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干强:《振兴公有制经济之路》——(连载二十七)
导读:《振兴公有制经济之路》第十章是对全书思想、方法和观点的综合性梳理,到这里就完成了连载。本书内容归结为一句话,就是坚决反对私有化,主张尽快振兴各类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感谢网站的编辑为连载本书付出的辛勤劳动。
愿同志们都来为如何振兴公有制经济献计献策!
本书如有不当之处,真诚欢迎读者指正。
第十章 反对私有化,尽快振兴公有制经济
——本书的总结
为了使读者对《振兴公有制经济之路》的思想、方法和观点形成比较清晰的印象,本章对全书的论述,做简要的综合性梳理。
一、本书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主题。
什么是当代中国的公有制经济,目前为何要提出振兴公有制经济,应当如何振兴公有制经济,这是本书关注的问题。当代中国的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形态及其发展方式,是本书的研究对象。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公有制主体地位严重削弱,新中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处于受威胁的态势。广大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经济现象,诸如房价居高不下、居民收入差距扩大、通货膨胀压力难以缓解、经济结构失衡、民族经济独立自主性弱化等,无不归结于这种不良态势。各级领导唯有依靠和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下决心从根本上扭转这种不良态势,使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真正得到维护和巩固,才能促进全国人民振奋精神,同心同德,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民族经济兴盛,国家长治久安,真正走向共同富裕。这正是本书的研究目的。
遵循中共中央关于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界限的精神,阐释振兴公有制经济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论证公有制经济在实践上的可能性和现实性,这是本书的主题。
二、探讨问题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方法
要正确认识当代中国的经济问题,没有任何思想能替代唯物史观的科学指导。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是人类社会实践长期发展形成的科学思想的结晶。它揭示了人类社会运动的一般规律,被历史发展的进程证明是真理。本书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唯物史观。
唯物史观揭示出,一定历史形式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由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它一旦形成,就成为对所在历史阶段的社会结构、政治和文化形态起决定作用的最深层的基础。在任何国家,无论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外部的历史影响有何不同,人们要维护该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各层面的稳定,或要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必须致力于维护、完善或变革这个深层基础才能办到。
当代中国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其基本形态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揭示、并严肃规定的,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①] 这是贯彻唯物史观的科学判断,为本书探讨振兴公有制经济的问题,确定了基本历史前提。
唯物史观既是世界观、社会观,更是方法论。科学地探讨振兴公有制经济问题,必须遵循唯物史观的实践辩证法。它告诉我们,在存在市场社会分工制度的历史条件下振兴公有制经济,这是一场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要实现这场伟大实践的价值目标——广大劳动人民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必须尊重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环境下的运动规律,充分发挥实践主体的能动作用,并自觉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公有制经济基础的维护作用。为此,本书在下述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揭示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现实经济形态。公有制经济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振兴公有制经济,首先需要遵循唯物辩证法,弄清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历史规定的现实形态及其运动规律。在这方面,本书重点论证了国有经济和城乡集体经济与市场社会分工制度相结合的现实可能性及其经济形式;解释了它们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关系的组织结构上、在所有权关系的人格化上、在生产资料所有权经济价值的实现途径上,在生产成果的个人分配上,在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上,各自具有的表现形态。
——强调共产党和政府对振兴公有制经济实践的领导、组织作用。遵循实践辩证法振兴公有制经济,不仅要重视发现、尊重它作为实践客体的内部结构关系及其客观运动规律,也要重视发挥主体在这场伟大实践中的主观能动作用。由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性质决定,振兴它们的实践主体就是工人阶级为核心的广大劳动人民;而在这个具有无穷创造潜力的实践主体中,起领导作用的核心力量,是共产党,党又通过人民政府对实践主体实施组织工作。没有党和政府的领导、组织作用,广大劳动人民就无法团结起来,成为自主联合劳动者,从而无法巩固和发展自己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公有制经济,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为此,本书把阐述政府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机构,转变职能,起好振兴公有制经济的组织领导作用,作为重要内容。不言而喻,这是对一段时间以来几乎成为舆论主流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反对“政府干预经济”这种主张的坚决否定。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站在资本家的狭隘立场上,根本否定国家的经济职能,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事实上已对这种主张进行了无情的批判。