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 独立评论
关于"中国货船在俄海域遇险"事件重大关键的七问六答
一问:这次造成中国货船沉没、多名中国海员失踪(其实已肯定死亡)的重大事件,主要责任者究竟是谁?
答:是这艘中国货船("新星号")的船长---该船长在明知该船尚未办理好通关离港离境手续的情况下,就强行开船试图离开俄罗斯国境,这种行为本身在性质上完全等同于"强行非法穿越国境",已经构成了对俄罗斯国家边界管理权的故意侵犯,因此俄罗斯方面完全有权出动边防武装舰船追击阻拦并用武力强行将其带回俄罗斯港口。
之前俄方对该货船不予放行甚至事实扣留固然可能有错,但却显然不能构成该货船非法强行离境的理由。这就好比你访问其他国家,哪怕是被该国无理没收了护照,也不能去尝试偷渡闯关,否则就是拿自己生命开玩笑。。。至于追击阻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使用武力、误伤人员等情况,其实都属于该货船强行非法穿越国境的可能甚至可以预料后果,也因此整个事件的主要责任只能由"新星号"的船长来负(船长固然可能是遵从了船公司的指令,但在航海中船长其实是完全有权独立决策的)。
二问:俄罗斯边防舰船固然有权追堵那艘中国货船,但随随便便就对一艘平民船只开枪开炮,可能致人死地,这好像也太过分了吧?
答: 事实上俄罗斯舰船在对其实弹开火前,曾尝试过贴近、喊话、放烟火弹警告。。。等许多从软到硬的办法来逼"新星号"停船回航----本人看过事件披露后俄罗斯网站上公布的那段追堵"新星号"的视频录像,当时几艘俄罗斯舰船都贴近了中国货船,但却没有开枪开炮,而是在那里用高音喇叭喊话。俄罗斯人的英语固然很蹩脚,但也很容易让人听清楚"Stop Engine Immediately!(发动机立即熄火)"的明确指示。。。同时视频画面上的天空部分也偶尔爆出一些黄色的火花或闪光,但"新星号"船本身当时却绝无任何爆炸起火迹象,很可能当时俄舰正在同时发射警告烟火弹。
既然俄舰在实弹开火前已经给予了中国货船充分的反应时间和明确的停船指令,并发射了烟火弹予以警告,后来是在实在无法让该船就范(有人问俄舰为什么不可以在中国货船之前挡道拦截,其实从视频上看俄舰吨位较小,那样拦截对自己太危险)的情况下才不得不进行实弹射击。。。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人家俄罗斯在这件事情上确实基本做到了"先礼后兵"----这里真正过分的是:在俄罗斯多艘武装舰船已经明明逼近的情况下,"新星号"居然还一意孤行强行前进,船长这就不仅仅是在公然藐视俄罗斯的边防合法权威,而且甚至是在拿自己整艘船及船上人员的性命安全开玩笑了!用一句"亡命之徒"来形容当时的"新星号"并不过分,对付这样的非法船只,恐怕换了谁最后也只好诉诸武力。
三问:张召忠等人指出俄罗斯边防海军在公海上强行拦截中国货船并对其开火,是一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因为国际法规定任何国家都无权针对在公海行驶船只施加武力、强行拦截。。。请问是否如此?
答:张召忠等人指责俄罗斯边防海军最后在公海上对"新星号"开火并逼其返航,是违反了有关公海航行不受侵犯的有关国际法。。。其实这种指责肯定源于对国际法基本精神的一知半解:国际法保护公海行驶船只的有关规定,只适用于一般的公海航行情况,却显然不应该适用于某国针对自其境内逃脱船只连续进行并被迫延续到公海海面的追堵行动----否则只要一到公海海面,那些哪怕刚犯了弥天大罪被某国海军追得上气不接下气的非法船只,岂不就可以马上悠哉游哉起来,欺负追击海军只能望洋兴叹了么?这显然既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国际法的自然立法基础。
事实上各国司法体系中涉及"司法追溯权"的有关条文中,几乎都规定了那些已经被立案通缉的在逃犯,不可能因"追溯期已过"而逃避追捕和惩罚。。。各国边防海军的执法也是一样:在公海航行尚未进入国境的船只,哪怕明知你藏有大量准备运入该国的走私货品,该国也无权执法;甚至你船贩完了毒出了公海才被该国发现,该国一样无权追捕你到公海----但如果你尚未出境该国就出动了边防海军追捕你,那么只要人家咬定你不放松,你就算逃到公海上,人家一样可以捉你回去归案!
