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爱国”究竟需要何种“理性”?
郭 海 强
说明:前不久本人发了《白岩松们应向爱国民众和广大志愿者公开道歉》一帖,而这个讨论“爱国理性”的帖子其实才是有关“抵制家乐福”议题的首帖,当时却忘了“首发”。现在偶然又找了出来,只好来个“旧帖新发”,也算是与前帖相互呼应。
近日,围绕着应否抵制法资超市家乐福以及其它法国产品的争议不仅迅速成为网络热点话题并蔓延至平面媒体,而且新华社及人民日报日前亦已相继发表有关评论文章高调介入。正反双方自然是拉足架势、各执一词,展开了一场在当代中国社会上司空见惯而又老生常谈的口水大战。支持者高举爱国主义的大旗,动辄将反对者称作“汉奸卖国贼”;反对者则抱持“理性”、“和谐”的牌子,极力论证抵制行动的不合理和不可取,更有甚者承接美国CNN评论员的“口水”,干脆将那些言行过激的抵制者称作“暴民”(见4月19日南方都市报A31版,五岳散人《爱国不能是七伤拳》)。按照这个“汉奸VS暴民”的“文革”势头发展下去,恐怕不久就会如中国青年报摄影记者贺延光(发表博文反对抵制)所言,“我们中国自己就先乱啦”!
以往发生的历次国内网络争议事件,尤其是涉及中外矛盾的国际政治问题,总是惯性地落入“争议-升温-情绪化”的窠臼,“爱国”与“卖国”的标签屡试不爽地挑拨着中国人那根脆弱的神经,原本正常、严肃的公共争议瞬即演变为情绪化的骂战,甚至部分公共知识分子也照样“同流合污”,从而逐步模糊乃至偏离了争议的原始论点。但此次“抵制家乐福事件”,却是从一开始就偏离了问题的焦点和本质(不排除有人故意为之)。事实上,国家主席胡锦涛已于4月12日明确指出,“我们和达赖集团的矛盾,不是民族问题,不是宗教问题,也不是人权问题,而是维护祖国统一和分裂祖国的问题”。国内外藏独分子在外国势力的资助下,公然采取恐怖暴力手段追求所谓“西藏独立”;同时,藏独分子冲击、抢夺奥运火炬显然并非什么和平示威,而是不折不扣的非法暴力行为,是对人类公义及奥林匹克精神的践踏,也是对全球华人民族感情的伤害。因此,在这个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尤其是在“314”拉萨暴乱事件之后,那些纵容、支持达赖分裂势力并将之与北京奥运挂钩的外国政府、媒体及组织显然对中国采取了极不友好的敌视态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及干涉了中国内政。对此,全体中国人民完全有权利、有义务通过各种合理合法的途径公开表达维护国家主权及尊严的正义诉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部分中国网民抵制家乐福的正当性无可置疑,这个“是否应该抵制家乐福”的争议问题其实是一个伪命题。
正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反对者之所以反对此次抵制行动,原因在于他们只看到抵制行动的本身和后果,却没有看到抵制行动的前提及其意义(当然,不排除个别人故意忽略或视而不见)。通观反对者所提出的各类意见,几乎无一例外地将经济利益列为最大的反对理由,大意是家乐福里卖的都是中国产品,家乐福里雇用的都是中国员工,因此抵制行动首先就会伤害到中国的经济利益,“盲目抵制外国,受害的是中国(贺延光语)”。其次就是呼吁以理性的态度“确立世界公民的宽大心胸”,“为这个拥有‘有容乃大’的古老价值传统的大国做正确的承当”(卢慕昭语)。总而言之,抵制行动一不经济,二不理性。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此类“经济至上”的论调早已成为中国官方和民间的“最高意识形态”,当代中国人早已成了“唯利是图的经济动物”,因此,“经济压倒一切”这个“最大的理性”在这里又再“主流”一番,实在是正常不过。记得几年前在媒体上流行过一阵“见义不应勇为”的“前卫言论”,其论据赫然是西方式的“人权理论”。论者主张平民百姓在面对持刀歹徒时应以保全性命为最高目的,不管是劫财还是劫色,一律放弃抵抗“保命至上”,旁观者也不必见义勇为,而应该报警处理。笔者当时即撰文向有关论者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歹徒抢劫的是你的父母兄弟,强奸的是你的妻女姐妹,你是否同样放弃抵抗,乖乖地站在一旁等待警察的救援”?回到此次抵制争议,大可以套用以上模式向这些“经济至上”论者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你在大街上看到有人侮辱殴打你的父母,你上前一看才发现那人原来是你的老板,你是否随即“理性”下来,经过一番经济核算之后,便以“宽大的公民胸怀”包容了老板的非法行为?如果有人对以上两个问题均作出肯定的回答,他便自动成为了 秋风 先生口中所论的“吃饭的动物”了(见4月18日南方都市报A30版,秋风《人不只是吃饭的动物》)。
