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戈对右派陈的咄咄逼人终于有了回应。
在2006年02月15日的人民网上看到了胡戈通过《南方都市报》向陈凯歌道歉的消息。那么,我在想的一个问题是,胡戈为什么要道歉?
1、是不是为侵权?
尽管胡戈并不承认是侵权,但是他的确是侵权了,侵犯的是《无极》的完整权,违法行为是未经许可使用了《无极》的片段。但是话说回来,侵权就一定要道歉吗?
众所周知,对于侵权行为的认定是一个法律过程,也就是说在法院判决以前是无法认定胡戈侵权的——你可以认为我侵权,但没有权力认定我侵权。
那么,对于胡戈没有以营利为目的,并无法证实其主动公开《馒头》的事实,依法至多是被法院要求赔礼道歉。而法院是否会作出以上判决,尚在未定之天。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判决不要求道歉,胡戈当然就没有必要道歉。
实际上,从《馒头》的迅速传播已经证明了人们对《馒头》的认同。而人们对《馒头》的认同反映的是对《无极》的认同。而对《无极》的这样一个认同,并不是《馒头》引起的。问题是在《无极》本身,右派陈夫妇对此也心知肚明。对于恶评如潮,右派陈咽不下这口气,只能拿在形式上由有侵权嫌疑的《馒头》开刀,用胡戈出这口恶气,以还颜色。
我要是审判员,我的观点就是判“赔1块钱,不道歉”。
2、是不是为造成的影响?
打个比方,如果《无极》的导演右派陈或者强国论坛上随便哪个右派,今天看到我的贴子也就是我的观点气死了。这个影响够恶劣了吧,那么我有没有必要向他们道歉?
这个“必要”是法学上的,而不是博弈论的。也就是说,这个“必要”是以法院依法判决为准。否则,就算他们的同伙和家属用刀架在我脖子上、用枪顶在我脑门上,我都不会道歉。
那么,胡戈的《馒头》对《无极》造成的影响,是不是比这个还要恶劣?
所以,我认为胡戈应当收回自己的道歉,等待由诉讼带来的法院的依法判决。
你没有理由在法院宣判以前,向不享有《无极》著作权的右派陈道歉或是向享有《无极》著作权的右派陈的妻子道歉。你应当顶住,不去理睬他们。右派陈要玩,就让他玩——让他把自己玩成演艺界的“顾雏军”。
我要奉劝右派陈的是,不要把眼光老是放在《馒头》和《无极》上面,不要觉得只有自己的权利才是权利,用脑子好好想一想自己的《无极》里面有没有违法的地方?而且不是一般的违法!
我这个系列准备写五篇,四篇是写你的。希望你能够认真思考,自己想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然,我在第四篇会给你一个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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