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是近代国际工人运动中的一种思潮,它以主张生产资料社会化所有制为本质特征。19世纪30、40年代广为流传于西欧。诸如空想社会主义,封建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以及科学社会主义——即马克思主义,等等。
二战以后,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壮大,社会主义思潮影响进一步扩大,随着帝国主义殖民体系的瓦解,一大批新独立的民族国家,为了寻找自己的发展道路,于是就涌现了形形色色牌号的“社会主义”。如:
苏加诺社会主义、尼赫鲁社会主义、纳赛尔社会主义、卡扎菲社会主义、阿连德社会主义、复兴党社会主义、佛教社会主义、伊斯兰社会主义、阿拉伯社会主义、乌贾马(村社)社会主义、非洲社会主义、桑地诺社会主义……等,有人作过统计,据说至少超过百种。
在五光十色牌号的“社会主义”中,世上本无“暴力社会主义”一说。自从辛子陵的《红太阳陨落》问世之后,在资本主义思潮的反扑下,“暴力社会主义”论作为“悲惨世界”的形象,迅速传播于世,把原先作为社会主义的权威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搞得“声名狼藉”,辛子陵之流真是“功不可没”。
辛氏“暴力社会主义”的由来
辛子陵在《红太阳陨落》中,把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所进行的近一个世纪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实践,包括由他们创建、领导的苏联和中国的革命和社会主义制度,一概贬斥为“暴力社会主义”和“封建社会主义”;并断言这是一种不可能实现的“空想社会主义”。(按:事实是这一制度至少在苏联已客观地存在了74年!在中国至少至今也尚未完全以失败定局)
与此同时,辛子陵之流又把所谓“早年”的马克思、恩格斯,其后的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全部打成是“暴力社会主义”者,说是“早年”马、恩(辛氏把“晚年”的马、恩“捧”成为是放弃了共产主义目标和暴力革命路线,主张社会改良的“民主社会主义”先驱),“误导了包括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在内的几代共产党人”(《红太阳陨落·结束语》),从而让他们对人类犯下了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
辛氏背叛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事业,他的政治立场自然就站到剥削阶级这一方面去了。站在资产阶级立场看问题,社会主义革命不仅要推翻资本主义社会,而且还要从根本上颠覆人类盛行五千年的剥削制度,这自然是“大逆不道”!因此,在他们看来,整个社会主义革命运动自然是完全错误的,甚至是“原罪”的。要全盘否定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革命事业,唯一的方法就是从根本上否定科学社会主义——把它打成是人类的“罪恶”,这就是辛氏之流抛出“暴力社会主义”的缘由。
回顾1848年马克思主义问世以来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大致历经了三个阶段:
一是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的创立与传播阶段。
这一阶段,是马克思、恩格斯开创科学共产主义的历史,它从理论上奠定了科学共产主义原理,并努力在欧美资本主义世界进行传播。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的主要构成是:
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核心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以剩余价值理论为核心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以无产阶级专政思想为核心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整个阶段,能自觉、不自觉地实践马克思主义伟大理论的,就是1848年法国工人的六月大起义和1871年的巴黎公社革命,两次斗争均以失败告终。
二是无产阶级夺取政权阶段。
这一阶段,是列宁、斯大林成功地领导十月革命,从资产阶级手里夺取政权,首先在俄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并最终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个由14个国家(苏联、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蒙古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古巴共和国)组成的社会主义阵营。
整个阶段,列宁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批判了第二国际的修正主义思潮,根据不断发展的形势,形成了帝国主义时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列宁主义,这一理论的核心就是“社会主义可以在一国首先胜利”,“以暴力革命手段武装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斯大林提出并实践了“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理论;在极端艰难困苦的条件下,领导苏联人民取得卫国战争——世界反法斯战争的伟大胜利,为世界和平和战后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可是他在理论上不懂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不懂得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客观上为修正主义在苏联复辟资本主义提供了条件。
三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创造条件向共产主义过渡阶段。
这一阶段,是毛泽东在世界东方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世界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创立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理论,并形成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的核心内容是:
