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网上看到了石兴国同志《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核心和重点才是误区》一文,文章就我《讲讲马克思的“个人所有制”与按劳分配》一文中“把生产资料公有制当作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核心和重点,只是一个误区”的观点,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核心和重点才恰恰是误区,是对马克思关于所有制问题的那段话本意的曲解”。本人欢迎网友一切有见地的批判和不同意见。
在批判我的观点,阐述他的观点之前,以“研究所有制问题,必须基于对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为题,就社会所有制与社会基本矛盾的关系进行了讨论。
一,石国兴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与所有制关系的认识:
以下是关于所有制与社会基本矛盾的关系的论述:
“人类社会的最基本矛盾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就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
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力量。生产力是指人们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实际进行生产活动的能力,表明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最终表现为人们进行生产实践活动的结果,即生产劳动的产品。生产力的三要素是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包括三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方式。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通常简称所有制是指一定社会中由什么阶级、阶层、社会集团或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制度。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和基础,对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方式起着决定性作用。而后两方面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巩固、变革和发展也起到反作用。它决定着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方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集中表现为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这是人类社会基本经济规律之一。生产关系尤其是作为其基础和核心的所有制取决于社会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历史上曾依次出现过原始公社公有制、奴隶主私有制、封建地主阶级私有制、资产阶级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制五种主要所有制形态。在某个时期一个国家中通常不是只有一种所有制,会有多种所有制存在,构成一个社会所有制总体结构。社会所有制总体体结构形成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了这个国家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是指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矛盾主体的阶级、阶层、社会集团和社会势力的地位和功能,是一个国家的上层建筑的性质和特色的反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又一基本经济规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巩固、变革和发展也起到反作用。所有权制度是阶级社会中所有制关系的主要法律反映,它们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因此,所有制问题无疑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和政治制度的核心。社会所有制总体结构的变革,是所有制问题的重点。在资本主义社会,如《共产党宣言》所说:‘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 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都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不管这个问题当时的发展程度怎样。’并明确的指出:“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但是,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 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毫不奇怪,它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
正是基于马克思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理论,中国在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以后,没收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和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资本,在创建了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工商业的基础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所有制总体结构,进而形成了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沿袭至今。改革开放以后,基于中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利用国内外比较优势,加快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实行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规定社会所有制总体结构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即允许私有制经济依法合理发展,但整个国民经济仍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原则前提,在实际执行中注意加强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和计划指导,注重发挥全民所有制的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如今,中国改革开放正在进入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阶段,但是万变不离其衷,正如邓小平所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就是要坚决执行和实现这些社会主义的原则。从长远说,最终是过渡到共产主义。’
如上所述,从理论到实践都说明,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核心和重点,过去、现在始终未变。将来,进入社会主义中、高级阶段,社会所有制总体结构的公有化程度只会越来越高,直到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彻底消灭私有制,实行全面的共产主义全民所有制,”
综观的论述,我觉得并没有真正说清所有制与社会基本矛盾的关系:即既没有弄清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特点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相互关系,更没有弄清社会主义生产力特点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相互关系。
二,我们应该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性质相适应的基本原理?
我们应当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从而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所有制?
从上面石国兴同志的论述看,他的论述仍然是从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观念为基本出发点的。如那些政治经济学的教科书一样,先是提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概念,然后对我国建国之后,包括改革开放之后的做法进行合理化的解读。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认识不了苏联模式的误区,难以吸取苏联走向灭亡的教训。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导言》一文中概括地提出了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上层建筑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一般性的原理。但并不等于在运用这些基本原理时,我们就可以机械地套用。即使有这些基本原理作为研究工作的指导,但这并不能代替我们对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及发展要求的认识,从而代替我们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特殊性的认识。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进来”。如果抽取了各种社会生产的特殊性,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法就只是自然的、技术的结合方式,它反映人和自然的关系。但是,“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由于社会性质而造成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特殊的结合方式,就把社会生产方式区分为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具体地说:“在当前考察的场合,自由工人和他的生产资料的分离,是既定的出发点,并且我们已经看到,二者在资本家手中是怎样和在什么条件下结合起来的一一就是作为他的资本的生产的存在方式结合起来的”。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结合方式,因此“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把自己的主要著作命名为《资本论》。
正因为资本是资本主义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因而《资本论》在对商品和货币进行讨论之后,专门在第二篇讨论了“货币转化为资本”的问题,讨论了资本的运动与商品流通过程的性质区别,探讨了资本运动的特征,探讨了货币转化为资本的条件。然后才在这个基础上讨论了资本的生产过程与积累过程,讨论了流通过程,然后在分别考察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的基础上对资本运动过程作为整体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进行了考察。
我们要研究和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我们要认识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特点,自然我们也就需要了解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要求。
因此,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特征的第一项工作,就是要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点。
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社会所有制的特点是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掌握在非劳动者手中,劳动者只占有自己的劳动力。而社会主义暴力革命的成功,无产阶级专政体制的建立,使社会主义国家在掌握国家机器的情况下,通过各种形式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那么,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社会生产力也从资本主义生产力转变为社会主义生产力。认为这个社会主义生产力区别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要求,这就是我们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本特征的关键任务了。