四问:中国和俄罗斯两国关系一直不错,那么这次俄罗斯边防海军居然对中国船只下此狠手,是否有藐视中国甚至故意向中国挑衅的因素在内?
答:俄罗斯有关方面在决定武力拦截"新星号"的时候,不可能有任何专门针对中国的意识----道理很简单:这艘所谓"中国货船",其实是在非洲小国赛拉利昂登记注册的,也因此悬挂塞拉利昂国旗而不是中国国旗或者香港区旗。虽然国际上绝大部分远洋船只都故意选择一些小国登记"国籍",大家都知道它们另有真实"身份",也因此在实际海事处理时另有一些考虑和安排----但就"新星号"这艘船本身而言,俄罗斯方面却不可能马上做出"该船属于中国船只"的准确判断:因为该船的船长和大部分船上海员都是印尼籍(其实船员船长国籍也并不说明任何问题),该船到俄罗斯则是被租用替其他公司运货,这个背景就更不能说明什么了(虽然我觉得谁租用谁负责更合理一些,不过船公司当时却直接下令了船长离港,可见其实际操作权的复杂性)。
只有原船主登记方是香港的一家公司,这是唯一可以得出"该船是中国船只"的结论,但可惜对俄罗斯方面来说却并不可靠:因为香港是个自由港,外国公司多如牛毛,那里注册的公司那么多,说不定这船的真正老板是个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公司并拥有此船的美国人甚至俄罗斯人也说不定对不?----所以俄罗斯海关尤其是边防海军,在当时根本不可能确认"新星号"究竟该视作哪国的船只,也因此只好对其就事论事、依法办事、一视同仁了。。。当然这里不排除俄罗斯人因种族歧视亚裔船长、船员,而在处理过程中对他们更刁难更严厉一些,但这却肯定不是专门针对中国,中国人完全没必要自取其辱。
五问:这次"新星号"货船难道不是被俄罗斯边防舰船所开枪开炮击沉的么?
答:虽然具体俄罗斯舰船对"新星号"总共放了多少枪炮各方说法有很大出入,但可以肯定的一点却是:"新星号"肯定不是被俄罗斯边防海军的枪炮所当场击沉的,而且甚至还没有立即丧失基本航行能力,所以该船才可能屈服于俄方命令,掉头重回港口并又行驶了一至两天才最后沉没。。。后来船长声称由于俄舰对"新星号"的枪炮射击(据说用30mm机关炮射击了500多发,也不知他们是如何数得清机关炮连续击发数量的)已经严重损毁了该船结构,加上当时海面风浪很大,因此造成货舱进水,最后整船不得不放弃沉没。。。我却不得不指出这种说法本身有相当大的疑点。
因为"新星号"此前刚刚在俄罗斯港口卸空了数千吨泰国大米,这个时候的吃水应当很浅。。。而且既然货舱平时可以存放数千吨的货物,那么按常理说这艘船就算货舱进水,也至少得进个上千吨海水,才可能造成全船沉没的吧?-----注意在这里我们假设该货船的货舱并没有水密隔间,否则就更难想象因船体出现并非大面积的破损、仅"货舱进水"就会造成全船沉没的了。
