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援少将:我国应隆重纪念抗美援朝作战60周年
2010年3月5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陶宏祥 陈欣 穆亮龙 选稿:黄骏
罗援少将接受中广网记者专访
军事科学院世界军事研究部原副部长罗援少将
3月4日下午,中广军事记者就网民关注两会提案话题,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军事科学院世界军事研究部原副部长罗援少将。
记者:罗部长,您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今年将给大会提交哪些提案,能给广大网友透露一下吗?
罗援少将:我今年的提案主要是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反映民情民意,因为作为一个政协委员要履职尽责,替人民群众鼓与呼。另一方面是为我们军队的建设出谋划策,特别是要维护我们军人的地位、军人的待遇。所以有关军方的提案我有四个:第一个提案就是要尽快制定《军人地位法》。军人在社会上,应享受什么样的地位,应尽什么样的义务,有什么样的权利,需要明确。宪法规定军人在必要的时候,要不惜一切代价来捍卫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包括自己的生命,正因为军人有这样一个义务,就应该有相应的权利和相应的政策法律保证,保护军人的地位和军人的权利、义务。现在《军人地位法》在国际上也有一个比较通用的法律文本,包括俄罗斯以及德国,在美国叫《军人福利法》。这部法律对军人地位进行法律解释,包括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以及他的家庭成员、配偶和子女,军人的住房、工资、医疗、休假等,这些方面有必要对军人的权利、地位给予一个法律上的保护。还有就是退役的军人应有什么样的地位和待遇。现在有些方面非常不明确,退役军人到底是公务员,还是别的身份?是不是一定要降两级使用?因此我觉得非常有必要要设立一个《军人地位法》。还包括军人家属的就业问题,子女的就学问题。因为很多军人是在边远地区、分散地区执勤,他们子女教育问题怎么解决?现在中央非常关心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军人子女的教育问题也应该提到一个相应的高度。所以这是我第一个考虑要制定《军人地位法》。
第二个提案考虑就是要制定《涉外非战争军事行动法》。我国现在的涉外活动非常多,包括维和、联合军演、反恐、国际救援以及国际缉私等反跨国犯罪问题。这些问题上,军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利益应该有哪方面的保护?都要有一个法律的界定。现在面临一个新的问题,就是随着利益以及任务的拓展,需要在法律上对军人的利益和地位给予一个明确的保证。
第三个提案是设立一个“独生子女军人家庭风险基金”。随着我国计划生育制度的推广,目前参军的兵源大多来自独生子女家庭。这些参军的独生子女一旦在平时执行任务中出现意外,或者在战争情况下出现伤亡,将会影响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的繁衍,也会影响整个家族的生活质量——包括对老人的赡养。为了保护国防人口的安全,提出一个概念,有必要设立一个独生子女军人家庭的风险基金。它不同于多子女的家庭,要给一个特殊的待遇,包括一些政策上的保护。
第四个提案是和军人相关,就是今年是抗美援朝战争六十周年,我们应该隆重纪念以此来弘扬我们的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爱国主义精神。去年在庆祝建国60周年的时候,我作为政协委员的提案是,应该在游行阅兵行列里增设一个老兵方队。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并且提案得到落实,在游行的行列里,增加了一个老兵方队的彩车。在今年的政协报告中,罗副主席在总结去年的政协工作中,也专门提到了老兵方队的落实情况,这让非常令人振奋。所以今年要利用抗美援朝作战六十周年,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弘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因为抗美援朝作战是中国共产党人,独立自主领导的第一次对外战争。这场战争打出了国威、军威,打出了中国人民的志气,这是非常宝贵的一笔精神财富。另外抗美援朝作战体现了一个抗美援朝精神,江泽民同志对此精神有比较完整全面的概括,就是包括革命英雄主义、革命爱国主义、乐观主义、国际主义几个方面。这些精神应该弘扬并发扬光大。此外这场作战中国牺牲了很多的英烈,据中国国防大学的徐艳教授的统计,伤亡和被俘的达到了55万多人。这些都是共和国的英雄,我们应该缅怀、纪念他们,应该给他们应有的地位。目前抗美援朝作战在史学界还有一些杂音,对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决定决策的正确性、正当性、正义性提出质疑。有必要通过纪念抗美援朝作战60周年,正本清源还历史的本来面目。
最后,对美国不要有过多顾虑,因为美国在抗美援朝作战五十周年时也在华盛顿大张旗鼓纪念,而且当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也出面讲话。所以纪念抗美援朝作战6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对为抗美援朝作战作出贡献的老同志给予褒奖和慰问,向他们颁发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纪念章,非常有必要。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1003/134616.html
天津纪念抗美援朝战争6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邀请报名通知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