在半殖民地中国开辟“以农村包围城市夺取革命胜利的道路”和新民主主义论,创立和进行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与实践——文化大革命就是这一革命理论与革命实践的集中表现。
辛氏之流懂得,不把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原理彻底否定掉,不把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三个阶段的代表人物——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彻底否定掉(对马恩的否定通过曲解、污蔑来阉割其革命灵魂),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必然还会再掀高潮,这是整个国际范围资产阶级所最为害怕的。现在,辛子陵搞出一个“暴力社会主义”论来,既能把“晚年”的马、恩歪曲成为资产阶级的社会改良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又能把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彻底“污名化”,就能从根本上彻底否定掉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然而,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它终究会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显示出其内在的无可战胜的伟大力量。哪里有有压迫,哪里就会有反抗;哪里有剥削,哪里就会有斗争。占世界人口大多数的被压迫、被剥削的人们,总是要革命的!(即使是在像美国这样世界头号发达、富裕的资本主义国家,尚且无法避免因相对贫困与社会不公问题引发的,以99%人群对1%少数人的“占领华尔街运动”)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
辛子陵之流妄图通过鼓吹“暴力社会主义”论,污蔑国际范围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完全是徒劳的。最终只能落得一个可耻的下场!
辛氏“暴力社会主义”的内涵
那么,辛氏嘴里的“暴力社会主义”,究竟是指什么?他为什么要那样咬牙切齿地痛恨呢?笔者根据《红太阳陨落》里的行文,认为辛氏所痛恨、攻击的,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原理和实践这些理论的革命领导人。
第一,辛氏所以要痛恨“早年”的马、恩,是因为那时的马、恩发表了三篇代表作:《共产党宣言》、《法兰西阶级斗争》和《哥达纲领批判》。正是这三篇著作,提出和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最为基本的核心原理。
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恩格斯为历史上第一个国际无产阶级政党,即“共产主义者同盟”所起草的党纲,它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第一个纲领性文献。它第一次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诞生的重要标志。在这个文献里,首次表述了马克思主义最为基本的核心原理:
——阶级斗争学说:“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原注:确切地说,这是指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主张应以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人类历史;
——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主张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掌握政权;
——消灭私有制目标:“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主张消灭剥削和压迫;
——“两个决裂”思想:“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主张不断革命;
——暴力革命道路:“共产党人不屑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主张武装斗争;
——无产阶级政党理论:无产阶级应该建立自己的政党,“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主张共产党的领导;
——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主张全人类的解放。
在以上各项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原理中,尤以目标(消灭私有制)和道路(暴力革命)两条,最为资产阶级所恐惧。因此,也就是所有马克思主义的敌人历来所要攻击、否定的重点。
《法兰西阶级斗争》是马、恩在1848年欧洲革命失败以后,在革命低潮时期总结无产阶级革命的历史经验,为迎接新的革命高潮来临前所撰写的重要作品(包括《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等)。重点是论述被马克思称为“现代社会两大对立阶级间的第一次伟大战斗”——法国工人六月起义。
在以《法兰西阶级斗争》为代表的著述中,马克思坚持《共产党宣言》中的核心原理,并进一步发展了下述思想:
——丰富阶级斗争学说与暴力革命思想:提出“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的论断,认为不经过革命,历史是不会自发地从一个社会形态进入另一个社会形态的;
——完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第一次直接使用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来说明无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是以巩固资本统治和劳动奴役为其公认的任务的”,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起崭新的无产阶级国家机器,这是革命不可缺少的步骤;
——提出关于无产阶级领导权与工农联盟的原理:当尚未把“国民大众即农民和小资产者发动起来反对资产阶级制度”,并“承认无产阶级是自己的先锋队而靠拢它以前,法国的工人们是不能前进一步,不能丝毫触动资产阶级制度的”,无产阶级革命如果没有得到农民的“合唱”,那么,“它在一切农民国度中的独唱是不免要变成孤鸿哀鸣的”。
显然,是《法兰西阶级斗争》,使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的革命理论更为完善了!
