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宪法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创新
——纪念鞍钢宪法诞生50周年座谈会上的书面发言
林伯野
1960年3月22日,毛泽东主席向各省委、市委和自治区党委热情推荐了“鞍钢宪法”。到现在恰好50年了。毛泽东在世时,“鞍钢宪法”曾作为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大法广泛推行,取得了辉煌的成绩。毛泽东去世不久,党内的走资派就大搞翻案活动,把“鞍钢宪法”彻底抛弃,使我国的社会主义企业名存实亡了。
今天,中国的真正的共产主义者面临的艰巨任务是为捍卫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而斗争。这个任务中,也包含了为恢复“鞍钢宪法”在一切社会主义经济单位中的统治地位而斗争。捍卫“鞍钢宪法”也就是捍卫中国的科学社会主义道路。
“鞍钢宪法”是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管理的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毛泽东历来主张做一切工作都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都要发扬民主,都要政治挂帅,不赞成苏联搞的厂长一长制。鞍钢的马宾等老干部认真运用了毛泽东的教导,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于是就形成了一整套马克思主义的企业管理制度,这就是政治挂帅,大搞合理化建议的群众运动,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实行干部、技术人员、工人三结合,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发展生产。
政治挂帅是保证公有制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讲的政治是无产阶级政治,是无产阶级为了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而进行的阶级斗争。毛泽东在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已把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作为中心任务。但以经济工作为中心不等于不要政治挂帅。要做好经济工作必须要政治挂帅。政治是统帅,是灵魂,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有的人说:发展是硬道理,这是很不科学的。发展首先有个方向问题。有向社会主义的发展,也有向资本主义的发展,前者是正确的,后者是反动的。不讲方向,只讲发展的人,是为了掩盖其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真面目。我们应当说:方向是比发展更硬的道理。方向错了,越发展越糟糕。
群众运动是共产党人在各条战线上争取胜利的重要依靠。过去有“五•四”运动、“五卅运动”、“一二•九运动”、解放战争时期蒋管区的“反内战、反饥饿”运动,土改运动;建国后的“三反”、“五反”、抗美援朝运动等等。革命的群众运动是摧毁旧势力、创造新事物的强大力量。是建国后贯彻人民民主专政的有效手段。正由于新中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大搞有领导的群众运动,新中国才发展了经济和文化,扫荡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建国后新中国的良好社会风气,正是由于群众运动的强大威力而形成的。共产党不搞群众运动,就等于不搞革命。那个保证永不翻案的人一复出,就大声宣布:“发誓不再搞运动”了。他是在不搞运动的幌子下,在不许争论的压制下,把工人阶级从主人翁地位运动到被雇佣、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上了;把社会主义的中国,运动到有特色的资本主义的中国了。要扭转这个局面,还得靠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
两参一改三结合是防止官僚主义、干部腐败的好办法,也是使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全面发展的好办法。
干部参加劳动,可以使干部把自己看作是普通劳动者,而不是高于工人一等的老爷。可以使干部更了解工人的疾苦,更好地解决工人关心的的问题。可以使干部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而不致贪污腐化。
工人参加管理可以更好地吸取群众观点智慧,调动工人关心全局的积极性,增长工人的才干,弥补干部的不足。
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三结合,可以使三者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真正形成全厂所有人员自主联合劳动的有机体。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人际关系的和谐。
“鞍钢宪法”是一切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灵魂。我认为它不但适用于所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大企业,也适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中小企业。不仅适用于工业,也适用于于公有制的银行、交通、电信等业。这些单位都有个政治方向问题,都有个领导人员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基层工的关系问题。现在有些单位名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实际上领导人的收入比一般工作人员高出几十倍,上下级关系实际上是老板和雇工的关系。违背了“鞍钢宪法”,必然蜕化变质。可以说:不实行“鞍钢宪法”的公有制单位,实际上是“挂羊头,卖狗肉”,名不符实。
我认为,“鞍钢宪法”也适用于社会主义的农业。社会主义的农业应该是走合作化、集体化道路的农业。实践证明,南街村、华西村、七里营……这些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其经济效益、群众生活和社会风气都远远好过于小岗村。有的人搞什么“土地流转”(实际上是土地买卖)、“公司加农户”(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农场)来解决三农问题,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实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村,才是他们心中的榜样。
我们要学习“鞍钢宪法”,宣传“鞍钢宪法”,为恢复“鞍钢宪法”的作用而斗争!为恢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斗争!为恢复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而斗争!为恢复无产阶级专政而斗争!
(2010年3月11日初稿)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