我们则不仅要深刻理解这种主张违反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是反科学的;而且要清醒地认识,它还起着消解共产党和政府对劳动人民的组织领导、瓦解公有制经济实践主体的恶劣作用。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公有制经济基础的维护作用。唯物史观的实践辩证法重视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这个基本原理告诫我们,社会主义公有制离不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维护;而千百年来遗留下的、并在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以新的面目发展起来的私有制意识形态,为了挽救私有制趋向灭亡的命运,必然会依托于各种社会学科的理论[②]、舆论工具,前方百计贬低、毁损公有制经济。我们要振兴被削弱的公有制经济,就必须对形形色色的“私有化”观点和主张,予以坚决的揭露和抨击,从而用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人民群众,让人们从思想理论上分清是非。为此,本书专设“辨明理论是非”这一章,并在全书的多处,对目前舆论界出现的反社会主义思潮进行了分析批驳。在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影响下,国内有人主张,不要把意识形态引入经济学,[③]其实,这是“只需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许在经济论坛上放肆鼓吹“以‘利己经济人’为分析前提”、“产权私有才有效率”这种露骨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而不许人们表达维护公有制经济、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经济观点。我们绝不能上当!在经济分析中,理应运用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有理有据地展开对资产阶级经济观的批判。本书表达了这种态度。
三、需要强调的一些观点
本书应用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振兴公有制经济问题,提出了一些希望引起人们重视的概念和观点,这里有必要做些综合性的阐释:
——把计划产品经济体制和计划经济区分开来。本书认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要扬弃的不是计划经济,而是计划产品经济体制。计划经济是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与公有制经济具有内在联系的范畴,不应否定和当成贬义词来使用。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形成“全国一盘棋”这种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基础,而“全国一盘棋”就是遵循价值规律和按比例发展规律,这必然要求计划经济。要从整体上振兴国有经济,是不能离开计划经济的。如果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绝对否定计划经济,只能导致经济的无政府主义,不利于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而计划产品经济体制与自然经济观相联系,主观性很强,这种体制框架下的经济运行,往往违背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因此需要否定。
——提出市场社会分工制度范畴。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之所以中国需要在公有制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主要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国民经济的稳定、有效运行,仍需要通过生产者的市场交换关系,才能有助于形成符合按比例发展客观规律要求的社会分工;而这种间接的市场分工关系,比起自上而下的主观性计划管理,也有利于调动生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据此,本书根据马克思关于“资本家利用的,是整个社会分工制度的优点”[④]这一论述,提出生产者之间的市场经济一般交换关系,本质上是市场社会分工制度;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本质上是与市场社会分工制度结合。那种认为市场经济只能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的观点,其实并没有认识到市场经济的一般本质。当然,全面地说,公有制经济必须同时与计划经济、市场社会分工制度结合;通过计划经济制约市场分工制度的自发性,尊重市场社会分工制度防止计划工作的主观性。
——用过渡性历史时期的眼光来理解公有制经济。本书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经济具有过渡性历史时期的特征。它们还处于市场社会分工制度中,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仍需要采取资本一般的形态;组织方式、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分配方式都会打着市场分工制度的烙印。这种认识是遵循唯物史观,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的,与传统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有很大差别。
——澄清公有制为主体的科学含义。多年来,舆论界一般认为,公有资本占社会总资本的比重超过50%,公有制就占了主体地位。本书指出,这种认识没有摆脱资本拜物教观念的束缚;资本的本质是生产关系,应当用资本体现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来认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是科学的。因此,只有在公有制中的劳动者占总劳动者人数的比重超过50%,才能说公有制占了主体地位。在国有资本的有机构成(劳动者人均占用资本量)高于私人资本,公有制要占主体地位,公有资本占社会总资本的比重就要更大,例如,在一定条件下公有资本比重要达到78%以上,公有制劳动者的比重才能达到51%。不难理解,只有总劳动者的50%以上能在国有、集体经济中工作,私营经济包含的劳资对抗性矛盾,在全社会才能下降到次要地位。
——重视多种公有制经济的共性与区别。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共性特征是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采取民主管理形式进行协作分工劳动,实行按劳分配,追求共同富裕。认识这种共性十分重要,但是,要振兴公有制经济,不能停留在抽象的共性上,而要认识这种共性如何寓于具体的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现实的公有制经济有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之别,前者存在全国性的整体形态,后者则分散存在;集体经济有劳动群众实行完全劳动联合形式和包括劳动者私人资本联合的合作经济形式之别;集体农业经济与集体工商业经济又有经营方式的明显区别;国有、集体资本都有经营性资本与非经营性资本之别,在经营性资本中又有职能资本和非职能资本之别。本书重视这些差别,并注意分析公有制的共性如何在其不同具体的现实形式中得以实现。根据公有资本内部经营形态的差别,认为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要在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就必须在工商业经济领域,尤其应在工业经济领域占主体地位。