实际上,这种“经济挂帅论”和“理性态度论”显然没有认清如下事实:中国在今天所面对的不是一个普通的国际贸易纠纷,而是一个事关维护国家主权及尊严的重大原则问题。与中国的领土主权以及十三亿中国人民的切身权益相比,有关法资企业的中国员工和供应商的经济利益根本不可同日而语,难道说这少数人的经济利益居然就可以凌驾于中国的国家主权以及全体中国人民的尊严之上?那么中国的国家主权以及民族尊严也实在太不值钱了。如果中国人在这个重大原则问题面前出于经济理由而不愿或不敢明确地公开表态,显然就是毫无原则的见利忘义和麻木不仁。中国人若连如此基本的维权意识都付之阙如,又有何资格自居全球化时代的“大国公民”?众所周知,对内表达民主自由诉求和对外表达国际政治诉求其实属于一个现代公民的合法权利及应有责任的“一体两面”。然而不知何故,中国国内的“民主自由人士”一面将面对执政当局的政治诉求视为不容置疑的“公民权利”,另一面却将针对外国政府的政治诉求一慨定性为“非理性的爱国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使用一种显而易见的双重标准强行撕裂了现代公民政治的完整性。正如中国政法大学 何兵 教授所质问的,“我确实不能理解,那些口口声声认同言论自由的人们,为何叶公好龙,对人民这种自由表达行为深恶而痛绝”(见4月19日南方都市报A31版,何兵《抵制是民意的和平表达》)?自03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以来,世界各国民众均曾举行过声势浩大的反对美国侵略战争的和平示威活动,唯独中国自媒体至精英都是一片沉默,那种“世界公民”所应有的道义感和责任感完全无影无踪。个中原因,恐怕是这种来自“西方先进国家”的“民主自由”只能施诸中国政府和人民身上,却万不能反作用于西方政府的头上,这是一个多么绝妙的“普世价值”啊!
07年11月底,新任法国总统萨科齐首度访华,展开了由他亲自定调的“和谐之旅”,结果从中国方面获得了价值300亿美元的巨额订单。访华期间,萨科齐在胡锦涛举行的欢迎晚宴上提到台湾和西藏问题,代表法国政府承认只有一个中国,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由此可见,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法国总统的对华姿态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逆转。如果说这是出于法国尊重自由人权的文化传统和“政治正确”,那么同样是这个萨科齐,当05年10月移民与穷人聚居的巴黎郊区爆发长达三个星期的打砸抢骚乱之时,当时身为法国内政部长的他公开将参与闹事的穆斯林和黑人青年指斥为“人渣”,最后动用强大警力实施铁腕镇压来结束了这个暴乱事件。请问:究竟应该如何解释法国的此类“民主自由人权”?
自改革开放以来,一部分善良的中国知识分子总是以无比推崇的眼光看待西方文化光明的、优秀的一面,却有意无意地忽略掉与之伴生的、以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为代表的、黑暗罪恶的另一面。其后果就是在推动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逐步丧失了中国文化的主体性和自觉性,在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各个公共层面有意识地以西方的标准为标准,以西方的是非为是非,所谓“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日渐沦为鹦鹉学舌般的生搬硬套,“中国现代化”也就蜕变为“中国西方化”。围绕此次抵制行动所表露出来的各种反对意见,充分显示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是何等的混乱。例如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在其评论文章内称,“奥运火炬并不是北京的,它属于世界也属于全人类,有人捣乱,它捣的也是全世界的乱”(言下之意就是中国人大可不必为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生闲气);“如果你不生气,并继续执着地做好自己该干的事”,“那么捣乱者就会被人们以小丑的方式留在记忆深处”(如果白岩松运用这种深具中国传统特色的明哲保身来处理人际关系,实在不失为一条精明的处世之道,可惜他用错了地方);最为出彩的是,白岩松认为家乐福的职工大部分是中国人,因此抵制家乐福就像是中国人之间的“内讧”(白岩松在这里完全将中国雇员视为家乐福的老板兼法人代表)。堂堂央视的“著名主持人”居然是这般见识,也就可以想见其余了。
当然,笔者并非无条件地支持抵制者的所有主张和行为,尤其是他们应该尊重不同意见。事实上,抵制行动本身并非此次爱国活动的最终目的或唯一成果,而是力图通过这个抵制行动向法国方面以及其它国家发出明确的政治信息,理直气壮地表示中国人民坚决反对国际上的各种反华言行。因此,此次抵制行动应该遵循“有理有力有节”的原则,采取合理合法的和平方式进行有关活动,一旦达到充分展示中国民众政治诉求的目的,就应该适时结束此次行动。另一方面,正如 何兵 教授所指出的,“在中国与西方的合作与抗衡过程中,执政党和政府应当充分利用民众资源,奋起的民间社会是政府力量的重要源泉”。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充分保障民众的政治参与权和表达权,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引导抵制行动有序进行。以往个别民众的过激言行实际上都是由于缺乏适当的政治参与和表达途径才造成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对此作出检讨并尽快出台补救措施,尤其是放宽民众举行游行示威的管制尺度,并提供适当的公众示威场所。
0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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