《哥达纲领批判》,则是马克思主义同党内机会主义作斗争的产物。在马恩的具体指导与影响下,1869年,历史上第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在德国境内(时德国尚未统一)出现,这就是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因成立于爱森纳赫城,故又称爱森纳赫派)。它是按照马克思领导的国际工人组织——国际工人协会(第一国际)的章程原则,制订自己的党纲:宣布参加第一国际,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主张通过自下而上的革命,推翻贵族地主阶级的反动统治,实现德国统一。它积极为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进行斗争,推动工人运动的发展,影响不断扩大。
其时德国境内的工人运动中,尚有一个以拉萨尔为领袖、影响较大的机会主义派别——全德工人联合会(又称拉萨尔派),它们反对暴力革命,主张把工人运动局限于议会活动和其他合法斗争,宣扬争取普选权和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来实现社会主义。拉萨尔与“铁血宰相”俾斯麦秘密勾结,支持通过自上而下的王朝战争来完成德国的统一。
1871年普法战争后,德国完成了国家的统一;同时,随着巴黎公社革命的失败,整个欧洲进入资本主义的和平发展时期。这时,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在工人运动中影响的深化,许多欧洲国家纷纷建立工人政党;另一方面,则是各种机会主义思潮同时在工人运动内部蔓延。
1873年,欧洲又一次爆发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德国工人运动再次高涨。在新形势的推动下,德国无产阶级迫切希望改变工人运动内部分裂的现状,但遭到拉萨尔派(拉萨尔本人已于1864年逝世)的抵制。其后,由于德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凯歌猛进,全德工人联合会影响越来越小,拉萨尔派才同意合并。马恩支持德国工人运动的统一,赞同它们建立统一的工人政党,但在制订统一的纲领时,主张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原则立场,决不能“拿原则来做交易”。可是,爱森纳赫派的领导人李卜克内西等人,不听马恩的告诫,醉心于无原则的和解,结果同拉萨尔派的头目哈赛尔一起搞了一个浸透拉萨尔主义的纲领草案。马恩看了这个文件,深感气愤,遂写下了“给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即《哥达纲领批判》。
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写就于1875年,因为考虑到不致使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意见分歧决裂化,当时未作公开发表。直至1891年1月(时马克思已于1883年辞世),恩格斯为了同当时第二国际内部泛滥的修正主义思潮作斗争,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原理,才毅然在党的理论刊物《新时代》上公开发表,以作为他批判机会主义的三大断然措施之一(另两个措施为:3月发表纪念巴黎公社革命20周年,为再版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时写的“导言”;6月又发表了《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又称《爱尔福特纲领草案批判》),从而在一段时期里遏制了修正主义思潮的泛滥。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几乎把整个《哥达纲领》从第一个字批到最后一个。但主要的是两个部分:一是对拉萨尔机会主义观点(政治观点、经济观点和策略思想)作了系统的批判;更重要的是,马克思深刻地阐明了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原理,第一次提出了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理论构想,阐述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不同特征和分配原则。
通过《共产党宣言》、《法兰西阶级斗争》和《哥达纲领批判》这三本著作,马克思建立和完善了整个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体系。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马恩两人用毕生精力写下的2500多万字的著作,实质上就是为了阐述由这三本书反映的基本核心原理。否定了这三本著作,也就是否定了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体系。这就是辛子陵之流处心积虑地要攻击、否定这三本著述的根本原因。
驳辛氏的“暴力社会主义”论
黑的就是黑的,决不能把黑的说成是白的;同样道理,也决不应该把白的说成黑的。
辛氏通过摘取片言只语,恶意曲解马克思主义,杜撰“晚年”马恩已放弃革命,把科学社会主义打成“暴力社会主义”,并据此丑化在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革命领袖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把他们说成是“暴力狂”。如此颠倒黑白,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否定科学社会主义,为国际帝国主义瓦解无产阶级革命、扑灭社会主义,在中国彻底复辟资本主义。
任何正视历史的人都不能否认,在阶级社会里,暴力,历来是属于统治阶级的“专利”,被统治阶级历来只有“被暴力”的份。
从奴隶主阶级、封建主阶级,直到资产阶级,当它们建立与掌握国家机器并成为统治阶级以后,难道不正是他们掌握着军队、警察、法庭、监狱这一整套的行使暴力“专利”的机器吗?在历史上,难道不正是这些统治阶级,无时无刻不在为维护他们的统治而使用暴力吗?
