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文化新解·摩西临终遗嘱:在思想领域继续革命
恩格斯写道:“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创世纪》生动地记录下这个“发生”。
《创世纪》开篇便宣告父权制的确立和女人的附属地位:耶和华取下亚当的一条肋骨,创造了夏娃,继而申明“你丈夫必管辖你”。
《创世纪》明确原始群婚向一夫一妻的夫权统治演变:“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和,二人成为一体。”
《创世纪》以女性的邪恶强化男性社会的法理:女人被蛇引诱,偷吃禁果,并鼓动男人吃,带坏男人。
如果说,这是人的原罪,那么,女人便是首罪。尽管不失女性社会给予男性社会以智慧启迪的远古遗传,但更以人类进入男性社会对女性的贬斥,表明母系氏族社会即原始公有制的解体。
《创世纪》以亚当、夏娃被逐伊甸园的形象动画,将人类带入私有制。
私有制是对父权制的强化。
父权制明确长子继承权,同时明确立嫡不立庶。
犹太先祖亚伯拉罕娶使女埃及人夏甲为妾,生大儿子以实玛利,是庶;小儿子以撒为正妻所生,是嫡。等级分明,“小”在“大”上。所以,夏甲与以实玛利被逐。耶和华宣布:“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创世纪》)
《圣经·旧约》作为犹太民族的典籍,自然宣布犹太人为“神”的正统。然而,耶和华心有不忍。他对亚伯拉罕说:“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的后裔成立一国,因为他是你所生的。”(《创世纪》)
以实玛利就是伊斯兰教的易司马仪,即阿拉伯人的祖先。
在《圣经》中,犹太人与阿拉伯人同祖同源,但因人类进入等级有差、尊卑分明的父权制,为维护父权的正统与家族财产的积聚与继承,便以神的名义规定嫡庶之别,也由此划开了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裂隙。
民族纷争的深厚处,说到底是表现为等级差异的阶级战争。
私有制 = 父权制 = 一夫一妻制 = 等级制 = 阶级社会。
等级制是阶级社会的一般形态;其向“恶”畸变,则是必然趋向。
私有制中人为私欲的碰撞弱肉强食,发展贫富悬殊,最终形成极少数人特权集团与最广大贫苦民众的两极对立,从而撕裂民族统一体,导致社会爆炸。
历史提出“规范等级制”的课题。
如何“规范”?
人类文明史上,各民族无例外地以对公有制和公有观念的变通,赋予等级制“善”的指向,形成对“恶”的威慑与制约。
——“善的等级制”!
“惩恶扬善”是“善的等级制”的灵魂。
以色列人将惩恶扬善的权杖,授予了耶和华。
“诺亚方舟”——耶和华痛恨“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是恶。”(《创世纪》)于是泄天上之洪几乎灭尽世人,却呵护了善的使者诺亚及其全家。
“摩西造反”——耶和华掀海潮之威吞灭埃及法老之恶势力,将摩西及受尽苦难的以色列善良百姓领向“流奶与蜜之地”。
“亚伦受膏”——耶和华惩罚众多部落首领背弃摩西的“恶行”,将其尽皆坑杀;而对给予摩西倾力支持的亚伦大加褒扬,钦定其为以色列的领袖:“将以色列人从埃及领出来的,就是这摩西和亚伦”。(《出埃及记》)
摩西出埃及,确立了自己对以色列部落联合体的统治权威,进而借耶和华之口,将“惩恶扬善”的主旨落实到政权建设中。
亚伦及其家族利未人作为摩西造反的“骨干部队”,表现出对“神”的拥戴和对摩西革命的支撑。耶和华指示:“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做赏赐侍奉我。”(《民数记》)
祭司是以色列的统治阶层,“在民中为首。”(《利未记》)
曾经,摩西剥夺以色列人的“长子继承权”交由耶和华垄断,明确以色列各部落向着民族统一的指向;随后,则将神的垄断具化为利未人的垄断。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拣选利未人归我,代替以色列所有头生的。”(《民数记》)
利未人跻身统治阶层,表明对跟着摩西打天下的“革命者”的褒扬以及“善的等级制”的制度建设,也是对胜利成果的捍卫、占有与按劳分配,最终被定例为世袭特权。耶和华说:“使亚伦和他的儿子成圣,给我供祭司的职分。……他们就凭永远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职位。亚伦的圣衣要留给他的子孙,可以穿着受膏,又穿着承接圣职。他的子孙接续他当祭司。”(《出埃及记》)
“善的等级制”将“惩恶扬善”主题予以固化。摩西“从百姓中拣选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诚实无妄、恨不义之财的人,派他们作千夫长、百夫长、五十夫长、十夫长,管理百姓。”(《出埃及记》)
