几乎全军复没;大的国企能够存活并发展状大的也已是多乎哉不多了。
为什么现代企业制度没有激活企业的活力,却反而促使国有企业大量破产?追究其根本原因或许是庸医看错了病,开错了药方,或许根本就是包藏了破坏社会公有制制度的极险恶的用心。
过去国企的主要病症是管理官僚化,而企业管理官僚化的形成又是由政府对企业官僚化的用人管理机制所造成的。过去企业大大小小的干部,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统统由政府统一管理,政府对企业的国家干部有任命、升迁、调动的权利,企业的一切运作都要听命于政府。如此机制下,企业内部干部与干部之间有了一点矛盾或某一人为了一点个人的私利,常常发生相互抵毁、相互拆台、相互扯皮推诿等消极现象。
怎么才能解决国有企业中的这些矛盾?
60年代初,毛泽东在鞍钢一份关于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报告中指示宣称:“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
鞍钢宪法的核心内容就是“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者和工人在生产实践和技术革命中相结合。”对毛泽东这一批示的鞍钢宪法,后来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一个叫罗伯特。托马斯的 管理学 教授评价说:毛的主义是“全面质量管理”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而到了七十年代,日本的丰田管理方式,日本的全面的质量管理和团队精神实际上就是毛泽东所倡导充分发挥劳动者个人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的鞍钢宪法精神。
日本丰田的管理方式之所以能受到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的推崇,其价值就在于打破了斯密在“国富论”中阐述的企业传统的分工理论及福特主义对分工理论的运用。在福特主义企业中,工人仅仅被看作是一种劳动工具,工人按工程技术人员或管理者的预先设计好了的规定操作,工人之间不能相互勾通协作。这种管理方式使工人精神受到极大的压抑。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工业品生产的复杂性,产品市场竞争的空前激烈,既要成本低,又要质量优。为用户提供价廉物美的满意产口,仅靠少数管理者设计,没有全部职工的参与,则很难在激烈的市场中保持优势。为弥补管理者智力和精力的不足,生产出让顾客满意的产品,西方很多的私有制公司对生产关系进行了各式各样的改革和调整,推行以人为本的管理就是其中一项最为重要的变革。
在以人为本的企业中,公司要求管理者不但要对股东负责,还要对工人的利益负责,让工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在企业有说话权,和管理权。比如:美国通用公司有一个赛顿子公司,规定在每一个管理岗位配备两名管理者,其中一个由上一级委派代表股东利益,另一个则由工人选举产生代表工人利益说话。鞍钢宪法精神也是强调工人参加管理,是一项最先进、最适合中国所有企业实行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
但另人不解的是,在九十年代初的中国,一些改革家们却为国企设计了一个现代企业制度。这个制度完全脱离了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实际,也使原国有企业一切监督机制失去了作用。问题主要表现在:
(1),改变了公有制的管理体系,甚至改变了国有企业的生产关系。本来国有资产属国家所有,人民所有,工人是国家的主人,也理所当然的是企业的主人,有权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管理和监督。而现企业制度中的法人治理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只有董事长(法人代表)才能代表政府行使所有者权利,董事长之外,从总经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财务总监到工人都是打工者,是和企业中的设备、材料一样同属企业可以买卖的资源,从政治上改变了国有企业职工在生产关系中的所有者地位。
(2),从形式上看,公司制所建立的法人治理机构,将决策、执行、监督分开,相互制约,好象真的有这么回事,实际却并非如此。在法人治理下,董事长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利,谁能保证董事长一心为公,不谋取私利?当董事长不满足政府对他的激励时,出卖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的利益,以获取更大的利益,谁来监督?靠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吗?还是依靠工人?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既不是股东,又不是政府委派,即使有政府下文确认,那也是由董事长的推荐和培养,其职务、工资都依赖董事长的恩赐,这就决定了法人治理机构中的人身依附关系,怎么能指望这种机制上的制约?