是的,被统治阶级有时也会使用暴力,但那只是在“造反”时期。只有在那个时候,他们才会不顾搭上自己的性命,义无反顾地去行使暴力。然而,谁也不能否认,这完全是统治阶级逼出来的!因为被统治阶级实在是活不下去了,这才走上了“造反”之路,这叫“逼上梁山”,并且是历史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
翻开古今中外的历史,几乎没有一次被压迫阶级的起义与革命,不是由统治阶级挑起的。也就是说,“反动阶级总是自己首先使用暴力,发动内战,‘把刺刀提到日程上来’”(《列宁全集》第31卷第310页)
知道中国历史上陈胜、吴广领导的第一次大规模农民起义是怎样起来的吗?就是被秦王朝封建统治阶级“逼”的。公元前209年,900名被征发去渔阳戍边的农民,仅仅因“天雨误期”,不能按时到达,依照当时的法律,这批人都得处死。怎么办?眼看是活不成了,于是只能“死里求生”,揭竿而起了!
1927年,假如当年没有蒋介石、汪精卫先后发动“四·一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那怎么会有后来的“国共内战”呢?当时统治阶级公开提出的口号是:“宁可枉杀千人,不可使一人漏网!”
就拿1848年法国工人的六月起义来讲,这次起义同样是被统治阶级逼出来的。正是第二共和国的资产阶级临时政府,首先下令关闭了当时的“国立工厂”,从而断绝了巴黎工人的生机,逼着工人去造反;然后又是临时政府动用了事先早有准备的20余万军队,残酷地去镇压不到4万人的工人起义。结果,在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血腥镇压下,11000多名起义工人被屠杀,25000多人被判刑!
这个世界上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暴力:统治阶级的暴力和被统治阶级的暴力。统治阶级为维护剥削、压迫制度对被统治阶级使用的暴力,是“第一暴力”;被统治阶级为反抗剥削、压迫,为反抗统治阶级的暴力而使用的暴力,是“第二暴力”。有了“第一暴力”,才会有“第二暴力”,两者因果关系不容混淆。
“第一暴力”,一切为维护剥削、压迫制度,而对广大人民群众使用的暴力,就是反革命暴力;“第二暴力”,一切为推翻剥削、压迫制度和为反抗反革命暴力所进行的暴力斗争,就是革命行为,两者的黑白不能颠倒。
辛子陵之流“不分析区别反动暴力和革命暴力的条件,那就成了背弃革命的市侩,或者简直是用诡辩来自欺欺人”(《列宁选集》1965年版第3卷第692页)。叛徒们故意抹煞、淡化统治阶级的“第一暴力”(反革命暴力),大肆渲染被统治阶级“第二暴力”的所谓“罪恶”,这是他背叛了革命立场,甘愿充当反革命马前卒角色的必然结果。
论暴力革命与和平斗争
马克思主义虽然主张暴力革命,但从来不反对在可能的条件下,无产阶级使用和平斗争的手段。
1871年9月21日,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伦敦代表会议上的发言中就讲过:
“我们应当向各国政府声明:我们知道,你们是对付无产者的武装力量。我们有可能用和平方式的地方,我们将用和平方式对付你们,在必须用武器的时候,则用武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人民出版社1965 年版,第700页)
恩格斯在1889年12月18日写给丹麦社会民主党左派领袖格·特里尔的信里也讲过:
“对于作为革命者的我来说,一切达到目的的手段都是可以使用的,不论是最强制的,或者看起来是最温和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86页)显然,恩格斯这里谈到的这两种极不相同的手段,实际上就是暴力手段和和平手段。
在马恩时代,马克思主义毕竟还处于传播阶段,社会主义至少还没有一个国家成为现实——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在这一阶段,仅仅自发地发生过1848年法国工人的六月起义与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这两次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搏斗,都是在没有马克思主义政党领导的情况下发生的,结果均以失败告终。正因为缺乏革命的实践,马克思曾经在理论上也不否认这种可能:
“像美国、英国……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也必须承认,在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中,暴力应当是我们革命的杠杆;为了最终地建立劳动的统治,总有一天正是必须采取暴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79页)
马、恩的上述言论,表明马克思主义主张暴力革命,但在理论上,仍还是有条件地为和平斗争手段留有余地。恩格斯在第二国际时代,尽管严厉地批判修正主义思潮,但确实并不排斥工人阶级进行和平斗争的手段(普选权)。