为着“敬畏神、诚实无妄、恨不义之财”的正义,摩西明确政治体制,建立军事组织,完善民政系统,制订各种条例、律令,规范以色列社会生活。
摩西颁布“十诫”: 粉碎一切偶像崇拜,确立耶和华一神地位,敬神而不能借神的名义行私利。“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记》)
“摩西十诫”崛起了人类文明的里程碑。它“在宗教与道德方面给予世界一个新标准,成为其后许多伟大法典的基础。”(黄陵渝:《犹太教学》)
所谓“新标准”,就是变通原始公有制和公有观念,认同私有制和私有观念并对其予以制约、规范和引导。
“摩西十诫”是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时期之“新标准”的摩西形态——
摩西说:“不可欺压你的邻舍,也不可抢夺他的物。不可咒骂聋子,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利未记》)
摩西说:“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利未记》)
摩西说:“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着心,攥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申命记》)
摩西严厉告诫统治者,不得损民众之利填充自己的欲壑:“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申命记》)
对这个“新标准”,《弥迦书》一言概之:“耶和华已指示你们何为善,他向你们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们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摩西以神的名义规定“戒律”,奠定了《摩西五经》作为律法书在人类历史中的地位;它植根在社会现实的土壤中,“是作为人类求生存的行为准则而编写、领受的,这个准则一直被认为是上帝与人之间的约法,所以要绝对遵守。”(山本七平:《圣经常识》)
违背“约法”将引发上帝的愤怒。耶和华说:被压迫者“向我一哀求,我定要听他们的哀声,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出埃及记》)
践踏公义将受到上帝的惩罚。耶和华“要用痨病、热病、火症、疟疾、刀剑、旱风、霉烂攻击你,这都要追赶你,直到你灭亡。”(《申命记》)
在《利未记》中,耶和华放言“惩恶”的决绝:“使刀剑临到你们,……降瘟疫在你们中间,也必将你们交在仇敌手中。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你们的地要成为荒场,你们的城要变为荒凉。你们要在列邦中灭亡。”
在《申命记》中,耶和华警告以色列人若不改恶从善,“在你们面前怎样使列国的民灭亡,你们也必照样灭亡。因为你们不听从耶和华你们神的话。”
国家兴亡于瞬乎之间的惨痛教训,成为以色列的镜鉴;而众多民族国破家亡复兴无望的冷酷现实,则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加深着摩西的忧虑与惊惧。他反复陈述以色列建国之艰难,恳切叮嘱子孙后代惩恶扬善,趋吉避凶。他苦口婆心:“呼天唤地向你作证,将生死、祸福陈明”。(《申命记》)
摩西深知:任何民族的败落,无不肇因于腐败与邪恶,而“万军之神耶和华”也必将对腐败与邪恶施以严惩;因此,陷身于私欲争斗的以色列无法避免覆亡宿命。他痛心疾首地做出预言:“耶和华必使你们分散在万民中”, 妻离子散,流离失所,受奴役,受屈辱,被打骂,被残杀。(《申命记》)
这是摩西对以色列人私欲泛滥的判决,也是对整个人类私有制的判决!
摩西临终,燃生命之火于一炬,留与后人深情一瞥:以色列人尽管不能避免悲凉凄苦的漫漫长途,但只要改恶从善,自省自赎,铭记与上帝的“约法”,则“耶和华你的神要回转过来,从分散你到的万民中将你招聚回来。”(《申命记》)
遵守“约法”,是以色列民族复兴的唯一道路。
遵守“约法”,也是人类崛起的唯一道路。
“约法,实际上是圣经的基本思想,绝对遵守与至高者与上帝缔结的约法,就是‘信仰’,就是‘对上帝的忠诚’。”( 山本七平:《圣经常识》)
可以说,《摩西五经》以善的等级制即“律法”的外在规定,明确了“对上帝的忠诚”;更以摩西遗嘱对“律法”内在底蕴的诠释,张大了“对上帝的信仰” 即善的诉求。
——思想革命的摩西形态!
薛 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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