马克思一方面提出了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基本原理,这是我们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特征的指导思想;另一方面,马克思又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研究社会生产关系的范例,这对我们研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所有制同样也具有参靠意义。
但是,我们依然要遵循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从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特点或者变化着手,对社会主义生产力的结合方式、结构特征,发展要求进行认真的考察,从而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力区别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特点与发展要求。这是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法则。
三,认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生产力观念
马克思主义由三个部分构成,即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我们也可以称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本文中谈及的资本主义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经济学中的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是通用的,可把经济学当作政治经济学的缩略语来看待。
有必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实际上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一是商品经济学理论,主要内容是商品、价值、货币、商品生产和流通等内容。马克思的商品经济学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其中劳动价值论及两分法,是其最重要的内涵;二是资本主义经济学理论,主要内容是资本、剩余价值、工资、利润、社会再生产等内容,其中剩余价值理论是最重要的内容;三是社会主义经济学思想,主要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力、社会主义所有制、按劳分配、劳动所有者及劳动所有权、消费价值、计划经济思想等等,其中阶级矛盾分析法和消费价值思想是最主要的理论内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前两个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有《资本论》和列宁的帝国主义理论等内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第三方面的理论,主要包含在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庭》、《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之中社会主义思想;当然,还包括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可以在一个国家建成的相关理论;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过渡阶段的相关理论以及毛泽东关于人民公社的相关理论等内容在内。
在著名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实际上是提出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社会主义生产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思想的。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用非常经典的两句话概括了社会主义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的区别:
“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一种手段”(这里的共产主义,我们把它作为科学社会主义来理解)。
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是生产资料;而资本主义社会或资产阶级社会追求的是生产资料的增殖,这种生产是以资产所有者(资本家或股东)为主体的、其生产目的是为了资产不断增殖;而到了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即生产资料已经退居次要地位,它变成了工人扩大、丰富和满足生活的一种手段而已。
如果说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雇佣劳动;那现在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反了过来,已经是工本雇佣资产了。
在这两句精炼的概括中,我们不难看出,资本主义生产力,即是生产资料居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力,而社会主义生产力则是生产劳动居于支配地位而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力。社会主义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生产力都由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两个方面构成的,区别只是在于生产资料与生产劳动的相互关系不同:资本主义生产力是生产资料居于了主要地位,而社会主义生产力则是生产劳动居于主要地位。明确了这一点,我们也就从根本上懂得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根本上的区别:
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主要表现为生产资料方面的要求,主要表现为资产受益的要求,表现为资产所有权的要求;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主要表现为生产劳动方面的要求,表现为劳动受益的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的要求;
资本主义生产主体是生产资料所有者,简称为资产所有者;而社会主义生产主体则是生产劳动所有者,简称为劳动所有者;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要求表现为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表现为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目的是资产增殖,是获得剩余价值;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是劳动受益,是获得消费价值。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是剩余价值规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是消费价值规律;
资本主义以资为本,资本是起决定作用的基本范畴;社会主义以工为本,工本是起决定作用的基本范畴;
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制度,即产权制度,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即劳权制度。
……如此等等。
四,从实践中认识社会主义生产力基本特点、发展要求与生产关系
从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由苏联人建立的苏联模式,即生产资料公有制+产权制度的基本模式。
苏联模式,其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但建立其上的制度却是产权制度。社会主义所以要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正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也的确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因而它本质上是体现劳动所有者主体地位和实现按劳分配的所有制形式,而产权制度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制度。产权制度与公有制特点相互对立既是苏联模式的特点所在,也是它被误作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弊病所在。这种模式在社会主义国家处于过渡阶段,为了应付灾难和战争,协调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与快速积累资金和实现工业化需要之间的平衡是十分需要和适合的。但是,一旦超越了这个阶段,那么,这种适合的模式就变成一种过时的、从而是错误的模式了。苏联及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灭亡,其根源不在于苏联模式,而在于苏联人把这种从暴力革命胜利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建立之间的过渡阶段的产权公有制经济模式当作了社会主义生产模式本身来对待,从而形成了“苏联模式的误区”。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在实现工业化之后,在建立较为完善的国民经济体系之后,仍旧延续了这种模式。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论述,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就是从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到消费价值生产方式的转变。就是从产权私有制模式到劳权公有制模式的转变。而苏联模式,则是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者,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但却没有实现从产权制度到劳权制度的转变;没有实现从产权观念到劳权观念的转变。因此,苏联模式,基础是社会主义的,而其上的制度仍然停留在资本主义的形式上。因此,它只是一种过渡性的、本来也只是暂时性的生产模式。
另一种模式是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实践中形成的人民公社模式,即生产资料公有制+劳权制度的模式。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特别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调整之后的生产队模式的形成,终于在实践中形成了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模式(共产主义初级阶段或科学社会主义的生产模式)。生产队在管理上是由社员大会、队委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体现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在分配上采用工分分配方式根据劳动投入量的差别分配消费价值(消费品);生产队生产结果采用“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的模式,使公有的生产资料首先处于保值状态,从而使劳动者的收入不仅随着个人劳动投入量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集体生产结果的状态而变化。从而形成了适合公有制企业特点的经营机制一一即按劳分配机制。生产队生产结果分配模式还使我们看到,在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并建立劳权制度的条件下,社会生产的成果或者是满足劳动者的个体需要(消费需要),或者是满足劳动者的公共需要,在这里,再也没有什么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劳动者的劳动已经区分为公共需要劳动和个体需要劳动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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