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是慈善家】,谈谈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的问题
最近许多“精英”又在叫嚷,要政府强迫银行救救私有企业了。当然,它们照例不好意思直说是:国控银行救私企,而是羞答答的说,是救“中小企业”。但从它们叫嚷“不能只放贷给国有企业和大企业”的话里,还是暴露出这一点。
俺这就奇怪了。记得过去,当国营和集体中小企业中了右派“党政分开”“厂长承包独裁制”和“拨改贷”的毒计后,经营一困难,这些精英是怎么说的?它们幸灾乐祸的到处宣布:市场经济了,企业应该【不找市长找市场】。言辞宛转,外貌美艳,简直就是“铿锵八旦(花旦)行”。
毫无夸耀之意而是实事求是的说,俺当时还是右派。俺对【不找市长找市场】这句口号是十分拥护的,认为它是经济理论上的重要指令。即使不算理论创新,也算是适用于古今中外所有企业的不二定律。直到金融风暴一来,魅国大私企也找上总统,这口号才引起俺怀疑。
当年公有制中小企业中计落入陷阱、急需贷款时,精英们还有一句话,说的斩钉截铁,不容争论,咱们应该记忆犹新。那就是【银行不是慈善家】。为什么呢?它们说:企业(银行当时有没有改制为企业?知情者请介绍一下)应以赢利为目的,怎么能为了怕职工下岗、工厂破产、经济下滑就放贷呢?那不违反“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神圣普世价值观吗?那不违反西方现代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吗?
今天想想,精英们这两句很有道理啊。市场经济了嘛,应该【不找市长找市场】。企业应以赢利为目的,【银行不是慈善家】。很好啊,要管一百年的。
国家控股的银行,说到底,是中国人民控股的银行,为什么必须为经营不善的私有企业放贷,承担挽救的义务呢?救国营企业,是因为它们的利益与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一致,是义不容辞,是个社会主义所有制政策问题。而对私有企业,发财归老板,负担归政府,银行没有必救之道理。
按资本主义的道理来说,银行放贷必须考虑自己的风险,否则就是对广大存款人的不负责任,是对银行股东的不负责任。所以银行对私有企业放贷,必须考虑对方的信用问题和还贷能力问题。对信用好的、确有还贷能力的私企,还是应该放的。这一点不应存在疑问。而对其它私企,就应该【在商言商】,充分考虑银行自身的经济收益。
大家知道,私有企业的贷款信用始终是个问题。私企除少数信用比较好的以外,都是需要格外提防的。它们骗贷的方法层出不穷,从最近的案子看,与银行内部腐败分子内外勾结作案的也不少。空手套白狼,拿着虚假项目批文、虚假订货合同、虚假资产评估法律文件去骗贷,然后用国家银行的贷款来购买国有资产、购买土地、承揽重大项目等等,包括行贿腐蚀、吃喝嫖赌。“用共产党的钱,买共产党的权;用共产党的权,捞共产党的钱。”这一些咱们现在都已不陌生了。
还有许多私有企业倒不是骗贷。它们也想把企业搞好,但是没有能力,没有动力,没有活力。老板没能力,咱们就不说了。贷给他也是白贷。贷给他就是白痴。就是老板有能力,也有动力,甚至“副老板”也很有动力,可职工没动力也不行。精英说过:没恒产者没积极性。这是改制的理论基础。所以咱们得理解职工为什么没动力,为什么不出孟泰那样的劳模了。这样,极少数人有动力,广大职工没动力,私企之间又尔虞我诈,互相坑蒙拐骗,会有什么活力?不被境内私企搞死,也被境外私企搞死了。这些,都是银行在估算私企还贷能力时必须考虑到的。
曾经不少精英猛吹:私企有生命力强啊,有活力啊,比公有制企业优越几百倍啊。如果骗贷不算生命力,私企真的有活力,现在正好是露一手的时候,让咱们观摩一下的好时候,干嘛要放弃这个机会呢?市场经济,适者生存。如果合法竞争不过别人,垮掉也是很正常的。既然是正常的市场经济现象,那银行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救它。
私企垮了就垮了,政府用不着管它们。职工失业了怎么办?党和政府有经验,有办法。解放初就有很多的好经验。例如把失业职工组织起来,发放生活费、开办各种劳动技能培训班和【集体企业组织方法培训班】,辅以小额无息【集体企业创业贷款】,派以科技人员包括大学生,可一劳永逸解决大量社会问题。
【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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