(3)自“资本”的出现,“资本”的发展就是一部带血的历史,资本人格化了的私有制企业老板,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有几个资本家会主动在利益上对工人作出让步,让工人参与管理,让工人得到公平的待遇?而在国企中,老板不是资本所有者,当工人创造的财富不能全部为老板所有,有什么办法保证国企老板在用人用工上,在分配上,没有私心,能做到公平?通常,我们看出到的是,很多的情况下,工人或一般管理者要想获得上司的赏识,不是凭自己的才能或勤劳,而是拉关系、找门路。没有关系,没有门路,干的再好也白干,得罪了上司说不定还要被炒鱿鱼,这已是司空见惯了事。
当工人失去了主人翁地位,又处于一个不公平的环境中,怎么会有主动性和创造性?在用人用工上的不公,在分配上的不公,又怎么能实行以人为本?而对于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不能解决的问题,鞍钢宪法却能很好的解决,这不但已为鞍钢及很多的国有企业所证明,也为国外少数职明的资本家所证明。
也许,当初改革设计者们也看到了在国有企业实行的现代企业制度没有给企业带来所希望的活力,相反却让国企陷入了困境,于是又有了MBO、调整股权结构等一系列设计,为国有转换为私有经济提出了一个“新公有制的”理论,让社会主义中国全面私有化,最终沦为西方列强瓜分的经济殖民地,也许这才是精英们最终所要达到的目的。
重贴强坛三篇关于批判现代企业制度的旧帖之三:美国的ESOP与中国的抓大放小改革——国企私有化
60年代初,美国有个经济学家路易斯.凯索,为解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劳资对立的矛盾,提出了一个职工持股计谋划,即:Employte Stock Ownership ,简称ESOP。
ESOP的实质就是将企业的资产转给本企业的职工所有,让企业职工人人成为资产所有者。自ESOP提出后,在美国政府大力支持下,至1987年,据有关资料统计,仅在美国就有9000多家企业,100多万职工参与,其中大部份是中小企业。这听起来好象有些不可思异,也有点象我们国家有些地方的国有企业改革,不过,与我们根本不同的是,在美国的职工持股计划实施中,企业经营是通过全体职工选举成立企业管理委员会,并由管理委员会聘用经理负责;在决策方面,基本上是一人一票制,而不是象我们改革中反复强调的要行使什么所有权权利,以掌握股权的大小决定企业的命运;在分配方面,既考虑职工个人的资本份额,也考虑个人的劳动贡献。对于这种办企业形式,美国的很多经济学家在进行了研究和考察后,都予以肯定,认为职工持股制改变了企业与职工的雇用关系,打破了资本所有权的财富垄断,调动了企业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与同行业相比,劳动生产率和利润率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为了推行ESOP,美国政府还制定了包括减免税等一系列扶持ESOP发展的优惠政策,就跟现在我们有一些地方政府千方百计为支持民营发展提供各种优惠一样,当然免不了还带有一点社会主义的特色,比如,吸收民营老板入党,还可以给个什么代表当当,这一点美国大概是比不了的。要说中国的企业职工和企业的关系与美国劳资关系相比,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社会主义国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在国有企业里,不存在雇用关系,也不会产生劳资矛盾,职工就是企业的主人翁,应该说比美国的ESOP中的企业更有优越性,但实际上在中国的国企里,职工从未真正实现过美国ESOP企业中的民主权利。在计划经济时代,经营决策权,分配权,完全由政府包办,企业只是一个生产车间。职工当家作主的权利也主要是体现在“进了国企门,就是国家人”,职工的生老病死一切由企业承担的劳动福利保障方面,其它的民主权利也仅仅只限于能开展一些诸如双增双节和小改小革等管理层面上的活动。至于企业的前途、企业的效益,与职工的收入完全没有关系。所谓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这种机制挫伤了勤奋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保护了懒汉。对这种机制进行改革,让企业职工真正参与企业的决策权、分配权,让企业的效益与职工收入挂勾,让企业与企业之间开展相互竟争,为人民提供更加丰富更加满意的产品显然是非常必要的。
可是我国的企业改革,从承包经济责任制开始,到后来的抓大放小、国退民进,还有什么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授权经营等所制定的政策,所宣传强调的,要不就是神化了企业家个人的功能,要不就是把行使所有者的权利当作解决企业的仙丹妙药,使改革似乎走进了误区。以至于现在一谈到改革攻坚,就意味着要怎么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去私有化、民营化;怎么才能让老板(资本)真正到位,让资本有更多的决定权利。还有我们的一些披着社会主义外衣的经济学家们推波助澜,认为只要是老板到位了,产权清晰了,资本掌握在少数精英们的手中,改革就成功了,企业就能发展了,国家就富强了。可惜这些破烂玩意儿,连西方有见地的经济学者们都早已看到了,这种由私有化带来的雇用关系所造成的劳资尖锐对立的矛盾,是资本主义无法克服的固疾,提出来要加以改良。而我们一些自称是马列主义的专家们却把垃圾当成宝贝,到处去招摇撞骗。其结果是,使一些贪官污吏打着改革的旗号,与企业老板相互勾结,大量侵吞国有资产,让大批的国有资产破产,让大批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转变为私有化,这不仅从根本上有可能动摇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有可能使我国最广大的劳动群众重新沦为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也有可能使中国重新沦为西方经济上的掠夺对象。这种的改革能让我们的国家富强起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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