不错,对海上航行的船只来说,如果进水进得不均衡,那么即使灌入的水量远远不到其载货能力,也可能会造成该船因迅速失去平衡而沉没。。。但不知大家注意了网上公布的"新星号"沉没前照片没有?那艘船在沉没时居然仍基本维持了水平状态,绝非海上常见的翻沉或者泰坦尼克号那种"一头翘"的沉法。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新星号"的沉船原因并非是因海水涌入造成船体失去均衡,而是直接由大量海水平均涌入后造成的全船浮力不足----如前所述,对拥有数千吨载货能力货舱的该船来说,如此"货舱进水"的沉法,非得至少有数千吨海水涌入货舱不可,实际需要的进水量其实还会大得多,因为该货船平时在满载时仍然具备远洋航行的能力,必然还拥有很多水密舱和富余的浮力。
所以如果仅仅是俄罗斯小口径火炮对船体射击造成破坏、引起货舱进水,很难想象最后会造成整个"新星号"的沉没----何况在货船空仓返航、吃水很浅的情况下,俄罗斯边防舰船除非专门瞄着吃水线附近密集开炮,存心要把这条船打沉,否则如果是按常理针对该船的上层结构、船舷等部位开枪开炮的话,即使后来风浪再大,灌入舱室的海水也一定极其有限。
六问:这艘中国货船不顾警告强行从俄罗斯逃离的表现是否有些太反常?
前面我曾指出:"在俄罗斯多艘武装舰船已经明明逼近的情况下,"新星号"居然还一意孤行强行前进,船长这就不仅仅是在公然藐视俄罗斯的边防合法权威,而且甚至是在拿自己整艘船及船上人员的性命安全开玩笑了!"-----事实上,正是"新星号"船长的这种"亡命之徒"反常举动,才不由得人们不对该船多几分怀疑。
一般而论,在面临荷枪实弹海军舰艇贴身堵截警告的情况下,几乎所有船长早就会吓得不敢冒险-----过去有那么多"视死如归"的"勇闯钓鱼岛"行动,但却没有任何一条船敢在日本舰艇已经逼近后继续强行前闯,这就和一个正常人不管自己多么有理,见了拔枪威胁自己的军警,也只好老老实实服从的心理道理一样。但"新星号"的船长却不仅对俄罗斯边防舰艇的贴身拦截、高声警告完全置之不理,而且居然无视对方的烟火弹射击警告!这就好比一个人在身边军警已经对天鸣枪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闯关,在心理上几乎不可想像。。。有的人说船长是听了船公司的遥控指挥,可船公司的指令难道比船长自己和一船兄弟的命更重要么?那个远在香港的船公司又是凭什么如此胆大包天、非要指挥自己的船"视死如归"不可呢?在这里有关公海的"国际法"即使存在,难道他们不会想到俄罗斯人既然已经追到了公海,就可能更蛮不讲理么?
所以"新星号"当时面对俄罗斯边防舰艇的警告甚至武力威胁居然心理反常地一意孤行,其中一定有更大的名堂----换句话说:"新星号"船长和船公司一定认为:让该船老老实实遵命返回俄罗斯港口之风险,已经远远大于该船可能被俄罗斯击伤击沉、甚至造成船员死伤的代价了!到了这里,我们不得不考虑一种可能:会不会"新星号"真的如俄罗斯方面事后所指控的那样,涉嫌参与了走私活动呢?会不会该船的船长和船公司,明知该船如果遵命返回俄罗斯港口,其重大走私行为就肯定会被立即查清,因此不惜代价也要阻止它被俄罗斯边防成功拦截呢?
