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国庆特刊头版一行大字:“可以回顾,不能回头”,似乎是一种担心,但更像是一个棒喝。棒喝固然惊人,但我也有困惑。
问题是,不能走什么回头路?是指回到旧中国殖民地半殖民地,外国列强、官僚资产阶级、封建势力当道的路子,还是新中国成立后,必然要经历的一段经济、政治上的高度集中、计划的路子?二是,当今中国发展中面临的种种严峻问题,两条回头路都有重走的可能性(当然只能择其一),作为一贯自命读懂中国,为庙堂和江湖指点迷津的南周,更应该告诉人们,从现实情况分析,哪一条回头路的可能性更大、从而对中华民族的危害更烈?只是从前些年开始,南周上登载的总是一班精英文人隔三岔五地道喝:反思改革就是走回头路,就是极左,就是守旧反改革,等等。从来不见提第一种回头路的可能性和危险性来看,或许人家根本就认为,那第一种“回头路”本来就是中国应该走的道路,只是中国人被外国大胡子老马忽悠、老毛违背普世理论而走错的一条天大罪恶的路子?在这个关键问题上,南周何不直白说出?
不懂。再拜读同期特刊头版上更有评论员郭光东先生《让每一个中国人也站起来!》一文,分析批判前三十年是“抽象地单纯强调国家、民族的集体人权,蔑视具体的个人人权”。
一贯好谈抽象普世的学问的南周这回来具体的了。回顾前三十年,郭的说法似乎有些道理,我也凑两句吧:在我看来,在积百年羸弱的中国,具体的个人人权的发展道路也是历史的、具体的。只要承认中国自清代晚期就存在亡国灭种的集体人权危险,具体个人的人权就只能以争取实现国家、民族的集体人权为先导逐步实现——当然,自那时到现在,总有极少数能凭祖上福荫或贪够捞足怀揣绿卡满世界飞的精英是例外——那么这个个体人权发展的历史道路就应当基本肯定。
再说个体人权的实现形式。我想,人权大约不应当是媒体上一干精英们把玩的抽象概念、选择性审判的惊堂木吧。它从来都是以具体的行为实现或表现,进而被社会评判的。可是在同期南周特刊第八版《大中国,站起一个个大写的人》中“个体户年广久”一节,题头道“即使粗鄙如年广九,也有追求个人财富的权利”。年某仅是个人行为作风的粗鄙吗?其当时贩卖伪劣、偷逃税收路人皆知。文章却说:“这里探讨的不是年广久的非法经营,而是他背后那个庞大的人群:个体户。”我不知道郭光东先生对如此论说具体如年广久的个人人权能否(敢否)也具体下去?此种非法经营不探讨,致富权利不可少的人权逻辑,是不是也说得太轻巧了!我们是否也可以说:我们不探讨邓贵大推倒的恶劣,他及其背后富起来的人也有追求异性的权利;我们不探讨走私贩毒黑社会的违法,而是他们及背后官匪勾结形成庞大人群的发家权利;我们不探讨建龙集团自由出入国企是否公正合法,民营企业家也应该有追求发展的权利……
呜呜,如此站起来的大写人权?
2009年10月27日 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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