——认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实现公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经济价值的运动过程。流行的说法是,股份制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本书根据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把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理解为,公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经济价值的实现过程,也就是掌握生产资料的自主联合劳动者,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通过一定途径创造价值和获取物质利益,并以按劳分配的方式将这种利益分配到联合劳动者个人的过程;它要经过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多个实践环节。股份制不过是公有制在实现过程的生产环节中可以采用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科学地理解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并用这种理解来指导实践,才能使广大劳动者把增进自己的物质利益与巩固、发展公有制经济,追求共同致富真正结合起来。
——提出搞好国有经济的整体性监管。[⑤]国有资本归全民所有,具有全国统一的整体性。尽管市场社会分工制度要求,单个国有企业都要面向市场,独立经营,但是全国投入企业的国有资本,仍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的整体。辩证法揭示出,整体大于孤立的个别之和。为此,本书提出,应当通过国家机构改革,明确国有资本监管工作的实践主体,搞好国有资本的整体性监管;同时,在国有资本各级监管机构控制、指导下,促进一个个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主张用生产关系人格化的原理指导公有制企业的管理体制改革。马克思把经济关系中的个人理解为“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也就是生产关系的人格化,它“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⑥]这个原理渗透着唯物史观。本书据此主张,公有制企业的体制改革,应当弄清具体企业的公有制和市场社会分工制度相结合的经济关系,根据这种关系的客观规定性,来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和各经济岗位,赋予每一个劳动者的权益和责任;并对各岗位负责人建立起包括精神激励在内的激励机制,绝不应当把拥有私人资本当作激励公有资本代理人(企业负责人)的着力点。这种主张意味着对那种用“利己经济人”的唯心史观指导企业改革的否定。
——认为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应逐步向统一经营转化。我国农村的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本来规定对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实行“双层经营”,即农户承包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但是,现实中却出现一种倾向,只讲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不讲集体统一经营,甚至宣扬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要永远不变。本书认为,这是背离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规定的,不利于坚持新农村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应当高度重视邓小平同志在上世纪90年代初提出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要实行“第二个飞跃”的战略思想,推进集体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逐步从家庭承包经营向集体统一经营转化。
——强调集体工业资本在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同时重视集体农业经济和集体工商业经济。由于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目前农村经济存在的一种倾向是,私营、外资经济几乎控制了工商业领域。本书指出,工商业经济私有、农业经济集体所有(以家庭承包经营制形式),这种经济格局是不正常的,是阻碍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根据马克思揭示的关于职能资本在经营性资本中起决定性作用、产业资本决定商业资本的经济学原理,本书认为农村必须大力发展集体工商业经济;尤其要积极发展集体工业经济,使其在农村工业经济领域占控制地位。
——主张国家机构的改革要为振兴公有制经济服务。我国的国家机构作为上层建筑,应当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国家机构的改革和完善必须有利于维护公有制经济。就维护国有经济的要求来看,由于国有资本所有权属于人民,广大人民有权把国有资本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乃至国有资本的整个运动过程,置于自己的监督之下,为此,本书主张,国有资本监管主体机构不宜作为政府下属的一般部门,而应当设置为直属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机构。就维护集体经济的要求来看,仅让市场中介组织来管理分散的集体工商企业,无异于把集体经济的经济地位下降到等同于私营经济,为此,主张人民政府设立专门职能机构,行使领导城乡集体工商业经济发展的权利和责任。
——在经济分析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话语权。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广泛使用西方经济学概念,形成倾向。本书则宁可被扣上“保守”的帽子,不赶这种时髦,而是坚持使用有确定科学含义的、可以纳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概念,例如,不用“产权”,而用“生产资料所有权”;不用“民营经济”,而用“私营经济”;注意区分合作经济与私人合伙经济、区分国内外名称相同但内涵有差别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渗透唯物史观,已经建立起系统地科学反映经济关系和揭示经济运动的范畴、原理,它们相互联系,有严密的内在逻辑性,具有指导人们认识现实经济形态的方法论功能。只有准确地使用以这些科学的范畴、体系构成的话语体系,才能科学地阐释当代中国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运动形态,促进它们的振兴。
上述观点和主张是否正确,当然要由广大劳动人民的社会实践来检验。这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是从学术上看,公开这些思考,可能会很快引起不同意见。这倒是好事,笔者相信,这些争议,将有助于推进振兴公有制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