这样的分析目前当然只能属于尚无事实根据的大胆猜测,但这种猜测如果成立的话,却可能同时解答我前面提到的这次"新星号"沉船事件中的另一个未解之谜:究竟"新星号"是因何而沉没的呢?----前面我已经仔细分析过:"新星号"不大可能是因被俄罗斯舰艇枪炮袭击造成所谓"结构损伤"、导致"货舱进水"而最终沉没的;而俄罗斯边防海军事后也声称:当时"新星号"船长是主动声称并"坚持"货舱进水船要沉没所以不得不弃船。。。加上"新星号"最终沉没前还能基本保持水平的现象,都让人们不得不产生一种怀疑:会不会"新星号"是船长等自己主动弄沉的呢?毕竟如果该船是自己主动弄沉的话,就很可能会造成最后沉没前船身继续保持基本水平的那幢状态。
总之,在这起"中国货船在俄海域遇险"不幸事件中,俄罗斯方面并没有什么明显的过错(除非之前拒不放行"新星号"有错,但那完全属于另一个性质的问题),反而是这艘"中国货船"的船长和船公司,先是强行离港非法离境、然后又对俄罗斯边防海军的严正警告甚至武力威胁置之不理,这才引发俄罗斯舰艇开火的严重后果。。。这以后本来可以继续航行的"新星号"突然又莫名其妙地沉没并造成八名中国船员失踪/死亡,而船长和船公司方面给出的沉船原因却根本经不起起码的推敲!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自然毫无必要为此事件而义愤填膺,即使如本人般厌恶今天的俄罗斯,也不应该仅为这件事就对至少这次没做错什么的老毛子无端指责。我也不相信这次中俄的摩擦会给这两个国家的关系带来什么新变化,毕竟两国关系本来也谈不上基本的互信,将来再相互厌恶也仍会彼此利用。
我觉得真正从政治上来说比较有趣、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的,倒是我下面这这第七个问题----
为什么过往对这类可能让自己下不了台之棘手外交纠纷从来能掩就掩的xx,这次却罕有地在事发后华人世界还远未知情的情况下,就允许官方传媒主动披露并连续数日专题炒作此消息?-----为什么过往生怕民族主义情绪没有烧向美国西方、却烧向俄罗斯甚至印尼等国的中国政府,这次不仅允许全文公布船公司火上浇油的反俄一面之词,而且还不断公开外交上向俄罗斯交涉的不如人意进展??
答:是这艘中国货船("新星号")的船长---该船长在明知该船尚未办理好通关离港离境手续的情况下,就强行开船试图离开俄罗斯国境,这种行为本身在性质上完全等同于"强行非法穿越国境",已经构成了对俄罗斯国家边界管理权的故意侵犯,因此俄罗斯方面完全有权出动边防武装舰船追击阻拦并用武力强行将其带回俄罗斯港口。
之前俄方对该货船不予放行甚至事实扣留固然可能有错,但却显然不能构成该货船非法强行离境的理由。这就好比你访问其他国家,哪怕是被该国无理没收了护照,也不能去尝试偷渡闯关,否则就是拿自己生命开玩笑。。。至于追击阻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使用武力、误伤人员等情况,其实都属于该货船强行非法穿越国境的可能甚至可以预料后果,也因此整个事件的主要责任只能由"新星号"的船长来负(船长固然可能是遵从了船公司的指令,但在航海中船长其实是完全有权独立决策的)。
二问:俄罗斯边防舰船固然有权追堵那艘中国货船,但随随便便就对一艘平民船只开枪开炮,可能致人死地,这好像也太过分了吧?
