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想谈谈我对贺卫方老师的看法。有人把他誉为“中国法学的良心”,我觉得从法学的角度、从现有的素材客观地评价这样说是合适的,因为总体而言他把法学界对社会公正的追求诉诸于社会。我在很多地方都同意他的观点,例如我国的新闻问题、上访问题、工作报告问题、人大职能问题、司法独立问题、学术自由问题等等尖锐问题,都点评得很到位。由于我只是看过他的几场讲座,偶尔看下他的博客,所以也难以有丰富的素材。我觉得这些问题都是时弊问题,作为一个学者能够勇敢地指出,不免难溶可贵。但是我觉得他对建国初期的历史的了解仍然是不够深刻、不够全面的。从他的讲座和偶尔的博客文章来看,他似乎认为建国初期的社会只是专制的社会,其实我觉得这是有失偏颇的,从毛泽东文选第5卷的文章来看,当时是由民主氛围的,毛泽东鼓励群众以任何形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他豪爽地说,“大不了我们再回到延安!”当时的决策很多都是基层调研后才作出的。从法学的角度上说,我也当然不会希望再次发生文革,毕竟个人还是靠不住的,如果个人在宪法的约束下参与政治是最为有利于保障自由的。我斗胆揣测(当然这不是学术讨论)包括贺卫方老师在内的很多法学大师在内,在研究法学的时候不自觉地把西方亚当斯密的经济理性人作为法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并且不喜欢提到西方法治的缺陷,几乎要帮西方的制度直接移植到我们的国家里。我是竭力反对的,首先西方国家的民主是精英贵族式的,包括孟德斯鸠、托克维尔在内的很多思想家都反对人民直接参与政治,只是赋予人民选举的权利。这样的民主和自由是没有意义的,当今西方国家的自由只是为了金融资本向全球寻找新的市场的自由,脱离内容的自由是形而上学的,是没有意义的。就如贺卫方老师竭力提倡的新闻自由,我看真正运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来发展媒体和新闻事业,那毫无疑问,最终肯定是有钱人的新闻,对于人民大众特别是在贫困线上挣扎的人民来说这样的自由也没有什么意义。对物质的占有的欲望势必使得一切领域内都成为异化,用马克思的话来说:“ 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着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财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源泉。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者自杀呢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俗呼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我们现在虽然从建国初期的基础上走向“物质支配”的自由时代,但是我们并不见得人民更加幸福,多少人成为了机器,他们并没有得到全面的发展。正是这样的悖论才使得英国“当代的亚里士多德”罗素提倡走社会主义道路。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我们不能因为苏联曾经打着社会主义国家就以为社会主义就是那样的,不是的,社会主义国家里面权力必须是掌握的人民的手里的,最重要的体现就是国家的权力机关是多数由劳动者组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就是群众是国家主人,只不过他没有设计出“劳动者议会”的形式来发挥劳动群众的作用,而是通过运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哪部法律出台之间有像《54年宪法》那样经过民主的讨论。这里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建国初期对知识分子的态度是重视的,只不过知识分子既可以为无产阶级服务,也可以为资产阶级服务,通俗地说,知识分子也是可以为有钱人服务。当前的知识界的声音难道不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吗?总之,那些打着“自由主义”旗帜的人未必都是懂自由的,他们更多的是主张有钱人的自由,至少客观的效果是这样的。因此,我觉得研究社会科学问题本质是价值观的问题,站在不同的立场上肯定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所谓的绝对中立我还是持质疑阶段的,更何况我们的部分学者不自觉地可能陷入偏见、局部的视野中,当然我并非说贺卫方老师,只是这个话题延伸出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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