到了列宁、毛泽东时代,马克思主义已从理论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苏联、中国等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先后都通过暴力革命手段,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然而,在这些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中,列宁和毛泽东在斗争过程中,坚持暴力革命道路,但并不放弃任何通过和平斗争取得革命胜利的可能性机会。
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以后,旧的沙皇政权推翻了,在俄国一度出现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中央政权)和工兵苏维埃(地方政权)。根据当时的情况,列宁的“四月提纲”(《论无产阶级在这次革命中的任务》),就曾经设想过通过和平斗争的策略方针,通过宣传、组织群众的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觉悟,最后实现“全部政权归苏维埃”,让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实现社会主义。然而,无产阶级要搞和平斗争;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偏要搞暴力镇压,又是他们首先“把刺刀提到日程上来”,一手制造了“七月流血事件”,并最终“逼迫”无产阶级进行暴力革命——取得十月革命的胜利。
同样情况,当1945年8月中国抗日民族战争胜利后,国内同样存在着两个政权:重庆的蒋介石国民党政权,延安的毛泽东共产党政权。蒋介石政权正磨刀霍霍,准备在美国的支持下发动全面内战,妄图消灭中国革命;而毛泽东政权为了满足人民渴望和平的强烈愿望,决定不放弃任何避免内战的可能机会,这就出现了以重庆谈判为标志的“争取和平民主”的斗争,力图争取建立“联合政府”,逐步解决中国的民主革命问题。可是,代表官僚买办、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蒋介石集团不干,终于在1946年7月对共产党发动了全面内战,把反革命战争强加给全国人民。反动派首先使用了反革命暴力,迫使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革命暴力——三年解放战争回击,消灭了有美国支持的800万反革命军队,这才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
俄、中两国的革命是如此,其他国家的革命事业也无不如此。反之,任何只迷信和平斗争手段,而放弃了暴力革命手段的任何革命,都无不以革命力量被反革命力量的消灭而告终。二战后法国和意大利等许多国家共产党人的失败都证明了这一真理。
毛泽东对暴力革命与和平斗争问题,曾经有过深刻的论述:
“在阶级社会中,革命和革命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舍此不能完成社会发展的飞跃,不能推翻反动的统治阶级,而使人民获得政权。共产党人必须揭露反动派所谓社会革命是不必要的和不可能的等等的欺骗宣传,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社会革命论,使人民懂得,这不但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整个人类的历史和苏联的胜利,都证明了这个科学的真理。”(《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34页)同时,他在理论上也不否定和平斗争手段:
“提出和平过渡的可能性,表明我们在使用暴力的问题上首先是防御的”,“将来,在国际或国内形势发生剧烈变化的条件下,如果个别国家出现了和平过渡的实际可能,我们将便于利用时机,取得群众的赞助,用和平方法解决政权问题。”“但是,我们也不要因为这个愿望而束缚自己。资产阶级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这是阶级斗争的普遍规律。任何国家的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决不能丝毫放松对于革命的准备。”(《无产阶级革命和赫鲁晓夫修正主义》,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49—51页)
历史已经证明:不是革命人民喜爱暴力;相反,恰恰是统治阶级偏爱反革命暴力,迷信暴力,从而逼迫革命人民拿起武器使用革命暴力,开展求生存斗争,并进行社会革命。这就是事情的真相。
辛子陵之流所以要抛出所谓的“暴力社会主义”论,无非就是他们背叛革命、否定革命和反对革命的一种“反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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