答: 事实上俄罗斯舰船在对其实弹开火前,曾尝试过贴近、喊话、放烟火弹警告。。。等许多从软到硬的办法来逼"新星号"停船回航----本人看过事件披露后俄罗斯网站上公布的那段追堵"新星号"的视频录像,当时几艘俄罗斯舰船都贴近了中国货船,但却没有开枪开炮,而是在那里用高音喇叭喊话。俄罗斯人的英语固然很蹩脚,但也很容易让人听清楚"Stop Engine Immediately!(发动机立即熄火)"的明确指示。。。同时视频画面上的天空部分也偶尔爆出一些黄色的火花或闪光,但"新星号"船本身当时却绝无任何爆炸起火迹象,很可能当时俄舰正在同时发射警告烟火弹。
既然俄舰在实弹开火前已经给予了中国货船充分的反应时间和明确的停船指令,并发射了烟火弹予以警告,后来是在实在无法让该船就范(有人问俄舰为什么不可以在中国货船之前挡道拦截,其实从视频上看俄舰吨位较小,那样拦截对自己太危险)的情况下才不得不进行实弹射击。。。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人家俄罗斯在这件事情上确实基本做到了"先礼后兵"----这里真正过分的是:在俄罗斯多艘武装舰船已经明明逼近的情况下,"新星号"居然还一意孤行强行前进,船长这就不仅仅是在公然藐视俄罗斯的边防合法权威,而且甚至是在拿自己整艘船及船上人员的性命安全开玩笑了!用一句"亡命之徒"来形容当时的"新星号"并不过分,对付这样的非法船只,恐怕换了谁最后也只好诉诸武力。
三问:张召忠等人指出俄罗斯边防海军在公海上强行拦截中国货船并对其开火,是一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因为国际法规定任何国家都无权针对在公海行驶船只施加武力、强行拦截。。。请问是否如此?
答:张召忠等人指责俄罗斯边防海军最后在公海上对"新星号"开火并逼其返航,是违反了有关公海航行不受侵犯的有关国际法。。。其实这种指责肯定源于对国际法基本精神的一知半解:国际法保护公海行驶船只的有关规定,只适用于一般的公海航行情况,却显然不应该适用于某国针对自其境内逃脱船只连续进行并被迫延续到公海海面的追堵行动----否则只要一到公海海面,那些哪怕刚犯了弥天大罪被某国海军追得上气不接下气的非法船只,岂不就可以马上悠哉游哉起来,欺负追击海军只能望洋兴叹了么?这显然既不符合常理,也不符合国际法的自然立法基础。
事实上各国司法体系中涉及"司法追溯权"的有关条文中,几乎都规定了那些已经被立案通缉的在逃犯,不可能因"追溯期已过"而逃避追捕和惩罚。。。各国边防海军的执法也是一样:在公海航行尚未进入国境的船只,哪怕明知你藏有大量准备运入该国的走私货品,该国也无权执法;甚至你船贩完了毒出了公海才被该国发现,该国一样无权追捕你到公海----但如果你尚未出境该国就出动了边防海军追捕你,那么只要人家咬定你不放松,你就算逃到公海上,人家一样可以捉你回去归案!
四问:中国和俄罗斯两国关系一直不错,那么这次俄罗斯边防海军居然对中国船只下此狠手,是否有藐视中国甚至故意向中国挑衅的因素在内?
答:俄罗斯有关方面在决定武力拦截"新星号"的时候,不可能有任何专门针对中国的意识----道理很简单:这艘所谓"中国货船",其实是在非洲小国赛拉利昂登记注册的,也因此悬挂塞拉利昂国旗而不是中国国旗或者香港区旗。虽然国际上绝大部分远洋船只都故意选择一些小国登记"国籍",大家都知道它们另有真实"身份",也因此在实际海事处理时另有一些考虑和安排----但就"新星号"这艘船本身而言,俄罗斯方面却不可能马上做出"该船属于中国船只"的准确判断:因为该船的船长和大部分船上海员都是印尼籍(其实船员船长国籍也并不说明任何问题),该船到俄罗斯则是被租用替其他公司运货,这个背景就更不能说明什么了(虽然我觉得谁租用谁负责更合理一些,不过船公司当时却直接下令了船长离港,可见其实际操作权的复杂性)。
只有原船主登记方是香港的一家公司,这是唯一可以得出"该船是中国船只"的结论,但可惜对俄罗斯方面来说却并不可靠:因为香港是个自由港,外国公司多如牛毛,那里注册的公司那么多,说不定这船的真正老板是个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公司并拥有此船的美国人甚至俄罗斯人也说不定对不?----所以俄罗斯海关尤其是边防海军,在当时根本不可能确认"新星号"究竟该视作哪国的船只,也因此只好对其就事论事、依法办事、一视同仁了。。。当然这里不排除俄罗斯人因种族歧视亚裔船长、船员,而在处理过程中对他们更刁难更严厉一些,但这却肯定不是专门针对中国,中国人完全没必要自取其辱。
五问:这次"新星号"货船难道不是被俄罗斯边防舰船所开枪开炮击沉的么?