需要说明的是,振兴公有制经济这个重大课题,涉及面深广。本书的探讨,主要是目前最值得关注的在物质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公有制经济。实际上,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还涉及诸如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之间的关系,国有、集体经济与私营、外资经济之间的联系和矛盾,国有金融资本的地位、作用及其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关于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对其内部质量、数量和结构的要求,等等,这些问题尚待进一步深入探讨。
四、结束语
由于以国有经济为核心的公有制经济是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支撑,是中国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基础,所以,国内外那些仇视中国劳动人民、敌视科学社会主义的势力,总是千方百计妄图瓦解这个基础,以夺回它们失去的作威作福的天堂。他们虚伪地鼓吹人类“普世价值”,宣扬抽象的公平正义,[⑦]以所谓“现代市场经济”的桂冠,美化当代资本主义,搬用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贬低公有制经济;甚至运用手中的权利,内外勾结,以“改革”的名义,违反宪法,推行“私有化”。原苏联亡党亡国是典型例证,它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是前车之鉴。当时,原苏联共产党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和自由化势力的代表人物叶利钦共同组织撰写了《向市场过渡 构想与纲领》(缩写本名为《国家向市场关系过渡的500天纲领》,简称《500天纲领》),核心就是“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纲领公布不到400天,飘扬在克林姆林宫的红旗就落地了![⑧]以此为鉴,应当得出这样的认识,在当代中国,振兴公有制经济同推行私有化的对立,实质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工人阶级为主力的广大劳动人民和买办资产阶级、国内外敌对势力,在新历史时期的对抗性斗争,关系国家、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这种斗争的必然性,是不以美好的“和谐”意愿所转移的。
就在本书即将完稿之际,人们传递着一个几乎令人窒息的信息。国家政府的某研究中心居然与世界银行合著了一部关于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规划性纲领——《2030 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简称《2030 年的中国》)。这个冗长的经济纲领,按照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所谓纯经济学的常规,把社会主义制度、公有制当作意识形态而撇开,不讲中国改革和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不规划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相反,却继续以扩大“民营部门”(即私营经济)为幌子,推行私有化,明确主张把国有企业产出占GDP的比重,从2010年的27%减至2030年占10%。可见,其核心内容与原苏联《500天纲领》如出一辙!假如这个纲领得逞,中国广大劳动人民面临的后果,将不堪设想。为此,这个纲领从一开始在国内公开发布,就遭到人民群众的强烈抗议。为了不使原苏联红旗落地的悲剧势必在中国重演,本书在结束语中,不能不呼吁,应当坚决制止这个纲领的实施!
其实,本书的内容总结为一句话,就是反对私有化,主张坚决振兴公有制经济。愿本书的出版,能为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上排除阻力、奋勇前进,增添一份力量。
《振兴公有制经济之路》连载续完。
(2014.7.23 ~ 2014.9.1)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OL]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 )
[②] 这里使用了“社会学科”概念,而没有用“社会科学”。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资产阶级人文社会学科,都是以“社会科学”面目出现的。现代西方经济学以私有者“生意人”的眼光阐释经济问题,具有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虚伪性和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辩护性等特征,不能说是科学的经济学或经济科学,但是却带着“现代经济科学”的面纱出现,让许多善良的人们上当受骗。
[③] 宣扬或迷惑于这种观点的经济学者一般认为,应用实证分析方法的经济学才是科学的,应当用数理分析和客观数据阐释经济问题,在经济分析中如果引入意识形态,就会使经济分析失去客观性。初看起来,这似乎颇道理。可是,数理分析如果没有经济性质的分析为前提,就等于用数学逻辑来替代经济逻辑。而经济性质的分析不能不与意识形态相联系,这是因为,经济关系的本质是阶级之间物质利益关系,这决定了分析主体不能不站在一定所有制立场或维护一定阶级物质利益的立场上看问题,这就使经济分析必然与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同时,经济现象有真相与假象之分,各种经济现象有因果联系、表里关系,首先必须弄清这些,揭示经济现象的内在联系,才能进行科学的数理分析,使经济解释具有客观真实性,而弄清这些内在联系,也是与分析主体在所有制关系中的立场相联系的,这也不能不使经济分析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其实,唯物史观并不简单地反对数理分析,而是主张以科学揭示经济性质前提下的数理分析。
[④]资本论( 第3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7 .
[⑤]从整体和个别的结合上搞好国有经济,这是人民出版社原党委书记、社长李长征同志在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重大课题中,首先以研究专题的形式提出来的。本书十分赞同这个命题,并在承担研究这个专题的过程中,做了具体研究和阐发。
[⑥]参见资本论 (第3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95 .
[⑦]应当把唯物史观指导下的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观与抽象的公平正义观,严格区分开来。参见何干强 .唯物史观的正义论及其当代价值[J] .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12(1);何干强 .论收入平等及其实现途径[J] .经济评论 , 2002(4 ) .
[⑧]参见何干强 .经济学“西化”:苏联亡党亡国的一个重要原因——由500天纲领引发的思考[J] .山东社会科学 ,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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