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网友(天眼66)提出了一个很有见地的观点:“人民公社搞企业,包产到户种庄稼”。
我们细细品味一下,他的这一判断非常到位。
当我们的农民分散成一家一户种地时,这就好比一台机器的零件,散了一地,其作用通过其个体特性表现出来。但无论怎样,小农经营模式都只是一种零件功能。而当农民组织起来进行集体生产时,每个农民就成为了企业整体的一部分,成为了一台具有整体功能的机器。其发挥出的功能和作用是完全不一样了。
著名经济学家斯密,在其《国富论》中指出,劳动生产力的极大改善、以及劳动技能、熟练程度和判断力的提高,似乎都是劳动分工的结果,因为劳动分工,相同数量的工人能够进行的工作数量的巨大增加:第一是由于各个工人熟练程度的提高,第二是节省了在转换工程过程中的损失的时间;最后是大量机器的发明的便利和节约了劳动力,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当专业化使人们专心于一个目标时,就更有可能发现实现目标的更简单的方法。马克思在其著作《资本论》中,也谈到了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力的积极意义:单个劳动力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区别。在这里,结合劳动的效果要么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要么只能在长得多的时间内,或者只能在很小的规模上达到,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另一方面,使工人在一起劳动会带来一种精神的反映,这种反映会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
生产队是类似于传统企业的结合劳动形式,可以具有相比于传统企业相对个体经营所具有的优势。
但是,人民公社的企业属性还远不止于此。
在人民公社,不仅是生产队把每户的农民组织进来进行集体生产,而且在于人民公社把多个生产队组织为生产大队,又把若干大队组织为公社,并在公社一级建立相应的商品供销体系、农机农技服务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文化教育体系时,整个公社形成了一个以满足农民消费需要和农业生产为中心的产业体系。这种体系化的优越性,甚至已经克服了我们通常了解的单个的企业由于其规模上的不足及组织上的不完全而形成的种种缺陷。人民公社的这种整体性的功能和作用的优势,其产业化优势,已经远远超出了常规企业相比于个体生产方式的优势。
人民公社作为“企业”的优势在于它所形成的产业系统化构成了社员满足自己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人民公社的企业属性的特点表现在:
第一,这是一个以满足社员消费需要为中心的体制,它的主体社员是劳动所有者,它的基本制度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由社员大会、队委会领导下的队长负责制体现劳动者的劳动管理权;同时采用工分分配制度体现劳动者的劳动分配权。生产队的生产经营是满足社员的消费需要为中心,大队、公社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以生产队的正常存在和发展为中心。
第二,人民公社是一种集团化的企业形式。一般一个公社它由10多个大队,一百多个生产队构成的三级企业集成形式,而生产队名称上虽然是生产组织,但在管理上和分配上却是完全独立的经济实体。每个生产队在经济利益上都是完全独立的,搞得好的可以有0.80-090元的工值;搞得不好的生产队可能只有0.20-0.30元的工值,其社员的收入水平完全处决于生产队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因此,人民公社是以具有能够自主经营、收支自理的经济实体为基础存在和发展的。
第三,人民公社是一个工本经营主导的经济体系。在人民公社是以生产队为基础的核算单位,而生产队是采用工分制为具体形式的按劳分配制度。每个社员是独立的劳动所有者,他可以参与生产队管理和分配的凭借就是其劳动投入能力。在土地和生产资料公共所有的条件下,大家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没有差别的。因此,社员凭借着自己的劳动投入能力而获取劳动成果,并参与生产队的管理活动。在这里,资本已然消失,工本成为起主导作用的范畴。
第四,人民公社模式,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由于建立了劳权制度,都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在采用工分制的条件下,社员的收入状态不仅随着个人劳动状态而有所变动,而且同时也随着生产队的生产经营状况而自然波动。这种波动形成了生产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因此,人民公社体制内,从个体上它是具有活力的;在整体上则由于它所具体的企业集团形式的特征,又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例如,社队企业,大多都是由公社或大队来办的。社队企业的发展,是人民公社内部产生的新的产业形式。人民不仅相比于个体经营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就是相比于一般的产权企业,它也具有更大的优越的:一方面在个体上,它具有劳动实体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在整体上它又有资产整体性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在已有的二十多年的生产队发展时期,农业劳动者是处于艰苦奋斗状态的。这是因为这一时期的国家正处于向工业化的发展过程中,而农业本身也处于从原始种植状态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过程中。但是,随着农业生产条件的不断改善,粮食产量不断提高,随着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药的广泛使用和化肥的使用,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人民公社本身已经开始向农、副、工、商等多方面发展。如果不是出现分户单干的改革,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实现,农民的劳动生产力会有大幅度提高,农村的工、副业会有一个更好的发展,社员的收入必然也会大幅提高。那时,生产队独立经济核算的方式就可能向生产大队的核算方式演变,大田亩和大型机械作业,会解放大批劳动力,从而促使公社创建更多的企业,使农村在工、副、农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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