答:虽然具体俄罗斯舰船对"新星号"总共放了多少枪炮各方说法有很大出入,但可以肯定的一点却是:"新星号"肯定不是被俄罗斯边防海军的枪炮所当场击沉的,而且甚至还没有立即丧失基本航行能力,所以该船才可能屈服于俄方命令,掉头重回港口并又行驶了一至两天才最后沉没。。。后来船长声称由于俄舰对"新星号"的枪炮射击(据说用30mm机关炮射击了500多发,也不知他们是如何数得清机关炮连续击发数量的)已经严重损毁了该船结构,加上当时海面风浪很大,因此造成货舱进水,最后整船不得不放弃沉没。。。我却不得不指出这种说法本身有相当大的疑点。
因为"新星号"此前刚刚在俄罗斯港口卸空了数千吨泰国大米,这个时候的吃水应当很浅。。。而且既然货舱平时可以存放数千吨的货物,那么按常理说这艘船就算货舱进水,也至少得进个上千吨海水,才可能造成全船沉没的吧?-----注意在这里我们假设该货船的货舱并没有水密隔间,否则就更难想象因船体出现并非大面积的破损、仅"货舱进水"就会造成全船沉没的了。
不错,对海上航行的船只来说,如果进水进得不均衡,那么即使灌入的水量远远不到其载货能力,也可能会造成该船因迅速失去平衡而沉没。。。但不知大家注意了网上公布的"新星号"沉没前照片没有?那艘船在沉没时居然仍基本维持了水平状态,绝非海上常见的翻沉或者泰坦尼克号那种"一头翘"的沉法。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新星号"的沉船原因并非是因海水涌入造成船体失去均衡,而是直接由大量海水平均涌入后造成的全船浮力不足----如前所述,对拥有数千吨载货能力货舱的该船来说,如此"货舱进水"的沉法,非得至少有数千吨海水涌入货舱不可,实际需要的进水量其实还会大得多,因为该货船平时在满载时仍然具备远洋航行的能力,必然还拥有很多水密舱和富余的浮力。
所以如果仅仅是俄罗斯小口径火炮对船体射击造成破坏、引起货舱进水,很难想象最后会造成整个"新星号"的沉没----何况在货船空仓返航、吃水很浅的情况下,俄罗斯边防舰船除非专门瞄着吃水线附近密集开炮,存心要把这条船打沉,否则如果是按常理针对该船的上层结构、船舷等部位开枪开炮的话,即使后来风浪再大,灌入舱室的海水也一定极其有限。
六问:这艘中国货船不顾警告强行从俄罗斯逃离的表现是否有些太反常?
前面我曾指出:"在俄罗斯多艘武装舰船已经明明逼近的情况下,"新星号"居然还一意孤行强行前进,船长这就不仅仅是在公然藐视俄罗斯的边防合法权威,而且甚至是在拿自己整艘船及船上人员的性命安全开玩笑了!"-----事实上,正是"新星号"船长的这种"亡命之徒"反常举动,才不由得人们不对该船多几分怀疑。
一般而论,在面临荷枪实弹海军舰艇贴身堵截警告的情况下,几乎所有船长早就会吓得不敢冒险-----过去有那么多"视死如归"的"勇闯钓鱼岛"行动,但却没有任何一条船敢在日本舰艇已经逼近后继续强行前闯,这就和一个正常人不管自己多么有理,见了拔枪威胁自己的军警,也只好老老实实服从的心理道理一样。但"新星号"的船长却不仅对俄罗斯边防舰艇的贴身拦截、高声警告完全置之不理,而且居然无视对方的烟火弹射击警告!这就好比一个人在身边军警已经对天鸣枪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闯关,在心理上几乎不可想像。。。有的人说船长是听了船公司的遥控指挥,可船公司的指令难道比船长自己和一船兄弟的命更重要么?那个远在香港的船公司又是凭什么如此胆大包天、非要指挥自己的船"视死如归"不可呢?在这里有关公海的"国际法"即使存在,难道他们不会想到俄罗斯人既然已经追到了公海,就可能更蛮不讲理么?
所以"新星号"当时面对俄罗斯边防舰艇的警告甚至武力威胁居然心理反常地一意孤行,其中一定有更大的名堂----换句话说:"新星号"船长和船公司一定认为:让该船老老实实遵命返回俄罗斯港口之风险,已经远远大于该船可能被俄罗斯击伤击沉、甚至造成船员死伤的代价了!到了这里,我们不得不考虑一种可能:会不会"新星号"真的如俄罗斯方面事后所指控的那样,涉嫌参与了走私活动呢?会不会该船的船长和船公司,明知该船如果遵命返回俄罗斯港口,其重大走私行为就肯定会被立即查清,因此不惜代价也要阻止它被俄罗斯边防成功拦截呢?
这样的分析目前当然只能属于尚无事实根据的大胆猜测,但这种猜测如果成立的话,却可能同时解答我前面提到的这次"新星号"沉船事件中的另一个未解之谜:究竟"新星号"是因何而沉没的呢?----前面我已经仔细分析过:"新星号"不大可能是因被俄罗斯舰艇枪炮袭击造成所谓"结构损伤"、导致"货舱进水"而最终沉没的;而俄罗斯边防海军事后也声称:当时"新星号"船长是主动声称并"坚持"货舱进水船要沉没所以不得不弃船。。。加上"新星号"最终沉没前还能基本保持水平的现象,都让人们不得不产生一种怀疑:会不会"新星号"是船长等自己主动弄沉的呢?毕竟如果该船是自己主动弄沉的话,就很可能会造成最后沉没前船身继续保持基本水平的那幢状态。
总之,在这起"中国货船在俄海域遇险"不幸事件中,俄罗斯方面并没有什么明显的过错(除非之前拒不放行"新星号"有错,但那完全属于另一个性质的问题),反而是这艘"中国货船"的船长和船公司,先是强行离港非法离境、然后又对俄罗斯边防海军的严正警告甚至武力威胁置之不理,这才引发俄罗斯舰艇开火的严重后果。。。这以后本来可以继续航行的"新星号"突然又莫名其妙地沉没并造成八名中国船员失踪/死亡,而船长和船公司方面给出的沉船原因却根本经不起起码的推敲!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自然毫无必要为此事件而义愤填膺,即使如本人般厌恶今天的俄罗斯,也不应该仅为这件事就对至少这次没做错什么的老毛子无端指责。我也不相信这次中俄的摩擦会给这两个国家的关系带来什么新变化,毕竟两国关系本来也谈不上基本的互信,将来再相互厌恶也仍会彼此利用。
我觉得真正从政治上来说比较有趣、值得大家细细品味的,倒是我下面这这第七个问题----
为什么过往对这类可能让自己下不了台之棘手外交纠纷从来能掩就掩的xx,这次却罕有地在事发后华人世界还远未知情的情况下,就允许官方传媒主动披露并连续数日专题炒作此消息?-----为什么过往生怕民族主义情绪没有烧向美国西方、却烧向俄罗斯甚至印尼等国的中国政府,这次不仅允许全文公布船公司火上浇油的反俄一面之词,而且还不断公开外交上向俄罗斯交涉的不如人意进展??
李宪源.的评论
February 21st, 2009 at 10: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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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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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警惕国内亲美势力乘机兴风作浪,大肆挑拨离间中俄两国人民的友好感情和共同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